李 彦,黄小萍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天津 300250)
建设学习型社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不断扩大投入,努力发展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同时,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9月22日在京主持召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训,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是实现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基石。目前,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日益蓬勃,已推出学习型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17年开始选择八个城市进行了学习型城市建设首批监测项目实践,2019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职教集团通过项目和课题研究,结合天津实际,形成了《天津市中心城区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试评)》,同时利用该指标体系完成了天津市河北区学习型城区建设测评工作。
2014年8月由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4〕10号),对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和部署。2017年和2019年教育部职成司分别发布了《关于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项目实践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84号)和《关于进一步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项目工作的通知》(职成司函〔2019〕100号)。
2018年4月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牵头天津城市职教集团六个成员单位申报的天津市终身教育研究计划项目”学习型城市动态监测与评价体系研究——以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职教集团为例”,被天津市教委立为2018年度天津市终身教育研究计划项目10个重点项目之一,并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项目实践的通知》和全国首批测评城市实践工作开展研究,研究组先后走访北京、上海、杭州、成都学习交流。2019年7月研究计划项目结项,形成了“天津市中心城区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试评)”(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试评)》)。
2019年5月,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天津市河北区学习型城区建设测评工作,研究与实践同步开展,并积极回应了2020年6月天津市教委下发的《市教委关于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项目工作的通知》(津教政〔2020〕12号)要求。
《指标体系(试评)》是参考《中国学习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框架》(2013年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终身教育工作委员会编制),依据《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指导性指标体系(试行)》(2017年和2019年教育部职成司两次发布),以及首批北京、杭州等八个城市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项目实践反馈意见和天津市河北区学习型城区建设测评实践经验基础上,充分考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成果编制而成,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指标层级与数量。指标体系共设置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69个;指标性质。考虑测评工作的质量和准确度,做到广度和深度兼有之,设置了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指标。其中定性指标38个,定量指标26个,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指标5个;指标类别。考虑学习型城市建设过程的循序渐进的阶段性特征,所有指标又分为“基本要求”和“进阶要求”两类指标。同时按照每类指标在学习型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程度设置了不同的分值,兼顾监测和评价。其中“基本要求”指标计60分,“进阶要求”指标计40分,共计100分。
指标的宏观视角,是指考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成果,指标体系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指标的发展梯度,是指学习型城市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具有阶段性特点,设置了基本要求指标和进阶要求指标。指标的开放共享,是指学习型城市建设需要交流、合作和信息、成果共享,在现有指标体系基础上增加了二级指标“资源共享机制”和一级指标“交流与合作”。指标分类的差异性,是指学习型城市建设具有区域的差异性,需要结合区域特点,设置特色性指标。指标结构的合理性。重点突出,强调可行,指标体系保留了相应的分值,测评结果可以用于同一个城市的纵向对比和不同城区的横向对比。
天津城市职教集团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通过了《天津城市职教集团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学习型城市建设测评(试评)工作方案》,分批在天津中心城区开展学习型城区建设测评工作。同时在天津城市职教集团内成立测评(试评)工作领导小组,测评(试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社教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天津城市职教集团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学习型城市建设测评(试评)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职责、任务与人员分工。测评(试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习型城市建设测评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学习型城市建设测评(试评)工作方案,撰写学习型城市建设测评(试评)工作报告。测评(试评)工作办公室,在测评(试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测评工作方案的制定、采集数据和收集相关材料、完成《天津市中心城区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试评)》“数据填写”一栏的填报和《天津市中心城区学习型城市建设测评(试评)指标定性描述附表》的填写。
为了充分了解天津中心城区居民和组织对于天津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认识和理解程度以及参与度,及时了解市民终身学习情况和终身学习需求,课题组设计并印发了针对社区居民的《学习型城市建设问卷调查》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的问卷调查》,在河北、和平、河西、河东和南开五个中心城区开展问卷调查。每个中心城区发放针对社区居民的调查问卷2000份,总计发放10000份,收回9388份。其中有效问卷8425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87.26%;针对组织的调查问卷20份,总计发放100份,收回100份。其中有效问卷100份,有效问卷回收率100%。同时通过调查问卷,收集整理了五个中心城区市民的92条意见和建议。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根据《指标体系(试评)》三级指标要求,测评(试评)工作办公室分别向河北区教育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委、民政局、社区教育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发送了《关于采集河北区学习型城市建设测评指标的函》,采集测评指标体系当中涉及的指标。同时向各部门收集各类统计数据、政策文件、会议通知、工作总结、获得荣誉、典型案例等档案材料。
根据《天津统计年鉴(2019)》和采集来的河北区各相关部门的数据,由测评(试评)工作办公室负责完成了《天津市中心城区学习型城市建设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试评)》“数据填写”一栏的填报。以及根据各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梳理和总结,完成了《天津市中心城区学习型城市建设测评(试评)指标定性描述附表》的填写。根据河北区《指标体系(试评)》三级指标达成情况,对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或统计结果,由测评(试评)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三级指标逐一完成测评,汇总分值。撰写并提交学习型城市建设测评(试评)工作报告。
为加快推进河北区学习型城区建设,政府多次将该项任务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表1 天津市河北区学习型城区建设测评指标达成情况——认识基础
1.工作机制成效
2006年,中共天津市河北区委员会和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成立了河北区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成为社区教育工作和学习型城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通过建立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与工作运行机制,以及逐步完善的配套制度与工作机制,同时发挥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在区域组合型职教集龙头作用,统筹利用中心城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各类资源,带动区域社区教育,服务学习型城区建设。
表2 指标达成情况——体制机制建设
2.建设成效
(1)不断优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河北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河北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2018-2020年)》将“优质普惠发展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多样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职业教育、优质多元发展继续教育、优质融合发展特殊教育、优质规范发展民办教育”作为基本任务,各阶段教育致力于培养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同时注重实现区域内的教育公平,整合和利用区域内各类学习教育资源,形成了灵活、开放、共享、有效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
表3 指标达成情况——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2)不断完善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
河北区多措并举,不断完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措施包括以学习者为中心,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学习课程与指导;设立市民学习积分与学分,支撑不同教育类型之间的选择和转换;丰富教育载体,促进青少年社会教育立体化发展;举办终身学习活动周,创建品牌学习活动;建设数字化资源与平台,支持市民泛在化学习活动;营造学习氛围,培育终身学习文化。
(3)持续加强的学习型组织建设
全区把创建“学习型组织”作为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党政机关、街道、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街道、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团队等活动,营造出浓郁的学习氛围。
表4 指标达成情况——终身学习体系建设
表5 指标达成情况——学习型城区建设
(4)丰富的学习型城区建设研究成果
河北区在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过程中,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开展项目与课题研究,在践行中不断总结提炼,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用以指导学习型城区建设的创新实践。
表6 指标达成情况——成果与创新
其一,学习型城区建设须进一步统筹推进。虽然河北区将学习型城区建设任务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当中,但到目前还没有颁布学习型城市建设条例、指导性政策文件,缺乏学习型城市建设顶层设计和路径研究,各部门协调机制不够健全,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
其二,市民对学习型城市建设知晓率有待提高。市民是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主体,应对学习型城市建设有较高的知晓度。对于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宣传工作均有明确的指标要求。虽然河北区也一直在创建学习型城区,相关部门也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从本次测评结果来看,市民对于学习型城市的知晓率和认知程度还不够,从政府层面对学习型城市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和推广力度还不够。
其三,距建设高水平、高质量学习型城区还有一定空间。学习型城区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和区域建设的方方面面,建设成效也体现在城市和区域的方方面面。测评指标当中如“每万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情况”、“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等指标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这些指标反映“综合发展”、“社会治理”和“人的发展”,需要加大建设力度和精度,让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城区建设的成效辐射到城市和区域的每一个角度。
其四,加强政府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习型城市发展理念以及我国学习型社会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和要求,从顶层设计入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从立法保障入手,保证建设工作有法可依;从统筹机制入手,部门协同促进提质提效;从体系构建入手,落实社区教育标准化网络;从课程平台入手,打造数字平台支持泛在学习;从运行保障入手,整合财力人力资源护航建设。形成政府主导、教育先行、部门协调、社会推进、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其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学习型城区建设影响力。从政府层面进一步加大对河北区学习型城区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和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利用网站、微博、公众号、媒体等多种媒介进行宣传报导,发放宣传资料,发布宣传口号,张贴宣传标语,让市民时时处处都能感受到创建学习型城区的浓厚氛围,让学习型城区的概念和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到每一个市民的心里。
其六,拓宽经费投入渠道,加大学习型城区建设支持力度。拓宽学习型城市建设经费投入渠道。根据河北区财力状况,加大对学习型城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号召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鼓励社会资金积极投入学习型城区建设。逐步形成政府、用人单位和学习者分担学习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
最后,优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学习型城区建设成效。按照《河北区教育现代化发展规划2035》文件要求,继续优化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公平普惠、优质协调、特色鲜明、学段融通、技术先进、充满活力的现代终身教育体系。继续完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统筹优化配置区内优质教育资源,打造数字化学习资源与平台,营造浓厚的终身学习文化氛围,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实现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密切配合、良性互动,建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