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第二幼儿园 马会荣 王建新
幼儿园的孩子正处在生长发育阶段,各个器官和组织娇嫩,平衡性、协调性较差,反应不够灵敏,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但此时的幼儿天性活泼好动,对各种事物都充满了极大的好奇心和探索欲,喜欢触摸、尝试,所以,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很难做到万无一失的,不可预料的随机性伤害事件是我们教师无法掌控的。事故一旦发生,我们首先应该反思一下幼儿园这方面的制度是不是还需要完善,我们的教师有没有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不能对意外伤害进行快速而正确的处理;其次,在反思的同时,幼儿园应逐步完善管理机制,做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把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一天下午,中班王老师正在组织班级孩子的离园活动,此时保教李主任来找身为教研组长的王老师商量教研活动的相关事宜,王老师就让幼儿们到各个区角进行自主游戏。一名幼儿拿起一把扇子玩,因为扇子投放在区角的时间久了,扇骨上的竹片已经分叉,幼儿在玩时不慎将一根细细的竹签扎进右手食指的指甲缝里。孩子感觉很痛就告诉了王老师,当时王老师没有仔细检查,以为只是被扎了一下,安慰孩子几句,就让家长接走了孩子。半夜,孩子被疼醒,家长这才发现孩子的指甲缝里扎了一根细细的刺。第二天,家长带孩子去医院,医生说必须取掉指甲才能拔出刺来;家长又提出去省城大医院治疗,结果还是得将孩子的指甲拔掉取刺。家长担心孩子的指甲长不出来,导致终身残疾,并扬言幼儿园必须为此付出代价。这件事情直到孩子的新指甲长出来,幼儿园承担了所有医疗、交通、营养费用后才了结。
原因分析:
第一,幼儿园本身的规章制度没有很好地约束管理者和教师的行为。幼儿园的制度明确规定:教师在组织离园活动时,无论是公事还是私事,都不能随意离开;当老师正在组织孩子活动时,幼儿园的管理者或其他老师都不能打扰。所以,上述案例中,保教李主任和王老师都没有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都负有责任。完善的制度具备指导性和约束性,规范教师的行为,告诉相关人员应该做什,不应该做什么。规章制度中的奖惩措施,是为了让教职工们遵章守纪、勤奋工作,而不是出了事故后的补救或者推卸责任。建立健全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一方面可以使幼儿的权利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也是让幼儿园的利益得到保障。
第二,在意外发生后,教师不具备基本的保健常识,责任心不强,没有仔细检查幼儿受伤的手指,以为孩子的手指仅仅是被扎了一下而已,疼过一会就会好的,安抚了孩子几句,而且没有及时告知家长,直到孩子手指发炎疼痛难忍时,家长才发现,此时已经贻误了最佳治疗时机。这本是一件很小的意外事故,如果当时老师能够细心检查,将刺挑出来,或者及时告知家长,孩子的手指被扎了,让家长随时观察手指的变化,是可以避免孩子受到更大伤害的。孩子在幼儿园受伤是很难避免的,这一点大部分家长都可以理解,但是由于教师的疏忽导致自己的孩子没有得到及时治疗,任何家长都会很恼火。所以,每一次意外都应该引起教师足够重视,认真对待,在掌握基本保健知识的同时及时正确地处理意外伤害的发生。
第三,没有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幼儿自身又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幼儿园区角活动投放的材料,首先应该保证材料的安全性,当扇骨出现分叉开口时,这把扇子就已经存在不安全的因素,教师应该及时将其修好或者更换掉,由于老师工作的疏忽,加之幼儿年龄小,自我保护意识差,因此幼儿受伤就成了难免的事情了。
对策:
1.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幼儿园要发展,离不开钢的制度,铁的纪律,作为单位的中层管理者,更应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做出榜样,提高教师的工作责任心。
2.幼儿园应加强教职工师德、幼儿保育、保健知识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法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学习,激发教职工对幼儿和幼教事业的热爱,从而提高工作责任心,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把意外伤害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3.完善对投放幼儿区角活动材料的管理制度及安全隐患的排查制度。
4.家园共育,和家长多沟通,交流正确的教育孩子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指导家长如何正确的教育孩子。此案例中,家长如果平时教育得当,孩子不至于受伤后不敢告诉家长。同时,应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幼儿园的校车送孩子回家时,有一个孩子的家长经常不按时到规定的地点接孩子,为了不耽搁送其他孩子回家,跟车老师就让孩子穿过一条小巷自己回家。久而久之,家长和老师都已经习以为常,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安全意识也逐渐淡化。这天下午和往常一样,老师还是让4岁的幼儿自己回去,直到天黑,家长下班回家没有看到自己的孩子,打电话到幼儿园找孩子。这时,家长和送孩子的老师互相推卸责任,各执一词,直到晚上10点多孩子在邻居家被找到了才终止了这件推诿扯皮的事。
原因分析:
第一,教师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责任心和警惕性。为了增加生源,使县城附近的学前适龄幼儿享受和城里孩子同等的教育,红寺堡区的民办幼儿园都用校车定时定点接送离幼儿园较远的孩子,这部分孩子家长不是在家务农就是外出打工者,工作性质决定了这些家长生活没有规律,不能够按照幼儿园的接送制度准时准点的接送孩子,出现了早上孩子自己来规定的地点,并且下午又自己回家的现象。农村的小巷子来往的人车较少,一般不会出现安全问题,我们的家长和老师正是有了这种麻痹思想,一次没有问题,两次没有问题,久而久之,安全意识淡薄,警惕性也放松,责任心也随之降低。
第二,幼儿园管理失责和幼儿园接送制度有漏洞。此事虽是虚惊一场,但足以引起幼儿园的高度重视,幸运的是这次孩子找到了,如果孩子找不到,那么后果不堪设想!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种事,总以为不会发生的却出人意料的发生了,也就是说,没有出现问题不等于不会出现问题,所以,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者应该及时了解校车接送情况,当发现有家长未按照约定准时准点的接送孩子时,就应该和家长、跟车老师商量解决这件事,不能抱有一丝侥幸心理!跟车老师更应该时时树立安全意识,当家长无法履行自己的接送职责时,及时向幼儿园反映,及时解决问题。
对策:
1.修订完善校车接送管理制度,实施接送教师考核细则,明确责任。
2.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对幼儿家长安全提示,采用“致家长的一封信”、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宣传,时时敲响安全的警钟,提高师幼及家长的安全意识。
3.和不能履行亲自接送幼儿的家长签订安全补充协议,分清幼儿园和家长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避免推诿扯皮、责任不清的事情再次发生。
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按照幼儿园食谱安排,早点是小米粥和糖酥饼,当厨师打开刚刚送来的小米袋时,发现这袋小米已经生虫。按照幼儿园规定,厨师没有随意更改食谱的权利,所以,为了不影响准时开饭,厨师没有及时向主管者汇报此事,擅自做主将小米中为数不多的米虫捡了出来,用已经生了虫的小米给孩子熬粥喝了。结果,当天恰逢教育局和卫生监督所联合进行常规安全卫生检查,发现了这袋生虫且已经给孩子熬粥喝了的小米,当场就在全区教育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批评,此事对幼儿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原因分析:
第一,主管者责任心不强,未能按照制度验收定点粮油店送来的小米。幼儿饮食安全是幼儿园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它关乎全园幼儿的身体健康,不容忽视。如果一所幼儿园连孩子的饮食健康都不能保障,再好的教育也将失去意义。对幼儿园食堂的管理,除了建立健全制度做坚实的保障外,一定要严把幼儿食品安全关,从根源上杜绝不合格的食品进入幼儿园的食堂。此案例中,主管人员疏于监督,没有按照制度检验小米、索要正式票据,因此没有及时发现已经生虫的小米。
第二,食堂的管理存在漏洞。幼儿园对厨师的考核细则中有一条“幼儿园的厨师必须严格按照安排好的食谱准备膳食,不准私自更换”的规定,如果在管理制度中能够明确厨师长的职责,让其在实际操作中把好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在食材出现问题时有权利对食谱进行临时调整,解决其担心私自更改食谱的后顾之忧。
第三,厨师的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弱。幼儿的“三餐一点”均出自厨师之手,他们肩上的担子不轻,尤其是厨师长,更要挑起确保幼儿食品安全的重担。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应该从厨师对待工作的态度和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抓起,食堂的卫生、厨师的个人卫生、厨房操作工具的卫生、食品是否合格安全等均要细化管理,案例中,厨师长如果有“食品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而不是顾虑会不会因自己私改食谱承担责任的话,也不会出现这次不应该发生的偶发事件。如果厨师发现小米生虫,在来不及上报的情况下,为了孩子的健康,更换食谱,随后再退换已生虫的小米,想必上级领导部门不会通报此事,幼儿园的领导更不会追究厨师私自更换食谱的责任。
对策:
1.食堂管理人员一定要选责任心强,视幼儿食品卫生安全为己任的人员担任。
2.细化食堂工作人员职责,层层把关,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3.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
总之,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我们工作的第一要务,要“时时、事事”抓,除了要有完善的制度可依循,作为管理者,更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把工作的重心时刻放在监督检查上,尽力给师幼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每个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