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校本部)河南 郑州 450001)
体育中的自由具有着独特的魅力,正因如此,人类才会在不同的文明阶段都延续着对体育自由的追求。西方体育哲学研究倾向于从“本体论”出发,将体育自由确立为实质性概念,主要有两种观点:“游戏自由”和“劳动异化自由”。现代机构的运作规则类似于现代体育的规则”的学术观点从侧面反映出对体育中自由的阐释要从“本体论”走向“认识论”,以解释体育中自由如何成为可能。我国的体育哲学研究出现得较为晚,学者们的研究还没有完整地回答出体育中的自由如何以满足“本体论”的要求为前提,来展开对其“认识论”规律的把握,将普通人对于体育中自由的诉求作为其考量依据,遵循认识论中从“概念”到“范畴”,再到“判断”与“规律”的学理规律来全面阐释自由的体育哲学认识论规律,学者们的回答仍有所欠缺。正因如此,本文以“认识论”中的“范畴”这一重要概念为切入点,试图对自由在体育哲学认识论中的“范畴”做一归纳性的解释,并提出在我国的体育哲学研究中,体育中自由的这些“范畴”应具有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指导下的批判性,是区别于西方体育哲学对该问题之阐释的要义。
认识论是关于知识的问题的研究。认识论包含两个主要内容。首先,关于知识的结构和性质的理论;第二,关于知识来源和知识判断的理论。“本体论(ontology)”是通过特定的“概念”形成的关于世界本质的问题的形成。“认识论”是不同的,它需要在“概念”的基础上探索“范畴”。建立体育哲学认识论自由的“范畴”是总结和归纳体育哲学认识论规律的重要内容。体育中自由的“范畴”是“自由”的“否定性”内涵在体育本质中经过原则化后的结果,它既与“自由”的逐个“范畴”有相似,也有所不同。归纳与综合国内外学者的学术观点,并对其进行提炼,认为“体育自由”这个概念,应涵盖着“价值诉求”与“现实实现”、“实质自由”与“理想自由”及“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这三组具有普遍性与广延性的“范畴”。
以人类思维能力的演进为坐标,“价值诉求”与“现实实现”贯穿于哲学家对自由的思考中,并深刻地影响了体育。在“价值诉求”和“现实实现”的规定下,具有不同扩展范围的各种体育文化表现出实现自由的不同方式。体育与自由是密不可分的,它孕育了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形式,并且正处于体育文化模式的快速转变中。自由的价值并未被消灭。有学者认为,从体育政治文化,体育经济文化,体育公益文化到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体育生活文化,新时期中国体育文化的发展正面临着转型。从体育自由的角度来看,社会可以给体育自由带来什么样的广泛、充分和合理的发展空间,几乎决定了社会如何培育多样化和高质量的体育文化。可以看出,如果没有自由作为一种永恒的价值诉求来引导人们对体育的理解,那么体育文化将成为水的源泉。
“体育自由”从学人们对“价值诉求”与“现实实现”的苦思冥想逐渐发展至可以把握的主体客体化对象,“体育自由”的现实性与可操作性加强了。人在对“体育自由”的把握中创造了体育的“实质自由”。尽管自由有着与实质自由对立的理想状态,即理想自由,但在现代社会的不断演进中,“文化资本说”也指出在现代社会背景下人们几乎无法实现大同的理想自由。“实质自由”与“理想自由”间的矛盾关系在人的体育活动中表现突出。体育既通过提升人的身体运动能力直观地塑造着人的最基本的实质自由,又自觉地不会满足于此,而是不懈地追求更高境界的理想自由,这种追求有时候已经脱离了“实质自由”的局限。人,既是社会环境的产物,同时又是自身主观能动性的产物,这确立了体育中“实质自由”与“理想自由”彼此矛盾且终于统一的根据。
体育自由的第三组范畴是“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体育哲学研究者以“理性主义”为纲来认识体育中自由的灵感可追溯至笛卡尔对“理性的局限”的判断。在人类现代社会的实证思维中,体育中的自由被 “理性化”为可操作与可被控制的 “机制(mechanism)”。从本质上讲,“理想自由”是信仰,而信仰是无法被机械化地生产出来的。“非理性主义”在“自然的人化”过程不断蔓延、加深,并大有朝着“自然的机械化”发展时被重视起来。“非理性主义”强调体育中的自由既不是“不可知的自在之物”,也不是“刺激与反馈”,而是人认识到了体育中的自由具有“自在之物”的目的性,在掌握了这种“目的性”后,通过体育努力地重建自己的主观精神世界的“激情”,使“自在之物”成为“为我之物”。所以,在现代社会背景下,人类的认识规律应是“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相互促进、彼此超越。在对“体育自由”的把握上也延续着类似的逻辑规律。
站在我国体育哲学研究这个角度看,确立自由在体育哲学认识论中的逐个“范畴”,总的目的是要去把握“体育自由如何成为可能”的认识论规律。对中国体育哲学的研究应该看到“价值诉求”与“现实实现”,“实质自由”与“理想自由”,“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三大类所包含的两种认识论取向。一种是在体育中实现自由,从“意欲”到“意识”再到“精神”,最后浓缩为现代哲学中“主体性”的“形而上学”取向。另一种认识论取向,则是在体育中自由的实现上,由“自我意识”转向“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经由“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上升为符号化的“精神”,这种“精神”中蕴含的“形而上学批判”“意识形态批判”及“资本批判”力量通过实践得到全面的爆发,最终揭示出实现体育自由的认识论规律。
首先,是“形而上学批判”为思考体育自由如何实现带来了思维上的革新。“体育自由”虽是抽象的概念,但其也具有现实依据。当“体育自由”的现实依据是“自我意识”时还无法真正地阐释“体育自由”的全部内涵,只有将“体育自由”的现实依据置于“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上来认识,才能看到人的“意欲”要获得其合理性,并被保存下来,通过“形而上学”上升为“自我意识”只代表了思维上的普遍性,而通过“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上升为“意识形态”,则反映了“自我意识”的确立必须要将思维上的普遍性与社会存在的具体现实结合起来。对“体育自由如何实现”的思维只有满足了这两方面的要求,才能产生对实践的指导能力。
其次,是“意识形态批判”阐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论立场才是认识体育自由有真实意义的视角。“体育自由”与“自由”一样都是抽象或观念。否认对“体育自由”的认识具有“意识形态”的基础,是自欺欺人。近期,“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论立场启示了我们,要在阐释“体育自由如何可能”中贯通“意识形态批判”与“社会主义政治功能”的学理进路。这里的“社会主义”并不局限于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是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汲取着养分,要发展至“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意义层面的“社会主义”,站在这个高度看自由在体育哲学认识论中的规律,就能认清西方体育哲学研究中所提出的诸种阐释,仍未能完全地解释“自由的联合体”如何在体育中得以实现,因此仍有其发展的空间。
最后,是“资本批判”揭示了体育自由之所以难以实现的根源。我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充分吸收了“现代性批判”的积极内涵,发展了马克思“资本不仅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改变了人与人的关系”的观点,形成了现代性、主体性等议题与马克思主义的结合,我国体育哲学研究则从中获得了阐释“人的异化”的新思路,认识到现代社会中“人的异化”的根源,不是由现代社会制度造成,而主要是由于依附在现代社会制度上,仍未被彻底改变的 “资本制度”所造成的。
综上所述,通由“形而上学批判”“意识形态批判”“资本批判”拓展出的视域来看待体育自由,来审视“体育自由”的“价值诉求”与“现实实现”、“实质自由”与“理想自由”以及“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三组“范畴”,能得到这样的启示:“体育自由”通过“价值诉求”表达着人类创造体育与践行体育的激情,具有古典气质,但人对体育自由的把握是人类近代社会形成以来的事。应看到,“资本”的存在是“理想自由”与“实质自由”彼此对立、“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互不相让的根本原因,因此“体育自由”的三组范畴蕴含着“形而上学批判”“意识形态批判”与“资本批判”的批判性,这种“批判性”是总结与归纳体育自由的认识论规律,即回答“体育自由如何可能”的问题时所应被发挥的思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