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志,陈娟娟,褚文娇,任远勤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COVID-19)在我国境内蔓延的同时,其他国家也先后发现了该类疾病的传播及流行,截至2020年4月9日全球感染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病例超过150万例,累计死亡病例近9万人。为及时应对这种新型急性呼吸道传染疾病,2020-01-20国家召开COVID-19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将COVID-19纳入我国乙类传染病并按甲类传染病管理。随着对疾病的深入认识和诊疗经验的积累,国家卫建委等部门及时修订发布各类医学消毒、防护和临床诊疗方案。各类医疗人员积极走上防疫救治一线,有效地推动了COVID-19的防控和治疗,并取得了国内抗击COVID-19疫情的初步胜利。药师是做药物治疗、药物保障的一线医务工作工作人员,在COVID-19疫情期间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及时调整工作模式,为临床一线提供科学有效的药学服务。现就药师在COVID-19疫情下医院药学服务体会总结如下。
1.1 加强COVID-19诊疗知识学习,提升药师专业素质 COVID-19从发现到探索治疗,国家卫建委专家组连续修订下发了7版COVID-19诊疗试行方案,军队下发了2版COVID-19诊疗试行方案,其中对2019-nCoV的病原学、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特点、诊断标准、临床分型、鉴别诊断、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治疗、解除隔离和出院后注意事项、转运原则和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等11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规范和修订。药师作为临床一线药品治疗的主力军,一是要认真学习国家下发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诊疗规范,同时注意关注国内外诊疗最新进展。二是重点学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特点、诊断标准和治疗学进展,及时了解掌握药物治疗学的特点和方向。三是在掌握常规药品基本特征外,及时查询学习跟踪非常规药品如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磷酸氯喹、阿比多尔等的药理学、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和不良反应等药学知识。
1.2 根据COVID-19诊疗特点,做好药品应急保障工作 COVID-19是一种新型的传染病,目前为止没有特效药品,临床治疗以对症和探索性治疗为主,医务人员从未知到逐渐掌握诊疗方案也有一个过程。药师作为掌握全面药品知识和信息的群体,一是要根据COVID-19诊疗方案的调整及时储备供应相关药品,比如早期的磷酸奥司他韦、莲花清瘟胶囊、利巴韦林、布洛芬和血必净等,逐渐过渡到α-干扰素、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磷酸氯喹、阿比多尔等[1]。二是根据中医药特点,在储备相应中药材的基础上,做好中药调配和煎煮工作。三是严格对药品的质量和来源等进行把关,特别要重视中药材的质地、保管和养护。
2.1 收集药物信息,开展药物咨询 药物咨询是临床药学服务的重要内容。目前COVID-19的药物治疗部分处于试验探索阶段,患者的心理因素对其自身康复影响较大,因此做好药物咨询尤为重要[2]。COVID-19是一种新型传染病,疫情来势迅猛,患者和疑似病例不可避免会产生心理紧张。为保证咨询的科学性,药师应为患者和疑似病例建立咨询记录表,按照轻型、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等4个临床分型分别记录。药师还应及时学习掌握药物治疗过程中的各种药品知识和信息,熟悉各种治疗药品的药学基本特性,随时解答医师和患者的咨询问题。
2.2 建立药历,做好药物治疗学跟踪 药历是与病历并行的有关病程的记录,是反映患者治疗过程中药物应用信息的文件,临床药师要及时为COVID-19患者建立药历。COVID-19的易感人群是无差别的,因此患者涉及各个年龄阶段,个人情况复杂程度不一,需要临床药师对药历进行认真书写,及时总结不同人群、不同类型的药物治疗效果[3]。
2.3 关注药品不良反应,加强合理用药指导 作为药师,一是要特别关注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磷酸氯喹、阿比多尔等试用药物的不良反应和不良反应,及时评估这些药品治疗的收益和风险;二是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指导,避免盲目或不恰当地使用抗菌药物,关注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比如莫西沙星的光毒性、关节毒性和心脏毒性等,特别注意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的情况。三是指导糖皮质激素的合理使用,较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由于免疫抑制作用会延缓对冠状病毒的清除。四是注意中成药和中药汤剂不良反应的观察,中成药和汤剂在治疗COVID-19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药师也要对其产生的一些不良反应进行密切关注[4],比如中药注射剂和中药汤剂联合应用的观察。
2.4 配合做好新药临床试验工作 COVID-19作为一种新型传染病,目前尚未发现特效药品,临床药物治疗正在探索各种药品的应用,开发老药新的治疗特性,加紧开发研究新药。药师需要发挥自身药学优势,根据不同药物临床治疗中的特点积极配合,如磷酸氯喹是一种上市多年的抗疟药物,体外实验显示对2019-nCoV有良好的抑制作用,因为该药物已上市,因此安全性有一定保障。经多中心临床试验,临床结果初步显示,磷酸氯喹对COVID-19有一定的治疗效果[5,6]。再如法匹拉韦是治疗流感的药物,临床试验显示有较明显的疗效和较低的不良反应。瑞德西韦则是用于抗埃博拉病毒感染的药物,目前在国外的临床实验还没有全部做完。体外试验显示,其具有对2019-nCoV较好的抑制作用和安全性,目前还在临床试验阶段[7,8]。 药师要积极配合这些药品的COVID-19临床治疗试验,力争取得这些药物治疗应用的突破。
抗击COVID-19疫情中,药物治疗和药学服务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药师要根据该病诊疗方案的不断调整,及时跟进诊疗知识的学习,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做好COVID-19专用药品的保障供应工作。药师还要积极参与临床治疗的药学服务工作,为COVID-19患者开展专病临床药学服务;同时配合相关专家开展COVID-19新药临床试验[9]。在COVID-19临床治疗过程中,药师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要积极参与临床药品诊疗过程中,在推动COVID-19药物治疗进程的同时,不断提升自身专业学术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