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 峤
(沈阳音乐学院 音乐教育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8 )
在中国历史上,音乐自诞生之日起就对社会生活有着重要作用,随着历史发展,其作用、影响日益增强.音乐以其喜闻乐见、雅俗共赏的方式,以其无形的精神力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社会、历史和人生.与此同时,人们对音乐作用的认识也不断丰富、不断深入.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有许多思想家结合其所处时代深入探讨了音乐的社会作用,并总结概括出一系列经验性和规律性思想,形成了较深入系统的关于音乐社会作用的思想.历代统治者运用这些思想,使音乐的社会作用特别是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地位的作用更自觉有效.这些积淀厚重的思想认识为今天进一步深入认识和充分发挥音乐的作用提供了有益启示和借鉴.
中国古代音乐思想非常重视音乐在维护封建社会统治秩序中的作用,首先体现在维护礼乐制度上.自从有了国家和政权统治,音乐就与礼一起成为维持社会统治秩序的两大工具.周朝取得政权不久开始制定礼乐制度.以周公为首的周朝统治者经数代百年的不懈努力,将各种礼仪音乐按不同社会等级加以严格规定,系统制定了周代的礼乐合一的礼乐制度.礼制主要是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从天子到贵族再到百姓被分成许多等级,君、臣、父、子、夫、妇各有礼仪规范,贵贱长幼各有明显差别,衣、食、住、行、用等都要符合各自身份.同时,周朝统治者把乐与礼视为同等重要.周公亲自制乐,深入挖掘音乐的政治功能,严格规定各等级应用的音乐制度,“无礼不乐”“礼乐相须”“礼之所及乐必从之”.周代就已形成中国早期音乐理论,并确定了中国音乐“通政合礼”的基调.孔子称这种“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为“天下有道”[1].
音乐是古代统治者维护社会统治秩序的文化工具.礼是从外部给人提供一种强制性的社会规范,乐则是基于审美情感从内部为人塑造一种文化意识,包括与礼制相谐和的艺术程式、意识规范,以及被严格规定的应用音乐制度.古代思想家们充分认识到礼乐制度在维护社会统治秩序中的作用,深入论述了礼乐功能,如荀子在《乐论》中概括道:“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2]《礼记·乐记》也说:“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3]乐的主要职能在于“合同”,即促进不同社会等级间人际关系和谐,礼的职能则是“别异”,明确规范不同社会等级的人的差别.礼和乐紧密结合,共同维护社会统治秩序.
古代思想家强调礼乐结合,共同维护统治秩序.《乐记·乐论》说:“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3]即乐由内心产生,礼体现于外表,乐由内心产生,所以能够潜移默化;礼体现于外表,所以形成礼仪制度.最好的乐必定平易,最好的礼必定简朴.乐通达内心则民众没有怨恨,礼仪通行则民众没有冲突.礼乐结合,礼乐相济,成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巩固封建专制王朝统治的有效手段.尽管春秋末期以后,社会急剧变革,礼崩乐坏,社会严重失序.但在历史的不断循环更替中,礼乐制度在中国专制封建社会还是以各种不同方式延续了两千多年,一直起着维护统治阶级秩序的作用.
中国古代音乐思想深入挖掘了音乐与政治的关系及其对治国的作用,深刻揭示了音乐不仅是一种娱乐方式,而且是反映国家政治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方式.
古代思想家强调音乐与政治息息相通,审乐可以知政.《礼记·乐记》认为:“声音之道,与政通矣.”[3]《吕氏春秋·适音》进一步讲:“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之也”“故有道之世,观其音而知其俗矣,观其俗而知其政矣,观其政而知其主矣.”[4]即音乐与政治相通,反映社会风俗,通过音乐能了解社会习俗,进而了解国家政治及君主情况.《礼记·乐记》进而认为,音乐是民心的表达,“审乐”可以“知政”,可以察知国家兴衰.“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3].
古代思想家强调音乐对维护政治统治的重要作用.孟子认为音乐是表现仁义思想的一种艺术形式.他在与齐宣王对话时,从谈音乐入手劝齐宣王与民同乐,实施仁政,使天下归顺.“王与民同乐,则王矣”[5].荀子在《乐论》中强调音乐对国家政治有重要影响,有什么样的音乐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政治效应:“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装则民齐而不乱.民和齐则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也……乐姚冶以险,则民流僈鄙贱矣,流僈则乱,鄙贱则争,乱争则兵弱城犯,敌国危之”[2].即中正平和的音乐会使人和睦相处而不流散,严肃庄重的音乐会使百姓心齐而不混乱,百姓心齐就会兵强城坚,敌国不敢侵犯.妖冶萎靡的音乐会使人散漫放纵、卑鄙轻薄,会混乱并相互争斗,兵弱城破,敌国就会来侵犯.所以,荀子认为,在先王的治国之道中,礼乐正是最重要的:“先王之道,礼乐正其盛者也.”[2]《史记》也讲到:“治国家而弭人民者,无若乎五音者.”[6]《礼记·乐记》进一步讲了礼、乐、刑、政协同治国之道:“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3]
“和”是中国古代音乐思想始终追求的目标和境界.这种“和”,既包括音乐本身的和,更包括所要促进的自然、社会、人的和.音乐的根本原则是合同、中和.《乐记·乐论》说:“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3]即乐是仿天地和谐而生;礼是仿天地秩序而生.和谐才能使万物化育生长;有序才使群物有所区别.
古代思想家们强调运用音乐将人们的情感和情绪引导到中和上来,以促进社会和谐、协调,社会心理、群体心理和睦.《孔子家语·儒行解》认为:“歌乐者,仁之和也.”[3]孔子主张:“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发乎情,止乎礼”.[1]荀子在《乐论》中说:“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节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万变.”[2]即在祖庙中君臣上下一起听雅乐,就都会相互和谐恭敬;在家里父子兄弟一起听雅乐,就都会和睦相亲;在乡村里弄中老年人和孩子们一起听音乐,就都会和谐顺遂.雅乐,审定一个主音确定其他和音,配上各种乐器协调好节奏,一起演奏出由众音组成的和谐乐曲;它足以统帅整个乐曲,足以应对处置各种变化.由于音乐能促进和与同,《周礼大司徒》提出 “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音乐成为传输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发挥着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作用.
古代思想家认为“中和”是音乐的纲.荀子说:“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即音乐是齐一天下的工具,是中正平和的纲领和集中体现.古代先王制定音乐也是以和为纲纪的.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指出:礼乐有本有末,“中和者,本也”.囿于历史条件,古代思想家们所强调的“和”主要是符合封建纲常伦理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礼之和.
中国古代音乐思想中体现着强烈的伦理精神.《礼记·乐记》指出:“乐者,通伦理者也.”“乐者,德之华也.”[3]认为音乐与伦理相通,是道德的精华和光华.在古代音乐思想中体现着美德与快乐、善与美的统一.《礼记·乐记》提出 “德音之谓乐”的观点,即认为只有体现道德的音乐才是真正的音乐.乐是道的体现,是德的载体,也是修身的方式.
古代许多思想家都倡导审美与道德相结合的美善相乐原则,如孔子在《论语·为政》中认为:“《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他还认为先王之乐最能表达这一原则.称《韶》乐“尽美矣,又尽善也”[1].《礼记·乐记》也认为:“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着其教焉.”[3]《礼记·乐记》将音乐建立在一个较高社会伦理要求的基础上,认为懂得声而不懂得音的是禽兽;懂得音而不懂得乐的是普通百姓;只有懂得乐才能称为君子,才能循声辨音,听音知乐,并通过审乐知政,掌握治国之道.懂得音乐也就近乎懂得礼了,礼乐都懂,就可以说有德了.道德境界的提升需要音乐助推,懂得音乐则是道德进步的重要条件.
在古代思想家那里,制作音乐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为圣王歌功颂德,并以此引导社会和百姓的道德.《周易·象》说:“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7]这既是讲先王制作音乐祭祀上帝和祖先,为之歌功颂德;同时也是讲制作音乐崇尚道德,发挥音乐的道德教化作用,以君主之德对百姓施行教化,引导百姓像君主那样具备德行.孔子提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也是强调运用音乐改变社会陈规陋习,引导社会健康风气,促进伦理道德建设.荀子在《乐论》中说:“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也.”[2]在此他强调用“正声”“雅乐”感人,使人保持善良、正派、正直,使那些邪恶污浊东西不能接触和影响人们.
中国古代音乐思想把音乐的教化作用置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古代思想家那里,音乐教育不仅是音乐知识的教育,更重要的是思想道德和艺术修养的教育.《尚书·舜典》记载,舜任命夔主持乐官,用乐教育年轻人 “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8].即正直温和,宽大谨慎,刚毅而不粗暴,简约而不傲慢.自西周起,乐教成为国学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涵盖诗、歌、舞,包括乐德、乐舞、乐语教育,注重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艺术审美和艺术训练水平.
古代思想家们深刻认识到,“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化人也速”[2].即音乐对人的影响深刻迅速,所以必须充分运用音乐实施教育.不仅是用音乐给人们提供娱乐,更重要的是用音乐来引导人们追求真善美,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艺术修养.《礼记·乐记》提出:“故先王之制礼也乐,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3]即古圣先贤重视音乐教化功能,制定礼乐并不是仅仅要满足人们的口腹耳目要求,而是要用正声雅乐感人,教育人民辨别是非善恶,归于做人正道.《国语·楚语》有言:“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9]即用正声雅乐清除心中的邪恶和污秽,镇服轻浮之气.汉代《毛诗序》进一步讲道:“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古代思想家特别重视音乐对完善人生修养的作用.孔子特别重视音乐教育,认为对人的教育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1],即一个人只做到知书达理还不够,还必须接受音乐教育陶冶性情以完善人生修养.这也是他所说的:“广博易良,乐教也.”[3]音乐教育陶冶人的性情,使人心胸宽广、知识渊博、善良敦厚,是培育有德之人的有效教化之道.《汉书·礼乐志》认为,圣人通过制定礼乐教育人、影响人,“以通神明、立人伦、正性情、节万事,治内修外”[10].《晋书·乐志》进一步分析了音乐五音的教化作用,认为:“是以闻其宫声、使人温良而宽大;闻其商声,使人方廉而好义;闻其角声,使人倾隐而仁爱;闻其微声,使人乐养而好使;闻其羽声,使人恭俭而好礼.”[10]说明音乐中的五音可以促进人的思想品德修养.王夫之认为,在一切教育手段中,音乐作用甚大.音乐的首要功能在教育.音乐教育可以“移性情而鼓舞以迁于善”,即转移人们的性情,鼓励人们积极向善.音乐较之于其他一切教育手段,独具“化成之妙”.
往事千年.如今,站在一个新的历史时代回顾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音乐社会作用的论述,从中会得到一些有益启示:
我国音乐发展历史源远流长,绵延数千年,创造了丰富的音乐文化.中国素有“礼乐之邦”之称.在中国古代,音乐是知识阶层的必修课,周朝贵族教育体系要求学生掌握六种基本才能:礼、乐、射、御、书、数.音乐在其中占据重要地位.音乐表达着一定的生活态度、思想情感、政治倾向、道德评价、价值取向,在维护政治秩序、社会规范、伦理道德、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音乐潜移默化地浸润社会,深入人心,以其感染力诉诸人的情感,影响人们的思想,陶冶人的心灵.音乐文化对加强人的修养、影响社会政治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古代思想家很早就认识到音乐的社会作用,并围绕音乐的社会作用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认识和观点.经过几千年的积淀,这些认知构成了我国音乐思想文化的重要内容,为我国音乐的后来发展提供了重要思想资源和文化滋养.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音乐社会作用的论述是中华文化特别是中华音乐文化的基石和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几千年的音乐发展史已充分证明音乐的各种社会功能,进而也证明了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音乐社会作用的认识,特别是音乐与国家、政治、社会、伦理、教育等关系的认识的重要历史价值.这些认识至今对当代仍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作用.如音乐与政治相通,反映政治生活,对国家政治具有重要影响的认识;音乐与伦理相通,体现道德要求,促进社会移风易俗的认识;音乐追求和合,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和睦、人心和顺的认识;音乐对人影响深入迅速,有助于人陶冶性情、加强修养的认识,等等.这些认识既立足于其历史现实又超越了其所处时代,具有历史穿透力,反映了音乐发展的历史规律.这些认识已为几千年的音乐发展所验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需要根据新的时代要求,以科学态度对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音乐社会作用的认识予以批判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深入挖掘并阐发出其中有价值的理论,在继承中转化,在学习中超越,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做到古为今用,推陈出新.
音乐自产生、流传、发展至今,一直为社会各个阶层所喜闻乐见而经久不衰,其必有极为重要、强大的社会功能.习总书记指出:“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艺,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精神.任何一个时代的经典文艺作品,都是那个时代社会生活和精神的写照,都具有那个时代的烙印和特征.任何一个时代的文艺,只有同国家和民族紧紧维系、休戚与共,才能发出振聋发聩的声音”[11].
音乐是时代的声音,优秀音乐作品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精神的象征和标志,是推动历史前进合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担负着培育共同情感价值、共同思想道德、共同理想信念、共同民族精神、促进时代前进的历史使命.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过程中已经涌现出无数发挥了积极作用的优秀音乐作品.今天,我们要进一步自觉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创作和传播更多更好的优秀音乐作品,把握时代脉搏,承担时代使命,讴歌时代精神,推动时代前进;要创作和传播更多更好的优秀音乐作品,颂扬民族精神,抒发爱国情怀,歌唱团结和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创作和传播更多更好的优秀音乐作品,为人民提供有教养的娱乐,有文化的休闲,陶冶高尚情操,弘扬崇高理想,引人奋发向上;要创作和传播更多更好的优秀音乐作品,讴歌全国各族人民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征程中团结奋斗的伟大精神,鼓舞全国各族人民朝气蓬勃、迈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