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璐,朱勇强,黄惠宁
(1.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徽 合肥 230011;2.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基础教育学院,安徽 合肥 238000 )
高校体育课程的改革,基于国家体育课程标准的建设,由之前高校公共体育课程,向高校公共体育俱乐部制课程演进。无论选课方式、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以及课程评价标准,都在不断改进,从而解决高校体育课程教什么、怎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的问题[1]。为学校体育教育教学有效实施与教学质量提高,提供指导和实施依据,促进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及运动习惯养成,指导推进学校体育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的践行。
高校公共体育俱乐部课程改革前,体育课以公共体育课为主。以合肥幼专为例,改革前:上课形式为必修;选课方式为按行政班进行排课;学生随机分配学习的运动项目,不进行自主选课。
推行省教育厅的体育俱乐部课程改革后,合肥幼专的体育课程包括4个方面:①学生每周2节体育必修课,在教务系统上自由选课,开设超过15个不同运动项目的课程如表1所列;②周1至周5的9-10节,体育俱乐部的课后选修课程;③全校15个体育社团开设业余社团体育课程;④成立运动专项校队,选拔队员进行每周3~5次的专项训练,例如健美操校队、啦啦操校队、足球校队等。
高校体育俱乐部课程改革,最明显的变化是体育课程的增加,依据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发布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学校在改革后每学期开设不少于15门不同的体育项目俱乐部课程供学生选择。如表1所列,学校开设的体育运动项目达到15个,既有传统体育项目,也有新兴休闲体育项目。
表1 合肥幼儿高等专科学校开设体育课程一览表
高校体育俱乐部课程改革前,学校采用的是统一的教学大纲,教师教学课程与自身专业匹配度不高。教学过程中,依据学校教材和大纲要求进行教学,在教学评价环节,更多的是基于课程成绩的评价,关注学生身体素质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成绩,以及教案要求基本运动技能的掌握。例如球类项目考试内容是足球的脚内侧传球和射门、篮球的基本运球等基础单个动作,忽略了学生整体运动技能的培养。高校体育俱乐部制课程改革后,依据《全国普通高校体育课程与教学指导纲要》以“健康第一”为指导的理念,高校体育课程评价内容拓展为身体健康、运动技能、运动参与、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5方面[2]。
目前体育课程评价方面更为多元,强调学生学业成就的提升,以提高学生身体、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成绩考核不仅仅是期末技能考试,增加了平时学习过程中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综合评价。
合肥幼专公共体育俱乐部制课程改革,课程形式由单一公选课向四位一体的协同课程转变,由于学生体育课程形式的多样化,带来了各个体育课程目标的分散。例如体育必修课的课程目标围绕《全国普通高校体育课程与教学指导纲要》展开;课外体育俱乐部的课程目标更强调是学生参与和体育兴趣养成;社团体育课更多是围绕大学生共青团社团活动展开;专项体育校队的目标集中在竞技能力提升。学生参与学校体育课程形式的多样化,带来了各个体育课课程目标的混乱,没有形成清晰连贯的课程目标体系。
合肥幼专公共体育俱乐部制课程改革后,学校体育课程数量显著增加,丰富了学生体育课程的种类。由于学校构建了四位一体的体育课程体系,教师由学校专职教师和外聘教师构成,学校团委负责社团体育课程管理,增加了教学管理难度,难免出现部分课程内容的重复。例如体育必修课和课外体育俱乐部同时开设了排球课,两门排球课由不同教师授课,会有部分教学内容的重合。违背了课程设计希望学生由基础班,到高级体育俱乐部,进而为校队储备人才的初衷。
课程目标的混乱和课程内容部分的重复,必然导致课程评价标准的不一。体育必修课和课外体育俱乐部课程,均采用平时成绩考察加期末考核的方式。学生课程评价集中在平时出勤率、课堂表现,以及期末技能考核。而体育社团体育课,以培养学生兴趣和运动习惯为课程目标。体育运动校队,承担了学校相关大学生体育联赛的任务,因此在训练管理、课程内容的差异,导致课程评价也不一致。
课程目标要具有纵向衔接的系统性,具体表现在,无论是必修课、选修课、社团体育课以及专项运动队的训练,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体育必修课和选修课是体育俱乐部的初级课程,课程目标是使学生了解不同运动专项,初步掌握运动的基本技术,完成学校体育运动参与、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的基本目标;社团体育课程,作为体育俱乐部的中级课程,要筛选各个运动专项具有一定运动潜力,并且感兴趣的学生,进一步提高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校队的课程,作为体育俱乐部高级课程,要完成运动选材,以专项运动比赛为导向,参加全国或省级大学生体育联赛,最终实现运动技能和社会适应的课程目标。建议体育俱乐部课程的课程目标,围绕身体健康、运动技能、运动参与、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五方面,以初级、中级和高级体育俱乐部为框架,形成纵向衔接的课程目标体系。
学生体育俱乐部课程内容的建设,并不能单纯以学生兴趣为导向,而是在学生兴趣基础上,基于大学生身体发育、动作发展和认知发展的规律,围绕学生运动能力来完善课程内容。学生运动能力的养成,既包含基本运动能力,如走、跑、跳、投、钻、翻、爬等; 还有专项运动能力,如游泳、篮球、足球等。基本运动能力有利于维持基本生活所需,专项运动能力有助于终身体育锻炼或参与自己喜爱的运动竞赛。[4]基于一体化课程理念的设计,体育俱乐部课程中,初级俱乐部的课程内容更关注学生基本运动能力的养成,初步发展学生专项运动能力;而中级体育俱乐部和高级体育俱乐部的课程内容,就更集中于学生专项运动能力及运动习惯的培养。课程内容的设计,不光要解决学生练什么的问题,还要使学生明白为什么练以及有什么作用的问题。做到知识与技能的并重,最终建立横向一致的课程内容结构。
目前体育俱乐部课程评价,还是更多偏向于目标评价模式,关注学生是否能完成预期的学习目标,以结果评价为导向。现有的课程评价体系并没有统一在一个整体下,难以形成教育合力。俱乐部课程改革构建的四位一体的课程体系,要求课程评价方式各有侧重,但要统一在整体的标准下,持续递进的完成课程评价。初级体育俱乐部课程评价,要注重运动参与和身体健康;中级体育俱乐部的课程评价开始强调运动技能;高级体育俱乐部课程评价,在前面的基础上,关注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逐步阶梯提升课程评价难度,以“健康第一”为核心,综合整体的评价学生的体育课程状况,实现课程评价内外统一。
伴随着高校体育俱乐部制课程改革的深入,无论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以及课程评价都发生了改变。以合肥幼专公共体育课程改革为例,梳理其课程体系的变化,形成以体育必修课、课外体育俱乐部选修课程、业余社团体育课程和运动专项校队体育课四位一体的课程体系。基于一体化课程理念,构建以体育必修课、体育俱乐部选修课程为初级体育俱乐部,业余社团体育课程为中级体育俱乐部,运动专项校队体育课为高级体育俱乐部的课程框架,从而形成以课程目标纵向衔接、课程内容横向一致、课程评价内外统一,为基本内涵的一体化体育课程体系。最终提高学生体育课程质量,完善学校体育课程建设,实现国家关于体育俱乐部制课程改革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