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堡理念背景下德国大学服务社会职能的发展与实践

2020-12-20 23:49巴特尔汪旺根
关键词:洪堡德国大学

陈·巴特尔, 汪旺根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天津 300350)

德国是欧洲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作为一个重视教育的国度,德国的基础教育普及率高、运行有序、管理规范,职业教育体系完备、特色明显、质量优良。德国的高等教育规模庞大、结构合理,能够很好地兼顾精英教育和大众教育。有学者认为:“万变不离其宗,尽管战后德国大学发生了一些较大变化,但传统学术性大学的地位和优势未变。洪堡传统,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今天德国高等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虽然大学学习是为职业作准备的观念日益为人们所接受。然而,通过科学研究进行教育是培养学术后备力量的观念仍然备受推崇”[2]。因此,从现有的研究成果看,与其说研究者们关注德国教育,不如说更关注洪堡传统,更关注德国大学科研职能的成就。可以说,德国高等教育模式在欧洲大陆国家中颇具特色,探讨具有洪堡传统的德国高等教育如何实现服务社会发展的职能,有助于揭示欧洲第一大国教育发展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也为我国高等教育实现“双一流”目标和服务社会提供借鉴。

一、 德国高等教育的洪堡传统

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来看,德国是个高等教育起步较晚的国家,直到14世纪中叶才开始建立第一所大学布拉格大学,比西欧的早期大学晚了两个世纪。到文艺复兴运动与宗教改革运动期间,德国出现了兴办大学的热潮,到16世纪时德国已有42所大学,成为欧洲各国拥有大学数量最多的国家。然而,当时的德国大学在办学思想和实践方面并没有什么创新,德国大学真正有起色是在德国高等教育第二次革命以后,也就是19世纪初洪堡以新古典人文主义思想改革高等教育,创办柏林大学以后,德国高等教育达到了全盛时期,德国大学一跃成为世界现代大学的楷模。很多国家纷纷效法柏林大学的办学模式,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德国大学经历了长达一个多世纪的辉煌时期。由于德国大学在此期间所取得的丰硕成就,世界学术中心从英国、法国转移到德国。可以说,洪堡理念直接导致了世界学术中心转移到德国。

1.洪堡理念的发端

任何思想、理念的产生都有其背景,洪堡理念也不例外。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由于耶拿战败、巨额赔款等,民族屈辱使德意志的民族意识空前增长,德意志精英纷纷汇聚到相对独立的普鲁士,知识界和政治权威也凝聚为一体,根据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工业发展和民族独立的需要,对普鲁士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要实现德意志独立、统一和强大,张扬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教育无疑是最重要的手段。通过教育,树立一致的民族精神、利益和思想。为此,政府在内政部增设了文化教育司,洪堡任司长,对教育进行改革,为普鲁士建立起新的一整套教育制度。洪堡受命制订建立新大学的计划,组建柏林大学。柏林大学的成功实践,重新界定和阐释了大学的理念和组织的内涵,“柏林大学的建立不只是增加了一所大学而已,而是创造了一种体现大学教育的新概念”[3]。柏林大学的办学模式也因此成为近代最广为接受的模式,“柏林大学的创办像一个燃烧点发出耀眼的光芒,一切光线全都从这里出发”[4]。可以说,洪堡不仅是德国高等教育史上的标志性人物,而且是作为一个里程碑式人物永载世界大学职能和理念发展史。他的大学理念与柏林大学办学实践对后世大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洪堡理念的核心内容

重症患者低磷血症发病率高,低血磷组的医院生存率较正常血磷水平组低,是重症患者 预后指标之一,及时发现并纠正低磷血症应该受到广大医师的重视。

洪堡理念集中体现在他的一系列文稿中,尤其在《论柏林高等学术机构的内外组织》中,他在坚守传统大学理念的同时,把科学研究引入大学,从而开创性拓展了大学的职能,促成了研究型大学的产生。

首先,洪堡提出自己的大学观。洪堡继承并发展了中世纪大学是学者的社团的观点。认为大学无非是具有闲暇或有志于学术和研究之辈的精神生活,与任何政府机构无关[5]。大学里的学者都是探索高深学问的研究者,作为研究者的主体包括独立的研究者教授和受到指导的研究者学生。同时,大学是高等学术机构,大学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学校,是带有研究性质的学校。

其次,洪堡明确了大学与国家、政府的关系。早期的洪堡对国家持消极的态度,主张最大限度限制国家的作用,将国家的活动范围限定在“必要”的原则之上。不过,在随后的教育实践中,洪堡的思想发生了转变。他逐渐认识到国家援助行动对大学的必要性,如果没有国家的参与,事情将不会最终朝好的方向发展[6]。在洪堡后来的教育改革方案里,国家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他认为,要从大学的特殊规定性及国家长远的利益上认识一个自由的大学对国家的价值。洪堡主张,相对于国家和教会,大学应是一块自由和独立的飞地,与此同时,为了长远的国家利益,国家应“赡养”大学。换言之,一个自由的大学与国家长远的利益是一致的,大学在国家中享受自由[6]63。

再次,他首先提出大学的科学职能观。在洪堡创办柏林大学以前,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大学有且只有单一职能,那就是人才培养。故而,19世纪以前的大学也被称之为“教学型大学”。然而,洪堡对此提出了异议,认为大学不仅具有培养“完人”的职能,还具有重要的科学探索职能。大学立身的根本原则是在最深入、最广泛的意义上培植科学,并使之服务于全民族的精神和道德教育[5]5。科学职能是大学这个高等学术机构的根本价值所在。“高等学术机构倘要实现其目标,其全体成员(只要可能的话)就必须服膺于纯科学的观念。”[5]11同时,洪堡认为发展科学并非要取代人才培养,人才培养仍然是大学的职能,大学总是为国家承担着一些实际性工作,即教育青年人。在他看来.发展科学与人才培养是统一的。大学与科学相结合、研究与教学相结合,以科学达至修养。总之,只有通过科学才能真正完成人的教育与教养。值得注意的是,洪堡强调在发展科学的过程中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并将二者统一起来,但并没有说明两个职能孰轻孰重。这样,科学研究既是发展科学的手段,也是培养人才的手段。实现培养“完人”的教育职能,有赖于普通教育,只有普通教育才能使人掌握一般性知识和纯科学知识,才能使人更容易掌握具体行业所要求的专门职能。要把普通教育与个别行业需要的专门教育严格区分开来,专门教育只是使人获得机械的有用的技能而已,无法把握技能背后的知识本质。

3.洪堡理念的影响

洪堡理念具有划时代意义。柏林大学的成功创建,对德国大学起到了领头羊作用,而洪堡所表达的大学理念对德国乃至世界大学的发展引发了革命性的变革。柏林大学的实践和洪堡理念的提出,推动了一场深刻的大学改革运动,中世纪大学基本上据此先后实现了现代化的改造,新建立的大学也基本上仿效柏林大学成为现代大学。德国大学日渐成为科学发展的中心和重要科研成果的摇篮,为德国的重新崛起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世界上很多国家先后以德国大学的成功实践为模板,创建新大学、建立现代大学。在教育史上,学者们习惯于把德国19世纪初改革后的德国大学称为“洪堡传统”。

首先,洪堡理念重新定义了大学。大学不是职业训练机构,不同于注重传统知识的中小学,不是专门化以及追逐功利的会所,而是基于科学的高等学校,是进行科学探究的场所,从事纯科学研究的殿堂。“大学作为学术生涯的顶峰,从广度和深度上研究学术,要给精神和道德上的教育提供不是刻意但自然合理的材料。”[7]洪堡理念首次拓展了大学的职能,催生了研究型大学,提升了大学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使大学从社会生活的边缘走向中心成为了必然。其次,洪堡理念把学术自由当作大学发展的基本条件,丰富了学术自由的内涵。在他看来,学术自由不仅体现在教授层面的研究自由和教学自由,而且体现在学生的学习自由。学习自由的理念正是现代大学选课制度的理论基础。再次,洪堡把科学研究与教学结合作为培养“完人”的途径,把科学研究引入教学过程,导致教学形式的革新或创新,催生了现代研究生教育制度。

由此可见,洪堡传统核心是重学轻术。但由于德国大学曾经被看作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其巨大的成就又一直与洪堡所创立的大学观念相联系,这种观念便一直得到肯定、受到推崇,甚至被神化。从总体上看,这种大学观念已形成传统,至今仍保持其影响力。20世纪50年代,洪堡传统得到复兴。德国人把恢复曾经辉煌一时的大学传统看作是重建高等教育的目标,传统的大学观念随之得到复兴。海德堡大学的哲学教授雅斯贝尔斯于1946年出版了《大学的观念》一书,他在前言中写道:“我们大学的未来,如果还有未来的话,就在于重新唤起她原本的精神”[8]。同时指出,大学的任务是集研究者和学生于一体,探求真理。这种传统型的大学观念在当时很具有代表性。20世纪60年代,大学的学术功能普遍得到强化,而很少有人关心大学的社会或政治功能,甚至经济功能。在学生培养方面,理论性的专业化教育的传统也得到恢复,甚至得到进一步加强。历史既可能是财富又可能是包袱,尤其是曾经辉煌过的历史。正如后来的批评者所指出的那样,20世纪50年代的大学完全处于学术的象牙塔之中。

然而,大学不是象牙塔,不会超越现实社会而独立存在,而是个性化和社会化的统一。现代大学的职能从教学到科研以及服务社会的不断拓展和深化,反映出高校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加大。大学为社会发展服务是知识经济时代大学的应尽职责和义务。普卡指出:“人们不仅期望知识生产机构进行教育和科研活动,而且期望它们在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换言之,这些机构担负着促进地区发展的使命。高等教育机构为地区发展服务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很多因素,如高等教育机构的特征、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区的情况、国家的政策制定等。”

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教育发展的实效,除了看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外,更重要的是看教育对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大小。教育成为富国强兵的利器,教育的实用价值得到真正凸显。因此,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度相对较高。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从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并迅速崛起,成为欧洲乃至世界强国,并持续保持优势,这得益于在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方面不断做出的努力。

二、 德国高等教育服务社会的政策变迁

在知识经济时代,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日益密切,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进步成为大学的根本使命。今天的大学已经从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成为社会、经济、科技发展的发动机和服务站。管理学家德鲁克认为:“大学仅次于政府,成为社会主要的服务者和社会变革的主要工具,它是新思想的源泉、倡导者、推动者和交流中心。”[9]德国是发达的工业国家和高等教育强国,在不同历史时期,为社会发展做出了令人瞩目的贡献。

1.德国大学服务社会的政策回顾

德国高等学校职能履行有与众不同的地方。克诺尔指出:“自从威廉·冯·洪堡在柏林大学成立之时提出德国大学的办学思想以来,德国高等学校就成为同时进行研究和教学的场所。根据这种办学理念,高等学校为学生以后从事职业活动奠定基础,但绝不是简单地进行职业教育,它不同于专业学校,因为专业学校很明显是以一定范围内的职业教育为目标的。”[10]

随着社会的发展,“洪堡传统”被认为在某些方面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化工业社会的发展。在经济、科技和教育一体化国际潮流的推动下,德国大学也日益投身推动经济发展的浪潮中。1948年,联邦德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开始进入繁荣时期。随着社会趋于稳定和发展,高等教育机构与社会逐步建立起互动关系。20世纪60年代,联邦德国迎来了新建大学的高潮。社会各界对高等教育改革的呼声日趋强烈,各种改革方案纷纷出台。

1976年,联邦议会制定了《高等学校总纲法》(1987年作了修改)[11],对高等学校的职能作了新规定。就高等学校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而言,高等学校实行自治原则,同时,高等学校又同社会紧密相连。就高等学校的研究职能而言,高等学校应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并且为社会实践服务。作为德国高等教育改革的结晶,《高等学校总纲法》充分表明德国对原来“纯学术”的传统作了调整,开始注重为学生以后的职业活动作准备,说明当时高等教育开始考虑社会需要,谋求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以及把教学与研究从纯学术的“象牙塔”引导出来的革新思想。高校的社会服务功能与日俱增,高校成了重要的地区服务中心。高校的科研成果通过技术转让等形式给地区带来了利益,高校的图书资料和开设的讲座为地区带来了好处。这一发展趋势在当时得到肯定和认可,并希望高校更自觉、更系统地实施这一服务功能。

20世纪70年代末,德国高等学校扩建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革新,就是引入了一种新型的高等学校模式,即高等专业学院。高等专业学院的兴办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不仅需要传统学术性高校培养出来的理论型的科研人员、各种职业教育学校培养出来的初中级技术人员,而且迫切需要能将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产品的桥梁型工程师和善于管理的企业型工程师。这是一般学校根据实际经验进行培训无法达到的,而高等专业学院是根据生产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应用性研究。同时,高等专业学院必须坚持两个原则:一是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二是高校与企业和社会紧密结合的原则,从而形成自身优势。1988年,德国科学委员会颁布了《德国高等学校90年代展望》的报告,报告指出:“如果没有科学基础、科学方法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没有向产业、商业和第三产业的转化是不可想象的”[12]。针对高等学校产学研相结合的问题,科学委员会建议,在双方共同利益基础上扩展大学和校外机构之间的合作,采用“尤利希模式”[13](给予教师假期,以专门承担校外机构的工作)和“柏林模式”(大学教师主要在校外机构完成科研任务,校外机构付给大学教师报酬),这是开展合作的两个可行途径。但是,这些兼职岗位不能按照固定工作量模式计算工作任务。获得兼职岗位的所有大学教师允许在大学研究所的专业范围内减少其授课课时,并对大学和校外机构之间所造成的工作负荷,作了一些相应的规定以进行平衡。

2.德国大学对服务社会的政策调整

1991年11月,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达成了一项为期5年的涉及面十分宽泛的《高等学校及科学研究革新计划》,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共同出资,用于新设专业聘用教授、聘任客座科学家、资助科学后继人才。1992年初,东部地区就设立了23所高等专业学院。2004年,德国大学校长联席会议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欧洲高等教育中心及萨拉热窝大学一起,联合举行了“缩小高等教育领域与工商业界的鸿沟:大学作为创业能力培训和技术转让的中心”的国际会议。在此次会议上,克里斯丁·沃尔克曼发表了《创业能力培训课程建设的建议》报告,明确指出:大学是教育、科技和文化的中心;大学的使命在于进行科学研究、评价和传播知识;大学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学教育旨在为大学毕业生提供完成专业工作所需的资格和技能。因此,一个社会的教育和科技部门取得成就与社会的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今天,大学和企业之间进行的科研合作,在大学以外创办孵化企业,对于大学所在的地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大学必须要考虑学生的教育和实践培训,通过大学教育使学生完成学术目标外,还要学会承担专业任务,为了完成专业任务,必须学会承担职责、开阔视野和确定目标。

德国是一个善于运用立法手段促进高校为地方服务的国家。《联邦德国基本法》明确规定:“艺术与科学、研究与讲学都是自由的”,以确保高校拥有足够的自治权和学术发展空间。为了从整体上提升高校的科研水平,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以便更好发挥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德国政府不断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资力度。2005年,由德国科学基金会和科学委员会共同发起的类似于我国的“211”“985”和“双一流”建设的“卓越计划”, 以加强大学间的项目合作、促进各高校利用国际学术机构的合作研究,着力建设精英大学联盟,其目的在于激励学术创新,提高德国高校的科研水平,从而创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大学。总之,德国政府在不断完善法律体系的同时,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不断推动高校间的紧密合作,丰富和开拓高校资源,为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地方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三、 德国高等教育实现服务社会职能的实践探索

在上述政策和法律的基础上,德国无论是在政府层面还是高校自身都推行了一系列行动计划,以便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1.政府推进高校服务社会的一揽子行动计划

首先,德国政府推行了一系列创新行动计划。为了促进高等教育机构为地区发展服务,政府推行了一系列以创新为主题的行动计划,如举办创新性论坛、设立创新型地区、打造创新型地区的增长极、形成创新图景、构建创新能力中心等。通过举办创新性论坛,联邦教育和研究部着力形成地区性创新发展网络,论坛的中期目标在于更好地利用私人资本、完善网络管理计划、扩大参与各方的合作,通过持续的创新性合作使地区的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1999年,为鼓励德国东部地区5个新州的科研机构在该机构附近创办孵化企业,开始实施创新型地区行动计划,该计划的目的在于形成地区的创新网络,并增强本地区长远意义上的竞争力。创新型地区行动计划是基于新的创新性观念,源于不同学科、产业和机构的思想碰撞。一个地区取得成功的因素之一是形成了特殊的研发能力和技术,为地区形成竞争优势提供支撑。而对中小型企业来说,形成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之间的新型合作方式,是增强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2001年,创新性地区的增长计划开始实施,以促使德国东部地区5个新州有效利用现有的研发能力,并支持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这一计划的目的在于支持地区创新活动,同时要求关注企业研发的特点和具有清晰的活动主题,以利于产生整合效应。为了进一步增强德国东部地区的创新能力,德国还实施了形成创新图景行动计划,旨在支持德国东部地区初级研究群体和商业之间的合作。为了加快推进创新进程和形成地区发展优势,联邦教育和研究部与大学、科研机构和产业界紧密合作,形成创新图景行动计划,特别支持地方大学、小型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这种合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地区的核心能力,并具有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联邦政府还给予了经费资助,使这些地区便于招聘到更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更有助于推进技术变革和经济转型。2002年12月和2006年7月,政府分两批资助创新能力中心计划,旨在将德国东部地区5个新州的大学和具有优势的科研机构转变为国际知名的研究中心。优异的科研竞争力、创新能力和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的能力,成为中心创建的核心因素。

其次,政府实施面向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行动计划。2007年,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签订了《2020年高等教育发展协议》,为大学提供了更多科研资金,提高了大学科研的活力。此外,在协议实施中,对顶尖科研工作者潜能的利用也大幅提高。由此,大大促进了新办孵化企业文化的形成和传播,支持大型科研组织的建设,扩大与企业的合作、探索科研新领域,促进年轻科学家和女性科学家地位的提升。

2.高校积极回应社会需求的行动计划

德国高校一直致力于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政府利用范围广泛的政策工具促进创新,并努力实施行动计划,这就要求高等教育机构参与地区合作和地区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这不仅要确定自身的科研政策,而且要拓展活动领域。在德国,几乎所有的高等教育机构都致力于加强和地区发展的紧密联系,这有助于提高地方社会、文化和经济的吸引力。高等教育机构与本地区企业一道从事合作性科研活动,并建立技术转移办公室,支持对大学生、研究生和大学教师所进行的创业性培训,如弗莱堡大学会联合企业定期为学生开办各种咨询和培训活动[14]。这些举措促使高等教育机构成为地区发展的引擎。

除了进行科研、知识转移和咨询外,高等教育机构还利用教学的有利条件,对劳动力市场和技能作了一揽子行动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知识和技能的方式为地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大学毕业生作为雇员、创业者和负责任的公民,对地区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高等教育机构实施了符合地方需要的大量学习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就业建议和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进行指导,鼓励来自不同研究领域的教授和讲师联合培养学生,并允许在不同大学之间进行课程组合,实现学分互换。高等教育机构为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教育改革提供了基本框架,以支持毕业生和年轻学者开展新的事业。许多高等教育机构为学生提供一整套不同的学习计划和课程,以便促进学生的创业活动和使学生熟悉商业运作。通过商业课程帮助学生参与商业计划的制订和实施,为毕业生提供创业实践。在德国,所有高等教育机构都有职业生涯中心,他们帮助毕业生在学习期间获取专业经验,并在毕业后找到工作。

四、 结论与启示

尽管德国高等教育具有重学轻术的洪堡传统,但德国高等教育为了应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现实,从来没有停止改革的步伐,从“象牙塔”到“服务站”的转变,无不显示出德国高等教育的智慧。从前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德国大学服务社会职能的发展既有政府的支持,又有自身的努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洪堡传统影响下的德国高等教育如何实现其服务社会的职能经验,对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借鉴和启迪意义。

1.政府的担当

政府要尊重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突出大学办学主体地位,规范引导大学的办学方向、标准和质量,为大学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优化高校区域布局,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扩大教育开放,推动“双一流”建设,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把高校打造成为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摇篮。立足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与现状,抓住存在的不足和疏漏,为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提供更为宏观的政策指导,从而逐步完善我国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

2.高校的努力

作为高校自身,要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资源利用,努力把自身打造成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的三大中心,从而拓宽大学自身的生存发展之道。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优化学科结构,调整专业设置,以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从而实现大学最原始的人才培养职能。教育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同世界一流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引进高层次人才,以期把大学建成高水平的科技创新的中心,从而实现高校的科研职能。同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提升大学自身服务社会和创新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立足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十三五”规划战略,以社会经济发展为基础,坚持面向社会、服务发展、促进创新的原则,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使“教育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15]。培养满足社会需求、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人才,从而充分发挥大学服务社会的职能,让大学成为服务社会的中心。为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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