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新源幼儿园 牛万花
《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课程目标第六条指出:教育应培养幼儿积极地尝试运用语言及其他非语言方式表达和表现生活,具有一定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幼儿园美术活动恰恰是幼儿发挥想象、大胆创造的良好平台。然而,有时幼儿园的美术教学活动非但没有培养孩子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甚至还无意间束缚了幼儿的想象。
在幼儿园美术集体教学活动中,教师有时会采用示范的方法,将绘画的技能直观地演示给幼儿。比如人物的画法,教师先示范一个圆圆的头,然后再示范一个长方形或椭圆形的身体,最后再添画五官,目的是让幼儿掌握画人的技能,这样的美术教学活动重点放在了“学”上,完全没有激发幼儿的想象和创作思维,幼儿的作品很可能只是教师示范画的翻版。毕加索曾经说过:“绘画的技能成分越少,艺术成分就越高。”所以教师的示范仅仅是为了让幼儿学会画画的技巧,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教师忽视了幼儿的自主想象与创造,对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就演变为变相的束缚。
也许有的教师庆幸自己在美术集体学习活动中没有进行示范,只是提供范例作品让幼儿进行参考。例如,在画动态人时,教师常常会提供不同动作的人物范例画,可能幼儿的作品不再千篇一律了,有了一定的变化,但是不难发现,幼儿的作品可以“分类”,分类的依据正是教师的范例画。有的教师可能会说幼儿的画不完全和范例一样,但笔者相信,他的画一定和范例画至少七分像。有时范例画的提供如同一把小剪刀剪掉了幼儿想象的翅膀,教师只给幼儿的想象提供了一个“小水塘”,可以在“小水塘”随便逛,却不能在广阔的“天空”翱翔,这束缚了幼儿的想象。
1.材料“死”
在美术集体教学活动中,教师经常会提供一些常见的材料,比如勾线笔、纸、蜡笔、水彩笔,这些材料几乎成为美术活动的“骨干力量”。这几种毫无变化的作画材料本身就限制了幼儿的想象,提到画画,幼儿就会认为勾线笔、水彩笔、蜡笔和纸就是绘画的代名词,而表现出来的作品也缺少创意。其实,美术创作是包罗万象的,如大地艺术、人体彩绘、沙画等,材料自然也相当丰富,比如沙地、树枝、废旧的材料等。多样的材料能够表现不同的视觉效果,也会让幼儿眼前一亮,惊叹于自己别具一格的创作,对幼儿的想象与创造力的发展起到潜移默化的促进作用。
2.要求“死”
教师对于幼儿创作的要求容易被已有经验主宰,比如说天空永远选择蓝色,云朵总是白色,小鸡只穿黄色的衣裳,等等。在美术创作时,教师的想法很容易导致幼儿在美术表现时不敢越雷池半步,好不容易有些幼儿有了自己的“创新”,涂了一个黑色的苹果,教师很可能间接地责备:“想一想有黑色的苹果吗?”教师用自己的要求束缚着幼儿的画作,不知不觉中也束缚了幼儿的想象,幼儿作品渐渐地朝着成人的要求发展。教师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那个“黑色的苹果”当中或许蕴藏着一个美妙的故事。就这样,幼儿刚刚长出来的想象羽翼就被剪断了。当发现幼儿作品的表现不同寻常时,我们不妨听听幼儿的心声,而不是着急地将幼儿的绘画引向我们想让他绘画出来的样子,我们应该把话语权还给幼儿。
3.评价“死”
因为思维特点及经验的局限,学前幼儿特别是小班幼儿,常常表现出独特的所谓“不像”“不好”的作品,如在画人物形象时,很多幼儿会把手臂画在头上。无论这样的作品是幼儿年龄特点的产物,还是他有意为之,很多教师都可能将这样的作品当作“反面作品”进行纠正,甚至手把手地帮孩子重新绘画。而那些中规中矩的作品,也就是成人觉得“画得像”“画得好”的作品,往往成为教师褒奖的对象,很可能作为优秀作品展示出来,供所有小朋友欣赏和学习。事实上,绘画本是一种没有对错的语言,作为教师的我们又怎能擅自评价幼儿作品是好还是坏呢?我们也确实不应该那样做。
《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中3 到6 岁阶段目标都或多或少地提到了美术教育,但是从中可以得知,幼儿园美术活动的目标不是培养画家或提高幼儿的绘画技能,其重点是激发兴趣、表达感受、培养想象。
既然美术教育的目的并不是培养画家或是提升幼儿绘画技巧,那我们在欣赏幼儿的绘画作品时,应该遵循理解幼儿和尊重幼儿的原则,不应该纠结于幼儿画得像不像或好不好。画得不像不要紧,不像的画,正是幼儿对外界世界真情的流露,是幼儿对外界世界的理解,是幼儿情感的抒发,是幼儿对真实世界富有想象的表达,是培养幼儿个性品质的开端。画得像不像、好不好真的不要紧,重要的是在美术活动中幼儿是否有兴趣、是否有自己的情感、是否能将自己的体会用自己的方式大胆地表现出来,作品中是否有自己的创意。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出:幼儿绘画时,不宜提供范例,更不应该要求幼儿按照范例来画。教师在进行示范时也应该慎行,如果教师在绘画中有示范,教师的示范不应该是自顾自地画,而要调动幼儿的想象。如人物画的示范,教师可以问一问:“他长着一张什么样的脸?” 幼儿可能会说圆形的脸,或者说长方形的脸等,教师可以选择示范“长方形的脸”。“圆圆的脸”几乎成了人物头像标志,教师应避免示范大众化的符号。如果有些绘画的内容幼儿已经掌握,教师应避免示范,给幼儿充足的自主想象创造的空间。
1.提供实物
在美术集体教学中,教师应避免提供简单范例画,可以提供一些实物,让幼儿一边观察一边绘画,幼儿会将实物的轮廓用不同的形状来表现,其实就是幼儿想象与表现的过程。比如在“游来游去的小蝌蚪”活动中,教师提供小蝌蚪让幼儿观察,小蝌蚪活泼可爱的形象跃然眼前,幼儿绘画自然会有更生动的表现。在观察的同时,教师也可以问一问:“用什么办法能表现出小蝌蚪的样子?”有的小朋友可能说用手指点,有的可能说用笔画圆等,这个过程不仅调动了幼儿的想象力,也能发散幼儿的思维。
2.提供名画
在美术集体学习活动中,除了提供实物,还可以提供名画,因为名画不容易被模仿,也因此避免了幼儿的绘画没有自己的想象。比如在以“小花园”为主题画花的活动中,提供名人作品供幼儿欣赏。名画的提供不仅仅是绘画的参考,也是激发幼儿想象的媒介,能够引发幼儿思考“怎么样表现范例作品”。教师应该尽可能地创造条件让幼儿多接触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丰富他们对自然与社会环境中事与物的感知和体验。
生活中很多材料都能成为美术活动的素材,我们不应拘泥于几种材料,可以挖掘生活中的物品,如绳子、轮子、报纸、管子等。如用报纸拓印花朵,旧鞋帽、废旧纸盒、废弃的铁丝等都可以成为幼儿创造的素材,创造施展才艺的平台。将铁丝弯成不同的造型,尝试雕塑。丰富多彩的材料能让幼儿充满想象,打破幼儿的定式思维,激发幼儿的创造性。
在美术教学活动中,幼儿只有获得满足和成功的体验,才会有参与活动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是幼儿想象创造的前提。因此,对于幼儿作品的评价,教师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给一句鼓励的话语。无论幼儿作品表现如何,只要幼儿认真地完成,请不要吝惜表扬,给幼儿一句鼓励的话语,如“你画得越来越好了!”“这个颜色很美!”“太特别啦!”等。一句简单的鼓励具有神奇的力量,不仅能激发幼儿参与美术创造的兴趣,也能促进幼儿的想象和创造。
其二,给一个表达的机会。幼儿的作品背后都蕴含着自己的情感与想象,不妨问一问幼儿:“你愿意介绍一下你的作品吗?”耐心地去听听幼儿的心声,真正去了解幼儿的想法。
其三,给一个惊讶的表情。教师对幼儿作品的评价不应以“像不像”作为标准,而应该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有创意的点上,相信每个幼儿的作品都或多或少有一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当发现幼儿的“创意点”,要将其指出来,并配上一个惊讶的表情,给予相应的赞美等。
其四,给予展示平台。有些教师会把那些“画得好”“画得像”的作品展示出来,而那些画得“不好”“不像”的作品可能随手丢弃或让幼儿带回家,这样的行为间接地否定了那些画得不像、不好的幼儿。其实每个幼儿都是敏感的,他可能因此给自己戴上一顶“高帽子”——我不会画画,这也许会让他不自信,认为自己不受教师喜欢。所以,无论幼儿的作品如何都应给他展示的平台。
凯尔希纳曾说过:“我们绘画是比喻,不是模仿。”形式和色彩本身并不美,只有通过心灵的意志创造出来的才是美的。作为幼儿的“管理员”,我们必须保护好他们想象的“羽翼”,给他们一片广阔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