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下网络反腐效应探讨

2020-12-12 08:53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举报人公职人员言论

(沈阳大学,辽宁沈阳 110044)

一、引言

随着网络反腐成功个案的增多,人们越发认可网络反腐这一途径。不同于传统的反腐监督形式,网络反腐的舆论力量更集中,参与群体更广泛,彰显了网络空间的正义力量。作为信息时代的重要产物,网络反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担任着重要角色,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不仅为党风廉政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也集中发挥了人民群众的力量。但网络反腐之路任重而道远,仍然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应用好网络这把“双刃剑”,尽快完善网络反腐的漏洞,引导网络反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之路,突出网络反腐便捷、高效、安全、互动、开放的特点,才能真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当前我国网络反腐面临的困境

在网络技术的推动下,中央反腐倡廉力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更多的公众能够参与到网络反腐中来。党风廉政建设也不再受时空的限制,公众能够通过网络检举受贿公职人员,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间舆论监督平台的壮大与发展,网络反腐成效也十分显著。但网络反腐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

第一,少数通过网络反腐的举报人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人身安全的威胁。个别涉事官员不会善罢甘休,会给举报者的日常生活带来麻烦,严重者甚至可能会威胁到举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有的网络反腐会对某些被举报人的个人生活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如私生活被曝光,甚至个人家庭住址、家庭成员信息等被曝光。实质上,这样的网络监督是侵权行为,如不及时遏止,会招致别有企图者的效仿,致使网络监督行为被不合理地扩大,这就违背了网络反腐的宗旨。

第三,一些民众利用网络进行举报的积极性不高。能够发挥网络监督平台效用的人较少,多数人只是作为社会舆论的推动者,并没有主动参与这一过程,仅是从旁观者角度来看待社会舆论事件。

第四,网络反腐尚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持。由于缺少明确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导致一些人为所欲为地使用“人肉搜索”,却并不认为自己侵犯了别人的权益[1]。所以,网络反腐必须向制度化发展,不仅要明确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还应规范举报人的言论和行为。

三、网络反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双重效应

网络反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效应,包括积极作用和局限性两方面。

首先,网络反腐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网络反腐有效推进了廉政建设,通过对廉政建设教育方式的改进与升级,利用报刊、广播、微博等媒体渠道,不仅能让公职人员更了解百姓的心声和诉求,也能发挥网络资源的便捷性,对公职人员进行廉洁从政的思想教育;网络反腐促进了廉政立法工作,只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各方权利和义务,才能保证网络反腐的顺利进行;网络反腐改进了廉政制度建设,为公职人员和民众创设了交流互动平台,不仅能够倾听民意,也能及时发现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

其次,网络反腐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网络反腐广泛但深度有限。不同于传统反腐,网络反腐是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产物,其主客体都有广泛性的特点,普通民众能利用网络的便捷性参与反腐,使监督无处不在。但近些年一些腐败行径愈发不易被发现,所以网络反腐在反腐倡廉中的实际作用不应当被盲目夸大。第二,网络反腐的监控力度薄弱,缺少有关网络环境的法律法规。网民通过参与反腐,虽然有利于积极发表个人言论,但言语中伤他人的现象屡见不鲜,而且网络信息的真实性有待核实,盲目评断、转发和攻击,最终易演变成网络暴力。第三,网络反腐的力度有时不强,较难撼动腐败问题的根基[2]。

四、完善反腐倡廉网络监督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重视网络反腐

针对网络反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和局限性,应采取更为有效的完善措施,发挥网络反腐的真正价值。首先,应对公职人员进行权利与义务的宣传,使其认识到权利和义务的相对性,从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权为民所用,倾听民众诉求,为百姓办实事,如此才能得到公众的拥戴和爱护。因此,公职人员必须摒弃“权力大于一切”的思想桎梏,积极倡导网络反腐,鼓励百姓踊跃参与网络反腐,同时根据百姓的建议改正工作中的不足,主动提高个人道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虚心接受媒体及舆论的监督和批评,及时弥补工作上的过失,以坦诚的态度面对百姓的质疑,并接受各种渠道的调查。与此同时,公职人员还应定期接受网络知识培训,提高甄别反腐信息的能力,认真对待网络监督,从源头上斩断腐败的萌芽,切实提高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能力。

(二)增强公民反腐意识,培养高素质反腐群体

完善反腐倡廉网络监督制度建设,不仅需要政府官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重视加强网络反腐,更重要的是增强公民的反腐意识,培养高素质反腐群体。

首先,对于网民检举腐败现象,公职人员必须端正态度、认真对待,这样才能提高公民反腐积极性,转变以往对反腐的冷漠态度。

其次,对于举报腐败情况属实的举报人,不仅要妥善保护其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也要保证其人身安全不受威胁,更要对打击报复的行径采取严厉措施,还应给予举报者相应的物质奖励。与此同时,举报者应增强个人法律意识,提升自身网络道德素质,强化个人对网络舆论信息的甄别能力,避免使用带有人身攻击性质的过激言论,也不转发、不传播不实消息[3]。

最后,网络公民应切实增强合作意识,加强与政府或第三部门的合作,主动学习正确的反腐技能,从而更理性地搜集腐败线索、揭露腐败行为。在此过程中,公民要注重培养自身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引导网络舆论朝积极健康方向发展,为避免网络暴力事件升级贡献力量。

(三)加强反腐制度建设,完善反腐法律体系

由于网络反腐的制度化建设还不够完善,各方权利义务不甚明确,在网络反腐中产生了一些问题,使得网络反腐的道路在一定程度上被堵塞,不利于公民与政府的有效沟通。因此,必须加强反腐制度建设,完善反腐法律体系,明确政府、公民、网站等各方权利和义务,制定完备的惩戒措施,净化网络反腐环境,让网民的反腐之路更加畅通。与此同时,政府应尽快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反腐监督平台,使举报、受理、信息收集、处理等环环相扣,真正使网络反腐有法可依。

(四)倡导合理的伦理秩序,增强网络反腐的自律性

由于网络存在虚拟性缺陷,一些网民在反腐中往往想彰显自己至高无上的批判权利,对他人随意侮辱谩骂、诋毁侵犯,此类使用过激言论的行为也理应受到惩罚。另外,一些举报者担心受到打击报复,虽然很想积极参与网络反腐,却犹豫不决。因此,在网络反腐环境下,必须建构合理的伦理秩序,增强网络反腐的自律性。一方面,加强网络思政教育,让公众意识到理性参与网络反腐的重要性,并加强政治宣传教育,引导网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个人网络反腐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反腐氛围;另一方面,政府应重视加强网络反腐主体间的交流、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意见领袖作用,凝聚各方反腐力量,有效惩治腐败。

(五)加快网络登记实名制及配套制度的实施

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网民在参与网络反腐过程中,要注意言论;在微博、博客、论坛、贴吧、APP 等注册账号时,须填写个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这样在出现网络言论纠纷时,能够通过后台找出言论过激者和煽动舆论的始作俑者[4]。由此可见,为了克服匿名举报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要加强对各大网站的监管力度,也要制定违规惩罚细则,加快网络登记实名制及配套制度的实施。这样既规范了公民在网络反腐中的言语和行为,也保证公民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发表言论,对于营造和谐的网络反腐氛围、保障公民网络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网络为群众提供了一条反腐倡廉的言路,网络反腐逐渐成为预防和打击腐败的重要环节。随着网络反腐制度日渐完善及技术手段日益发展,公众也能更为理性地看待网络反腐,充分发挥网络反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尽力克服网络反腐的局限性。因此,即使我国网络反腐仍然面临诸多困境,但其未来发展值得期待。只有加大宣传和倡导,促使公众树立正确的权利观,重视网络反腐这一途径,增强反腐意识,培养高素质反腐群体,加强反腐制度建设,完善反腐法律体系,建构合理的伦理秩序,增强网络反腐的自律性,切实加快网络登记实名制及配套制度的实施,才能保障网络反腐健康发展,从而对我国党风廉政建设起到更加突出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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