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兆阳 曹宇 金明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从保障性、竞争性和引领性整体居世界前列三个方面综合评价,当今发达国家(包括美国、欧盟和日本)依据发展环境、国情的不同,分别采取了“海权控制模式”、“政策引导模式”和“利益共享模式”等模式发展海运物流供应链,成功在海运物流供应链的发展中保持了优势地位。
美国是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在经济、政治、科技和军事实力等诸多方面均居于全球领导者地位,是战后国际秩序最主要的缔造者和维护者。在经济上,奉行开放、竞争的市场经济,一百多年来保持全球最大经济体地位;在政治上,主导了战后的国际政治和经济秩序,是联合国总部所在地和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总部所在地;美元是全球最主要的储备、支付和结算货币,绝大多数国际贸易、石油、大宗货物和贵金属均以美元为计价和结算货币;美军是全球实力最强大的军队,基地遍布全球,军费开支长期位居全球首位,超过排名在其后十个国家的总和;凭借强大的实力,在政治、军事和经贸领域,美国有能力针对全球绝大多数国家采取单边行动。美国在政治、经济和军事领域拉拢了一大批盟国,更加增强了美国及其盟国在全球的影响力。维护自身的霸权地位及其主导的国际秩序是确保美国安全、繁荣的核心。作为全球唯一的超级大国,为维护自身的霸权地位及其主导的国际秩序,受马汉的“海权论”影响,美国的海运战略注重世界海权控制,对海运定位首重“国家安全保障性”,在发达国家海运物流供应链建设上实行“海权控制模式”,以保障性、引领性为政策基础。
在“海权控制模式”下,美国凭借配置全球政治经济实力、海权控制和国防安全船队体系,获得了配置全球海运资源的实力,将一般贸易完全交给海运市场,实现了超强的保障性。美国通过掌握海运核心技术,对世界所有全球性海运相关组织均有较强的影响力,引领能力超强。
同时,美国认为国际海运供应链永远存在着大量的风险,力图开发一个弹性供应链系统,它可以预先做好准备,抵御威胁和危害并能很快从破坏中恢复。增强韧性和灵活动态的能力有助于提升国家抵抗冲击的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并最大限度降低破坏所带来的影响。
欧盟社会高度发达,国际政治、经济影响力强。在政治、经济、科技和军事实力等诸多方面均居于全球先进地位。欧盟是国际政治、经济的重要参与者,欧盟成员国中21个是北约成员,与美国具有军事同盟关系。
欧洲是最早崛起于海上的地区,对于海运业的重要作用认识深刻。欧盟认为海运业一直是欧洲经济增长和繁荣的重要基石,确保了欧洲的融合和可持续发展;海运服务在欧洲经济和企业参与全球竞争中至关重要;同时,海运和相关产业也是欧洲收入和就业的重要来源。欧盟具有悠久的航海传统,经过几百年的沉淀、磨合,欧盟形成了发达的海运文化、完善的经济政策以及和其他相关产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对海运规则、标准强大的影响力不断巩固国际竞争优势。欧盟模式可总结为“政策引领模式”,欧盟对于投资回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又关系国家安全的海运业,通过完善的海运融资、税收和促进技术进步等经济政策,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资本平均回报,鼓励各类资金对海运业投资。这一模式具有较强的海运保障性和引领性,与美国共同主导了国际海运规则制定和国际海运治理体系。
日本是世界经济强国之一,GDP总量曾经长期位居世界第二位,目前居世界第三位,人口1.3亿人,居世界第十一位;国土面积38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六十二位,但宣称海域面积400万平方公里。日本是一个四面临海的岛国,资源贫乏,高度依赖海运。日本在二战后,迅速成长为世界经济强国的过程中,形成了出口加工型经济,曾经长期以“贸易立国”作为国策。由于各类矿藏资源十分短缺,大量资源需要从全球采购,工业制成品又需运往世界各地,使海运业成为“日本的生命线”,“确保海上运输线的安全是日本人民生存的最低需要”成为社会共识。
由于日本相对于欧美在技术、管理、产业发展等方面起步均较晚,处于后发地位,不具备美国的综合国力,也不具备欧洲在技术标准、经济政策创新和全球竞争力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和海运业高风险、低回报周期性行业的特点,形成了发展海运的“利益共享模式”,强调国家、产业、企业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大型财团通过产业关联、资本关联乃至血缘关系形成了完整的供应链,国际航运企业仅是企业集团中承担运输、物流任务的一个环节,尽管也参与国际竞争,但最主要的任务是完成本企业集团的物资运输任务,并籍此获得合理稳定的回报。针对企业应对风险能力较差,难以适应船舶大型化、规模化运营的需求,日本政府通过经济刺激政策,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最终形成了三大船公司寡头垄断的局面。作为二战战败国,努力在世界海运规则、技术标准和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通过其规模巨大的海运需求、先进的造船技术、多个著名国际航运企业、日本船级社(入级船舶吨位居世界首位)等综合优势,在世界海运规则、技术标准制定以及新技术应用中发挥积极作用,具备较强的海运保障性、适中的海运竞争性和引领性。
纵观国际上海运物流供应链较为发达的国家,无论是美国、欧盟还是日本,都对国际海运物流供应链的安全高度重视。美国的海运战略是更加注重世界海权控制,重视的是海运的“国家安全保障性”,构建弹性供应链,注重补充供应链的系统短板,做到可修复可调整。欧盟对海运业重要作用认识更加深刻,战略上高度重视海运业,认为海运是经济发展的基石,海运业和相关产业也是欧洲收入和就业的重要来源,长期发挥着对海运规则、标准的引领作用。日本及其重视海运业发展,认为确保海上运输线安全是日本生存的最低需要。通过以上国家对海运业的重视程度可以看出,发展壮大国际海运物流供应链,必然要在战略上高度重视海运业的发展。
海运物流供应链较为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中,并不追求全面的强大,而是选择性的通过发展本国优势领域,形成本国特色模式。美国凭借配置全球政治经济实力、海权控制和国防安全船队体系,获得了配置全球海运资源的实力,实行的“海权控制模式”;欧盟凭借发达的海运文化、完善的经济政策以及和其他相关产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对海运规则、标准强大的影响力,实行“政策引领模式”;日本结合自身实际,实行的“利益共享模式”。根据目前我国海运业发展的现状,相对于欧美在技术、管理、产业发展等方面起步均较晚,处于后发地位,不具备美国的综合国力,也不具备欧洲在技术标准、经济政策创新和全球竞争力的企业,并没有形成符合我国特点的海运模式,未来短期内应采用日本的“利益共享模式”,中期结合“政策引领模式”,远期借鉴“海权控制模式”,真正形成符合我国实际国情和特点的海运模式。
由于海运业是高风险、低回报的周期性行业,无论是美国、欧盟、日本都出台了政策,保障海运业健康发展,维持国际海运物流供应链的安全畅通稳定。美国成立了国防预备船队、海事安全船队及自愿综合运输保障项目,并立法实施应急征用补贴和货载保留。欧盟海运国家均采取了较强的政府支持保护政策,实施不同程度的货载保留、货载优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日本强调产业之间利益共享,上下游企业之间利益共享,并针对航运企业给予补贴。因此我国可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出台强有力的政策对海运供应链发展给予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