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职能下小学语文教育问题的解决

2020-11-25 17:39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逍遥路小学葛先凤
小学生作文辅导 2020年12期
关键词:督导职能监督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逍遥路小学 葛先凤

“教育督导”是国家根据相关教育政策、法规、制度等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展开的“自上而下”的形式管理,主要包括监督职能、指导职能、反馈职能和评价职能四类,旨在推动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教育督导除了对学校整体教育质量有促进作用之外,也面向具体学科发挥职能。其中,语文作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主要课程”,是教育督导职能的重点落实项目。

一、教育督导职能的回归在小学教育问题中的呈现

1.监督职能的呈现。依据教育督导职能“自上而下”的执行模式,监督职能必须回归教育高位,由国家或教育上级机关把握主导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教育部门、学校展开审查。一方面,在监督职能内容上要与时俱进,不能仅停留在注重“应试教育质量”的狭隘层面,单纯地以学生成绩为评价依据。例如,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农村小学生源减少,出现“撤点并校”的现象,就应该将这一现象所涉及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纳入到监督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在监督职能作风上要奉公守法、厉行廉洁,监督人员要杜绝“钦差大臣”的作派,所做出的决策、鉴定等要有事实依据。

2.指导职能的呈现。所谓“指导职能”,就是在履行完毕“监督职能”的基础上,根据结果,协助被监督教育主体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一职能的主要作用主体是基层学校,应积极谋求“民主性”、“科学性”、“公正性”的回归。首先,关于“民主性”的回归。基层小学是独立发挥教育职能的主体,对于教育中所呈现出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发言权,指导过程中要兼顾多方面的利益,杜绝督导人员“主导性”意识的指挥,通过发扬民主精神、共同协商机制,寻求最妥善的解决方案。其次,关于“科学性”的回归。对于督导对象呈现出的问题要避免主观臆断,尤其是督导人员在进行指导时,应客观地、科学地给予意见,避免发号施令。再次,指导职能应回归“公正性”,督导人员不能怕得罪人或可以刁难人,对于存在的显性及潜在问题都要一一呈现出。

3.反馈职能的呈现。教育督导职能视阈中的“反馈职能”,就是将督导结果、建议等信息传达给上级部门,一方面要回归“实事求是”的工作理念,在反馈操作中不能抱有主观偏见,一些督导人员往往存在“先入为主”的思想,必须予以杜绝。另一方面,反馈必须及时,为督导对象提供足够的改正时间。

4.评价职能的呈现。评价职能贯穿于教育督导的全过程,在实践中要回归教育标准及指标体系,通过科学的定量、定性手段展开。反观现状,面向基层小学的督导评价在理念、方法、工具等方面都存在滞后性。尤其评价标准上大多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即面向农村小学采用统一标准、面向城镇小学采用统一标准,忽视了我国社会环境变化对基层小学教育的影响,如“城乡接合部”这一特殊环境下的小学主体。

二、教育督导职能回归视阈下的小学语文教育问题解决

1.监督职能回归对小学语文教育问题的解决

从监督职能依据入手,不断完善小学语文督导法律法规,确保监督行为、监督过程、监督方法等有据可依。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国家教育机构、地方政府等管理部门,应按照区域差异建立小学语文教育监督专门机构、指派专门人员,形成长期、稳定的监督态势。另一方面,小学作为教育督导对象,应根据监督职能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小学语文教育模式,建立完整的教育督导应对机制,在资源、方法、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

2.指导职能回归对小学语文教育问题的解决

对于小学语文学科的指导职能,不仅强调相关人员应具有行政效力,也强调专业水平。从指导职能目的切入,教育督导主体及相关人员要不断提升自身小学语文教育素养,尤其在直接参与指导的人员筛选方面,要具备较高的小学语文造诣、教学实践经验,以具有小学语文一线教育实践经验的人员为主,同时可采用“小学语文教育督导培训班”的组织形式,对督导人员展开专业技能培训,促使其业务能力贴近当代小学语文教育实质。

3.反馈职能回归对小学语文教育问题的解决

反馈职能是回归的核心价值,它可以在督导主体和督导对象之间建立畅通对话的桥梁,及时发现小学语文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反馈信息对小学语文教育问题解决的有效性。基于当前“班级授课制”的一元主导模式、“家校联合”的双方协同模式、“家庭-学校-社会”共建的三维渗透模式,反馈职能在解决小学语文教育问题的改进机制上,应扩大反馈对象范围,除了向上级教育部门提交相关信息之外,还可以利用互联网途径,积极向家长、社区及社会公众发布信息。

4.评价职能回归对小学语文教育问题的解决

如前文所述,“评价职能”是教育督导职能视阈下“贯穿全过程”的工作机制,在解决小学语文教育问题时,也应建立与小学语文教育相对应的“有机评价”指标体系,简单地可理解为小学语文课程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下的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解决途径建设,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立足小学课堂教学模式下的语文教育问题解决,评价职能可通过教师备课、课堂教学、学生成绩、学生表现等展开。其二,基于“匿名评价”形式,建立多元评价主体的小学语文教育评价体系,邀请学生、家长及校外人士参与,综合各方意见,客观中肯地提出意见,避免唯唯诺诺、虚伪浮夸的评价风气。

整体而言,教育督导职能的回归既是我国新时期教育事业创新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小学语文及相关具体学科“新课标、新课改”的必然要求,发挥监督、指导、反馈、评价四种基本职能,要秉持公正、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以此促进我国小学语文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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