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准脱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是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的具体贯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关键的一项民生工程。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检察机关助力精准扶贫义不容辞,张军检察长强调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心用情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新担当新作为助力精准脱贫,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作出更大贡献。本刊聚焦检察机关强化政治自觉、检察自觉,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智慧,助力精准脱贫的实践,特别策划组稿,以飨读者。
摘 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脱贫攻坚是第一民生工程。在这场攻坚战中彰显检察作为和作出检察贡献,就要立足“四大检察”,在“严惩、监督、保护、帮扶”上下功夫。一方面是完成好检察机关具体的精准扶贫任务,通过结对帮扶和驻村帮扶的形式,落实推进扶贫的各项精准政策,取得扶贫脱贫重大成效;另一方面是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及参与乡村综治工作、保障乡村振兴优势产业体系构建、服务保障乡村绿色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同时针对实践中巩固提升扶贫成果、发展加大产业、细化精准施策、激发内生动力、强化扶贫责任等工作的改进进行深入思考。
关键词:检察机关 脱贫攻坚 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湖北省孝感市检察机关坚持服务保障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在助力脱贫攻坚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初步形成了有检察特色的服务脱贫攻坚的工作格局。
一、孝感农村现状调查
(一)农村贫困的现状
孝感市地跨鄂豫皖、湘鄂两大革命根据地,国土面积8922.7平方千米,集老区、山区、库区、湖区于一体。全市现有大悟、孝昌两个国家级贫困县和5个插花贫困县(市、区)及双峰山旅游度假区,2018年全市常住人口491.50万人,其中农村213.44万人。2013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村503个、贫困人口33.95万人,贫困发生率8.13%。
截至2018年底,全市累计出列贫困村399个、脱贫25. 78万人。动态调整后,全市2019年存量建档立卡贫困村104个、贫困人口9.26万人,贫困发生率降到2.37%。
(二)孝感农村的变化
随着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农村社会结构、农业经营体系以及农民思想观念等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1.人口流动性增强。一是外出打工人员较多。目前城镇化发展加快,导致一些农民相继进城务工,留下老人、妇女和儿童,导致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二是流转土地进行养殖的外来人员增多。随着劳动力的锐减,大量土地被闲置,一批有技术有知识的外来新型农民进行新型农业种植养殖。目前,汉北河流域建起22万亩水生蔬菜基地;孝南、汉川、云梦、安陆4个县建起34万亩常年时令蔬菜基地、10万亩常年特色菜基地、10万亩常年速生菜基地;全市引进外地企业和个人投资渔业项目32个。
2.回迁聚集度增大。随着精准扶贫不断深入,移民安置集中搬迁形成新的群居村落。截止2019年9月全市集中搬迁安置12931户27199人。一方面,随着扶贫就业、大众创业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大,外出打工者回家就业定居;另一方面,农村良好的生态环境、交通设施的逐步完善和农村电商的进一步普及,吸引部分在外工作退休者返回农村盖房并休闲农耕。
3.发展针对性更强。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后,发展的针对性更强、整体协调性更好。2018年全市乡村振兴24条意见明确提出打造农业区域品牌,建设58个农业核心示范区,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目标。现已创建孝昌太子香米、云梦蔬菜(南瓜、西兰花)、安陆白花菜、汉川莲藕、孝南红桃、大悟绿茶、艾叶深加工产品等一批特色品牌。推进农旅深度融合,打造了3000个田园综合体,建设了11条农旅养融合示范带、23个示范区、10个养生养老基地。孝南区朱湖湿地公园生态恢复,汉川市汈汊湖退田还湖,孝昌县观音湖生态保护,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4.新矛盾新问题突出。由于农村社会结构、农业经营体系以及农民思想观念等的变化,农村社会也面临着挑战,主要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交通事故频发,伤残人员相对较多,垃圾污染特别是养殖业产生的垃圾治理难度大,尤其是弱智弱能弱势群体呈集聚现象,扶持提升难度较大。
二、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检察实践
孝感市检察机关在实践中,主要从两个方面着力,一方面是完成好检察机关具体的精准扶贫任务,另一方面是通过履行检察职能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一)直接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1.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2017年以来,孝感市两级院共抽调48名干警组成17个驻村工作队,负责24个村(其中贫困村10个)的扶贫工作(具体见表一),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44.698万元(具体见表二),已经实现10个贫困村出列。总结做法如下:
其一,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安全饮水”“厕所革命”等部署,帮助协调县乡资金项目,陆续建成村民之家、三留守关爱中心等村民集体活动场所29个,建设修整村庄道路47930米,安装路灯1007个,垃圾桶1084个,建成安全饮水设施353个,清除垃圾200处1630立方米,建设新型农村公厕62个,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性改觀。
其二,大力开展产业扶贫。因地制宜,因人施策,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为771户2056人贫困户解决低保、五保、医保、教育、住房、就业等实际困难2039个。引进种植、养殖、扶贫工厂、光伏发电等产业项目22个,流转土地1980.24亩,吸引村民(含贫困户)当地就业375人,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5—15.6万元/年不等,贫困户每户增收716—14000元/年不等(具体见表三)。
其三,因人因户精准滴灌。立足村情和贫困户实际,采取不同脱贫措施,确保精准滴灌、靶向治疗。比如,对无劳动能力的重点贫困户,帮助争取政策兜底到位;对一般贫困户,采取扶智和扶志相结合的办法,因势利导,充分发挥他们自主脱贫的潜力,引导自主创业;对外出务工为主的贫困户,争取在政策、技术、资金、信息上给予必要支持和帮助;对因病、因学、因灾等临时性贫困户,针对原因找准突破口实施帮扶,切实帮助他们度过难关,恢复自主发展能力。
其四,以党建促发展带动扶贫。村两委换届选举时,协助监督选举相关工作,帮助村民选配村两委班子。累计调整基层党组织 15个,新发展党员 19人。近两年来,孝感市检察院第四党支部与孝昌县大堰村党支部联合开展“检村支部共建”活动,一起重温入黨誓词,互讲党课,参观十五军史馆,观摩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具体见表四)。座谈支部共建和扶贫帮困工作,经常性地上门开展法制宣讲、捐款捐物、访贫问苦、采茶义务劳动,支部共建取得较好成效。
2. 驻村帮扶促农村集体发展成效显著。一是村级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各院驻村队开展“六个精准”工作,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大多数贫困户纷纷出列。二是村级领导班子建设良好。村两委班子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得到提升,村级领导班子开展工作有底气、有硬气、有威信。三是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改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完善,通路、通水、通网、通班车等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四是农村刑事发案率较低。过去遇到问题斗狠,现在遇到问题讲法。五是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如孝感市检察院工作队实施“五个一批”工作法,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大悟县检察院倡导“三五联保”,要求“掌握情况一口清,帮扶措施要分明,逢七入户常联系,扶贫手册记精准,广泛宣传满意声”。六是增进了检民感情。各检察院提出“三去三换”要求,即去检服换便服、去皮鞋换球鞋、去皮包换布包,“三去三换”拉近了干警与群众距离。
(二)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在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孝感检察机关立足“四大检察”,在“严惩、监督、保护、帮扶”上下功夫,实现检察工作与脱贫攻坚的有机结合,探索形成立足检察职能,助力扶贫的工作特色。
1.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犯罪。严惩突出“三个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六种犯罪”。突出“三个重点领域”,即突出严厉打击影响农村建设、发展,侵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普通刑事犯罪;突出严厉惩治脱贫攻坚中的职务犯罪;突出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及背后的“保护伞”。严厉打击“六种犯罪”,即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在移民搬迁、征地拆迁、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煽动闹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拉拢诱骗贫困群众参与聚众赌博、以吸收存款集资为名诈骗贫困群众钱财以及邪教组织等六种犯罪实行严厉打击。2018年以来全市共依法批捕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寻衅滋事等犯罪340件551人,帮助1222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531万元。
2.加强对涉农领域案件的专项法律监督。紧盯易地搬迁、退耕还林、贫困人口劳动就业、贫困村基础教育、农村医保等民生领域,保障扶贫资金不走样。全市逮捕涉及扶贫领域黑恶势力犯罪3件12人,逮捕、起诉涉及扶贫资金犯罪13件15人。同时,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行动中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孝昌县检察院依法办理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农村环境整治、退耕还林、危房改造补贴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挽回经济损失117万元。
3.坚持将司法救助工作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主动上门服务,落实让贫困群众只跑一次的要求;二是对罪行轻微的建档立卡户,在批捕、起诉环节特别予以关注,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便于其回归社会脱贫致富;三是将涉法救助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四是协调有关部门优先、及时、足额支付贫困农民工的报酬。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司法救助24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19.9万元,大悟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明华国家司法救助案被评选为2018年度全市“十大优秀”案件。
4.积极参与乡村综治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扶贫普法下乡活动。帮助村民排忧解难,提升村民法治意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二是适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针对贫困人群,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活动。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开展社区(村)法律咨询,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预防金融、借贷等风险。云梦县检察院与扶贫点开展结对文明共建活动,重大刑事案件为“零”。
5.保障乡村振兴优势产业体系构建。一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监督,推动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完善。2018年孝南区检察院采取“合作社+基地+贫困村(户)”“土地流转+务工”、光伏产业发展带动等模式,实现村集体当年收入12余万元。二是严厉打击利用改革之机非法侵占农用地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骗取支农资金等犯罪活动,坚决惩治因对农村改革创新措施不满实施打击报复、诬告陷害、人身伤害等犯罪行为,保障改革顺利进行。三是关注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为保护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法律服务。安陆市院“输血”与“造血”并重、“扶贫”与“扶智”并举,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注入和鼓励引导等方式,先后培养出养猪、养鸡、养鱼、养牛大户,当年实现脱贫。
6.服务保障乡村绿色发展。一是严厉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部署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等专项活动为抓手,依法打击非法占用、毁坏耕地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采砂采矿,恶意排污行为、非法处置固体废弃物等多发性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协同纪委监委加大惩治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依法惩治背后隐藏的权钱交易等贪贿犯罪,为主体功能区建设、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环境污染防治等提供司法保障。依托“两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环保、国土、林业、渔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乡村生态保护合力。应城市检察院依法办理王某某等人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邀请辖区60余家化工企业负责人旁听庭审,亲身感受生产企业处置、排放、储存废物不规范导致生态环境受污染的后果。二是发挥公益诉讼生态环保职能。关注农村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土壤及植被保护,重点办理这些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2017年以来,孝感市检察院实施着力服务长江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办理该领域诉前程序案件156件,起诉7件,督促恢复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2万余亩,清理岸线固体废物3.3万吨,恢复被破坏林地面积 135.9亩。三是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关注天然防护林、湿地保护修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通过责令行为人或者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处行为人补植复绿、放养鱼苗、治理污染、赔偿损失。探索引入专业部门规划设计、指导监督、代理修复,最大限度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汉川市检察院结合办理“电捕鱼”案件,要求被告人向汉江增殖放流各类幼鱼和成鱼累计1060多公斤。大悟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因采石毁坏林地的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要求被告人2019年10月30日前对13.6亩被毁林地采取修复措施,恢复林地生态功能。孝昌县检察院发现两株500多年树龄的古圆柏树缺乏有效保护,依法督促履职,该县林业局对境内639棵古树开展全面清查和有效保护。
三、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检察感悟
(一)主要收获
1.提高了思想认识。起初,有的干警把检察业务与服务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对立起来。现在,干警们纠正了对扶貧的认识偏差,深刻认识到了实施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2. 提升了队伍素质。此前有的干警认为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与提升素能没有关系或者关系不大。通过驻村扶贫和结对帮扶,大家深入地认识了“三农”问题,增强了群众工作能力,培养了吃苦耐劳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讲,特殊的检察实践也是提升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
3.提高了检察知晓度。与公安局、法院相比,由于检察工作的特殊性质,加之深入农村普法不够,检察机关在普通老百姓中的知晓度不高。通过派检察干警参与精准扶贫,开展司法救助,加大法治宣传,检察工作逐渐被老百姓所熟悉和认可。
(二)主要经验
一是把创新产业作为主要动力。产业是脱贫之基。孝南区检察院所驻北保村以种植为主,过去无村级产业,村级收入基本为零。干警驻村后,把产业发展放在首位,与村干部和群众一起想办法,对发展光伏产业采取引进、出租、入股等方式,千方百计帮助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带动贫困户增收,很快打开局面。实践证明,落实驻村帮扶,必须把产业发展作为主要动力,只有这样才能帮在“点子上”,扶到“关键处”。
二是把发动群众作为根本依靠。坚持与贫困户交朋友,主动融入,尤其对边缘户和存疑户,做好释疑解惑、政策宣讲。对困难和问题,不敷衍、不拖延,各院驻村队想方设法予以解决,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认同。实践证明,“只有没有说清楚的事,没有不讲道理的群众”,只有把群众发动起来,自力更生,才会形成推动合力。
三是把分类施策作为问诊关键。贫困村、贫困户需求千差万别,应精准滴灌、靶向治疗。对无劳动能力的重点贫困户,帮助争取政策兜底到位;对一般贫困户,采取扶智和扶志相结合,引导自主创业;对外出务工为主的贫困户,争取在政策、技术、资金、信息上给予支持;对因病、因学、因灾等临时性贫困户,切实帮助度过难关,恢复自主发展能力。实践证明,只有把病根找准了,才能增强工作针对性,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是把系统联动作为重要方法。脱贫攻坚表面看是贫困户经济层面的问题,其实还包括精神动力、环境因素和能力素质等问题。各检察院驻村队既抓产业扶贫,又注重精神激励,通过技能培训,激发自主脱贫的信心和决心;既抓点又带面,示范带动各村湾环境改善,激发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实践证明,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必须整体谋划,系统联动,才能确保脱贫成果可持续、能长远。
五是把锤炼作风作为永恒主题。扶贫帮困中,干警既体察民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又进村入户履行刑事申诉、生态保护、国家司法救助职责,搭建起与群众的“连心桥”。实践证明,牢记党的宗旨,既“身”入群众、又“心”入群众,践行“一线工作法”,对锤炼队伍作风很有必要和意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思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级产业还有待壮大。比如北保村目前虽然有支柱产业,也成立了养殖合作社,但与贫困户的链接不够,蔬菜大棚只带动贫困户2户,吸纳了2人打工;龙虾养殖基地只带动贫困户7户,吸纳了5人打工,带动贫困户比例较低,产业效益还不高,缺乏集约经营、业态融合,产业链接功能不够强,对村民带动力有限。
2.贫困户内生动力有待激发。贫苦户大多受教育程度不高,思想观念落后,安于现状,一些基本生存要求满足后,大多缺乏更高追求。当前给钱给物的帮扶方式,客观上也助长了少数贫困户等靠要思想。
3.根治“贫”“病”交织问题突出。各检察院所驻村因病、因残、因智致贫的较多,“贫”“病”交织现象突出,在抓脱贫同时,还存在返贫、致贫等问题。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花更大力气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4.后期工作压力依然较大。经过多年努力,容易脱贫的已经脱贫,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队员的思想有所放松,疲倦思想和厌战情绪也时有泛起,应引起重视。
(二)改进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是要在扶贫成果巩固提升上再深化、再聚焦。进一步认清解决难中之难、困中之困脱贫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消极懈怠心理,以必胜信念、坚定毅力,在扶贫成果全面巩固、提升稳进上做文章,带动驻点村扶贫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二是要在产业发展上再扶持、再助力。立足贫困村现有产业和土地资源优势,不断探索资源开发、股份合作、实体带动、土地经营、乡村旅游等产业扶贫模式。充分挖掘村级合作潜力,积极帮助引进一批新项目、好项目,助推贫困村脱贫致富。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鼓励村民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业,大打城郊农业牌,生产更多适销对路的产品,带动更多贫困户稳定脱贫增收。
三是要在分类施策上再精准、再细化。瞄准重点贫困户,对有劳动能力的,加大产业扶贫、技术培训力度,确保一技在手、终身受益;对因灾、因病、因学、因残等致贫对象,该兜底帮助的,全部兜底到位;对因突发情况返贫的,做到当年核查、当年救助、当年解决问题;对有志向的,根据其发展意愿,积极搭建帮扶平台,切实帮助共圆脱贫致富梦。同时,健全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互衔接、共同保障的重大疾病、重度残疾救助体系。
四是要在内生动力上再调动、再激发。坚持驻村帮扶与激发内生动力相统一,激发贫困群众自强不息。按照“产业兴旺、 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改善驻村面貌,提升村民素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是要在扶贫责任上再强化、再压实。关心驻村队员衣食住行,让他们扎根村湾、安心工作,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围绕访民情、增感情、暖民心、解民忧,继续把脱贫攻坚作为锻炼干警的实践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