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军 张俊涛
摘 要: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出发,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各项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扶贫责任;实施发展扶贫产业、加强项目建设、提高扶贫干部、村党员及贫困人员素质、加强基层党建措施;严格立足检察职能严查扶贫领域的腐败等司法保障职责,确保帮扶的贫困村于2018年2月实现脱贫目标。实现脱贫目标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接续落实中央关于扶贫的有关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关键词:精准扶贫 惩治扶贫领域腐败 脱贫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各项会议及文件精神,在洛阳市委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选派优秀干警担任对口扶贫村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马丢村第一书记,成立驻村工作队,在县级对口扶贫单位大力支持下,团结带领马丢村两委,积极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脱贫攻坚“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工作要求,结合马丢村村情和贫困户实际,坚持“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积极发展扶贫产业,扎实开展扶贫项目建设,带领贫困群众在2018年2月实现脱贫目标。完成脱贫任务后,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关于扶贫的政策布署,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一、加强对扶贫工作组织领导和落实扶贫责任
(一)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延安、贵阳、银川、太原、北京等地关于扶贫工作的讲话精神和中央、河南省、洛阳市各项扶贫政策,确保检察系统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一是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多次召开党组会等,组织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的各项会议和文件精神。二是落实每一位党组成员及中层正职的帮扶责任。确定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担任扶贫办主任,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每月至少有1名领导按要求在村工作不少于2天。三是协调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全力做好马丢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四是选派多名优秀年轻科级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队队长。
(二)严格落实扶贫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村级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干部帮扶贫困户工作责任。全村49户贫困户由市县两级共49名干部实行结对帮扶,其中洛阳市检察院机关41名中层干部每人帮扶1户贫困户,每个党组成员都定点帮扶1户贫困户,实现了贫困户帮扶全覆盖,并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要求,逐户制定帮扶计划,明确挂牌帮扶责任人,确定具体的帮扶措施。二是严格落实扶贫政策宣传落实工作责任。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结合市、县、镇三级工作安排,及时组织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居民小组长、贫困户、群众代表召开扶贫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精准扶贫措施
(一)结合实际、发展扶贫产业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把抓好扶贫产业作为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发展和落实因户施策最为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利用马丢村独有的自然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发展扶贫产业,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首先,发展特色种植产业。马丢村气候条件优越,结合村情实际,将马丢村香菇种植基地采取对外承包经营方式,村集体收取租金年收益不低于2万元,带动留守劳动力参与务工,在香菇基地参与务工群众工资总收入超过8万元。充分利用到户增收、互助社贷款等扶贫政策,鼓励、引导18户发展黑药、天麻、白芙子等種植项目,使群众脱贫基础更加牢固。
其次,发展特色养殖产业。充分落实上级有关扶贫精神,和栾川县检察院、县地矿局机关两级帮扶干部协同发力,结合贫困群众家庭实际,利用到户增收和互助社贷款政策,帮助8户贫困户发展山羊、蜜蜂养殖等项目,促进群众脱贫增收。
最后,积极落实转移就业政策。组织本村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25名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雨露计划”培训,提高他们的科学生产经营管理技术和职业技能,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快“输血”式扶贫转向“造血”式扶贫的工作进程。
(二)加强扶贫项目建设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洛阳市检察院严格按照贫困村退出12项硬性指标要求,积极向上申请扶贫项目,让马丢村实现了移动、电信、联通手机信号4G网络覆盖,村级各项功能趋于完善,保证了马丢村整村脱贫各项硬件设施要求。
二是统筹考虑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内容。洛阳市检察院要求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认真配合合峪镇党委、政府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认真进行摸底排查,对照“一村一档”七大类二十二项,“一户一档”六大类资料清单,逐人逐项对各类档案资料进行了核实完善,并分类进行装订归档,确保符合条件群众扶贫政策享受全覆盖,家庭信息准确无误,通过扶贫,确保马丢村的贫困人员“两不愁、三保障”。
三是实现马丢村户户通自来水。2019年3月以来,洛阳市检察院党组多次与栾川县合峪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协调资金22.5万元,修建山泉水蓄水池2个,铺设饮水管道5500米。 2019年11月实现了马丢村户户通自来水。
四是协调企业资金对3座桥进行改扩建。2019年5月份,洛阳市检察院积极协调丰瑞氟业有限公司出资对村内的1座桥进行改扩建、2座桥进行加宽,切实保证了村民过桥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五是做好乡村规划。认真动员贫困户和其他群众,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厕所革命工作,积极收集各方面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马丢村乡村规划。
(三)全面提高帮扶村全体干群的素质
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人,在人的观念、能力、干劲。一是利用洛阳市检察院每月开展的一对一扶贫对接活动以及洛阳市委开展的“九个一”大走访活动,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全体党员向对口贫困户宣讲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关知识,确保党关于扶贫的政策精神深入人心。二是利用主体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关知识。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四)加强基层党建
洛阳市检察院要求马丢村把党建工作放在第一位。要求村党支部严格落实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李亚同志“脱贫攻坚贫在产业、困在支部”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建+扶贫”这一工作主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以强化村党支部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在村级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村党员在村级事务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扩大示范效应,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首先,抓好学习教育。洛阳市检察院要求驻村工作结合农村党员文化程度、从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培训方案,按时开展党员活动日、“主题党日+”等党建载体活动。充分利用农家书屋、远程教育设备、微信交流等平台,积极创新学习教育形式,丰富学习教育内容,及时向党员传递党的各项政策方针,增强党员党性意识。为提升学习效果,村支部组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活动,设置卫生监督、矛盾调解、政策宣传等岗位,组织党员开展承诺践诺活动,让党员更加积极地投身村级事务,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其次,强化阵地建设。洛阳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河洛党建计划”工作要求,要求驻村工作队按照基层党支部阵地“1+9+X” 建设标准,充分利用村部内外围墙空间,制作安装村两委职责分工、党建及精神文明宣传版面,大力营造良好党建工作氛围。文明宣传版面,既改善了村级办公条件,也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既提升了村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又拉近了村党支部与群众的距离。在栾川县合峪镇党委组织的党建提升现场观摩评比活动中,马丢村党支部2019年被中共栾川县委评为“五星级党支部”。
最后,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抓村班子队伍。洛阳市检察院要求驻村工作队以落实基层党建制度为基础,从村班子队伍建设抓起,每月15日准时召开支委会议,及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扶贫政策,确保村班子始终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进一步提升村两委班子成员凝聚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是抓党员队伍。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党员致富能手带动作用,在帮扶单位扶贫帮带贫困户的基础上,15名党员代表与贫困户再次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实行扶贫帮带“双保险”,有效帮助其脱贫致富。三是加强贫困户党员教育。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加强扶贫与扶志和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加强对贫困户中的党员进行动员教育,在加强理论教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到户增收、金融扶贫等政策,帮助其发展致富项目。
三、立足检察职能,严查涉农领域的腐败
在洛阳的一些地方,扶贫领域存在一定的腐败现象,洛阳市检察机关对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
首先,检察机关查处某市扶贫办的腐败窝案。某扶贫办多名嫌疑人利用国家的“雨露计划”等贪污扶贫资金。某扶贫办多名工作人员为了达到贪污扶贫资金的目的,采用编制假名册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从而达到贪污数百万元的目的。
其次,查处了扶贫领域的涉黑案件。如2018年洛阳市檢察机关依法公诉的狄某某等19人实施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迫交易罪、强迫劳动罪、诈骗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妨碍作证罪等。该涉黑组织长期非法控制董寺村基层政权,把农村基层组织变成犯罪组织的活动平台,无利不贪,不是去扶贫,而是截留克扣国家各项惠民补贴、扶贫资金,霸占贫困户慰问品等。该案被写入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第三,查处有关扶贫办工作人员、村支书及村委会主任等共同作案的共同犯罪。例如,某县扶贫办工作人员、与某村支书、村委会主任等干部共同作案,有的主管扶贫项目、有的具体负责扶贫项目、有的参与扶贫项目的申报、实施,在项目中以权谋私、中饱私囊,致使国家扶贫资金遭受损失。再例如,洛宁县某镇某村干部伙同企业股东王某、杨某,共同贪污国家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资金32万余元。
最后,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初,中央环保督查组将井沟村垃圾山环境污染问题列为重点督办事项。3月,河南省检察院将某区井沟村垃圾山环境污染问题线索移送洛阳市检察院,市检察院立即将该线索移送某区检察院。某区检察院一边向党委政府汇报,同时,抽调民事、行政检察人员、检察技术人员、法警等组成专案组,无人机现场勘查、调查核实事实证据、鉴定评估、询问有关村民、检监衔接,迅速固定垃圾山的形成过程、严重危害程度等证据。随后,某区检察院向老城区国土局、环保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上述单位积极履行职责。整改期间,检察机关督促清理30多年来倾倒违法生活垃圾400多吨,建筑垃圾20余万立方米,植树2万多株。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扶贫工作的一系列政策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委、洛阳市委关于扶贫、脱贫的要求,继续坚持“六个精准”,按照因地制宜、因户因人施策的要求,扎实做好产业扶贫、异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精准扶贫重点工作,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