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职业认同的现状与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江苏的调查

2020-11-09 03:03朱志玲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工作岗位均值权益

朱志玲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1)

一、文献回顾

职业认同(Vocational Identity)概念从“自我认同”(自我同一性)概念发展而来。自我同一性是埃里克森(Erik Erikson)心理社会发展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它是指个体在人际互动中逐渐体验到自己不同于他人的独特性和连续性,并形成对过去、现在、将来“我是谁”及“我将会怎样”的主观认知[1]。之后这一概念被引入职业生涯发展研究领域。尽管学术界对职业认同的界定存在着“结果论”和“过程论”的分歧,但不管是哪一种观点,其核心都是个体在成长经验中确立的自己在职业世界中的自我概念[2],是自我概念与职业概念的统一体,是过去的职业自我概念和现在以及未来的职业自我概念的统一体。警察职业认同是警察自我概念和警察职业概念的统一,是警察对所从事的职业的认可和接纳,对警察个体的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工作满意度以及主观幸福感等都有显著影响。

国外学术界关于职业认同的理论研究成果比较丰硕,并致力于将研究成果运用于实践。国内学术界则倾向于对教师、护士等特定职业的认同状况进行研究。近些年,随着警察职业的特殊性逐渐凸显以及警察职业心理研究的发展,警察职业认同开始引起研究者的关注。总体而言,目前学术界对警察职业认同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成果较少。就现有文献来看,研究内容主要围绕三方面:一是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对警察职业认同的概念和特征分析。二是警察职业认同的测量工具研究。目前学术界关于警察职业认同的测量工具尚无统一认识,不同研究者对警察职业认同的维度存在不同的认识,有五维度(职业价值、职业情感、职业权益、自我调节效能、职业规范遵守)问卷[3]122-128,也有四维度(角色认知、职业自尊、职业价值观、职业自豪感)[4]和三维度(情感认同、持续认同、利益认同)[5]量表。三是警察职业认同的现状和影响因素分析。这部分研究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早期研究多采用文献法、访谈法等定性研究方法对可能影响警察职业认同的心理特质、组织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进行讨论。于洋、何睿等认为警察个体好恶、情绪、意志等心理特质对其职业认同水平有较大影响[6]。曹卓则提出,工作压力、组织管理方式、警察文化等都会严重影响民警的职业认同水平[7]。胡雪梅则从复杂的社会生态系统来剖析警察职业认同下降的原因[8]。这些研究虽然对职业认同形成的心理动态过程和外部影响进行了深度描述,但尚未获得实证研究的支持。近些年开始出现基于问卷调查法的定量研究。张佳佳以公安院校大学生为调查对象发现,男性的警察职业认同水平高于女性,专科生的警察职业认同水平高于本科生,有警亲的警校生在警察职业意志因子上高于无警亲的警校生[9]。李云昭以云南省公安民警为对象的调查分析认为,民警职业认同度不高,民警的职业认同因学历、警种而存在差异[10]78-82。但现有的定量研究大多局限于警察职业认同在年龄、性别、学历等有限的个体因素上的差异,以描述统计分析为主,缺少从更广泛的组织因素、社会因素等方面对警察职业认同的影响机制研究。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从个体因素、家庭因素、组织因素、社会因素等多要素出发,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和多元回归相结合的方法,分析警察职业认同的现状,进而对相关要素与警察职业认同之间的影响关系进行研究。

二、数据、变量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

本研究对刘志宏编制的公安民警职业认同感问卷[3]122-128进行微调后作为测量工具,该问卷共27个项目,包括职业价值、职业情感、自我调节效能、职业规范遵守和职业权益5个因子。通过整群抽样和随机调查相结合,于2019年9—12月以江苏泗洪、江苏南京以及在江苏警官学院干训部参加培训的江苏省在职公安民警为调查对象,发放问卷320份,回收有效问卷286份,问卷有效率约为89.4%,样本的特征描述见表1。

(二)变量

警察职业认同的测量问卷以李克特5分量表的形式呈现,每个项目的选项分为“完全不符合”“比较不符合”“不确定”“比较符合”“完全符合”五个层次,分别赋值1~5分,中间值为3分,得分越高,表明职业认同感越强。将所有项目上的得分取均值生成一个新变量,即为警察职业认同变量,该变量为连续变量。同样,将警察职业认同的职业价值因子的8个项目、职业情感因子的7个项目、自我调节效能因子的5个项目、职业规范遵守因子的4个项目和职业权益因子的3个项目上的得分取均值后,生成5个新变量,分别为警察职业认同的5个因子变量,即职业价值变量、职业情感变量、自我调节效能变量、职业规范遵守变量和职业权益变量,这5个变量为连续变量。

表1 样本特征描述

职业认同作为自我认同的重要维度之一,其产生和发展过程极其复杂。诸多研究者认为,个体、家庭和社会环境共同促成了个体职业认同的发展,也导致了职业认同发展过程中明显的个体差异。本研究从个体因素、家庭因素、组织因素及社会因素来考察警察职业认同的现状和影响因素。其中,个体因素包括性别、年龄、学历、职务、入警年限和从警途径;家庭因素包括婚姻状况、是否有警察亲属;组织因素包括工作岗位、工作单位;社会因素包括城乡和区域。

个体因素中,年龄由被调查者的出生年份计算获得;学历则根据江苏警察队伍的学历现状设计了“专科及以下”“本科”“硕士及以上”3个选项;职务选项设计为“科员”“副科职(副科级)”“正科职(正科级)”“副处职(副处级)”、“正处职(正处级)及以上”,但由于在实际调查中,“副处职(副处级)”和“正处职(正处级)及以上”的个案数过少(分别是9和0),故在数据统计时作为缺失值处理;入警年限以3年为一个间隔进行设计,共有1~3年,4~6年,7~9年,10~12年,13~15 年,16~18 年,19~21 年,22~24年和24年以上9个选项;从警察来源的现实状况出发,从警途径的选项设计为“公安院校毕业”“社会招警”“退伍转业”“跨系统调入及其他”。

家庭因素中,婚姻状况有“未婚”、“在婚”、“离婚”和“丧偶”4个选项,但由于在调查中,离婚和丧偶的个案数太少(分别是9和0),故在数据统计时作为缺失值处理。

组织因素中,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对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分类,工作岗位设计为“执法勤务类”“警务技术类”和“综合管理类”3类。工作单位的选项按层级设计为“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县区分局”和“科所队”。

社会因素中,由于城乡不平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特征,这一特征不可避免地会反映在职业认同上。因此,本研究将城乡的选项设计为三类:第一类是“城市”,主要指设区的地级市的城区;第二类是“城镇”,指县级市或者县区的中心镇;第三类是“农村”。江苏地处中国东部,属于经济发达地区,但在江苏内部也存在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以长江为界,江苏通常被分为苏南(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和苏北(徐州、连云港、宿迁、淮安、盐城、盐城、扬州、泰州)两个区域,比较而言,苏南地区经济更发达、现代化程度更高,而苏北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现代化程度上则稍有逊色。因此,本研究将13个城市的选项合并为苏南和苏北两个区域。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用描述统计来把握警察职业认同及其各因子上的总体水平,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来讨论警察职业认同及其各因子在不同变量水平上的分布差异,分析警察职业认同的现状,归纳社会转型期警察职业认同的特征。在此基础上,将单因素方差分析中有意义的变量纳入多元线性回归,分析这些变量对警察职业认同及其各因子的影响状况,探寻自变量与因变量间的因果关系。

三、研究发现

(一)警察职业认同的现状

1.警察职业认同的总体水平

分析警察职业认同及其各因子上的平均值和标准差的统计结果(见表2),发现警察职业认同总体水平平均值为3.415,高于中间值3,介于“不确定”与“比较符合”之间,说明警察职业认同水平较高。在警察职业认同的各个因子上,平均值大小依次是:职业规范遵守>职业情感>职业价值观>自我调节效能>职业权益。职业规范遵守的均值最高,为4.151,处于“比较符合”之上,反映出民警在遵守职业规范上具有水平高的特点。其次是职业情感和职业价值观,均值分别是3.756和3.546,处于“不确定”和“比较符合”之间,属于中等偏上水平,表明民警的职业价值水平和情感投入程度较好。自我调节效能的均值为3.040,处于中间值3附近,说明民警对自己在困境中的心理和情绪调节能力评价为中等水平。而职业权益的均值仅为2.008,处于“比较不符合”的中下水平,为五个因子中最低值,反映出当前社会环境下,民警对自身职业权益保障的忧虑和迫切需求。

在警察职业认同感及其五个因子中,职业权益均值最低的原因可能与以下两方面有关:一是高风险超负荷工作与福利待遇之间的较大反差。警察是和平年代最危险的职业,常常要面对突如其来的安全威胁,同时,频繁的加班、值班、备勤导致法定休假无法保障。工作的高强度和高风险又未能在工资福利待遇中充分体现出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民警的职业权益认知。二是执法环境复杂,正常执法权威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在社会矛盾凸显时期,警察处于社会矛盾处置一线,常常成为出气筒、替罪羊。网络上,涉警负面舆情此起彼伏;现实中,民警正常执法时常被阻挠,甚至被诬陷或恶意投诉的现象也屡有发生。这些都严重打击了民警的工作热情。

表2 警察职业认同及其各因子的平均数和标准差

2.警察职业认同在各变量上的差异分析

对警察职业认同及其各个因子在性别、年龄、学历、职务、入警年限、从警途径、婚姻状况、是否有警察亲属、工作岗位、工作单位、城乡和区域共12个变量上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发现,警察职业认同的总体水平在婚姻状况这一家庭因素、工作岗位和工作单位这两个组织因素以及城乡和区域这两个社会因素上存在显著差异。

在婚姻状况上,在婚民警的职业认同均值(3.440)比未婚民警(3.259)显著高0.181(p=0.041<0.05)。在各因子上,职业情感、自我调节效能、职业规范遵守、职业权益4个因子不存在婚姻状况的差异,但职业价值因子呈现出显著的在婚和未婚差异(P=0.000<0.05),在婚民警的职业价值均值为3.630,显著高出未婚民警0.528。

在工作岗位上,不同岗位民警的职业认同水平有显著差异(P=0.001<0.05),多重比较分析发现,岗位差异主要体现在综合管理岗和执法勤务岗之间,执法勤务岗民警职业认同均值为3.321,比综合管理岗位民警的均值3.570显著低0.249。在各因子上,职业价值、职业情感和职业权益在不同岗位上有显著差异。与警察职业认同的总体水平一样,职业价值、职业情感和职业权益上的岗位差异仍然表现在执法勤务岗与综合管理岗之间,执法勤务岗民警的职业价值均值(3.421)、职业情感均值(3.651)和职业权益均值(1.917)比综合管理岗民警分别显著低0.334(P=0.005)、0.27(P=0.007)和 0.239(P=0.037)。在警察职业认同总体水平以及职业价值、职业情感、职业权益三个因子上,综合管理岗民警的均值最高,执法勤务岗民警的均值最低,警务技术岗居中。李云昭对云南省公安民警的职业认同调查发现,交警、巡特警等警种的民警职业认同感低于户籍、内勤等综合部门的民警[10]78-82,这与本研究的结论基本一致。

在工作单位上,不同工作单位的警察职业认同水平存在显著差异(P=0.003<0.05),多重比较分析发现,在县(区)公安局(均值3.430)和科所队(均值3.304)工作的民警的职业认同水平显著低于在省厅(均值3.734)工作的民警,科所队(均值3.304)民警的职业认同水平显著低于在市公安局(均值3.509)工作的民警。在各因子上,职业情感因子显示出显著差异(P=0.032<0.05),科所队(均值 3.636)民警的职业情感均值显著低于省厅(均值4.054)和市局(3.883)民警,两者之间的差值分别是0.418和0.247。总体来看,随着工作单位级别的降低,民警职业认同水平以及职业情感因子均值亦呈下降趋势。

警察职业认同在城乡上亦存在显著差异(P=0.004<0.05),多重比较分析发现,农村民警的职业认同水平(均值3.108)比城市民警(均值3.471)显著低0.363,比城镇民警(均值3.357)显著低0.249。在各因子上,职业权益存在城乡上的显著差异(P=0.010<0.05),与警察职业认同的城乡差异类似,农村民警(均值1.621)的职业权益显著低于城市民警(均值2.079)和城镇民警(均值1.968)。现有文献还没有针对警察职业认同城乡差异的讨论,但在其他职业认同研究中,已有关于城乡差异的研究。魏淑华研究发现,我国农村教师的职业认同水平显著低于城市和乡镇教师,并认为这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在教师职业认同中的反映[11]。同样,我们认为警察职业认同的城乡差异也是城乡发展不平衡的一种结果和表现。

警察职业认同的总体水平还存在区域上的显著差异(P=0.024<0.05),苏北地区警察的职业认同水平(均值3.358)显著低于苏南地区(均值3.508),两者之间的均值之差为0.15。在各因子中,职业情感呈现出显著的区域差异(P=0.022<0.05),苏北地区警察的职业情感均值(均值3.682)比苏南地区(均值3.883)显著低0.2。2018年江苏省13个城市GDP初值和增长排名以及人均GDP排名中,前五名中有4个城市是苏南城市,苏南、苏北经济发展差距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而我国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职级由同级财政保障。这就导致苏南、苏北警察虽然都做着相同的工作,但是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却有较明显的差异,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苏北民警的职业情感和对警察职业的认同。

警察职业认同在性别、年龄、学历、职务、入警年限、从警途径这6个个人因素以及是否有警察亲属上没有显著差异。但职业价值因子在6个个人因素上存在显著差异,其中,女性民警的职业价值水平低于男性民警;80后的职业价值水平低于60后,90后的职业价值水平低于70后;硕士学历民警的职业价值水平显著低于专科及以下和本科学历民警;科员民警的职业价值水平显著低于正科职(正科级)民警;从警1~3年、4~6年、10~12年的民警的职业价值认知显著低于从警13~15年、22~24年以及24年以上的民警。年龄差异还体现在职业权益上,70后、80后和90后的职业权益均值显著低于60后。自我调节效能因子和职业规范遵守因子在12个因素上均没有显著差异。

(二)警察职业认同的影响因素

为进一步讨论相关变量与警察职业认同总体水平及职业价值因子、职业情感因子以及职业权益因子的影响关系,本研究将单因素方差分析有意义的变量纳入多元线性回归,建立关于警察职业认同、职业价值因子、职业情感因子和职业权益因子4个OLS回归模型。其中,在警察职业认同的总体水平上,单因素方差分析有意义的变量是婚姻、工作岗位、工作单位、城乡和区域5个变量。在职业价值因子上,单因素方差分析有意义的变量是性别、年龄、学历、职务、婚姻、工作岗位、从警途径和入警年限共8个变量,由于年龄和入警年限存在较严重的多重共线性,故选择留下显著性更强的年龄变量,剔除显著性较弱的入警年限变量,而由于入警途径的三个虚拟变量之间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共线性,故删除入警途径变量,最终留下6个变量纳入职业价值回归模型;在职业情感因子上,单因素方差分析有意义的变量是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和区域3个变量;在职业权益因子上,单因素方差分析有意义的变量是年龄、工作岗位和城乡3个变量。警察职业认同及职业价值因子、职业情感因子、职业权益因子的OLS回归结果见表3。

在警察职业认同模型(模型一)中,有三个变量显著影响警察职业认同的总体水平。

一是婚姻状况。偏回归系数显示,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婚姻状况由未婚变为在婚,警察职业认同水平将随之提高0.209。职业价值因子模型(模型二)显示,婚姻状况也显著影响职业价值因子,婚姻状况由未婚变为在婚,职业价值水平将提高0.399。婚姻状况通过影响职业价值而对职业认同的总体水平产生显著影响。职业认同作为自我认同的重要维度,家庭因素是其主要影响因素之一。现有研究发现家庭婚姻状况、家庭关系对个体职业认同有显著影响,家庭环境的亲密度、情感表达等水平越高的个体越有可能获得高水平的职业认同[12]。婚姻是一种带有无条件付出的亲密关系,是一个人摆脱对父母的依赖,学习独立、奉献的过程,也是两个人彼此遵守承诺,走向更加完整的过程,这个过程能帮助人们培养相互理解和信任,以及对自己、对他人、对职业、对社会的责任。因此,幸福的婚姻能够让人们身心愉悦,得到安全感,并重建自我。这种积极的情感和成熟的认知投射到职业中,能够有效深化个体对职业价值的认知,并促进其职业认同水平的提升。

表3 警察职业认同及职业价值、职业情感、职业权益的OLS回归结果

二是工作岗位。偏回归系数显示,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工作岗位由综合管理岗变为执法勤务岗,警察职业认同水平将降低0.181。同时,模型二和模型三显示工作岗位显著影响职业价值和职业情感,当工作岗位由综合管理岗变为执法勤务岗,职业价值水平将降低0.385,职业情感水平将降低0.231。工作岗位显著影响职业价值和职业情感并进而影响警察职业认同的总体水平。这与这两类工作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强度和工作压力的差异密切相关。虽然拥有相同的职业身份,但是相比综合管理岗来说,执法勤务岗民警大多身处执法工作一线,工作强度高、任务重、压力大,长期的超负荷工作加上执法环境复杂,执法权威时常受到挑战和自身安全也经常受到威胁。这些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执法勤务岗民警对警察职业价值的认知以及职业自豪感、荣誉感和归属感,并影响其对警察职业的认同水平。

三是城乡差异。偏回归系数显示,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工作地点由农村变为城市,警察职业认同水平将提高0.221。同时,模型四显示,城乡变量显著影响职业权益,工作地点由农村变为城市,职业权益水平将提升0.447。城乡差异通过影响职业权益而影响警察职业认同的总体水平。警察职业的城乡差异主要表现在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和工资福利上。职业权益的满足对警察职业认同的总体水平至关重要,尤其对年轻人。职业权益因子模型(模型四)显示,年龄与职业权益显著正相关,即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年龄每增长1岁,职业权益提高0.016。年轻群体更加看重职业提供的工作环境以及从职业中获得的经济收入,这是社会物质财富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对警察队伍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信仰教育的同时,应该正视这种对经济收入的正常需求,建立付出(贡献)与收获相平衡的工资福利和奖励制度。

比较三个变量的标准化回归系数(Beta)发现,城乡变量对职业认同的影响强度最大,但其影响显著性稍弱一些。工作岗位和婚姻状况对因变量的影响强度稍低于城乡,但影响更显著。而在单因素方差分析中有意义的工作单位和区域变量在模型一中对警察职业认同无显著影响。

在三个因子模型中,职业价值因子模型显示,除婚姻状况、工作岗位有显著影响外,职务变量在0.1的显著性水平上对职业价值产生影响,即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副科职(副科级)民警的职业价值水平比正科职(正科级)民警低0.317,但未能对职业认同的总体水平产生影响。“职业价值”是民警对警察职业的意义和价值的认识,是民警对个人价值追求与职业价值目标的契合度的评价。职务晋升在一定程度上是个人价值的一种体现形式和实现途径,在行政体系中尤其如此。从标准化回归系数(Beta)来看,三个变量中,工作岗位对职业价值影响最强,显著性水平也最高,其次是婚姻状况。职业情感因子模型显示,除工作岗位外,区域对职业情感有显著影响,苏北地区民警比苏南地区民警显著低0.198。比较两者的标准化回归系数(Beta)发现,工作岗位对职业情感的影响强度大于区域。

四、研究结论与对策

本研究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和多元线性回归对江苏民警的警察职业认同状况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第一,目前警察职业认同的总体水平较好,但警察职业认同的各因子发展不均衡,职业规范遵守因子水平最高,职业权益因子水平最低。第二,警察职业认同总体水平在婚姻状况、工作岗位、工作单位、城乡和区域上存在差异。职业价值在六个个人因素及婚姻状况、工作岗位上存在显著差异。职业情感在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和区域上存在显著差异。职业权益在工作岗位、城乡和年龄上存在显著差异。归纳而言,警察职业认同水平相对低的是未婚、执法勤务岗、科所队、农村、苏北地区民警。职业价值水平相对低的是未婚、执法勤务岗、女性、年轻的80后和90后、硕士及以上学历、从警年限短的科员民警。职业情感相对低的是科所队、执法勤务岗、苏北地区民警。职业权益相对低的是执法勤务岗、农村、年轻的80后和90后民警。第三,警察职业认同的总体水平受婚姻状况、工作岗位和城乡差异的显著影响。同时,职务、婚姻和工作岗位显著影响职业价值水平;工作岗位和区域差异显著影响职业情感投入;年龄和城乡差异显著影响职业权益。

提高警察职业认同需要注重对警察职业心理素质的培养,加强警察职业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其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豪感。但从本研究的结论来看,要切实提高警察职业认同水平,还必须将警察职业信念教育和从优待警紧密结合起来。在有效培育广大民警职业理想信念的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警察权益保护,重点关注执法勤务岗民警、农村民警以及相对欠发达地区民警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完善一系列保障性配套措施,切实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政策。

一是建立符合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在充分落实“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原则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津补贴外,充分考虑执法一线民警“5+2”“白+黑”的工作状态,坚持付出(贡献)与收获相平衡原则,坚持向执法一线倾斜原则,设计合理的加班津贴标准,完善并落实加班津贴政策,让加班多、付出多的人有更高的收入。

二是建立警察职业风险保障制度。鉴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考虑建立相对独立的警察社会保障制度。在现有基础上,补充高危岗位(如巡特警、禁毒警、刑警、反恐等岗位)警察意外伤害保险额度。完善警察大病保障制度,增设警察职业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设置警察“职业性疾病”清单,由国家财政支持,切实保障民警工作风险。

三是完善警力保障和动态调整机制。坚持警力向基层倾斜,坚持科学用警,提高用警效率。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遥感技术、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分析社会警情,得出真实有效的警力数据,建立警力随着警情走的警力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实战能力,减少不必要的警力浪费和消耗。

四是完善民警休假制度。实行民警年休、轮休、调休、补休制度;加强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推动休假常态化;建立民警休假情况电子档案,落实休假情况通报制度。

五是完善和落实民警执法权威保障制度。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并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列出了民警履职收到侵害应当维权的10种情形,规定了民警维权的机构和救济措施,并规定要建立完善的对外发布机制。各地应结合实际抓紧出台工作措施或实施办法,全面落实该工作规定,切实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威。

六是完善执法操作规范指引,加大业务培训,提升处警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分类别、分场景制定更细致、更具操作性的执法规范指引,加强执法规范化培训,强化依法执法理念,让民警既敢于公正严格执法,又善于文明执法,既增强民警的执法水平,又强化民警的防卫意识,以减少因执法不规范而带来的风险,降低摩擦系数和炒作的可能性。

七是建立和完善警察荣誉制度[13]。与国家荣誉制度建设相协调,将警察功模荣誉表彰制度纳入国家荣誉表彰制度体系,以增强警察荣誉在全社会的认可度和国家影响力。进一步修订有关警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紧贴公安工作的新形势和新需求,做好警察荣誉制度的顶层设计,使警察奖励及荣誉表彰制度更加完善和统一,更具操作性,以增强广大民警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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