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元
9月14日,中欧领导人会晤的另一個重要成果是中欧双方领导人重申将加快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实现年内完成谈判的目标。
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受到中欧双方高度重视,也受到各方关注。今年以来,中欧双方克服疫情影响,加快谈判节奏,已经举行了6轮正式谈判,文本和清单谈判均取得积极进展。按照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斯的说法,谈判迄今取得了重大进展。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9月17日称,在第八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中,双方确认了在公平竞争议题上取得的重大进展。这也意味着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整体进程又向前迈了一大步。按照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中欧双方已就接下来的谈判日程做出规划,下一步,双方将继续保持谈判的良好势头,聚焦余下的文本问题和市场准入问题,探讨解决方案,使协定早日惠及双方企业和投资者。
毕马威中国首席经济学家康勇表示,中欧双方目前在核心焦点议题的谈判上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双方谈判仍存在难点
康勇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和欧盟各成员国之间(不包括爱尔兰)已经先后签订了国家间的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但2009年《里斯本条约》生效后,外商直接投资正式纳入欧盟共同贸易范畴,成为欧盟专属权限。由于欧盟法令高于国家法令,因此已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的法律效力受到影响,欧盟整体需要与中国订立统一的双边投资协定。
此外,之前的双边协定大多签订于我国经济发展初期,旨在单方面保护外资注入,极少针对中国对外投资给予保护。而 201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已达2.2万亿美元,占全球总存量的6.4%,我国已经成为推动世界跨国直接投资增长的主要动力,也需要同欧盟订立新的投资协定,为中资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的中欧峰会,双方达成共识尽快开启谈判。2013年在北京举行的第16次中国和欧盟领导人会晤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时任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宣布,正式启动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在谈判进展方面,自第4轮谈判开始进入正式的文本谈判阶段。在第9轮谈判中对协定的范围达成一致,开始以合同文本为基础来推进实质性文本谈判。2018年7月的第20次中欧领导人会晤上,双方交换了投资协定的负面清单出价,谈判进入关键阶段。2019年4月的第21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提出推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在2020年达成高水平协定,并提出增加谈判频率。
中欧双边投资协定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投资保护、市场准入、投资监管、可持续运营发展四个方面。与传统的投资协定相比,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主要差异是引入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体制,关注国有企业的“竞争中性”,推动高端服务业更高层次的开放。
康勇认为,当前双方谈判仍存在难点。首先,欧盟希望拓展双边投资开放领域,但介于双方在金融服务、电信、交通、医疗等众多行业存在发展差距,中欧在对等开放原则上存在分歧。其次,欧盟认为我国国有企业享有政策优惠,希望在投资协定中能够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公平竞争。此外,中欧之间在投资争端解决模式的选择上也存在不确定性。当前我国在国际投资领域主要采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以下简称ISDS),旨在解决外国投资者与进驻国政府之间因投资关系而产生的争端。但由于ISDS并未考虑东道国规制权,仲裁程序的透明度有限,以及仲裁员的中立性存疑,欧盟提出设立“投资法院”,以确保中欧投资争端审判的公正性。而“投资法院”能否有效执行,是否会偏向欧盟企业利益,中欧双方在该问题上仍需进一步沟通。
中欧投资协定前景
欧盟对华投资长期发展趋势稳定。2018年全年,欧盟对华实际直接投资额达到104.2亿美元,占全部来华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7.5%。而中国对欧盟投资88.7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6.2%。中欧双方在投资方面潜力巨大,中欧加强投资合作有利于构建开放的经济秩序、进一步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也是对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系的升级。
“自2013年开始,欧盟和中国针对投资协定共举行31轮谈判,中欧双方目前在核心焦点议题的谈判上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康勇表示。据了解,2020年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举行了7次,前5次双方围绕环境保护、市场准入等方面进行了谈判。7月20—24日举行的第31轮谈判,双方在公平竞争环境的相关议题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欧盟在市场准入方面重申要求中国进一步开放电信和计算机行业、卫生、生物技术和新能源汽车等市场。9月21—25日,中欧双方举行了第32轮投资协定谈判。按照9月14日中德欧三方领导人视频会晤关于年内完成谈判的要求,本轮谈判中,双方围绕文本和清单剩余问题展开谈判,取得积极进展。
康勇认为,疫情期间,欧洲各国多次向中国捐赠抗疫物资,当疫情在欧洲蔓延后,中国也第一时间募集物资、派遣专家,深入意大利、西班牙等重点疫区协助抗疫。中欧之间的合作不断加强,对投资协定的谈判具有积极影响。
康勇说,欧盟一直关注中欧投资协定中对知识产权和生产经验的有效保护。《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签订,显示出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诚意与实质进展。另外,中国欧盟商会针对在华欧洲企业所涉及地34个行业提出800余项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以推动市场准入的改善,并为欧洲在华企业争取公平的竞争环境,一定程度上也将对中欧投资协定的尽快达成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