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驰 曾玉荣
摘 要:【目的/意义】基于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综合评价与深入分析其辐射带动能力并据此提出针对性建议,有助于提升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方法/过程】从合作社带动社员的情况、带动非社员及其他合作社的情况、经营情况、社会形象4个方面,综合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运用问卷调查法,对福建省5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调查。采用因子分析法,提取关键因素,综合評价被调查各合作社的辐射带动能力;进行聚类分析,对各合作社归纳分类。【结果/结论】结果表明:在调查的53家合作社中,辐射带动能力综合评价非常好的合作社比例较少,整体水平有待提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加强合作社在专业技能、资讯辐射方面的作用,发挥带动效应;强化与社员的业务联系,实现有效增收致富;引导合作社产业延伸,推动三产融合;完善质量监测,重视品牌战略;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多元开拓销售渠道。
关键词: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 辐射带动能力;因子分析;聚类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5.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37-5617(2020)04-0060-09
Abstract: 【Objective/Meaning】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in Fujian Province, the radiating driving ability of the 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was comprehensively evaluated and deeply analyzed, and then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accordingly, which were helpful to improve the radiating driving ability of the 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in Fujian Province. 【Methods/Procedures】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the radiating driving ability of the 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was constructed comprehensively from four aspects, including the situation of the cooperatives to drive the members, the situation of the cooperatives to drive the non-members and other cooperatives, the operation situation and the social image. By using the method of questionnaire survey, 53 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in Fujian Province were investigated. The factor analysis was used to extract the key factors and comprehensively evaluate the radiating driving ability of the investigated cooperatives. And the clustering analysis was also carried out to summarize and classify the cooperatives. 【Results/Conclusions】The results showed that among the 53 investigated cooperatives, the proportion of the cooperatives with excellent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the radiating driving capacity was small, and the overall level has yet to be improved. The following countermeasures were then put forward, including strengthening the role of the cooperatives in the professional skills and information radiation to play a leading role; strengthening the business connection with the members to realize the effective increase of income and become rich; guiding the industry extension of the cooperatives to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of the three industries; improving the quality monitoring to pay attention to the brand strategy; optimizing the internal governance structure and opening up the diversified marketing channels.
Key words: Fujian Province; 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radiating driving ability; factor analysis; clustering analysis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创新发展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职业农民或在其基础上组建的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其中的重要类型之一。在中国农业与农村的发展和改革方面,很多问题都与合作社发展关系密切[2]。现有研究中,专门聚焦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的相对偏少,更多的是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相关探讨。
有关新型農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能力的研究,内容上主要围绕农户带动、金融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公共物品供应、就业、标准化生产、三产融合、涉农业务收益等方面进行探讨[3]。其中,分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文献较多,研究方法多为定量分析,主要围绕对农民、农业、农村的带动能力维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4],涉及的指标包括农产品收购额、雇佣的工资额、基地产值、基地农户从龙头企业得到的收益[5]、农户数量、缴纳保险情况、收购情况[6]、商标或者名优品牌数等[7]。
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的研究,多是针对合作社功能、作用等相关内容的探讨,主要包括:合作社推动了农业产业化[8],提升了农户的谈判能力,降低了市场风险[9],提高了农户的财产性收入[10],提高了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与规模化水平[11],在社员的生产、生活、生态3个方面,实现了服务的一体化[12]。合作社带动了社员及非社员农户,使农户获得收益的增加与能力的提升[13]。合作社发挥了资源整合、社会服务等优势[14]。在肯定合作社作用的同时,部分研究也指出存在的不足:如合作社的社员分布地域比较集中,辐射范围较小,品牌带动方面有待提升[15]。在研究方法上,多采用定性分析;在研究角度上,大多围绕带动社员的角度,探讨部分相关的指标,分而论之,系统性有待加强。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相较于其他新型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有其自身特征:实行自愿联合、具有互助性。限于合作社发展水平、规范化情况等因素,目前对其辐射带动能力的研究相对有限。本研究以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调查对象,围绕其辐射带动的各个方面,系统构建辐射带动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角度及内容上,实现了一定的创新。
1 指标体系构建
结合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从以下4个方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进行考察,即带动社员的情况、带动非社员及其他合作社的情况、合作社的经营情况以及合作社的社会形象。
1.1 带动社员的情况
1.1.1 社员数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越好,越能够吸引农户加入;其所拥有的社员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合作社的经营实力和在当地的影响力。
1.1.2 专业技能指导辐射社员的比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提供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专业技术服务,指导并帮助个体农户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1.1.3 资讯服务辐射社员的比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集合了多方面、多渠道的信息资源,可以为农户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帮助农户开阔视野,生产提质增效。
1.1.4 社员产品收入平均高于非社员的比例
社员选择将产品交给合作社统一销售,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作为社员可以享受到的福利。因此,社员产品收入平均高于非社员的比例是合作社的功能体现。
1.1.5 社员从合作社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的比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将社员集合起来统一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的议价能力,降低了生产成本。
1.1.6 社员通过合作社统一销售产品的比例
合作社统一联系销售渠道、开拓市场,凭借其品质、规模等优势获得有竞争力的销售价格,实现产品的顺利销售、价值的有效实现,带动了社员。
1.2 带动非社员及其他合作社的情况
1.2.1 带动的非社员农户数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服务社员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其主体作用,对所在地区非社员农户提供生产、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帮扶,带动他们共同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1.2.2 带动的其他家合作社数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本社业务的同时,与所在地区或同一经营领域的其他合作社联系,分享经验,探讨合作的可能,实现共赢。
1.2.3 带动非社员农户增收致富的作用
对于非社员农户而言,虽然可能限于客观条件,未能加入有关合作社,但合作社也能在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为其提供一定指导,带领其共同致富。
1.3 合作社的经营情况
1.3.1 合作社注册资本
合作社的注册资本,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经营规模。注册资本金额较高,说明合作社拥有的资源丰富,实力雄厚,辐射带动方面发挥作用的效果更显著。
1.3.2 合作社销售收入
合作社的销售收入是其业务状况的直接体现。经营良好的合作社,销售收入较高,发展进入良性循环的状态,能够投入更多资金进行有效的辐射带动。
1.3.3 是否对产品初加工
合作社对农产品初加工,可以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工后的产品更容易进行保存、运输,降低了经营风险。在加工过程中,更多劳动力参与其中,辐射带动能力得到强化。
1.3.4 是否发展休闲农业
发展较好的合作社,一般会结合自身产品特点,投入一定资源,在当地开展观光、采摘等各种形式的休闲农业;既延伸了产业链,扩大了收入来源,还能够有效带动区域内的农业发展及农民增收。
1.3.5 是否对产品进行质量监测
产品质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合作社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管理,做好质量监测工作,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产品竞争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1.3.6 注册商标数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注册商标,能够将自身产品与其他竞争对手有效区别开来。通过广告等方式宣传商标的内涵,加深消费者对其产品的印象,形成消费偏好,推动产品销售,带动更多农户。
1.3.7 是否三品一标
三品一标是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与农产品地理标志。获得三品一标,说明合作社农产品已经达到安全优质的水平,是高品质的象征,体现了其综合实力,也是辐射带动能力的重要表现之一。
1.3.8 是否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合作社拥有的销售渠道是否稳定,关系到其发展情况。能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的合作社,不但能够顺利地完成销售,保证资金运转,更能保证带动和辐射能力的发挥。
1.3.9 使用的第三方电商平台数
互联网时代下,网络营销模式成为传统销售模式的重要补充,合作社利用淘宝、京东等相关部门搭建的各种电商平台资源,能够突破地域限制,拓宽市场渠道和辐射范围,降低产品的流通和交易成本,提高经营绩效。
1.3.10 产品销售的范围
農民专业合作社能力越强,越能够调动各方面资源,向外开拓产品市场;产品销售的范围大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辐射带动能力的大小。
1.4 合作社的社会形象
1.4.1 合作社示范等级
示范社的评比有着详细而严格的评定及监测标准。合作社的示范等级反映了该合作社的整体绩效,是其辐射带动能力的体现。
1.4.2 合作社内部治理的完善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治理情况,主要体现在合作社产权结构、事务决策机制、社内沟通制度等方面。内部治理越完善的合作社,越能得到社员拥护,对非社员的吸引力也越大,能够实现有效的辐射带动。
1.4.3 合作社年平均接受参观、考察、交流的次数
表现突出的合作社,一般都会成为榜样,吸引其他合作社负责人、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等,前来参观、考察、交流。相关次数的统计,可以反映合作社的辐射带动能力。
1.4.4 合作社年平均被新闻媒体报道的次数
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发展态势良好,绩效表现突出,更易获得新闻媒体的关注及报道,成为焦点。
根据上述理论分析,本研究系统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表1)。
2 数据来源
综合考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域分布及其业务类型和发展情况,选取福建省各地市具有一定代表性的5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运用问卷调查法,调查上述2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的评价指标。被调查合作社的具体地区分布如下:福州7个、龙岩7个、南平9个、宁德7个、莆田4个、泉州5个、三明4个、厦门5个、漳州5个。
3 实证分析
在调查数据标准化处理的基础上,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23个指标,运用因子分析法,提取关键因素,对被调查的各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3.1 因子分析适用性检验
进行KMO测度和Bartlett球体检验,KMO值为0.735,相伴概率值是0.000,近似卡方分配值为913.231,说明23个指标之间相关性较高,可以做因子分析(表2)。
3.2 因子提取
运用主成分法,进行因子提取,各因子的特征值和方差贡献率如表3所示。基于特征值大于1的原则,可提取出7个公因子;前7个公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为77.340%,能较好地解释上述23个指标的信息,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能力。
进行方差最大化正交旋转,获得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表4)。由此确定各公因子与各指标之间的相关关系,选取载荷值较高的变量以确定7个公因子的实际含义。
4 主要结论和对策建议
4.1 主要结论
围绕带动社员的情况、带动非社员及其他合作社情况、合作社的经营情况、合作社的社会形象,本研究综合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因子分析,对指标体系的23个指标,提取7个公因子,按方差贡献率从大到小,依次是:合作社销售情况及总体社会形象因子、合作社带动社员因子、带动非社员及其他合作社因子、合作社经营规模因子、合作社质量与品牌管理因子、合作社产品加工因子、合作社涉足休闲农业因子。基于福建省5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最终获得各个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从得分上看,不同合作社之间存在差异,得分较高的合作社,一般内部治理较完善、销售渠道开拓有力、提供技能与资讯服务积极、与社员关系密切。得分较低的合作社,在辐射带动能力指标体系的各个方面均表现不够理想。
在因子分析后,进行聚类分析,结果表明:在调查的53家合作社中,辐射带动能力综合评价非常好、较好的合计52.83%,评价一般、较差的合计47.17%。可见,被调查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的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
4.2 对策建议
4.2.1 加强合作社在专业技能、资讯辐射方面的作用,发挥带动效应
由于拥有的人、财、物等方面的资源有限,普通农户对相关行业动态、市场行情、生产及技术信息等了解不够深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业务的有效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能力,提供专业技能和各方面信息资讯;可以采用技术能手交流经验、邀请专家辅导、建立技术资讯交流微信群、举办在线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推进相关工作。在运用自身力量的同时,各合作社还应积极联系其他示范社、相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相互间的交流与沟通。
4.2.2 强化与社员的业务联系,实现有效增收致富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统一进行农业生产资料购买,能享受更加优惠的价格,造福于社员。社员将产品交给合作社销售,能够有效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上述调查结果显示,依然有一些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业务联系不够紧密,社员从合作社统一购买生产资料的比例与社员通过合作社统一销售产品的比例均有待提高。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社员参与交易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业务联系和利益联结,实现规模效应;这对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的体现意义重大。
4.2.3 引导合作社产业延伸,推动三产融合
三产融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方向,而不少被调查合作社在这方面还没有太多的尝试,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发展。未来,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做好农产品生产管理的基础上,多方筹措资源,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规划休闲农业,引导消费者进行农事体验、采摘观光、农家乐餐饮消费等活动,延伸产业链,增加合作社收入,从而辐射带动更多的农户。
4.2.4 完善质量监测,重视品牌战略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高度重视农产品的质量管理,这关系到合作社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在合作社内部,应制定符合其實际情况的生产标准化流程,从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完善质量监控手段,提高产品的标准化水平;还应加强安全生产的培训宣传,强化社员的产品质量观念。此外,合作社应将品牌战略作为发展的重要支撑,结合产品特点和合作社实际进行规划,注册商标,发挥无形资产的作用,使合作社产品和品牌形象深入人心,提高合作社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4.2.5 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多元开拓销售渠道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关注治理结构的优化,改善合作社的产权结构,避免个别核心社员持股比例较大、大多数社员股份偏少而对合作社不够关注的情况。应该建立系统的规章制度,确保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的规范化运转,使合作社内决策更民主、科学,沟通更加顺畅,保证合作社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处于互联网时代,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在保持原有线下销售渠道的基础上,积极开拓电子商务渠道,推动线上线下全覆盖。通过农超对接,联系批发市场、收购商、加工企业以及社区,线上销售、参加展销会等多种形式;拓宽销售渠道,保证足够的市场份额,提升合作社的辐射带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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