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体系的思考

2020-10-21 09:27邢瑞雪
西部论丛 2020年2期
关键词:思考国有企业

邢瑞雪

摘 要: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深化,优化整合国有企业的监督力量、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体系,发挥监督效能,有利于实现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依规治企进而落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笔者认为,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要做到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制度建设、整合监督力量、监督环节全覆盖、监督成果共享。

关键词:国有企业;大监督;思考

黨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当前,国有企业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从严治党也面临着监督事项多、人手紧、效果差等难题。如何优化、整合监督力量,发挥监督效能,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新时代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不可回避的课题。

一、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力度大大增强,但问题和漏洞仍然存在。近年来,通过巡视巡察、内部审计和专项监督检查等途径,发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过程中仍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在投资决策、生产经营、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廉洁从业、法律合规等方面的各种风险依然存在。国有资产存在潜在的的流失风险。

主要业务部门监督职责缺位。国有企业的每个部门都有监督职责,业务部门、采购部门、市场营销等部门,是监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财务、人力等部门是监督工作的第二道防线,纪检监察、审计是监督工作的第三道防线。一些业务部门认为监督执纪是监督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认知上的偏差导致日常监督的缺失。另外,各业务部门监督职责交叉,容易造成相互推诿。

各个监督主体未能形成监督合力。各个监督主体孤军奋战、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监督成本高、效率低下。各监督主体之间存在合作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共享等问题,导致被监督的主体压力大,同一个问题被重复监督检查,相同问题的整改重复上报,无法形成有效的整改闭环。

二、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的几点思考

如何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大监督”工作体系,就是在同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监督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监督职能,做到监督信息共享,让各类监督力量互补,形成监督合力,从而降低监督成本。最终形成按业务划分的纵向监督和监督部门横向联合、交互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

(一)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党委的统一领导是关键。

党的统一领导是国有企业的独特政治优势,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之下。“大监督”工作体系的构建,涉及到不同的业务部门和监督部门,要做好这项工作,关键是要在企业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监督工作的任务和目标,一体化制定监督工作的分工、衔接与合作机制,整合不同的监督力量,实现监督对象覆盖企业各个层级、岗位的职工,把监督的要求贯彻到日常工作的全部过程中。

(二)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强化思想认识是前提。

“大监督”工作体系强调监督不仅仅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也不仅仅是专职监督人员的责任,企业各业务部门是监督工作的起点。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首先要让企业各个业务部门都清楚自己也有监督的责任。增强“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细化完善业务范围内的监督职责和责任分工,真正将监督工作融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之中,内化到党员领导干部心中,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三)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良好的制度是保障。

当前,国有企业监督制度建设不完善、缺乏系统性及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是影响监督成效的重要因素,其中监督责任不清是导致监督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要想确保监督成效,就要及时梳理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和监督责任清单,厘清各个监督主体间的监督责任边界,明确监督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方式方法,尤其是监督发现问题的处置和移交问责程序、跟踪反馈机制等,避免相互扯皮、出现监督的真空地带。

(四)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要整合监督力量。

要加强各监督主体之间的有效沟通,避免出现由因沟通不畅造成监督效果差以及资源的浪费;要将巡视巡察、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法律等监督力量优化整合,避免出现纪检监察部门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要打通各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条块分割、革除以往的各部门各自为战的监督机制弊端;要合理运用联席会议等方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领导责任,优化监督体系结构,整合各方监督力量,避免出现重复监督,降低监督的成本,切实提高监督的成效。

(五)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监督环节要全覆盖。

国有企业管理环节多、链条长,涉及采购、销售、税务、人事、财务等多项管理内容及环节。在“大监督”工作体系当中,一方面,内部监督要全面覆盖到管理内容的各个环节,针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风险高发点、管理薄弱环节等实施重点监督;另一方面,要有机结合横向监督和纵向监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实现监督维度上“合纵连横”和闭环。横向监督是指对企业本级其它职能业务部门的平行监督,纵向监督是对下属单位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横向监督与纵向监督的“合纵连横”,是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

(六)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监督成果要共享。

要加强业务沟通和协调,搭建监督成果共享机制,实现信息、资源、成果共享,促进监督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有机闭环。监督成果的共享,有利于降低监督协调难度,有效避免监督工作中各部门的扯皮现象,进而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监事会的专业职能,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整体监督能力,达到降本增效的效果。

在深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是大势所趋。新时代,国有企业发展形势在不断变化,要提升思想站位,强化改革创新,探索适应企业发展的监督机制,要求我们不断加强与深化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的探索和实践,推动国有企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 杜楠.新时代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的路径探讨[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9(,2):44-47.

[2] 陈晖 . 构建大监督格局是解决国企内部监督乏力的有效途径 [J]. 纪检监督,201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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