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丁元
摘 要:社会的持续发展给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众多便捷的方面,伴随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生活日益丰富,互联网也逐渐拓展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去,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相对便利的条件。互联网有利也有弊,当前社会将互联网作为全新的发展理念去指引法治政府的建设,对现今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合理的分析与研究,探索出合适的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路线。
关键词:新发展理念;法治政府;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052(2020)01-0027-02
在新发展理念下的互联网建设可以有效指引法治政府的建设,让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路线变得合理化、科学化。近几年来,我国社会发展迅速,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融入,法治政府的建设更加完善,同时,在构建互联网法治政府时,也会出现一部分小问题,比如,人们群众思想观念比较落后、法治政府建设意识不足等相关的法律问题,所以,深入探究新发展理念下通过互联网指引法治政府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新发展理念下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
1.法律体系不完整
法治政府的建设要求具有完整的法律体系制度,现在新发展理念下的互联网发展方面就存在一定的法律问题,即使之前存在一部分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但总体来讲还是不够完善,由于没有健全的司法体制,在具体实践中仍旧存在着缺陷,也对法治政府的建设产生了些许的影响。而法律体系的不完整存在于三个方面:
第一,在法律法规的制定中没有相对长远的整体规划,所订立的法律法规中存在部分重合和冲突,特别是部门规章制度和法规之间的矛盾,在具体适用时却不知道该如何选择。
第二,缺乏具体的实践性,其实众多法律法规在原则性规范的内容上占有很大的比重,但在实际进行具操作的时候却不一致,相关工作人员对不正当的互联网进行执法的时候却不知道适用于何种具体的法律法规。
第三,所制定的法律层次相对来说较低,总体来看相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较多,但大多数都是地方的法律规章制度等,所以说其层次整体不高体现出了法治政府的不稳定。
2.缺少基础保障观念
在互联网新发展理念的管理下,其中依靠不同的法律部门进行分管互联网安全以及互联网运营等各种方面,例如,互联网安全就由公安部门实施相关的法律管理,而互联网运营就由司法工信部进行接管,即使每个部门有对应的互联网管理,其中不免也会掺杂其他相关的部门,所以就会开始规整相应的管理权限,各部门在所划分的基础上会制定出不同的规章制度,也就造成了第一个问题中规章多的情况。而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要求服务和治理相统筹,而新发展理念下的互联网构建只注重治理,缺少基础的保障观念,缺少为社会的服务概念,其中两者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把握好良好的方式方法,才能强化法治政府的总体建设。
3.采取措施不合理
处于现在的互联网社会中,政府就某些问题在管理的时候采取了较为不妥当的行为措施,由此也引发了人们群众想法的不一致性,例如,某些公民在互联网上匿名或是实名举报一些不公正的社会现状,政府通过互联网将所发表的帖子删除,或者对所发表意见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等行为,往往也会造成社会的不良影响,激发群众不满甚至逆反的心态,更严重地来看,其中政府所进行的行为或许归属于违法、不当的行为类型中。或是对于互联网方面的矛盾纠纷,政府却不能很好地引导,例如,著名的360和QQ的互联网战争,因为这两个企业矛盾,进而影响到了人们对互联网的应用,乃至于波动到了整个互联网的基本秩序,然而政府就此并未作出相应的回应和管理,法治政府的建设也没有很好地保障人们的互联网生活。
二、以新发展理念指引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
1.树立正确的互联网法治意识
在互联网相关的方面指引法治政府的建設要求具有正确的法治意识,根据现今发展情况,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来对传统的法治观念进行转变。在国家的权力控制方面要保持正确的建设理念,政府通过有效治理互联网的发展情况,一方面行使了国家的根本权利,另一方面也预防了权利的滥用和损害互联网的现象发生。国家政府还要坚持公平公正的执政理念,因为法治政府的建设就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的基本稳定,从而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同时,也要重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法治政府的建设需要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所以在新发展的理念下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这些方面树立正确的互联网法治意识,保障法治政府的建设。
2.构建相应的法律管理体系
无论是何种新发展理念,都要建立在基本的管理体制上,特别是在行政管理的方面,因此在互联网的指引下要进行合法、有效的行政管理,在给予行政管理一定的立法根据的时候,还要注意互联网法律相关的行政管理体系。法治政府的建设要求对互联网环境的了解要整体化,并且可以准确随时地对互联网上发生的事情进行控制和管理,政府就这个目标最主要的就是要做好相应的行政管理服务工作,给予互联网主体所对应的各项权益和保障。而且,政府在通过互联网进行管理的时候,要对存在的各项职能进行有效规整,进行明确分工,做到各司其职的状态,杜绝管理位置欠缺的情况发生,也要预防发生相互推卸责任或者争夺权力等的类似情况,也要注意在构建相应的法律管理体系时必须要建立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相关基础上。
3.树立良好的法律规范
树立良好的法律规范,是新发展理念下的互联网建设的最根本的环节,向法治政府全面推进,就要始终坚持法律规范化的治国理念,要求对政府进行全面的规划,将新发展理念作为全新的目标去指引法治政府的建设。也就是要提升立法的各个层次阶级,让每个相关的法律部门就现存的互联网方式进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现在规章制度之间的矛盾进行有效的消除,制定出正确的总路线,保障互联网主体的合法性和准确性,构建完善的管理制度,达到树立良好法律规范的整体效果。
4.增加普法宣传力度
虽然新发展理念下的互联网是个虚拟的网络空间,但也不能忽视不同空间里的法律效力,除了上述几种建设对策,同时还要增加普法宣传的力度,特别是在具有空间力较强的互联网时代,要根据多样化的网络信息技术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大力宣传,同时在人们生存的空间中就法治内容结合互联网相关知识进行传播。互联网上有各种形形色色的人,要让他们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力,在实际的生活中也可以通过广播、电视节目等众多与互联网相关的方式来宣传法治理念,将法治意识普及到各类的网民日常生活中去,对法治政府的建设也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结语
新发展理念的提出带动着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特别是在互联网的指引下,完善了现代人文的有力变革,在当前的互联网时代,其特殊性、共享性以及自由性等特点都很大程度上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政府处于互联网技术的背景下,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法治基础,从而以新发展的理念去构建全新的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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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