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对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影响探索

2020-09-10 08:52吕秀艳
看世界·学术下半月 2020年12期
关键词:权益保障劳动合同

吕秀艳

摘要:伴随中国现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女性权益保护活动的有效开展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女性劳动权益的保护,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许多法律学者研究女性权益保护的起点和切入点。从联合国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全世界高度重视保护女性的劳动权利并不难。例如,许多女性在法律上必须享有基本权利,例如优先就业和产假。但是,将相关法律法规引入现实生活时,它们看起来非常苍白,不仅不能有效地保护女性的劳工权利,而且由于法律的拖延,在当今各行业对人才的激烈竞争中,女性仍然相对脆弱。

关键词:劳动合同;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

女性在促进社会发展,稳定与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实现对女职工权益的保护,不仅是促进她们成长的基础,而且可以增强她们的社会参与感,社会正义感和整体社会和谐感,这也是提高水平的重要途径。女性权利的保护水平是衡量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中国于2005年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妇女权益法》。该法律保障男女在就业、薪酬、晋升和工作评估方面享有平等的工作和社会保障权利。然后,于2008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终止劳动合同的女工的劳动权利提供了特殊保护。同时,各个地区也有专门的政策法规来保护女工的劳动权利。这些法规的持续执行进一步阐明了中国劳动力市场法规的力度和方向。但是,颁布这些旨在保护工人权益的法律制度是否能够有效地保护政策及其实施所期望的那不行权益的作用有待进一步研究。

一、劳动合同对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影响机制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通過法律形式确保双方的权益,确保工作稳定,减少工资收入的不确定性以及为工人使用利润。保护女性的重要性主要是这样的事实,即她们在完成所需的工作后可以得到公平的工资,延长工作时间以领取特别针对女性的工资补偿。它体现在保护、休息和休假权利等方面。

(一)工资保障机制

劳动者完成工作后,公司必须向劳动者付款,而不是扣除工资或延迟支付工资,而且各个地方的薪酬必须低于最低工资水平。为了保护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和处境不利群体的基本权益,通过在劳动合同中设定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实行工资保障机制。最低工资是根据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实际工作时间和劳动投入状况,根据基本工作的完成和劳动义务的履行情况而定的基本生活条件。指可以达到的工资标准,工资保障机制对于增加低收入工人和弱势群体的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消除两极分化,保护劳动者收入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补偿机制

《劳动合同法》对工作时间有明确的限制。每天劳动者的最长正常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每周的总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对于有特殊要求且必须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雇主,可以在劳动者的同意下适当增加工作时间,加班时间通常每天不应超过一小时。此外,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加班费。如果在休息时间加班,我们将优先考虑带薪休假;如果不能加班,我们将支付工资的150%或更多。在工作日或公共假期加班,分别支付200%和300%或更多工资报酬。女工的特殊权利是女性劳动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针对女性劳动者特殊保护机制

《劳动合同法》不仅在整个劳动过程中赋予女性与男子相同的权利和机会(一般劳工权利),而且在劳动领域,由于其特征和社会责任,它与男子有所不同。根据劳动法,女性享有与男子相同的就业权,男女同等工作获得同等报酬。同时,工作中特殊权利和法律的保护体现在两个主要方面,这取决于女性的生理特征和照顾家人的特殊需要。一是禁止女性安排高强度工作。必须根据女性的特点保护女工的健康和安全,而不要安排威胁女性健康的工作或劳动。其次,劳动合同根据其自身特点,为公司在妇女的“怀孕”、“分娩”和“哺乳期”提供特殊保护。 《劳动合同法》强调,公司不得在女雇员的“怀孕”、“分娩”和“哺乳期”期间终止其劳动合同,公司雇员和雇主可以缔结工作安全与健康,保护女雇员的权益。

二、完善我国女工劳动权益保障的措施

中国女工的权益保护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旧观念和其他相关因素。随着这种情况的到来,中国女工的相关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改善我国对妇女权利的保护。因此,笔者在总结事实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下计划和措施。

(一)完善有关女工劳动权益的法律法规

如果侵犯了相关权益,女工必须能够遵守法律。在中国制定相关的维权法规方面存在一些漏洞,并且对女性权益保护的认识相对较弱,这加剧了女性员工侵权问题。因此,政府部门将加强监督,进行调查,并对侵犯女职工权益的单位处以罚款,以最好地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二)政府出台相关劳动权益的法律法规

政府需要制定更完整的法律和法规,以保护女工在其生活和工作中的基本权利,并反对性别歧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不论性别,劳务单位应实行以工作为基础的分配制度,女职工应与男雇员同酬,而女性的体质则适当。必须明确指出应及时考虑,应给予相应的利益以保护女工的权利。

(三)对经营单位进行法律教育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不仅需要进一步完善与保护职工劳动权益有关的法律制度,而且还需要继续改变有关的用人制度。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部门对女性员工的了解并不充分,她们对妇女权益的认识也不是很全面。为此,有必要加强商业部门的法律教育,以充分认识女雇员的重要性。同时,有关地方机构需要发挥相应作用,以确保真正保护妇女权利。

结语:综上所述,在中国经济社会制度中,女职工在劳动权益保护中的地位不可低估,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女职工的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屡见不鲜。国家有关部门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完善和控制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女职工不断提高对维权的认识,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为自己的权益提供最有利的法律知识保护。

参考文献:

[1]袁国敏,贾艳芳.劳动合同对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作用——基于2016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分析[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2(01):68-76.

[2]李军. 劳动合同对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影响研究[D].南京财经大学,2019.

[3]王永洁.劳动力市场性别差异与女性赋权——基于2016年中国城市劳动力调查数据的分析[J].人口与经济,2019(01):9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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