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迅
摘 要: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既相互依存和制约,又相互促进和转化。国企党建与法人治理应发挥协同效应,创新路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将自身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本文指出了加强党组织建设与企业治理相融合的新时代意义,分析了当前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阐述了加强党组织对于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及方法措施,并进一步探索了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协同发展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企业党委;企业治理;时代意义;核心作用
新时代,国有企业已经逐步融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何找准企业党组织的角色定位,发挥其在企业治理中的作用,特别是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更是要处理好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关系,把二者有机协同融合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如何协调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议事规则,在研究审议的内容、职责权限、工作程序、会议决定各个环节有效衔接,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也对推进我国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要求,强调完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发挥党在国有企业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成为企业管理层深入研究的时代课题。
一、党组织建设与企业治理相融合的新时代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对推进我国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要求,强调完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作为我们党的事业的重要构成、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托,必须及时贯彻新思想、落实新要求,将规范运用好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作为加强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才能有效发挥党对国企领导的重要作用,不断激发国有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抗风险能力,引领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1.加强企业党的领导,是发挥企业政治优势的内在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提出,在决策程序上,要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和经理层做出决定。这一要求既为国有企业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也指出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体现在两点:一是企业能够快速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对接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更多分享国家发展战略红利。二是克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展的盲目性、投机性、随意性,在企业实现自我发展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推进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既是加强自身政治建设的要求,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的内在需要。
2.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是实现党建与企业治理工作的重要保障
国有企业不仅具有经济属性,同时还具有政治属性。在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能有丝毫动摇。2016年以来,我国国有企业陆续开展党组织前置研究探索,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效果。党的十九大以来陆续出台一系列新规定,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如何发挥前置研究程序作用提出要求。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获得持续发展,就需要不断改革体制。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使党组织成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该指导意见对促进党组织与企业治理的共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3.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担当起“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时代使命
2019年底,党中央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要给企业长远持续发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这是新时代赋予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的新使命。
一是把握高度“把方向”。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就是要从政治原则、政治方向的角度,按照“四个是否”(即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契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标准进行研究,为企业发展掌好舵。具体实践中,要依据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确保党组织对企业重大事项上能够“把得了关、掌得了舵、说得上话、使得上劲”。
二是把握宽度“管大局”。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党在企业发展中发挥领导作用的重要体现就是管“大局”而不是“全局 ”,党委(党组)并不独享国企决策权,虽然能一定程度主导决策(把关定向),但并不能作出可以付诸执行的最终决策,最终决策权仍属于董事会。要通过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治理主体作用,使得企业治理体系各环节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企业治理机制。
三是把握深度“保落实”。为确保将党管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把方向、管大局”的基礎上,还同时负有监督“保落实”的责任。在党组织进行前置研究后,董事会或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进行决策或执行时,党组织一方面要监督其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办事,促进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另一方面,也要通过企业经营管理的实践成效,来衡量和检验党组织前置研究主体责任的落实成效。
二、发挥党组织对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1.重视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加强企业党的建设
3.企业党组织工作机制有待健全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方向,这是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联系在一起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适应和引领现代经济体系下的公司治理,与我国的市场特征、制度环境及社会传统相协调,找到一条“优势充分发挥、短板有效补齐、机制协调耦合”的成熟稳定改革路径。国有企业只有具备完善的党组织机构,才能更好地开展党建工作;只有补齐欠缺的党建短板,才能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的党建引领企业发展的优势。然而,部分国有企业尚未真正实现“四个同步”“四个对接”,在党组织机构设置方面还需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有的甚至缺乏考核制度、激勵手段和后期监督,导致党建工作的执行力度和落实力度难以获得相应的提升。
4.企业执政骨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任重道远
提高治理能力,是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目前,国有企业的领导配备,多是从企业管理层选拔的综合性人才,既熟悉企业运营管理,又熟稔党的全面工作,还能将二者有机耦合,协同起来。但是,也有一些企业的领导干部是从其他行业、其他职位选拔上来,熟悉党的建设工作,对于企业治理方面的经验有所欠缺,治理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国有企业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专业人才的大力支撑。随着国有企业党建内涵不断丰富,制度机制建设日益成熟,党建工作标准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党建工作队伍力量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充实,但细分领域专业型人才相对匮乏,加上党建工作成效取决于久久为功,难以立竿见影,目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不健全,为后期的人才吸收和储备增加了难度,党建人才队伍的梯次配备、专业化培养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5.工作方式方法缺乏创新
思想政治工作是国有企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保障。当前形势下,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就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建设、管理服务等领域有机结合,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以专兼职政工干部队伍为骨干、以职工群众广泛参与为特色的大政工格局。而将思想政治工作置于企业文化环境中,能够有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感、吸引力和感召力,得到广大员工的认可和快速吸收。但是,部分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未呈现出灵活的态势,与企业文化建设的结合不够紧密,工作的形式、内容和服务功能没有突破对传统路径的依赖,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利用数字化手段创新载体、平台搭建不够,对日常学习宣传教育没有用到方式新颖、效果显著的新方法,对媒介新技术成果的利用具有滞后性,造成学习宣传教育效果打了折扣;工作作风转变不够,与基层员工、群众的沟通不全面、不充分,与深入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总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协同发展的路径探索
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定位和途径,需要在把握总体要求“规定动作”的前提下,按照企业不同类型分类设计和实践与企业功能定位、制度环境相适应具体模式,从而在实践中通过制度衔接、机制融合、组织渗透,从体制层面上保证协同发展的落实。
1.分类分层推进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中
没有准确定位,即便将党的领导写入公司章程,所确立的核心作用也难以实现。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是新型公司治理结构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并不意味着党委(党组)在行使权力时没有边界,把党组织直接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指挥中心,不符合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就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横向比较而言,在决策中,“领导作用”“把关定向”的要义是决定“什么不能干”,但并不决定“干不干/怎么干”,即要正确行使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否决权和建议权,而非取代其他治理主体包揽决策权。就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与下级基层党组织的纵向比较而言,党章对国企党委( 党组) 与党的基层组织分别赋予“领导作用”和“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的职能,这两类党组织的区分意味着企业党建更强调企业本位而非党组织本位,有助于发挥不同层级党组织在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企业治理注重整体开展经营,为此,在不破坏公司治理整体性的前提下,有必要构建分类、分层的党组织作用发挥机制,总部层面发挥领导作用、把关定向;基层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工作,监督保障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同时结合自身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性程度,适当享有部分独立决策权,形成企业党组织主导国企发展的分类有序、上下贯通良好格局。
2.建立完善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的新型企业组织架构
在组织架构上,最重要的是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比如,一些国有企业由党委(党组)书记担任董事长,党委(党组)副书记担任总经理,党委(党组)成员绝大多数都进入了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分别代表党组织的意图,履行好决策、执行、监督“三大环节”的权责,较好地解决了领导核心与政治核心在企业融合的问题。具体的作用发挥上,侧重企业决策的“交叉任职”,要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确保实际决策并指导执行落地;侧重监督保障的“交叉任职”,主要是通过党组织成员进入监事会,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进行独立监督。已有研究发现,国有企业党委会与董事会成员之间的重合越大,越能有效地提高董事会决策制定和执行效率,也即通过“参与不干预”的“双向进入”,解决好政治成本和内部人控制代理成本的最优化。
作为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公司治理的主要途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应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不能仅从干部安排角度考虑,而要更多考虑党组织作用的发挥,统筹安排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成员的数量、结构和比例,确保满足相应能力要求。对交叉任职的党组织成员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其在董事会、经理层表决的意见,是党组织提供的集体意见。同时,要考虑到现代国有企业在选择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层人员时,已越来越多地采用市场化配置方式来聘用经营型人才,而这些人当中许多不是党员,无法进入企业党委,所以要与他们进行充分沟通和管理引导,保证党组织意图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