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芳芳
摘 要:音乐课不仅仅是学习音乐知识的平台,也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必要途径,通过音乐课的开展,将音乐与德育相结合,与美育相结合,与智力和情商的发展相结合,这些都是音乐课为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而进行的改变和提高。本文主要对如何利用音乐课帮助学生全面发展的问题进行讨论,旨在通过文章启发更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进行融合,帮助学生得到全面的发展。
关键词:小学音乐;全面发展;方法探究
小学阶段是学生们审美意识、人品性格形成的关键时期。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小学音乐教育越来越受到了大家的重视。音乐作为一种美妙的、动人的情感表达方式,能够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通过音乐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和美育教育,可以帮助学生完善人格的发展,通过音乐对学生进行智力和情商的发展,也可以帮助学生提高认知能力。本文就主要论述小学音乐在个人发展的层面带给学生的好处,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一、将小学音乐教育同德育相结合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于学生的水平要求也越来越高,音乐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欣赏科目,对于音乐课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新课改不断深入,在小学的音乐課堂教学中,也应该将音乐同德育教育相结合,给予学生思想品德上的陶冶。
比如在进行湘教版三年级上册的教学时,第一个单元的教学任务就可以同传承美德挂钩,教师应该带领学生欣赏《走过老师的窗前》,通过歌词和曲调来激发学生同教师之间的感情,培养学生尊重师长的道德情操。随后再由教师带领学生设计动作,参与歌曲表现,通过歌曲带领学生深刻认识自己与教师之间密切的关系,教师也要通过歌曲为学生进行道德铺垫,在潜移默化中进行思想道德教育。随后在学习唱《老师最理解我》的时候,教师们就可以通过教唱,帮助学生打好唱歌的基本功,而且通过歌词和简单的三角铁、碰铃等乐器为歌曲伴奏,用心感受歌词的优美和曲调的动听,体会教师带给学生的爱。
通过这样的教学,可以将德育同小学音乐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培养学生尊敬师长的优良美德,在学生们成长的道路上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将小学音乐同德育教育相结合,有助于学生得到更好的发展。
二、将小学音乐教育同美育相结合
小学音乐作为不断培养学生审美能力的学科,也要紧随时代的步伐,不断地更新教学观念,加强学生的音乐审美,这样才能切实提高学生对于音乐的学习和掌握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对学生进行音乐审美教育时,可以通过歌唱来帮助学生提高审美能力。因为歌唱作为一种小学生最容易接受的教学方式,能够提供给学生最直接的审美感受。在歌唱过程中,学生们可以感受到音乐带来的美妙,如果进行齐唱和合唱的话,他们还可以和同学之间产生互动,促进自己对音乐的热爱之情。比如在进行湘教版三年级上册的第二单元学习中,对歌曲《风儿的歌》的要求是学会演唱。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们就可以先通过对《折纸船》的复习,带领学生们进入音乐情景中,然后做一个游戏,将小纸船放在水面上轻轻吹,不能用力,不然船就翻了,只能均匀地吹动它,由此引入《风儿的歌》,在学习演唱之前,教师们还可以播放《小背篓》《小螺号》等儿童歌曲让学生们聆听赏析,让学生们说出自己心中最优美的歌词,并且讲讲自己为什么喜欢它。随后教学生唱《风儿的歌》,语调轻快,学生们学得也认真,而且通过这几首歌的欣赏和学习,学生们的审美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对于他们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帮助。
三、在小学音乐教育中帮助学生发展智商和情商
智商是学生发展的先决性条件,情商是学生发展的关键因素,二者缺一不可。在素质教育的背景下,社会各界都更加关注当代学生的双商发展,时代对于学生的要求也不仅仅是智商的提高,情商也要相对应地进行提高,情感性是音乐课程最重要的特性之一,这就赋予了音乐课程情感教育的功能,而且在小学音乐教材中,也有很多适合学生进行学习的内容,不仅可以开发学生的智商,还能够帮助学生发展情商,一举两得。
比如在进行音乐教学时,有的学生嗓音沙哑,唱歌不好听,但是有的学生声音优美,教师们就可以帮助学生们找到合适的位置,比如声音沙哑的学生就可以安排他们去进行伴奏的任务,教他们进行乐器的演奏,唱歌好听的学生就可以进行演唱,这样一来,学习伴奏的学生通过对于乐器的学习可以发展自己的智商,而进行演唱的学生也可以在演唱过程中进行情感教育,产生情感共鸣,提高学生的情商。将智商与情商合二为一,融入小学音乐教育的过程中,对于学生们的进步和发展来说都有着巨大的帮助。
综上所述,帮助学生进行全面发展,可以通过在小学音乐教学中融入德育教育和美育教育,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意识和审美能力,教师还可以根据学生之间的差异性和不同特点因材施教的方式提高学生的智商和情商,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同音乐教育相结合,可以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帮助学生收获更多的快乐。
参考文献:
[1]王琦.农村中小学音乐教育与学生的全面发展[J].学园,2015,000(019):118-119.
[2]赵新蕊.优化小学音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J].教苑荟萃,2011,000(003):P.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