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潇
摘 要:民歌是人类文化中最宝贵的一个组成部分。民歌作为民间文化、民俗文化、音乐文化的精髓,在弘扬音乐文化和历史变迁、社会发展中,起着传承、展示的作用。因此,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开展民歌教学、渗透民间音乐,对小学生音乐启蒙和传承地方历史文化,极为重要。
关键词:民歌;崇信民歌;文化传承;音乐教学
一、民歌的起源和发展
民歌的源头可以追溯到2400多年前的《诗经》,其中的《国风》应该说是民歌之祖,南北朝民歌、唐宋曲子词、明代俗曲,都受到《国风》的极大影响。
民歌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来源于人民的生活,也广泛而深入地影响着人民的生活。因此,马克思说:“民歌是唯一的历史传说和编年史”。音乐形象鲜明、生动,表现手法丰富多样。常见的民体裁材有:劳动号子、山歌、小调、儿歌、风俗歌等。民歌多为群众在口头相传中不断加工提高的集体创作。其音乐语言简明洗练,音乐形象鲜明、生动,表现手法丰富多样。常见的民体裁材有:劳动号子、山歌、小调、儿歌、风俗歌等。
二、民歌的资源现状
由于居住地地域、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各方面的差异产生了许多不同风格的民歌。大致可分为劳动歌、时政歌、仪式歌、情歌、儿歌、生活歌等。据笔者不完全统计陇山地区农村中,可以列出歌名且可以唱出来的民歌就有500多首。
一是劳动歌,劳动歌是直接反映劳动生活或协调劳动节奏的民歌,伴随着劳动节奏歌唱,与劳动行为相结合。它包括各种号子、夯歌、田歌、矿工歌、伐木歌、搬运歌、秋收歌等。代表曲有《割麦子》《点瓜》《挖蔓菁》《务庄农》等。
二是时政歌,它反映了劳动人民对某些政治事变、政治措施、政治人物,以及与此有关的政治局势的认识和态度,是人民有感于切身的政治状况而创作的歌谣。表现了劳动人民的政治理想和为此理想而斗争的精神。如“骑虎不怕虎上山,骑龙不怕龙下滩,决心革命不怕死,死为人民心也甘”,语言坚定有力,毫无矫饰晦涩之处。代表曲有《大地主》《兵丁捎书》《罗州上任》等等。
三是仪式歌,仪式歌是伴随着民间礼俗和祀典等仪式而创作的歌。人们幻想用语言去打动神灵,用以祈福、免灾。分为诀术歌,节令歌、礼俗歌和把典歌四种。代表曲有《哭嫁歌》《妈妈的女儿》《过新年》《耍旱船》等。
四是情歌,情歌反应的是广大劳动人民对于美好的爱情生活的向往。抒发了男女青年的悲欢离合。表现了劳动人民纯朴健康的恋爱观和审美情操。有的情歌也体现了对封建札教的不满和蔑视。如《催眠曲》《摇篮曲》。
五是生活歌,我们所说的生活歌主要是指反映人民社会生活及家庭生活的歌。如反映社会生活不公平,不合理的歌:“编凉席的睡光床,抬棺材的死路旁。”字里行间,透露了劳动人民对所处生活的不满。
三、民歌在小学音乐教学中的作用
民歌的美感体验和地方色彩主要表现于音乐形式要素的具体特点上,音乐形式方面,主要涉及音阶、结构、音调、音律、旋法等要素的特点,歌词方面,主要涉及方言词汇、衬词和声韵调等要素的特点。以上词曲形式中任一要素的特点,或多个要素特点的综合作用,都可以构成民歌色彩的个性及其变迁,这些要素也正是辩析民歌地方色彩的理性依据。
一是可以让学生感受地方音乐文化的博大精深,从小学生中开展弘扬传承保护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民间音乐文化遗产,从而体会到文化价值的真谛。
二是可以起到教育传承的作用。教育学生向善向上,在民歌的教化中,体味生活、体悟历史,感受生活和人生。
三是了解人生礼仪。人生有诞生、成年、婚姻和死亡四个最重要的阶段。民歌始终贯穿于这四大礼仪。如《秧子歌》《拜年》《道谢曲》等。
四是体验农事节气和节日。如《四季歌》《割麦》《连三月》《闹元宵》《过新年》《十二月花》等。
四、将民歌融入小学音乐教学之中的对策措施
《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了:地方和学校音乐教育应结合当地人文地理环境和民族文化传统。崇信民歌是崇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善于将崇信民歌运用在音乐教学中,使学生从小就受到崇信本土音乐文化的熏陶。让崇信民歌走进校园,走进课堂,让每一位老师,每一名学生成为崇信民歌的传承者,让更多的人了解崇信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因此,在音乐教学中,多方面、多层次进行民歌发尝试和渗透。
一是在音乐課堂教学中,选择一些曲调优美,内容适合小学生的崇信民歌,列入平时的音乐教学中,引导学生热爱民歌,歌唱民歌,如崇信本土比较有名的民歌《割麦子》《二姑娘折椒》等。
二是以传承地方历史文化为目的,组织开展一些民歌、民谣、小调等简单的演唱会,在小学生中形成传唱民歌的良好氛围。
三是在校园文化活动中,适当穿插一些民歌演唱节目,让学生进入表演角色演唱民歌。在校园广播节目中,播放民歌,在红领巾广播站利用校园广播推广民歌。
四是聘请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歌传承人,进入校园讲解、演唱民歌,可每月开展一节民歌传承人教学民歌课,让学生耳濡目染、身临其境的感受民歌的音乐况味,学习民歌原汁原味中的文化精髓。
参考文献
[1] 梁彩娇.小学音乐教学中民族文化的融入与渗透[J].北方音乐,2020(3):13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