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庆玲 刘淑君 秦 岭 秦海娇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儿科,南宁市 530021,电子邮箱:qinglingxie@aliyun.com;2 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百色市 533000;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认知睡眠中心,南宁市 530021)
支气管哮喘(以下简称哮喘)是较为常见的儿科疾病,近年来,其因发病率上升而成为全球公共卫生问题[1]。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已明确为控制哮喘发作和长期治疗的首选药物,以持续、规范、长期和个体化为治疗原则[2]。大多数哮喘通过长期的规范化治疗可良好缓解或控制,而反复持续的哮喘发作易出现睡眠异常。优质和充足的睡眠对儿童生长发育至关重要,是儿童时期身体、情绪、认知变化的关键[3]。国内外数据表明,哮喘患儿普遍存在睡眠紊乱,这严重影响患儿的身心健康及生活质量[4-5]。本研究旨在探讨哮喘慢性持续期儿童睡眠紊乱的发生情况及其与病情控制情况和肺功能的关系。
1.1 临床资料 选择2018 年7月至2019年 8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就诊的50例哮喘慢性持续期患儿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1)符合《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2016年版)》[2]的诊断标准及相关文献[6]的分期标准;(2)年龄6~14岁;(3)3岁以前发病,目前仍有哮喘发作,能完成全套肺功能检查;(4)能配合完成哮喘控制测试(asthma control test,ACT)和睡眠量表调查;(5)患儿家属同意参加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存在严重躯体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精神发育迟缓等精神疾患,合并慢性心肝肾疾病和肿瘤者;(2)治疗依从性差、不配合检查操作者。患儿年龄(9.6±1.7)岁,男性26例、女性24例;入组时已接受规范化治疗17例,未规范化治疗33例。根据肺功能检测结果,结合临床哮喘发作情况及ACT评分,将患儿分为基本控制组22例和未控制组28例。基本控制组男性10例、女性12例,年龄(9.8±1.7)岁,体重(27.8±8.9)kg,身高(130.8±11.6)cm;未控制组男性16例、女性12例,年龄(9.4±1.8)岁,体重(28.1±7.5)kg,身高(131.0±10.3)cm。两组的身高、体重、年龄、性别构成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具有可比性。
1.2 肺功能评价 使用德国耶格公司的Jaeger MasterScreen肺功能仪对50例患儿进行常规肺功能检查,完成气道通气及小气道阻塞评定。观察指标包括1秒用力呼气量(forced expiratory volume in one second,FEV1)、呼气峰值流量(peak expiratory flow,PEF)、最大呼气中期流量(maximum mid-expiratory flow,MMEF)。FEV1、PEF、MMEF均依照实际值占预计值百分比判断肺功能损害程度,FEV1、PEF≥80%预计值为正常,MMEF≥65%预计值为正常;进一步进行分度,FEV1、PEF为预计值的60%~79%为轻度下降,预计值的40%~59%为中度下降,<40%预计值为重度异常;MMEF为预计值的55%~64%为轻度下降,预计值的45%~54%为中度下降,<45%预计值为重度异常[7]。
1.3 ACT评分 由专业人员运用统一指导语与哮喘儿童或/和家长针对ACT评分表中的问题逐一询问和记录评分,记录哮喘发作评分结果,根据结果判断病情控制情况:25分为完全控制,20~24分为基本控制,低于20分即未得到控制[6]。
1.4 睡眠结构调查 应用包含26个条目的儿童睡眠紊乱量表(Sleep Disturbance Scale for Children,SDSC)[8]对50例儿童或(和)家属进行问卷调查,该量表分6个维度,分别代表6种睡眠紊乱:入睡或维持睡眠障碍、睡眠呼吸障碍、睡眠唤醒障碍、睡眠觉醒转换障碍、过度嗜睡障碍及睡眠出汗过多。各条目采用Likert 5级评分法计为1~5分,26个条目总分26~130分;得分越高,说明睡眠紊乱越严重,总分超过39分则认为存在睡眠紊乱[8]。
1.5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2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计数资料以例数或百分比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等级资料比较采用秩和检验;采用Pearson相关系数进行相关性分析。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夜间睡眠总时间及SDSC指标比较 50例患儿中,大部分(64%,32/50)患儿的夜间睡眠总时间<9 h,睡眠紊乱发生率为92.0%(46/50)。两组夜间睡眠总时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4.751,P<0.001),未控制组的夜间睡眠总时间较基本控制组减少。见表1。基本控制组SDSC总粗分及6种睡眠紊乱评分均低于未控制组(均P<0.05)。见表2。基本控制组的睡眠紊乱发生率为81.8%(18/22),低于未控制组的100.0%(28/28)(χ2=37.336,P<0.001)。
表1 两组夜间睡眠总时间比较(n)
表2 两组SDSC总粗分及6种睡眠紊乱指标评分比较(x±s,分)
2.2 哮喘慢性持续期患儿肺功能监测指标及ACT评分与睡眠指标的相关性 肺功能检测指标中, FEV1与睡眠觉醒转换障碍评分呈负相关;PEF与SDSC总粗分、入睡或维持睡眠障碍及睡眠唤醒障碍评分呈负相关;MMEF与SDSC总粗分、入睡或维持睡眠障碍、睡眠觉醒转换障碍及睡眠出汗过多评分呈负相关(均P<0.05)。 ACT评分与SDSC总粗分及除睡眠唤醒评分外的5种睡眠紊乱指标评分均呈负相关性(均P<0.05)。见表3。
表3 肺功能监测指标及ACT评分与SDSC指标的相关性
足够和良好的睡眠是儿童生长发育的重要过程,对中枢神经系统正常发育起关键作用[9]。睡眠过程由觉醒期、非快速动眼睡眠期与快速动眼睡眠期组成[10]。正常的睡眠周期从快速动眼睡眠期开始,经非快速动眼睡眠期到另一个快速动眼睡眠期,每一周期持续60~90 min。睡眠潜伏期短,深度睡眠期、快速动眼睡眠期长,睡眠中觉醒次数少是儿童睡眠质量好的表现[11]。美国国家睡眠基金会建议6~13岁的学龄儿童每天睡眠时间应达9~11 h[12]。有研究表明,近几年由于环境和身体生长发育相互作用导致的功能失调,或罹患呼吸、神经、消化等系统疾病,使得儿童相对睡眠时间有所缩短,睡眠紊乱发生率增高[13]。有学者对健康儿童、青少年睡眠状况进行调查,睡眠异常率达25%~60%[14]。
哮喘是一种变态反应炎症性疾病,主要特征包括慢性气道炎症、气道高反应性、可逆性气流受限及气道重塑[15]。多种细胞与细胞因子参与哮喘炎症反应,由此造成的气道损伤与修复过程甚至会改变气道管壁结构,进而导致气道重塑的发生[15]。在病情发展过程中,哮喘患者大小气道均存在通气功能障碍,且以小气道阻塞为主[16-17],而小气道阻塞可影响气道通畅性,对睡眠过程产生影响。此外,长期反复哮喘发作尤其夜间发作可以导致机体缺氧,持续机体缺氧合并呼吸道阻塞将容易诱发睡眠呼吸障碍[18],进一步改变正常的睡眠周期及睡眠结构,造成快速动眼睡眠期缩短、睡眠总时间缩短、睡眠质量下降,非快速动眼睡眠期出现夜间觉醒水平增高、睡眠唤醒障碍、睡眠觉醒转换障碍,日间睡眠过度等睡眠异常表现,进而引发睡眠紊乱[19]。本研究中,哮喘慢性持续期患儿睡眠紊乱发生率达92%,64%的患儿睡眠时间低于9 h,提示哮喘慢性持续期患儿普遍存在睡眠紊乱,睡眠时间有所缩短。而与哮喘基本控制组比较,未控制组SDSC各项评分更高,睡眠总时间明显减少,睡眠紊乱发生率更高(P<0.05);进一步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肺部功能指标FEV1、PEF、MMEF与SDSC部分指标呈负相关,ACT评分与SDSC总粗分及除睡眠唤醒评分外的5种睡眠紊乱指标评分均呈负相关性(均P<0.05),与其他研究结果[20-22]相似。这表明哮喘慢性持续期患儿睡眠紊乱的严重性与哮喘控制情况及肺功能状况有关,哮喘未控制者睡眠紊乱更为严重。
综上所述,哮喘慢性持续期患儿普遍存在睡眠紊乱,睡眠时间缩短;睡眠紊乱状况在哮喘未控制时尤为明显,且可能与肺功能状况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