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婵
广东自2011年率先推进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至今,教育厅联合人社厅、财政厅等多个政府部门强化政策统筹和指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共吸引约61所高职院校开展试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开展得到一定保障。与此同时,学生身份在现代学徒制模式下转变为“学生+学徒”的双重身份,这对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明确政府、行业、学校、企业等管理主体的主要责任和目前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好地从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规划、职业素养、心理健康等方面全方位为学生提供全程指导。
一、广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广东目前共确定61所高职院校276个专业开展试点,试点院校约占全省高职院校的七成,试点单位数量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广东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主要采取自主招生方式,与企业进行联合招生,面向企业员工、应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或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培养方式主要根据生源不同,采取“学训交替”“先学后训”“学训一体”等多种方式进行人才培养。2016年,广东省教育厅联合省财厅等四个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对教育部发布的现代学徒制相关政策进行进一步的责任细化。
二、广东省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政策中凸显的学生管理问题
(一)行业协会对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与作用被忽略
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了行业是连接教育与产业的桥梁和纽带,其后的现代学徒制相关政策文件也确定了行业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中参与指导的主体地位。行业协会是职业教育中的统筹者、指导者、组织者、监控者,具备指导、组织、质量监控等职能。据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最新公布的截至2019年9月的统计数据,省级行业协会约有150家。按地级市统计,行业协会数额排前三的有:深圳233家、广州134家、东莞125家。从学校分布上看,广东高职院校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在珠三角地区办学的高职院校有71所,占82%。广州市有高职院校46所,占53%。从数据上看,广东高职与经济产业行业集群在区位上较为契合,为行业协会参与到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建设,特别是指导学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与调整学生管理制度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就目前而言,广东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行业协会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建设的态度模棱两可。在省教育厅、省经信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实施意见》中,对鼓励行业协会参与试点建设仅体现在“鼓励实力强的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相关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展试点”这种象征性层面,没有制定有关细则来界定行业协会参与试点建设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以及利益。其次,广东省没有专项经费用于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虽然广东省近几年加大了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资金投入,可是大部分资金流入学校,而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成本得不到补偿。
(二)学生管理顶层制度设计缺失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随后国家出台了不少政策推动现代学徒制的发展。但这些政策文件仅仅是原则性的文件、较宏观的方针政策,缺乏法律层面上的明确性、针对性与强制性。具体表现在:
第一,学徒身份的合理性存在争议。目前,在《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劳动法》与《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文件中,均没有提及现代学徒制,缺少关于学徒制的法律地位以及学徒合法身份与基本权益的规定,教育部出台的文件也缺乏相关规定。2016年新修订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管理规定》也没有涉及现代学徒制相关内容,因此,学徒身份的合理合法性还有待进一步考究。
第二,专门针对现代学徒制的学生(学徒)管理制度仍未出台。目前全国各省份相继大力推动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涉及学生面之广急需政府出台专门的现代学徒制学生(学徒)管理制度,以对这一背景下学生在学校与企业之间交替学习带来的管理变化进行规范。
第三,目前仍未完善相应的监督和评价体系。从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高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检查的通知》来看,至少有六个方面的管理工作缺乏监管:一是校企双方共同构建和实施学徒培养方案的质量与落地情况;二是校企共同开发的课程和教材的要求;三是企业师傅的资质、选拔、待遇以及师徒比;四是企业学徒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五是关于学徒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的方法;六是学徒在企业集中学习理论知识的保障,包括培训课程的内容和安排、教学过程的监管、教学条件的保障、学生参与的情况等。目前,学校只能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管理,无法有效监督企业对实习学生的管理情况。
(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更新滞后
现代学徒制相关文件规定,学生在企业期间同时拥有“学生+企业员工”的双重身份,这就意味着辅导员也需要参与到現代学徒制学生管理工作中。面对现代学徒制带来的全新挑战,高职院校没有及时更新学生管理制度,给辅导员的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影响。具体表现在:
第一,辅导员无法及时跟进实习学生的思想动态。在校期间,单纯的校园式思想政治教育可能让学生的思想更加理想化,对未来的工作、生活充满憧憬与向往。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是否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党团文化,是否能定期组织学生接受思想政治文化的熏陶,是学生丰富自身三观和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的关键。而此时,思政教育的主导权掌握在企业手中,而不是辅导员手中。
第二,高职院校未能及时更新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现代学徒制有了企业的参与,学生的综合考评也应当随之发生变化。翻阅广东省61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高职院校的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几乎没有一所高校将企业纳入现代学徒制学生的考核评定。由于企业工作占用学生大量时间,学生很难把控自己的课余时间,这就意味着在企业实习虽然能提高学生专业素质,但并不能很好地衡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第三,现代学徒制班级管理难度增加。在企业实习过程中,由于学生被安排到不同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内容都不一致,此时班级学生更关注个人情况,忽略班级的发展。企业作为利益的追求者,将重点放在将学生培养成符合企业要求的专业技能人才,而忽略了学生作为班集体的一分子,同样需要班级建设与关怀。
三、完善现代学徒制学生管理制度的几点看法
(一)加大政策供给,自下而上推动管理制度建设
现代学徒制虽是由政府主导推行的工学结合新模式,但在具体操作上,目前还无法从国家层面立即细化政策相关要求。各地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由政府牵头,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根据现代学徒制的特点和当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现代学徒制学生(学徒)管理制度》,划分落实现代学徒制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学籍管理、实训管理、生活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内容的责任归属,明确现代学徒制学生与导师的考核与奖惩办法,特别是学生在企业实习过程中的学校导师、企业导师与学生三者的劳动报酬保障。其次,教育部应当牵头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学校、项目负责人等代表就现代学徒制的培养方法和体系达成一致意见,加快制定各方利益主体均能接受的、全国范围内适用的《现代学徒制学生(学徒)管理条例》,明确行业、企业、学校等参与主体对学生(学徒)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自下而上的方式推动国家层面修改《职业教育法》,明确学生(学徒)“双重身份”的法律地位。
(二)以行业协会为主导建立与行业需求对接的人才培养方案
一门行业的行业规范和职业标准、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模式的改革、校企合作项目等,都应该由行业协会来牵头主导,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才供给适应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目前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模式等几乎都由学校一手包办,在开展过程中容易出现“课程常年固化不合时宜,学生出去重修”的情况。人社部于2019年印发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139项职业资格,包括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但是仍有大量专业,特别是文科的专业技术标准没有囊括在内。行业协会应进一步健全各行各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岗位能力标准、核心能力要求、职业道德规范等,以此指导高职院校进行专业设置与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实现专业课程与职业标准对接;每1-2年与企业、学校三方共同研讨更新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保持专业与行业需求的紧密度。此外,行业作为现代学徒制的重要参与方,学校与企业应与行业沟通协商后再确定合作关系,一方面,企业登记在行业协会名下,受行业协会的监管;另一方面,学校通过与行业协会的沟通协商,寻找到更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一家或几家单位作为合作企业。
(三)校企双方及时完善现代学徒制各项管理制度
学生(学徒)的双重身份要求学校和企业都要更新已固化的管理制度,增强制度与现代学徒制实施的紧密对接。具体而言:第一,在校期间,学校应及时建立现代学徒制各项管理办法,如“双导师”管理办法、教学文件管理规定、教师进企业实践管理办法、合作企业聘请学校师资管理办法、教学管理办法、现代学徒制学分管理办法等,积极将企业引进学校的教学管理中,为学生适应企业要求做好理论准备。第二,在企业实习期间,一方面,需要学校与企业商定《实习学生管理制度办法》,优化日常班级管理、党团建设、心理健康、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等多方面的管理办法。另一方面,企业与学校联动,定期安排主题活动,由校内导师、企业导师、辅导员联合组织,增强班级凝聚力,为学生解惑答疑;利用易班、微信等网络平台,构建班级网络社会管理制度,将班级成员、指导教师、辅导员纳入易班公共社区群内,实现学习、沟通、答疑、社交等多个功能,企业导师、校内导师、辅导员也能在社区平台上实现互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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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系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 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政行企校协同创新‘现代学徒制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实践探索——以旅游英语专业为例”(课题编号:2019-SK-12)階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陈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