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诸系统及其组织的封闭运作与耦合共振

2020-07-04 02:34吕付华
关键词:精准扶贫

[摘要] 自我指涉社会系统理论为从全社会整体结构与诸系统及其组织运作机制入手分析和解释精准扶贫实践困境,进而思考超越困境的可能路径提供了一个宏观框架。基于这一框架,局部地区和部门的精准扶贫之所以出现困境,是因为实践中的政治、社会与经济子系统及其组织的自我指涉封闭性运作产生了非预期的负面后果;与此相对,假若诸系统及其组织对这些负面后果有所观察与反思,进而增强政治、社会与经济子系统之间可能存在的结构耦合共振以及这些系统内各组织之间可能存在的操作耦合共振,则能为超越困境提供可行的现实路径。将此理论观点应用到一个从失败到成功的农村社区发展项目个案中,既可以充分解释项目起初失败的原因,又能深刻说明项目后来成功的道理。因而,有益于研究者进一步提炼未来中国精准扶贫伟大成就因何取得的理论经验。

[关键词] 精准扶贫  自我指涉社会系统理论  封闭运作  耦合共振

[作者简介] 吕付华(1979-),男,云南曲靖人,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社会工作系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后,研究方向为社会理论、城乡社会学与边疆民族社会工作等。

[中图分类号] C916

[文獻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672(2020)02-0032-15

一、 引言

自中国政府提出并实施精准扶贫战略以来,中国的扶贫工作解决了世界上人口最多国家的绝大多数贫困人口的问题,取得了令全世界瞩目的成就。不过,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对于中国精准扶贫这一伟大实践,社会科学研究者还没有形成一套详细的学术理论,进而发展出相应的解释框架,以说清为什么中国精准扶贫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尤其是,在中国精准扶贫全面推进过程中,相关研究者曾发现精准扶贫在局部地区与部门实践中显现出诸多困境:葛志军、邢成举发现在精准扶贫地方实践中存在着贫困户参与不足、帮扶政策缺乏差异性和灵活性、扶贫工作遭遇上访困扰、扶贫资金有限、驻村扶贫工作队效果较差等困境;唐丽霞等认为精准扶贫中出现了部分贫困户被排斥、识别精度下降、贫困户识别的社区监督机制难以实施、扶贫资源瞄准偏离等问题;张翼指出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识别不精准、文件下达的致贫结构与现实不符、脱贫规划未能完全动态跟进、产业扶持未能完全与贫困人口精准对接等;万江红、苏运勋从村民自治角度出发,发现精准扶贫中存在着突出的争贫与闹访等现象;陆汉文、李文君提出并分析了精准扶贫中贫困户识别偏离的问题;许汉泽、李小云以产业扶贫项目为例,发现产业扶贫在申请、进行与完成阶段分别存在着“精英捕获”与“弱者吸纳”、规模化经营不善、后续维护缺失等一系列问题;还有研究者从实地调研出发,认为精准扶贫出现了识别简单化与人情化、帮扶政策“一刀切”、运动式扶贫、考核形式化等困境。那么,既然中国精准扶贫在具体实践中出现了如上所述的多种困境,那它究竟是如何超越这些困境,从而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呢?

回顾上述研究,虽然研究者也曾从扶贫制度、组织、技术与国家政策等方面对精准扶贫实践困境产生的原因进行过一定探讨。譬如,葛志军、邢成举认为导致困境的原因是农民的信息封闭与自利考虑、驻村扶贫干部“身在村庄心在机关”、维稳工作压倒扶贫工作、扶贫资金筹集渠道单一等;唐丽霞等把精准扶贫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归结为贫困农户识别的政策和技术困境、乡村治理现状、贫困农户思想观念的变化以及扶贫政策本身的制度缺陷四个方面;张翼总结扶贫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是政府扶贫与市场规律脱节,二是政府扶贫与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脱节,三是政府扶贫没有真正建立起“真扶贫”与“扶真贫”之间的有效衔接机制;万江红、苏运勋认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和权威的缺失与不足是扶贫困境产生的重要原因;陆汉文、李文君提出了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不同层级行为主体的利益分殊是导致贫困户识别偏离困境的根本原因的解释;许汉泽、李小云把产业扶贫实践困境出现的原因归结为产业扶贫的地方实践背离了国家“精准扶贫”的政策目标。但是,深入思考这些探讨不难发现,有些探讨实际上是在用精准扶贫的一些困境解释另一些困境,因而有陷入套套逻辑之嫌;有些探讨把原因要么归结为制度或技术因素,要么归结为组织或结构问题,抑或归结为扶贫实践偏离了市场规律、政策初衷等,虽然具体但缺乏整体解释力;还有些探讨已经注意到要用系统性的解释框架来分析实践困境的生成机制与运作逻辑,但由于探讨仍只集中于诸如识别偏离等局部问题,故而这种探讨是否能应用在对全局的解释上仍然是个疑问。总而言之,相关研究者对精准扶贫实践困境成因仍然缺乏一个立足于宏观社会结构并着眼于扶贫实践运作机制,从而具有整体解释力的理论框架。这样一来,对如何克服实践困境的对策建议的构思就不具备牢固的基础。

本文则尝试通过引入自我指涉社会系统理论视角,应用其关于现代复杂性社会在各系统及其组织自我指涉封闭运作同时,又通过结构耦合与操作耦合实现诸系统及其组织调谐共振的洞见,结合笔者近年对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精准扶贫实践的调研,建构一个全面解释精准扶贫实践困境成因以及如何超越困境的理论框架。然后,通过对笔者亲身参与的农村社区发展项目个案的剖析,思考自我指涉社会系统理论应用于分析具体问题时的逻辑。

二、 精准扶贫实践困境及其超越:一个自我指涉社会系统理论解释

(一) 自我指涉社会系统理论解释框架

自我指涉社会系统理论主要是由德国社会学家卢曼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的自组织理论基础上,吸收了来自系统论、控制论与演化论等学科最新知识,特别是马图拉纳和瓦雷拉自我再制生物学认知论后,建构的一种用于解释当代复杂性社会如何运作与演化的社会学理论。简要而言,这种理论认为,现代社会自十八世纪以来特别是在二战后已逐渐进入一个朝向功能分化演进的新阶段,即全社会日益分化出政治、经济、家庭、科学、法律、教育与宗教等子系统,并通过这些子系统独立自主的专门化运作来化简来自环境与日俱增的复杂性,从而不仅保持各子系统也保证全社会的秩序达成与演化发展。在演化进程中,各系统内部又不断分化出不同的功能性组织,例如政治系统中分化出国家组织、地方政府组织与基层组织, 经济系统中分化出大型企业、中小型公司与社区合作社等,来应对与化简系统内外不断增长的复杂性。这种理论吸收与综合了来自结构功能主义和现代组织研究的发现后,认为:当代功能分化社会的各个子系统以及子系统中的各功能性组织都是自我指涉(self-reference)运作的,并同时呈现出运作封闭(operational closure)与耦合共振(coupled resonance)的基本特征。也就是说,各子系统及其内部组织是按照自身特有的沟通符码进行着封闭性的不断指向自身的循环运作,如政治子系统总是按照权力符码、经济子系统总是按照货币符码循环往复运作以“将它的自我再生产与环境分割开来”;与此同时,各系统及其内部组织又不断地形成一种耦合共振的关系,只有这样,“系统才会被环境的因素所激扰、摇晃或处于振荡的状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自我指涉社会系统理论中,耦合共振意味着在各子系统之间并不存在传统系统理论所谓的“输入”与“输出”的关系,而只存在结构耦合的关系,如政治子系统与经济子系统通过中央银行实现的耦合,科学子系统与教育子系统围绕大学组织实现的耦合等。而在各系统内的功能性组织之间,存在的则是操作耦合关系,譬如欧美国家政治子系统中政党、行政机构与选民间形成的关系,又如中国情景下地方政府组织与基层组织共同完成中央政府任务时的关系。

本文认为,灵活运用自我指涉社会系统理论,可以从我国扶贫涉及的社会整体结构与运作机制入手更好地分析和解释精准扶贫实践。实际上,精准扶贫作为一项由中央政府提出、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基层组织具体执行的政策,通过对我国欠发达地区贫困家庭与人口有针对性地精准帮扶,依靠资金、项目、产业等经济方式,实现扶贫对象可持续脱贫目标的战略。从自我指涉社会系统理论视角来看,最重要的系统是政治、社会与经济子系统。具体言之,从中央政府到基层组织形成了一种政治子系统的运作,其中,权力(以合法性、政绩、绩效等为主要表征)是最重要的沟通符码;贫困对象与家庭及其所在的村组社区甚至是其活动范围所及的更加广阔的乡土社会,则构成了一个社会子系统,在此子系统中,信任(表现为关系、人情与面子等)是根本的互动交往准则;最后,村组与社区中的家庭与人口进行的经济活动,包括参与的合作社项目经营或者企业公司产业劳动在内,则可被看作是基本的经济子系统,货币或金钱(如企业利润、合作社效益、农户收益等)则是该系统运作特有的沟通符码。在政治子系统中,又存在着主要负责政策制定与全局统筹的中央政府组织,主要负责领导部署、政策执行与落实的省、市、县以及乡(镇)地方政府组织,以及由村组干部构成的基层组织。在社会子系统中,多户家庭间会逐渐形成一些松散的邻里家庭组织,这些邻里家庭组织和更多的类似组织以及村组干部共同构成了村落社区组织,不仅如此,在邻里家庭与村落社区更多活动所及之处,还存在着一个范围更加广阔的乡土社会。最后,在经济子系统中,发挥着独特功能的既有农户家庭组织,也有正式或非正式的合作组织,还有与村社人口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如图1所示。

(二) 困境生成:精准扶贫实践中各系统与其组织的封闭性运作及其后果

根据自我指涉社会系统理论逻辑,当代复杂性社会各系统只有按照系统自身独有的沟通符码进行封闭性的运作,才能化简来自系统外之环境的多样复杂性。同样地,系统内的各种功能性组织只有根据组织存续与运作的逻辑进行封闭性的操作,才能避免陷入紊乱与崩溃。以此来分析精准扶贫的实践,可以说,正是因为政治子系统、社会子系统与经济子系统与其系统内各种组织必须按照自身运作逻辑进行的封闭性操作,无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系统和组织均未预料到的负面后果,进而成为了所谓的实践困境或问题。下文将根据笔者近年对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实地调研,做出具体分析。

1. 精准扶贫中政治系统与其组织的封闭性运作及后果

自我指涉系统理论把政治系统抽象定义为一个围绕着“权力”沟通符码进行封闭性循环运作的系统,认为对政治系统而言,权力的获得、行使与维系是系统存在与运作的根本条件与逻辑。其他的诸如利润的考量,只有在政治系统与经济系统发生结构耦合时才会被耦合组织(如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予以注意;而信任的考量,也往往发生在政治系统与社会系统通过基层组织实现结构耦合之时。进一步,不仅政治系统总体上必须以“权力”为沟通符码进行封闭性循环运作,而且政治系统内部各组织之间也都有各自从自身考虑出发围绕着权力获得、行使与维护运转的操作逻辑。譬如,中央政府必须着眼全局,地方政府需要从地方利益出发,基层组织则关心是否能够保持住其在村落社区的地位及影响等。

从政治系统而言,虽然从中央政府到基层组织都很重视精准扶贫,地方政府为了落实与执行精准扶贫政策,甚至特意抽调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组成驻村扶贫工作队,有的地方专门由组织部门统一选派干部进驻村社担任第一书记,还有地方要求政府每一个机关事业单位都必须对口负责一个村或组,相关工作人员甚至领导每人都直接负责一户贫困家庭等。但是,无论扶贫工作队如何选派与组织,其根本上还是隶属于政治系统,其操作必然按照该系统的逻辑进行,成员的行为模式自然也遵循着这种逻辑。这样一来,驻村扶贫干部“身在村庄心在机关”、工作队效果较差等问题之所以出现也就不难理解了。笔者访谈过的一个驻云南省昆明市D区W村扶贫的工作队员YM就坦言:

我现在和市里来的其他人形式上要在村子干满一年,但大家内心都清楚,单位里的前途才是最重要的,这里的工作只要不出差错,对我们这些小蚂蚱(普通干部)就没有任何影响。村子里的干部和百姓也都晓得(这点),只要过得去,谁也不会为难谁。

无疑,上述话语从很小的一个点透射出了精准扶贫在政治系统层面封闭运作带来的负面后果,但这只是冰山一角。在政治系统内部,各级组织围绕自身需求和利益进行的封闭性运作,才是直接导致诸多问题的根源。其中,中央政府层面的组织由于必须从全国大局出发制定政策或统筹规划,不可能也无法把每个地区的特殊情况都考虑在内。

在地方政府层面,一方面,作为处于中央与基层之间的关键组织,落实、执行中央政策,领导、管理基层工作,是地方政府持续运作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要维持自身运作,地方政府还不得不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以及本级组织需求或利益行动。这可能会导致,地方政府确实会执行中央政策,但它不可能完全依靠自己进行,它会把很多工作下沉到基层,由此可以看到,越是基层,工作越多、越具体,其中自然包括精准扶贫工作;但扶贫工作不过是诸多工作要求中的一种,落实扶贫工作,除了要考虑上级指令,也要视本地工作实际,依轻重缓急程度而行。所以,在一些地方,出现了维稳工作压倒扶贫工作的现象。同样道理,一些地方政府在面对诸多的工作事项但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要么走运动式扶贫快速见效的捷径,要么采取投入有限的资金消极应对的策略,背后都有维持自身存在与运转的逻辑。在地方政府之间,由于竞争的存在,更加强化了地方政府根据自身利益运作的动力。于是,就出现根据自身利益有选择性地识别、帮扶一些能够快速脱贫的村庄或者農户的现象。

在基层组织层面,也可以观察到其围绕自身利益——尤其是能否在村(居)民选举中顺利当选或者再次当选——封闭性运作带来的负面后果。很多研究都注意到,由于地方政府往往把贫困户的识别交给基层组织进行,因而出现了识别偏离的困境,一些研究把这种偏离归结为信息不对称或者技术困境。但在笔者看来,这些仍属表象,真实原因仍在于基层组织从自身利益出发的运作逻辑,特别是村社干部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与影响从而采取的特定行动策略。譬如,在房屋、收入等条件大致相差无几的情况下,一些村干部把贫困户指标优先分配给自己的亲戚或朋友等。再如,民主评议中,村干部与人数较多或者势力较大的家族达成默契,优先在这些家族中选出贫困户等。

2. 精准扶贫中社会系统与其组织的封闭性运作及后果

笔者认为,居住在一定村组(社区)的基层组织干部、村(居)民及其活动所处之范围更加广阔的乡土社会共同构成了一个社会系统。其中,最主要的组织是村落社区与邻里家庭,最基本的沟通符码可以界定为“信任”,而人情、面子与关系等就是“信任”符码的外在表征。因而在某种程度上,这一系统直到今天仍保持着费孝通先生笔下的“从熟悉到信任”的熟人社会的特征。

从上述界定出发,精准扶贫中与村落社区与邻里家庭组织紧密相关的一系列困境背后的逻辑就会逐渐显现。对整个社会系统而言,由于它是以“信任”符码作为根本准则封闭运作的,也就是说,人情、面子与关系的维持与存续对社会系统而言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它不一定对政治系统或者经济系统的要求或信息十分敏感。例如,笔者在云南省保山、怒江地区很多扶贫村寨普遍观察到,很多扶贫对象拿到扶贫款之后就去买酒喝,或者去买一些平时轻易不会去消费的好烟抽,或者去买手机、电视、冰箱等,村民们之所以做出一些与精准扶贫政策设计者或者实施者初衷相悖的行为,根本在于他们是社会系统的一份子,人们交往的方式仍然最主要维系于人情、面子与关系等,经济或者权力的考虑反而退居其次。于是,出现诸如贫困对象拿着扶贫款挥霍等光怪陆离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他们觉得抽好烟、用手机比起利用扶贫款去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来讲,更加能够满足面子。

在社会系统中,处于村落社区中的村社干部和村民家户,这两种不同组织中的主要行为主体同样有着各自分殊的操作模式与逻辑。体现在精准扶贫上,身处村落社区中的村社干部既要考虑村民的信任与评价,又要完成上级政府委派的工作任务,还必须衡量自身应投入多少精力等问题。在这种情形下,完全按上级政府要求进行识别与帮扶,或者完全根据村民实际客观公正地精准扶贫,或者全身心地投入扶贫工作,都只能是一种理想化的愿望。实际操作中,村干部要么照章办事,要么权宜行事,这些情况都可能发生。与此同时,由于村干部和村民都生活在共同的村落社区组织中,村干部还必须考虑自身行为符不符合村社通行的人情关系准则。这样一来,识别偏离或简单化与人情化,管理与考核形式化等困境自然应运而生。

村民家户作为社会系统中另一重要组织——邻里家庭的主体,一方面,可能有着要面子的一面,所以在一些地方会出现一些贫困户担心成为扶贫对象让自己丢了面子,而对扶贫无动于衷甚至有所抵触,进而缺乏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村民又可能有互相攀比、不肯落人之后的一面,因此,在一些地区出现了农户争贫与闹访的现象,还有一些地区出现农户“给谁建档立卡他们不管,只要涉及钱物就要人人有份,不给就闹事,许多事情没办法做”的困境。

3. 精准扶贫中经济系统与其组织的封闭性运作及后果

精准扶贫要真正取得实效,扶贫对象能够获得稳定的可持续的收入是根本保障。这也意味着扶贫对象要么参与一份可长期持续的经济活动(如务农),要么参与某种合作项目,要么能够通过劳力、技术等从市场获取收入。也就是说,精准扶贫必然与经济系统的运行息息相关。

从自我指涉社会系统理论视角来看,参与经济活动的村民家户和合作组织以及企业等共同构成了一个自我指涉运作的经济系统。在这个系统中,金钱或者说货币是沟通的最重要符码,利益最大化是系统与其组织运作的根本原则与要求。所以,以利益最大化原则封闭性运作的企业,它们只看参与其中的成员是否能为组织带来利润,而不会注意到那些因各种各样原因致贫而无法有效参与经济活动的人们,或者说很少考虑是否该担负帮助贫困人口脱贫的社会责任问题。在这种意义上,围绕利润运转的企业必然排斥贫困对象。

在精准扶贫中,一些研究者已经注意到产业扶贫项目普遍存在着条件相对比较好的“精英村庄”容易获得更多的扶贫项目和资源的“精英捕获”现象,以及农业合作社呈现出下乡资本和乡村精英主导格局的现象。为什么本来应该服务于扶贫目的的产业项目公司或合作社会异化为排斥真正贫困对象的组织?除了从伦理道德上批评某些合作组织的异化和腐败,不得不说,根本原因还在于这些组织围绕效益最大化原则进行的封闭性操作——条件越好的“精英村庄”或者乡村精英,项目扶贫或者产业扶贫越能快速产生效益。

就在产业扶贫项目、农业合作社因为效益最大化的要求排斥贫困对象的同时,贫困户也同样在根据自身的成本收益筹划着下一步的行动。有些农户可能会借此机会增加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与资本;有些农户可能觉得扶贫不过是杯水车薪,于是得过且过;有些农户可能破罐子破摔,把扶贫资金用于炫耀性消费。于是,同样的扶贫项目或者产业,对不同的贫困户也会产生不同的扶贫效果。

(三) 超越困境:耦合条件下的成功沟通、组织参与和能力建设

从政治、社会、经济系统与其组织的运作机制出发,上文认为精準扶贫困境的生成是因为在局部地区与部门的实践中,诸系统与其组织的封闭运作导致了非预期的负面后果。那么,这种负面后果是否一定会出现,精准扶贫困境是不是无法超越呢?

1. 结构耦合与操作耦合

实际上,在强调现代功能分化社会各子系统与其组织最根本的运作特征是围绕自身沟通符码进行封闭性生产与再生产操作的同时,自我指涉系统理论也指出,系统与系统之间还存在着结构耦合、系统内的各组织之间则存在着操作耦合的共振关系。“如果我们把现代社会仅仅描述为众多遵循着自身固有的自我再制再生产约束条件下自主运作的功能系统,而不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考虑在内的话,我们的描述将是非常片面的。……在从涂尔干到帕森斯的经典社会学探讨中,这一问题是以分化—整合的框架加以解决的。……我们则将用自我再制与结构耦合的区分取代这一框架。”也就是说,诸系统及其组织的运作封闭与耦合共振是像硬币的一体两面那样的关系。不存在没有耦合共振的封闭性运作,离开封闭性运作讨论耦合共振也毫无意义。不仅如此,自我指涉系统理论还指出,在现代社会诸系统及其组织的结构中,存在着许多可充当中介的组织以及组织成员,它们为诸系统及其组织的耦合共振奠定了基础。譬如,中央银行一方面要执行一定政治系统的货币政策,另一方面要为一定经济系统保障货币供给,因而它天然成为了政治系统与经济系统间结构耦合的中介。又如,在西方政治系统中广泛存在的游说集团,因为其集团成员既是某一类选民利益的代表,又能通过游说活动影响政党决策以及行政机构对决策的执行,从而自然成为了政治系统各组织间的沟通桥梁。此时,自我指涉系统理论提出,在现代社会诸系统及其组织的运作中,反思(reflection)和观察(observation)均是不可或缺的操作。通过反思与观察,现代社会诸系统及其组织在封闭性运作的同时,是有可能实现耦合共振的。

循着自我指涉社会系统理论提出的结构耦合与操作耦合共振思路,可以看到,在精准扶贫中,政治子系统与社会子系统在基层组织上可能出现结构耦合,因为基层干部既构成政治系统组织的一部分,又是社会系统组织的一部分;同时,那些参与到合作组织或企业公司经营中的村民既是社会子系统组织的一部分,也是经济子系统的一份子,因而经济子系统与社会子系统在他们身上就可能发生结构耦合的共振;而政治子系统与经济子系统之间,如果出现了愿意承担扶贫任务进而申请到了政府扶贫項目的企业,则这些企业就是政治子系统与经济子系统的结构耦合中介。在政治子系统的各层级组织之间,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基层组织显然能够通过各种会议交流或督查指导,尤其是派驻“一竿子插到底”的驻村扶贫第一书记等方式实现操作耦合的共振。在社会子系统中,中央或地方政府派驻到村社的扶贫第一书记通过长期调研和深入工作,有可能非常了解乡土社会;村干部与村民也可能由于同属于一个村社共同体的原因而互相信任或团结在一起;或者备受群众信任且德才兼具的村民通过选举成为村干部等,这时,操作耦合自然也就随之出现。最后,在经济子系统中,无论是从村社之外来的有社会责任心并实实在在扶贫的干部、企业家或其他人士,还是在村社中成长起来的有经济能力并积极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村民,进而两者的结合,都可以被视为操作耦合共振发生的基础。

2. 精准扶贫中耦合共振的现实路径

虽然上文从理论上阐述了系统间结构耦合与系统内各组织操作耦合的逻辑与效果,说明了在一定条件下超越系统及其组织封闭性运作负面后果的可能性。但在具体的精准扶贫实践中,如何做到呢?

本文认为,首先,精准扶贫诸系统与系统内各组织间的成功观察、反思与沟通是实现耦合共振的基本前提。一方面,这意味着系统与系统能够更好地实现结构耦合。譬如,基层组织与扶贫干部既能真正领会中央与地方精神,又能与村社群众齐心协力,从而使得政治系统与社会系统实现共振调谐。又如,扶贫项目或产业既把贫困户完全容纳进来,又能持续保持经济效益,进而长期良性运行,以使经济系统与社会系统间的共振不断保持下去。另一方面,还意味着系统内的各组织能更好地实现操作耦合。例如,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基层组织间良好的沟通,既能使扶贫政策的制定更接地气,又能使中央扶贫精神得到更精准的理解和不偏不倚的执行。又如,农户、合作组织与企业间不断的成功沟通,既能实现三者在经济上的共赢,又能保证扶贫任务真正完成。事实上,实施精准扶贫政策以来,中央各部委及事业单位派驻到全国各地尤其是西部乡村任职第一书记的干部,他们带领群众脱贫攻坚取得的瞩目成绩,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其次,鉴于无论结构耦合还是操作耦合,其关键都在于中介组织的存在以及通过其实现的成功沟通,所以积极广泛的组织参与必不可少。譬如,贫困户积极参与村社各种协会以及合作组织,既有利于贫困户获得更多政策信息与经济资源,也有助于通过组织个体农户把他们的力量凝聚起来,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或者减少小农经济成本。再如,扶贫干部越是参与到村落社区与邻里组织中间,他们就越能掌握村民真实信息与需求,识别就可能越发精准,帮扶就可能更加对症下药,管理和服务就可能更加科学合理。

最后,扶贫对象的能力建设不可或缺。因为,只有扶贫对象真正发展出或者是具有了相应的技能或者能力,他们才能真正被包容进政治、经济系统的运作之中,进而以相应组织正式成员的身份参与到组织的核心操作之中,从而成为政治、经济和社会诸系统及其组织的耦合共振枢纽。

总而言之,各系统与其组织在结构耦合与操作耦合条件下沟通越顺畅,成员越能参与到各种不同系统及其组织中,成员在不同系统及其组织中的沟通能力越强,就越能避免各系统及其组织自我指涉封闭运作的负面后果,转而促成各系统及其组织间的共振调谐。这一假设同样适用于精准扶贫。只不过,其背后的实践逻辑还需要结合更多实际案例加以具体分析。

三、 从理论解释到个案分析:基于一个农村社区发展项目的反思

(一) 个案回顾

笔者从2001年至今亲眼见证过一个农村社区发展项目从“失败”到“成功”的全过程。现在分析起来,这一过程恰好清晰地展示了项目前期实施中系统封闭性运作带来的负面后果,以及经过反思改进后,由于系统间的耦合共振为项目后期运作带来的机遇与“成功”。

这是一个由香港理工大学和云南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师生,在云南省Q市S县人民政府协助下,以一个少数民族行政村P寨为中心的发展项目。P寨是一个长期徘徊在温饱线的壮族占总人口80%以上的贫困山村,因而也是一个当地政府特别是乡领导非常重视的村子。2001年,香港理工大学和云南大学师生来到P寨,开始和当地政府一起合作进行社区发展项目,但是直到2007年,项目时断时续,甚至一度停摆,以致项目主要负责人之一多年后仍记忆犹新:

村民生计艰难,对于之前我们推动的那些项目已经失去了兴趣,也对我们失去了信心。每次见到我们都要讲生计的问题,因为我们无法正面回应,工作员都不敢再待在村里面,要么往外跑,要么就躲在社工站的房间里。被村民逼到一个角落,我们心里知道若再不回应他们的需求就没有办法也没勇气厚着脸皮待下去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2007年以前,项目组的工作先后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大致从2001年到2004年,这一时期项目组被动配合县、乡政府,实施推动农户种植优质水稻、蚕豆与洋芋的经济发展计划。按理说这是好事,但结果事与愿违,一个都没有“成功”。以种植优质水稻来说,这是一个县委牵头、乡党委和政府下决心实行,并与做粮食生意的老板签订了收购协议的产业计划,因为按政府工作人员判断,当时的杂交稻只能卖2.4~3.4元/千克,而优质稻则能卖到5~6元/千克,大力推广优质稻种植,将快速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也意味着干出了政绩。但是,项目进行一年后,P寨村民第二年却再也无法动员起来。一开始项目组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深入了解,才发现:村民之所以不再愿意种优质稻,一是因为觉得种植这种味道好而产量低的优质稻对于连饭都还吃不饱的村民来说不切实际;二是因为优质稻丰收后,当初承诺以保护价格收购的老板却变了卦,并且,鉴于当地政府屡次承诺保护价最后都落空的教训,再行种植优质稻存在较大风险;三是因为考虑到,如果村民自己长途跋涉把优质稻运到市场出售,然后换回杂交稻运回家自己食用,不仅耗力费时,而且刨除成本后,优质稻种植几乎无收益可言。自然,夹在地方政府、粮食老板与村民之间的项目组人员几头都不讨好。在这种情形下,无论项目组成员如何努力,都挽回不了项目“失败”的命运。

在2004年到2006年的第二阶段,项目组已经意识到不能跟在地方政府后面亦步亦趋地搞村民不愿意参与的产业。这时,项目组开始组织一些自认为从村庄社会实际出发的活动:如用口述史方法推动“大家都来写村志”;成立夜校;成立妇女手工艺小组;保护传统文化;改革孝布等。然而,这些活动在热闹一时之后,一方面因为无法真正回应村民的生计需求而导致村民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也得不到地方政府与基层组织的有力支持,最终皆半途而废。

自2007年开始,项目组经过长期反思,终于决定从三个方面同时开展活动以再次推进项目:其一,在村子中推动村民建立与其生计息息相关的种植合作小组、养殖合作小组和妇女手工艺合作小组三个组织;其二,推动“城乡合作”项目;其三,培养社区骨干人才。具体表现为,首先,种植合作小组村民通过反复实验尝试后,恢复了老品种红米的生态种植,并实现了稳定的产量;养殖合作小组开始进行不喂饲料的纯正土鸡、生猪、牛羊等家畜养殖;妇女手工艺合作小组坚持用传统刺绣工艺和老布织染技术,制作精美的手工艺产品。其次,在“城乡合作”方面,项目组一方面组织村民带着自己种植的老品种红米、饲养的土鸡、制作的手工艺产品等,到城市社区与有需求的市民建立密切牢固的合作伙伴关系,进而在昆明开设了专卖店,至今仍效益良好;另一方面,又组织城市居民到P寨,亲自参观村民如何种植老品种红米、饲养家畜、制作手工艺品,并亲身体验P寨优美生态环境和绿色健康饮食,从而借机搭建公平贸易的沟通渠道和合作关系。最后,在多年开展各种文化教育活动影响下,村落里逐渐成长起一批骨干人才,他们不仅有从事经济活动的能力,而且在村子中威信也较高,因而既能组织带领村民开展种植、养殖和手工艺生产,又能保证把产品运输到昆明市场上在长期对口专卖店销售经营。

经过上述转变,从2007年至今,P寨村民的老品种红米种植、家畜养殖和手工艺品生产从未间断,设在昆明的专卖店规模也不断扩大,并且,村寨中陆续有人成为了当地远近闻名的能人,甚至被邀请到昆明市的大学演讲交流。基于上述事实,可以认为,P寨的社区发展项目自2007年以来获得了“成功”。

(二) 基于个案的分析与思考

从上文提出的理论框架出发,可以看到,项目在2001年到2004年“失败”,重要原因在于:以地方政府为中心的政治系统组织、以公司老板为中心的经济系统组织和以村民为中心的社会系统组织,它们每一个都围绕自身利益,形成了各自背道而驰的封闭性操作;与此同时,无论项目组还是村干部,都没有意识到可以通过自身的耦合地位促进三个不同系统组织的沟通,进而实现系统与组织间的共振。所以,项目难以为继在所难免。而从2004年到2006年,虽然项目组通过开展文化活动,深入到村民生活中间,与村民实现了良好的沟通,但是这种沟通仅限于社会系統层面组织间的操作耦合,它既没有促成村民社会系统与市场经济系统间成功的结构耦合,也没有把村民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社等促成农户与合作经济组织间的操作耦合,故而此项目最终无法回应村民生计的需求,从而半途而废。

P寨社区发展项目2007年以来的“成功”,关键的一步在于:项目组经过观察、反思与工作改进,尤其是专卖店的设立和长期持续的商贸关系,成功促成了P寨村民与昆明市民间的城乡沟通与合作,进而在村民社会系统与市民经济系统间引发了持久的耦合共振:村民通过种植、养殖和手工艺生产不但获得了经济收益,同时提高了在村落中的地位与声誉;市民从村民那里既买到了更加生态安全的农副产品,又增加了对村民的信任。此外,项目组推动成立的与村民生计密切相关的三个合作小组,不仅为村民交流沟通生产经验、反复尝试老品种红米种植实验提供了平台与保障,而且使得个体农户力量团结了起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村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可以说,P寨合作小组的建立和良性运行实现了农户与市场间操作耦合的共振。故而,项目“成功”也就水到渠成了。

四、 结语

2020年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胜利后,总结归纳我国扶贫经验与智慧,提炼并发展能充分解释我国取得扶贫伟大成就原因的学术理论,将是社会科学研究者责无旁贷的使命。

本文尝试从自我指涉社会系统理论视角出发,对我国精准扶贫实践中出现的困境以及如何超越进行初步的理论思考。之所以选择这一视角,是因为自我指涉社会系统理论既不同于某些实证理论囿于技术或细节的分析,也不同于某些批判理论带有道德指责意味的论证。相反,它总是从社会总体结构的构成及其诸系统是如何运作并会带来何种后果的提问出发,观察、描述现象,分析、诊断问题,思考、想象可能答案。而在这一视角下审视我国精准扶贫实践困境,可以看到,精准扶贫作为一项包含了当前我国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各种企业公司或合作社,针对贫困地区群众生活改善的庞大复杂工程,在实际运作中,政治子系统及其中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基层组织以自身生存与维系为鹄的的运转,社会子系统及其中的村干部与村民以自我为中心的封闭性运作,经济子系统及其中的企业、公司与扶贫对象的利益分殊,都必然带来诸多系统与组织均难以预料到的负面后果。这就是精准扶贫困境的生成与再生产逻辑。但是与此同时,精准扶贫这一庞大工程中包含的各系统及其组织还有另外一面:政治子系统、社会子系统与经济子系统虽然沟通符码迥异,但它们相互间的结构耦合并不鲜见。基层干部就同时身处政治子系统与社会子系统之中;扶贫对象不仅是社会子系统也是经济子系统的重要一员;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的扶贫则既要实现经济目标也要完成政治任务。在诸系统内各组织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基层组织甚至是中央政府与基层组织间也能相互沟通并在某些方面达成一致;政府官员、基层干部与普通村民也能在同一片乡土上互相理解与共同行动;企业公司、合作组织与村社家户也能在市场经济下互利共赢。正因为如此,有效避免精准扶贫困境的可行路径其实就蕴藏在政治子系统、经济子系统、社会子系统间可能的结构耦合共振,以及诸系统各组织间可能的操作耦合共振中。

当然,作为一种典型的抽象理论,自我指涉社会系统理论只是为理解与解释我国精准扶贫伟大实践提供了一个具有启发意义的粗浅的框架,这一框架还缺少根据大量个案做出的充分细致描绘,以及在充分细致描绘基础上做出的全面系统分析与阐释。因而,未来如果想要在这一框架上建起更加坚实牢固的理论大厦,那么研究者尚需立足于更多事实与案例的提炼与理论建构。

(责任编辑:徐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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