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伟
(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中国海洋大学文化与旅游研究基地,山东 青岛 266100)
大运河是世界上开凿时间最早、线路最长、规模最大的航运工程体系。 纵观历史,作为穿越南北的水运动脉,大运河对繁荣社会经济、促进文化交流、维护国家统一发挥着重要作用。时至今日,大运河仍然具有重要的航运、灌溉、生态价值以及难以估量的遗产价值。 大运河北起京津冀、南抵长江经济带, 衔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贯通了多个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区域,成为国家空间战略布局的纽带和体现中国人民创造精神的国家名片[1]。2014 年 6 月 22 日,中国大运河在第 3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46 个世界遗产项目, 掀开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的崭新一页。 2017 年2 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通州运河时指出:“要古为今用,深入挖掘以大运河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大运河是运河沿线所有地区的共同责任。 ”[2]同年6 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批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 ”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批示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2019 年2 月,中办、国办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标志着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纲要》将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作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六项重点任务之一,提出“打造大运河璀璨文化带、绿色生态带、缤纷旅游带”[3]的目标,这为大运河文化带的文旅融合发展创造了重大机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9 年7 月24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提出协调推进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系统推进文旅融合等重点基础工程建设的要求[4],开启了新的国家叙事。
在第三次科技革命浪潮的推动下,技术进步与产业变革步伐提速, 国际经济体系分工进一步细化,不同产业间交融互促的趋势逐渐显现。 在此背景下,同属于第三产业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从独立并行发展走向交互融合发展,产业层面的文旅融合现象悄然发生。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在政府政策和市场机制的双重推动下,文旅融合逐渐由市场自发行为转变为理性自觉行动。近年来随着政府组织架构和管理职能的整合以及文旅产业的加速发展,文旅融合呈现由表及里、不断深入的发展趋势。
大运河南北纵贯8 省,打通了多个地理空间和文化单元,并在承接不同信息板块的势能转换中发挥着重要的枢轴作用[5]。 大运河文化带的提出使大运河从单一的线性地理空间转变为系统的带状文化空间,不仅串联起不同的文化单元,而且孕育出一系列新文化形态,深刻改变了中国文化的延展空间[6]。 大运河文化带既是不同文化空间交汇而成的连续性统一体[1],也是一个融生态、旅游、商贸、文化、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区域经济系统[7]。 因此,从我国区域空间格局来看,大运河文化带的建设为我国区域经济地理空间注入了新的元素,是对已有空间格局的一次重塑。 然而,作为人文地理意义上的大运河文化带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时空分异格局在短时间内难以消弭,各地经济水平、产业基础和政策倾向不同, 导致大运河文化带各省市文旅产业综合发展水平存在显著差异。 为了清晰地描绘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和发展态势, 我们分别选取大运河文化带上的8 个省份(直辖市)作为评价对象,通过建立融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熵值法和耦合协调度模型对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做出测度。 基于文旅融合水平测度结果,我们可对文旅融合发展态势做出分析。
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测度与发展态势分析建立在对区域内各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进行客观评价,进而对产业耦合协调状况测量和分析的基础上。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需要通过体现产业发展状况的各项指标予以反映。 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沃西里·里昂惕夫(Wassily·Leontief)的投入产出分析法思想,投入要素和产出绩效是直观反映产业发展状况的指标,直接决定了一定阶段内的产业发展水平[8]。 因此,围绕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投入要素和产出绩效构建合理的指标体系,是评价产业发展水平的基础。通过对大运河文化带各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投入要素与产出绩效在连续年份内纵向变化的检视和不同省份间的横向比较,可分析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年度变化和省际差异,为测度各地文旅融合发展水平奠定基础。
根据科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我们分别以投入要素和产出绩效作为衡量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投入-产出的一级指标。 根据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投入-产出实际, 分解出支撑两类产业投入要素和产出绩效的多项二级指标。 文化产业投入要素方面,我们选取文化及相关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和从业人员数作为衡量文化产业资本和人力投入的指标。 此外,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从蓄势待发逐渐进入到群体迸发的时期,科技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渗透和推动作用空前增强。 在文化产业的诸多投入要素中,科技也越来越多地成为推动融合发展的关键要素。 因此,从可量化的角度,选择文化及相关产业专利授权总数作为衡量科技投入的指标。 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是承载文化产业发展所需资金、 人才等投入要素的主要载体,自身也可纳入作为衡量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投入的指标之一。 按照由产业整体到行业细分的逻辑,选择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作为衡量文化产业总产出和产业整体效益的指标。 同时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和可比性,选取《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9]中列示的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营业利润、 限额以上文化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营业利润、重点文化服务业企业利润等作为衡量各细分行业产出的指标。 旅游产业投入—产出方面,结合旅游业的要素特征,根据国际国内客源市场的区隔,我们可分别选取国内旅游人数、入境过夜游客数、国内旅游收入作为衡量大运河文化带旅游产业产出效益的判断指标。 同时,选取反映旅游业生产特点的旅行社数量、 星级饭店个数、A 级景区个数和从业人员数等二级指标来衡量旅游产业的要素投入情况。 据此,我们可构建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发展状况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1),并基于该评价指标体系分别对各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状况做出初步评价。
从当前文化旅游发展的外部表象上不难看出,文化旅游表现为通过文化资源的表达、 展现和传播,形成吸引力,以满足旅游者文化交往与深度体验需求的过程,这是对文旅融合特质的揭示[10](P3)。立足文旅融合的产业发展逻辑,我们可洞见文旅融合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内外因素共同作用下,通过产业间的相互渗透、相互影响,最终在价值链的解构和重构中实现资源、技术、市场融合的过程。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特定空间内发生的渐进式的产业渗透和边缘交叉活动,使得两类产业的生产要素发生重新组合。 伴随产业间的渗透和交叉,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产业边界逐渐模糊,最终形成新的融合型业态, 并随之出现新的投入—产出关系。基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过程与耦合理论下两个系统间通过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耦合关系具有高度一致性的判断,我们以产业耦合关系描述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之间的融合现象。 在一定时空内,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所以两者间的耦合关系也并非始终一成不变,而是在内外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处于一种不断变动的状态。 但文旅融合的进程又并非完全无规律可循,特定时间段内的融合结果可以借助对两者耦合度与耦合协调度的测算予以量化,由此反映文旅融合水平的高低。 因此,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的测度和发展态势的分析离不开对文旅耦合程度的探讨。 通过对表征不同系统间相互作用关系的耦合度与耦合协调度的测算,能够直观地观测到大运河文化带各省份文旅融合的阶段水平和基本态势。这构成了我们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分析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和发展态势的依据,文旅产业耦合度与耦合协调度的测算可借助耦合协调度模型进行。
表1 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美国学者克劳德·香农(C.E.Shannon)在克劳修斯(Clausius)对“熵”这一概念描述的基础上提出以离散随机事件出现的概率表示信息熵[11]。 据此,以信息熵数值的大小判断评价指标的离散程度:某指标的熵值越大,说明该指标的不确定性越大,对综合评价的影响就越小;反之,熵值越小,说明同一指标的不确定性越小, 对综合评价的影响就越大。根据这一评价机理,结合上述评价指标体系,我们运用熵值法对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综合发展情况做出评价。 根据评价结果,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对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进行测度和分析。 由于所选各项指标的量纲不一致,所以评价前需要首先对所有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指标体系中所有指标均为正向指标,处理方法如公式(1)所示。
其中,Xij表示省份i 在第j 个指标上的原始取值,maxXj和minXj分别表示第j 个指标原始值的最大值和最小值,Yij表示经过标准化处理后的指标取值。
1.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综合发展水平评价
以标准化处理后的数据为基础,利用熵值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计算方法如公式(2)-(5)[12]所示。
其中,Pij表示第j 个指标下省份i 的特征向量;ej表示第j 个指标的熵值;dj表示第j 个指标的差异系数;wj表示第j 个指标的权重。 基于熵值法计算确定的指标权重和经过标准化处理的数据,我们可对大运河文化带各省份历年来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进行评价。 以特定年份的数据为例,计算方法如公式(6)所示。
该公式中,Uic表示省份i 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综合评价值,wj表示第j 项指标的权重,Yij表示省份i 第j 项指标经过标准化处理后的取值。 按照相同的方法可逐一计算并确定省份i 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值Uit。
2.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测算
在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综合发展水平做出评价的基础上, 我们对两类产业的耦合度进行测算。 首先需分别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两个独立系统的耦合度进行测算,因此我们采用公式(7)分别计算两个系统的耦合度,在此基础上对耦合协调度作出量化。
C(UC,UT)是反映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指标。取值范围限定在0-1 之间,取值越接近于1,表明两个系统的融合效果越好。 但是当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值接近且数值较小的情况下,也会出现 C(UC,UT)的数值较高的情况,以致影响对现实情况的判断[13]。 所以需要进一步运用耦合协调度 D(UC,UT)予以测算,以便更加精确地反映连续年份内大运河文化带各地文旅融合水平和发展态势。D(UC,UT)的测算方法如公式(8)所示:
其中,T (UC,UT)=αUC+βUT表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综合发展评价指数,反映了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α 和β 为待定系数,均取值0.5, 表示理论上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二者融合发展中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根据横向可比性、前后一致性和数据准确性的原则,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测度与发展态势分析所依托的原始数据主要源于《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以及其他公开资料。 按照文旅融合水平测度与发展态势分析的逻辑机理和主要方法,我们分别对大运河文化带各省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做出综合评价,对反映文旅融合水平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进行测算。 根据测算结果研判两者的耦合协调度等级和耦合协调度类型,并据此对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发展态势做出分析。
1.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评价
运用熵值法对大运河文化带各省份2012~2018 年文化产业发展进行评价的结果表明, 近年来各地文化产业总体发展相对平稳,并未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从时间维度上看,近年来大运河文化带各省份文化产业发展虽然呈现不同的波动轨迹,但总体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根据投入——产出分析理论,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变化主要取决于产业要素投入和产出绩效的增减状况。 在要素投入方面,近年来大运河文化带各项要素投入指标连续增长,虽然各地增长幅度不同、二级指标项的增量也有所不同,但投入的增长仍然成为推动文化产业总体发展水平提升的保障。 由于长期以来历史因素和宏观的经济社会发展因素的影响,大运河文化带各省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存在较大差异。 此外,由于资源的趋同性,临近省份在大运河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往往表现出竞争性[14]。 这导致在要素投入同为正增长的情况下,文化产业绩效仍然存在差别。 对此,大运河文化带各地要着力发掘地方特色与区域独有的文化特色,提升大运河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层次,避免同质化和低端化倾向[15]。 在产出绩效方面,统计数据显示,大运河文化带文化制造业、文化零售业和文化服务业的比重在上述年份内一直处于动态调整中,各部分的增加值及所占权重互有增减,以致评价结果并未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化。各细分行业的产值及其在产出绩效中的比例变化反映了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结构在此期间处于不断调整中。 各地总体发展水平的波折上升趋势折射出在探索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的发展正在从追求总量增长逐渐转向追求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从空间层面上看,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呈现出较大的省际差异。 评价结果显示,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一直在沿线各地居于领先地位,浙江省、北京市和山东省紧随其后。 四省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文化及相关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和从业人员数均有明显增长,表明四省市文化产业吸附资本和劳动力的能力持续增长,使得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较为强劲。 如江苏省2016 年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突破220 万,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达10 万余家;2017 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3 979.29 亿元[16],2018 年仅文化商品和服务支出额就达到35.37 亿元[17]。 河南省、安徽省、河北省和天津市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在大运河文化带各省份中位居第二梯队,文化产业的各项总量指标和质量效益均有待进一步提升。
2.大运河文化带旅游产业发展水平评价
通过对大运河文化带各省份2012~2018 年旅游产业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可得出以下结论:近年来大运河文化带旅游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波动较大,连续年份内旅游产业的省际发展水平也存在较大差距。
根据表征旅游产业产出绩效的各项指标在2012~2018 年间的变化情况,我们可看出大运河文化带各省入境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每年均呈正增长。 如2018 年大运河江苏段仅主航道所在区县游客量就已达81 823.7 万人次,其中入境游客突破400万人次,与大运河相关的旅游收入达到13 247.3 亿元[18]。 当前影响大运河文化带旅游产业评价结果的因素仍然主要是各地旅游产业的要素投入。 由于大运河文化带各省市旅游产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各地经济结构与政策重心亦有所不同,旅游产业的要素投入数量和结构自然也存在差别,从而导致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省际差异。 处于产业规模扩张阶段的省市,如河北省和天津市,旅游产业要素投入每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引致评价结果在多数年份呈正增长态势。 而以提升发展质量为阶段任务的省市,由于每年旅游产业的要素投入变化并不明显, 所以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年度波动较为平缓。 在要素投入和产出绩效之外,旅游产业的发展水平还容易受到外部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变动的影响。 例如,2013 年大运河文化带各地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波动,与前后年份相比波动态势异常明显。 除了当年产业投入因素的影响,该现象的发生可归咎于当时经济整体下行和宏观政策调整对旅游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的触动,进而对大运河文化带旅游产业的发展一度形成显而易见的影响。
采用均匀分布函数法,以耦合协调度0.1 为一个数值区间, 按照耦合协调度值从小到大的分布,可将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耦合协调程度分为极度失调(0.00-0.09)、严重失调(0.10-0.19)、 中度失调 (0.20-0.29)、 轻度失调 (0.30-0.39)、 濒临失调 (0.40-0.49)、 勉强协调 (0.50-0.59)、 初级协调 (0.60-0.69)、 中级协调 (0.70-0.79)、 良好协调 (0.80-0.89) 和优质协调 (0.90-1.00)十个等级。 耦合协调度数值越大,说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要素间的共生耦合程度越高,相应地反映出文旅融合水平越高;反之,则说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耦合协调性并不强,文旅融合水平尚待提高。
通过耦合协调度模型的测算结果显示(详见表2),2012~2018 年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耦合协调度数值和等级整体偏低,表明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整体偏低。 从空间维度上审视,各省市文旅融合水平存在显著的省际差异。 如2012 年,江苏省的耦合协调度数值为0.650,而同期天津市的数值仅为0.140。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数值的差距从客观上反映了大运河文化带各地文旅融合水平的不平衡。 正是由于空间不平衡性的长期存在,从整体上削弱了大运河文化带的文旅融合水平,制约了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的内部协同性,增加了区域内资源投入和生产要素配置的难度。 从时间维度上考量,虽然大运河文化带各省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数值在2012~2018 年间均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但最终都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 这也反映了在政策支持、市场竞争、要素投入、产业基础等多种因素影响下各地文旅融合水平所表现出的不稳定性和阶段反复性。
分省考察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我们可将沿线省市分为3 个梯次。位于第一个梯次中的山东省、江苏省和浙江省的文旅产业的耦合协调度等级在大运河文化带各省市中属于较高者,即文旅融合水平位居前列。 但不难发现上述省份耦合协调度等级也仅处于勉强协调或者初级协调的状态,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整体偏低的结论。 居于第二梯次的北京市耦合协调度数值在临界点0.5 上下波动,在不同年份分别属于勉强协调和濒临失调的类型,数值拉锯式波动的背后是该地文旅融合水平不稳定性的体现。可以看出,虽然北京市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发展的各项数值位于全国前列,但两者耦合协调度的低位波动状态反映出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更多处于独立发展之势。 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和安徽省属于第三梯次,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等级上无一例外地处于失调状态,在部分年份处于中度甚至严重失调状态,这是各地文旅融合水平长期低下的直观映射。
表2 2012~2018 年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测算结果
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偏低是长期以来文化和旅游从理论到实践的主观分割以及从资源到市场的相互分离造成的结果。 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并非同轨同步、相向而行,文旅融合的实践更多地表现为文化资源和旅游各要素的浅层次融合以及由此呈现出的以文化为点缀的旅游形态。文旅资源要素的融合过程中还存在貌合神离、流于表面、难于深入等现象,缺乏持续挖掘文化意涵、优化旅游资源配置的方式方法[19]。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价值层面的融合并不明显,以共生价值为引导的深度融合项目和产品缺乏,导致融合程度并不紧密,特别是虚拟价值与形态开发不足,沿线产业发展与大运河文化缺少内涵关联[20],从而直接影响到大运河文化带的文旅融合水平。
根据2012~2018 年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测算结果及各省市的数值分布, 我们可窥探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的发展态势。 总体观之,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呈现出曲折中上升的发展态势, 说明文旅融合水平整体向好。另外,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文旅融合水平的省际差异和不同阶段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的力度迥异,使得各地文旅融合发展态势并不同步, 并且表现各异。具体而言,2012~2018 年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数值表现出从0.003 到0.095不等的增量空间。 虽然各省市的增长有限,但增长率全部为正值,反映出近年来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总体呈现出正增长的态势。 在空间维度上,同一年度内大运河文化带不同省市文旅融合发展态势既有一定的趋同性,也存在完全相左的走势,发展态势的差异性较为突出。从大运河文化带各省市文旅融合的具体发展态势来看,安徽省和河北省文旅融合整体呈现跃升态势。与之相较,近年来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文旅融合发展水平总体波动较小,呈均衡化的发展态势。 河南省和天津市的融合发展态势波动较大, 如天津市2016 年后的大幅波动走势表现得尤为明显。
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评价结果显示,2012~2018 年间各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总体较为平稳, 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总体波动较大。 在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方面,河南、江苏、浙江3 个省份的 UC极值差分别为 0.178、0.163 和0.138,略有明显波动;其余省市的UC极值差控制在0.1 以内,发展水平相对稳定。 在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方面,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水平近年来呈现相对平缓的走势,其UT差值在0.1 上下波动。 天津市和河北省旅游产业表现出较为一致的走势,虽然整体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但发展态势良好,尤其是在2016 年均出现较大幅度提升。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和河南省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波动较大,呈现出明显的“下降-提升-下降”的走势。 江苏省UT极值差甚至一度达到0.376, 安徽省在2013 年以来先后出现较大幅度提升, 随后经历明显下滑后再呈平稳发展的走势。 大运河文化带各地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较大差异和不同走势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除宏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政策、旅游产业的基质等因素外, 旅游产品与大运河文化关联度不高、产品雷同、结构单一等问题的长期存在直接制约着各地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稳定性和连贯性[21]。
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发展态势受到各省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趋势的共同影响。在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总体相对平稳、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波动较大的态势下,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总体呈现出曲折发展的态势。 同时,无论文化产业还是旅游产业在2012~2018 年间整体均呈现上升的发展势头。虽然此间各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具体走势不同, 但发展水平整体攀升的趋势并未改变。由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表现出的曲折中上升的发展态势可以看出,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发展态势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趋势叠加的结果。假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发展中所起效用相同(即α=β=0.5),则文旅融合发展态势受旅游产业波动趋势的影响将更为显著,即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发展总体表现出与旅游产业发展较为一致的变动趋势。
随着文旅融合的深入推进,各类政策利好不断释放,市场资源纷纷聚集,产业实践开始狂飙猛进。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诉求下,文旅融合的水平和质量受到广泛关注。 注重融合水平、提升发展质量成为现阶段文旅融合的主要任务。 在此背景下,围绕《纲要》中提出的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发展这一重点任务,无论是顶层设计层面的政策制定还是产业实践层面的项目规划,都离不开对当前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和发展态势的分析。 这是推动大运河文化带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也是在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方面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通过对2012~2018 年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的测度和发展态势的分析,我们对当前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的整体水平和发展状况有一个相对清晰的认知。
第一,大运河文化带各省市文旅融合水平存在显著差异,融合发展态势并不同步。 根据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的测算结果,同一年份大运河文化带不同省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耦合协调度存在明显差异,即同一时间段内的文旅融合水平各异。 如2012 年天津市与江苏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耦合协调度数值相差0.51,由此两地文旅融合水平的差距可见一斑。 不同年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的省际差异亦有所不同,总体而言,2012~2018 年两类产业耦合协调度的省际差异在减小,说明近年来大运河文化带各省市文旅融合水平的差距在缩小。 文旅融合水平的年度变化直接反映在文旅融合发展的态势上。正是由于连续年份内大运河文化带各省市文旅融合水平变化的差异才最终导致融合发展态势的不同步。 据此,大运河文化带各省市应首先立足自身文旅融合水平和发展态势的现状,特别是存在的省际差距,对照构成文旅产业发展投入要素和产出绩效的各项指标,检视存在的不足和差距,通过补齐短板、弥合差距,采取针对性举措,有效提升自身文旅融合水平。
第二,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直接受到各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影响,总体表现出与旅游产业一致的发展态势。 结合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评价结果,可知2012 年以来各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在时间维度上波动均不大、在空间维度上省际差别比较明显;各省市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时空差异都比较大。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受到两者的共同影响,尤其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多年来形成的省际差异直接影响到文旅融合水平的省际差距。 旅游产业则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分别对文旅融合水平产生了更加深刻的影响。 2012~2018 年间,大运河文化带沿线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整体较为平稳,旅游产业呈现明显波动。 由于文旅融合的整体态势受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趋势的叠加影响,在文化产业发展趋势相对平稳的情况下,文旅融合的整体态势表现出与旅游产业较为一致的发展趋势,即文旅融合表现出曲折中上升的波动态势。 因此,缩小沿线各省市旅游产业发展的省际差异,推动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是提升文旅融合水平、改善文旅融合态势的关键。 对处于产业规模扩张阶段的省市,增加旅游产业的要素投入数量以提高绩效产出水平仍然是当务之急。 对于需提升旅游产业发展质量的省市而言,优化要素投入结构、提高产业技术效率,同时通过政策对冲降低外部环境变化对旅游产业带来的波动方为当前务实之策。
第三,2012~2018 年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整体偏低,各省市文旅融合发展态势各异。 耦合协调度测算结果表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耦合协调度数值和相应等级整体偏低,反映了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普遍不高。 这与两类产业要素间的共生耦合程度低下直接有关,说明产业间仍然比较缺乏通过相互作用而形成密切的耦合关系或者产业间生产要素的重组水平不高,导致未形成充分的融合型业态。 此外,当前文旅融合实践多处于探索阶段,文旅融合受到复杂的产业环境变迁以及政策与市场双向互动的影响,直接引致两者融合水平的波动,使得大运河文化带各省市文旅融合水平整体不高。 因此,我们需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交叉渗透中推动两者生产要素的重组和产业链的整合,并催生融合型业态和新的投入产出关系,在价值创造和增值中形成文旅融合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推动文旅融合实现从自发到自觉的转变。 在政策和市场的良性互动中,形成融合发展的正向牵引力和支撑力是提高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的外部推动因素。
第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协同性不足,从而制约了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的整体发展水平。 通过对2012~2018 年大运河文化带各省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评价和比较,发现大运河文化带大部分省市的文旅耦合协调度类型在多数年份处于文化产业相对滞后、个别年份旅游产业滞后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状态,两者基本上处于非协调的状态。 该状态进一步降低了两类产业的耦合协调度。 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难以协同发展从根本上制约了两者的融合发展,影响了文旅融合的质量与效果。 因此,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过程中应秉持文化与旅游协调互促的理念,创新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利用的协调机制[22],跳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单向本位的传统思维[10](P2),通过产出文旅融合型产品推动两者资源对接、产业合作和市场开拓,实现两者的协同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的双向、深度融合。
第五,大运河文化带各地文旅融合的同质化现象突出,各省市差异化的竞争力亟待提升。 大运河沿线文化资源本来具有一定的同质性,各地围绕景区景点的文化叙事模式推进的文旅融合思路具有一定的趋同性,这进一步加剧了文旅融合中的同质化程度,导致文旅资源开发模式、文旅项目组织方式和融合产品内容形态呈现出明显的同质化特征。这一方面使得区域内文旅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会导致大运河文化带各地低端的同质化竞争,并最终演变成低质量文化旅游产品的价格战[19]。其结果最终将会消解大运河文化带文旅产业的竞争力,阻滞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的提升。 因此,大运河文化带应着眼于区域内的差异化竞争,在一定的地理空间范围内, 各地关注彼此间的产业模式, 以避免低水平的产业同构甚至冲突的情况[23]。 通过差异化、多元化的文旅融合模式开发出具有竞争力、吸引力与辨识度的大运河文化旅游产品,形成独具特色的细分品牌和共建共享的文化旅游市场是大运河文旅融合发展的关键。 此外,大运河文化带各省市应立足协同发展的角度,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为平台和纽带打造要素资源跨省市流动的平台[24]。在此平台上统筹各项生产要素的投入转化,对文旅产业的各类生产要素进行统一配置和管理,打破各自为政的管理局面,从而提升沿线各省市文旅融合的整体竞争力。
当前,大运河文化带文旅融合水平偏低、各地文旅融合能力不平衡、文旅产业协同性较弱等问题的存在制约了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和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对沿线各地文旅融合的统筹布局带来一定困难。 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大运河文化带各省市应立足国家战略的高度,从协同发展的视角提出提升文旅融合水平的对策。 在文旅融合发展的实施过程中, 应尽力打破沿线省市的一时一地之策,从系统论的角度将文旅融合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置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整体战略布局和国家文化旅游融合的大格局中,做到宏观统御、统筹布局、精准施策。 大运河文化带应通过优化跨区域文旅融合的空间格局,从整体上提升沿线区域文旅融合的水平和质量,使之成为我国带状空间文旅融合发展的样板,推动我国文旅融合的深入发展和国家文化公园等重大工程的建设。
注:
①2017 年6 月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调研室《调研要报》第48 期《打造展示中华文明的金名片——关于建设大运河文化带的若干思考》一文中的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