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静芬
摘 要:美术新教材对每一位美术老师都提出了新的教学要求。“术为我用,自由表现”是笔者对省编初中二年级新教材中水墨画教学的一次探索性尝试,并在实践中建构了符合新课程标准的“多元双向五步教学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最后笔者对“术为我用,自由表现”作了思考与再思考。
关键词:术为我用;自由表现;五步教学法;思考
在国家新课程标准指引下,“术为我用,自由表现”是笔者对省编初中二年级新教材中水墨画教学的一次探索尝试。为了让学生在水墨画创作中“自由表现”,首先要做到“术为我用”,这样才能实现情感的真切流露,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美术的兴趣,提高审美认识和审美能力。
一、美术新课程标准对“术”的理解阐述
美术新课程标准指出:“学生基本素养不仅仅指的是对基本的美术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更重要的是能自觉而大胆地运用美术的媒体和方法表达自己的观念和情感,追求艺术化生存。”[1]这表明学生对“术”的追求是先要熟练、全面掌握,在这基础上,再运用“术”进行自由表现。同时,新课程标准还指出:“知识与技术仍是一个重要维度,只是适当降低其难度。”[2]
新编省(2002年)美术教材初中二年级下册中,水墨画的学习课题为“水墨语言新探索”,教材中没有罗列基本的用笔、用墨,而是以名画家的作品、学生的作业等形式出现,这样对“术”的追求目标减弱了,不再片面追求示范、模仿,取而代之的是个性化、充满情感的作品。再看教材中展示了多幅學生作业,这无形中为教学提出了“术”的“新标准”,显然其难度已降低了。显然,新编教材使每个学生都能适应“术”,也为真正做到“自由表现”作好了准备。
新课程标准指出:“美术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学生在积极情感体验中提高想象力、创造力,提高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增强对大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热爱和责任感。发展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和能力。”[3]要想达到新课程标准提出的目的,就必须让学生外化自己的情感和认识,在学生做到“术为我用”之后,“自由表现”他们的情感和个性也就成了美术课堂教学的主要目标。
二、“术为我用,自由表现”在教学中的实践应用
1.在教学“水墨语言新探索——线条、墨色之美”一课中,笔者是这样安排的:
学生在体验作品之后,是这样来分析作品的。对于所用的“术”,有学生认为王庆和的《王先生》这幅画脸部画得很幼稚,有学生认为这幅画画的是一个平凡人,却运用了与传统水墨不同的手法表现,表现了现代都市人精神的空寂;也有学生认为背景的泼墨,具有现代气息。教师是这样评价术的:采用泼墨、破墨形式(即兴演示泼墨的一般方法),水墨交融,用笔灵活多变,从传统水墨技法中提取水墨的节奏,体现人的精神。学生体验作品时,气氛相当活跃,他们认为原来最难画的人像变得好画了。从他们的表情可看出,他们都很想用自己的“术”来表达自己的情感。我给学生的作业主题是“我给老师画肖像”,要求是灵活运用“术”选择小学到现在的任意一位老师,表现这位老师或是他在自己印象中最深刻的一幕。
教学进入评价阶段,我把学生的作业在教室内办成画展样式,学生徜徉其中。经过自评、互评的环节,在老师的肯定、鼓励和启发式引导下,学生沉浸在“术”的呈现、改进与变化中,一步步理解水墨情、水墨美,乃至理解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之美。
值得一提的是,我的“多元双向五步教学法”公开后,立刻被教研组其他同仁仿效开课,同样也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2.教学实践后的几点体会。
(1)允许半抽象、抽象的形式出现。教材中的范例无疑是经典作品,如吴冠中的《水乡行》,巧妙借鉴了西方构图手法,中西合璧,现代感强,表达了浓浓的故乡情和民族情,是很吸引学生的。因此,教学中应该允许半抽象、抽象的绘画作品存在,这为进一步拓宽学生的情感空间做了有益的铺垫,“术为我用,自由表现”正是中学美术课堂的新追求、新境界。
(2)注重抒发真情实感。“情感性是美术最重要的特性之一”,一旦脱离了情感性来谈绘画都是站不住脚的,在绘画者眼里,“万物皆着我之色彩”,客观事物的投影里贮满了主体的情感与思想,因此面对同一对象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画作产生。“术为我用,自由表达”彰显的就是抒发真情实感,就是呈现有意义有价值的独特的生命体验。
(3)树立每个学生“我想画、我能画”的自信。实践证明,导入半抽象和抽象的形式,创设一定的情境,每个学生都想画、都能画。
(4)追求“美的终极”效应。中学美术教育要培养什么人?这是我们美术教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如果通过课堂的初步导引,最终培养出了专业画家,那自然是一件幸事。当然大多数学生不太可能成为画家,但能从中学美术课堂里学会如何自由表现情感、如何管理情感和如何升华情感。在人的一生中,除事业以外,还应有审美层面的观照。这样的人生才可以称得上是完整的、具备诗意和爱以及创造的人生。教学中教师要多点欣赏与赞美,肯定学生对美的不同理解与表现形式。
三、对“术为我用,自由表现”的再思考
(一)“术为我用”“自由表现”二者是统一的关系
“术为我用”“自由表现”相互依存,“术为我用”最终为“自由表现”服务。所以,“术”在教学中只是一个阶段性、适时的目标。“自由表现”离不开“术”,教师要鼓励学生在美术学习中主动、积极地学习“术”,形成个性化的“术”。教师要降低难度的“术”,让大多数学生真正运用“术”“自由表现”,把美始终作为“自由表现”的结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教学中真正做到“术为我用,自由表现”。
(二)“自由表现”在美术教学中的深刻意义
首先,这是艺术家艺术创造的一种内在体验,是对审美意识的提高。因为只有让学生拥有像艺术家一样的创作状态,才能让学生真正走近、走进艺术的大门。其次,“自由表现”的意义还在于让学生通过水墨画的自由表达,渐渐体会到运用“术”来表现“情”的多样性、可能性,在美术老师的引领下,向着“真善美”的人格塑造不断进发,从而激发出主体蓬勃向上的生命追求,真正领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为美术核心素养的养成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尹少淳.美术及其教育[M].湖南美术出版社,1995.
[2]童庆炳.艺术创作与审美心理[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
[3]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解读[J].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