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对我国民航业的影响分析
——以中国国航为例

2020-06-10 04:53:10新疆财经大学贾鼎初
绿色财会 2020年3期
关键词:利息费用负债表现金流量

○新疆财经大学 贾鼎初

租赁会计准则于1976年诞生于美国。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试图通过租赁进行融资,规范租赁业务计量方法被提上日程。2006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CAS21(2006)”],由于该准则只要求承租方对经营租赁资产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造成表外融资现象日益严重,财务报表未能反映出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租赁准则进行联合修订,于2016年1月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以下简称“IFRS 16”),规定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财政部通过借鉴IFRS16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CAS21(2018)”],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CAS21(2018)预期将会对经营租赁业务的承租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民航企业和零售企业首当其冲,民航企业如何减小这种影响带来的不利后果,是其当前应该思考的重要问题。

一、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明确租赁定义

CAS21(2018)创造性地将“已识别资产”、“实质性替换权”等概念引入租赁定义,通过判断客户在使用期间是否有权获得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和是否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来辨别该项业务是否符合租赁定义,对租赁范围的界定更加严谨。同时,CAS21(2018)还增加了租赁合同的分拆、合并等规定,更强调实质性原则,便于提高会计计量的准确性。

(二)承租方“二租合一”

CAS21(2018)规定承租方使用单一模型处理租赁业务,即取消原CAS21(2006)关于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不再以风险转移作为两类租赁业务的衡量标准,实行“二租合一”,统一使用与原融资租赁处理模式类似的方法进行租赁处理,规避“表外融资”活动的发生。具体来说,CAS21(2018)引入“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两个账户,在租赁开始日借记“使用权资产”,贷记“租赁负债”,后续以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提取折旧,以摊余成本法计算租赁负债产生的利息支出,同时考虑选择的周期性利率是否适当,折旧年限是否符合规定。

(三)增加豁免条款

CAS21(2018)借鉴IFRS 16中“豁免权”的处理办法,允许经营租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者单项资产为全新时价值较低的租赁业务不计入资产负债表,仅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这类租赁业务的处理办法与原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类似,但适用范围更小、条件更加严格,体现了CAS21(2018)的全面性。

(四)完善了准则细节规定

为了配合上述变化,CAS21(2018)完善了关于列报、披露方面的具体要求,明确规定了出租方列报租赁的性质和损益,承租方列报利息费用和租赁资产折旧费用,弥补了CAS21(2006)信息披露方面的缺陷。此外,CAS21(2018)增加了关于选择权重估、租赁变更和租赁激励等方面的处理方法,补充了售后租回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的衔接要求。

二、新租赁准则对中国国航的影响

(一)中国国航企业概况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简称“国航”,是中国首家同时在香港、伦敦和中国内地上市民航企业,与中国东方航空、中国南方航空合称中国三大民航企业。截至2018年末,国航共有客机(含公务机)669架,平均机龄6.62年。根据资料,国航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经营租赁引进的飞机数量占机队飞机总数的比例分别是30.97%、30.99%、29.82%,同时其自有飞机数量和融资租赁飞机数量逐年上升,可见国航在2018年已经开始减少经营租赁业务,转变为自行购买或者使用融资租赁引进飞机,这有助于国航更好地适应CAS21(2018)带来的冲击。但国航采用经营租赁引进的飞机数量还是明显高于融资租赁的飞机数量,在未来民航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在不断扩大企业机队规模的同时顺利适应租赁准则的变化,是国航面临的首要问题。

(二)新租赁准则对国航财务影响分析

1.新准则下国航的会计处理

CAS21(2018)要求除简化处理外的租赁都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由于无法获取出租方的租赁内含利率,本文根据2018年央行发布的贷款5年以上基准年利率4.9%,假设租赁负债的相关利率为5%。国航的一般租赁期限为5—12年,为了方便计算,本文假设合同期限为10年,则国航经营租赁费用按照10年进行分摊,且租赁资产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

根据国航2018年年报披露的信息,其与出租人签订的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国航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 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国航2018年年报。

假设国航在2018年年初就实行了新规定,2018年经营租赁总租金为 5 139 543.90 万元,再加上2017年年底到期的经营租赁租金 699 092.70 万元,国航2018年承诺的经营租赁费用为 5 838 636.60 万元,按照10年进行分摊,每年经营租赁租金为 583 863.66 万元。此外根据5%折现率计算出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为 4 508 011.32 万元,分别计入“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分别计算租金费用、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并考虑其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

表2 国航经营租赁飞机在新准则下的影响数据 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根据国航2018年年报计算整理。

表2展示了应用CAS21(2018)后国航2018—2027年经营租赁飞机的相关处理。从表中可以看出,使用权资产比租赁负债减小的速度更快,因为一方面使用权资产依据折旧费用进行变化,而采用直线法的折旧费用每期固定,所以使用权资产每期减小的金额也固定;另一方面摊余成本法计算出来的利息费用有前高后低的趋势,而租赁负债受到租金支付与利息费用之差的影响,租金不变时二者之差会越来越大,导致每期负债减小的金额也越来越大。

(2)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根据CAS21(2006)的要求,国航公布的资产负债表中只包含了与自有和融资租赁引进的飞机或发动机相关的信息,经营租赁业务活动并没有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出来,仅通过财务报表附注予以披露,导致许多投资者忽视这一信息,降低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在应用CAS21(2018)准则后,采用单一模型对租赁业务进行处理,全部租赁业务都能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体现,可以极大地减少“表外融资”现象的发生。对国航2018年资产负债表依据CAS21(2018)的规定进行调整,如表3所示。

表3 国航2018年资产负债表调整对比表 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根据国航2018年年报计算整理。

根据表3中的数据,国航调整后的2018年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额增加了 4 057 210.19 万元,增长幅度为22.25%;负债总额增加了 4 149 548.23 万元,增长幅度为42.33%;资产负债率由原来的53.76%上升到62.60%。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变化且企业财务风险增加,同时严重影响到财务杠杆、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降低了国航的信用评级,加大其融资难度。

3.对利润表的影响

原CAS21(2006)利用直线法将每期确认的租金计入营业成本,固定地影响营业利润。CAS21(2018)要求确认资产和负债,由此产生的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进一步影响损益,从前文可知摊余成本法下的利息费用逐年递减,也就是说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二者的合计数逐年递减,从而导致企业利润可能呈现前低后高的趋势。此外,在CAS21(2018)准则下租赁费用不再计入营业成本,所以利润表对于新旧准则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营业成本和财务费用上。具体来说,调整后的国航2018年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发生额为 7 704 250.77 万元,租赁产生的利息费用 225 400.57 万元也需要计入财务费用,调整后的利润对比如表4所示。

表4 国航2018年利润表调整对比表 单位:万元

从表4的数据中可以发现,国航2018年调整后的营业成本下降了 133 062.53 万元,下降幅度为1.70%;财务费用上升了 225 400.57 万元,上升幅度为68.95%;营业总成本增加 92 338.04 万元,增长率为1.04%;进一步影响了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由此可见,CAS21(2018)的应用会对国航的利润表产生重大影响,利润表前低后高的趋势使其前期利润大幅下降,利息保障倍数、资产周转率等指标也会不同程度下降,因此如何在应用CAS21(2018)前期保持利润是国航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4.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对于现金流量表而言,两种准则下总的现金流量是相同的,因为企业每年支付的租赁费用金额并没有改变。不同的是,CAS21(2006)要求将租金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而CAS21(2018)则规定“二租合一”,将所有租赁支出列为融资活动现金流出,从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净额与融资活动现金净额发生反方向变动。

表5 国航2018年现金流量表调整对比表 单位:万元

由表5可知,虽然国航的现金流量总额没有发生变化,但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被认为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表现形式,这一数值增大反映出国航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可以自主创造企业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现金流量。国航在新准则下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减少也向投资者传递了一个有利的信号,说明企业财务结构良好,有利于国航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不断提升企业价值。

三、我国民航业应对新租赁准则的策略

(一)拓宽融资渠道

民航企业应尽量扩宽融资渠道,增强其自购飞机的能力,以自购代替租赁从而减小CAS21(2018)带来的影响。民航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偏高,新准则的应用会加大其财务杠杆和风险,恶化各项财务指标,如果企业融资渠道单一或比例失调,更高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难度会增加其经营风险。因此,民航企业应减少对单一融资渠道的依赖,比如银行的长短期借款,适当地利用债券融资、中期票据及发行新股等多种融资方式改善原有的债务结构。此外,国有民航企业还可以积极地向政府寻求帮助,非国有民航企业可以选择向原股东配股以增加权益性投资。

(二)转变资产租赁方式

CAS21(2018)的实施使民航企业丧失了原经营租赁“表外融资”的好处,民航企业可以积极探索租赁方法上的创新,通过改变资产租赁方式以规避新准则带来的不利影响。一方面,民航企业可以提前规划资产组合,尽量将经营租赁转变为自有或融资租赁,做好准备工作才能在日后保持绝对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合理利用短期租赁的豁免优势,缩短资产的租赁期限,比如针对节假日、寒暑假等高峰时期航线租赁资产时签署12个月以内的租赁协议,既提高了资产的利用率又能避免新准则对企业财务业绩的影响。

(三)以服务协议替代租赁协议

CAS21(2018)要求“二租合一”,将全部租赁业务列入财务报表,但出租方为此提供的服务仍然可以在表外进行核算。航空企业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将租赁业务与服务业务区别开来,比如出租方提供资产的同时还负责相应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承租企业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时就应明确服务的内容和价格并单独列示出来,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航空企业计入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金额,进而减小CAS21(2018)的实施对其产生的影响。

(四)加强与财务信息使用者沟通

在CAS21(2018)准则下,民航企业的许多财务指标出现恶化趋势,外部融资难度增加。为了规避这一不利影响,民航企业应该积极地与财务信息使用者沟通,让其充分了解企业经营现状,表明财务数据变动并不是由于自身经营出现问题,同时尽量将资产负债、利息费用和折旧费用等变动额单独列示并进行说明。此外,民航企业还应向外界明确这是整个行业面临的挑战,财务信息使用者在考虑风险时应与行业中其他企业进行横向比较,而不是将该企业各年财务数据纵向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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