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粤港澳大湾区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的思路与模式

2020-06-09 03:34赵超
建筑与装饰 2020年10期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

赵超

摘 要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快速的城市扩张和人口增长给粤港澳大湾区自然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何在提高城市空间承载力的同时又保持较好的生态宜居环境,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化发展的重要选择。以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为切入点,在有限的地域范围突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能够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视角,并成为城市扩容提质的有效途径。文章基于粤港澳大湾区高密度城市绿色空间格局优化的视角,重新审视粤港澳大湾区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面临的挑战,为重建与自然平衡的城市提出相关发展思路,将其整合成一个城市绿色发展的整体框架,有助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集约型;绿色城市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快速的城市扩张和人口增长给粤港澳大湾区自然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何在提高城市空间承载力的同时又保持较好的生态宜居环境,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化发展的重要选择。以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为切入点,在有限的地域方位突出绿色基础设施建设,能够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视角,并成为城市扩容提质的有效途径。建设集约型绿色城市,是按照精明增长的原理,注重城市生态基础建设,强调人口密集区的生态复兴,提高城市绿地的覆盖率与微观均享性,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建设紧凑型高密度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

1粤港澳大湾区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面临的挑战

1.1 生态公园郊区化分布,绿地综合效益低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中心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国际上一些城市相比,工业用地仍然偏高,而城市中心绿化用地、交通用地及第三产业用地严重不足。同时,许多城市边缘区为了在短时间内取得绿化的效果,不断推动生态公园郊区化分布,只解决了公园绿地面积、单位面积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等数量不足的问题,这造成大城市边缘区的人均公共绿地在增加,城市生态空间布局不尽合理。但是由于城市边缘区人口相对较少,公共绿地服务的人口数量少,使得自然生态系统与人工系统分离,造成生态资源的接近性缺失,也使得绿地资源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1]。

1.2 城市小尺度绿地的生态分布不均衡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城市小尺度公共空间部分缺乏重视,特别是以小尺度绿地为重要城市空间资源严重被挤压。如粤港澳大湾区许多城市的中心城区的商业黄金地段内街,基本上被密集的高楼商厦所取代,而几乎不见有效的绿化和呈片状的绿地。同时,由于新区绿化相对容易,许多城市都加强城市新区景观环境的改善力度,纷纷建造一些城市公园,绿地、广场等,进一步加剧了城市小尺度绿地的生态分布不均衡的态势,这也影响了生态隔离带作用的发挥,特别是生态基础设施分布的非均衡性与可近接性差,造成生态渗透性与均享性大打折扣。

1.3 城市开发强度过大,生态功能区域锐减

粤港澳大湾区快速城市化也使得很多城市的中心城区开发强度过高,生态效益不足。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建设与空间扩张、工业开发征用生态地较多,导致生态建设用地逐年减少。很多生态地带被城镇化所侵占,呈现出越来越少的态势。由于城市化开发强度的加大,在粤港澳大湾区一些城市开发强度甚至达到42%情况下,这些带有自然特征的生态功能区域锐减。

1.4 生态项目缺乏连片性和规模性

粤港澳大湾区很多城市的生态项目规模较小,加上生态项目的可接近性较差,表现在许多城市市区的高大乔木明显不足,许多地方缺乏提供可以遮蔽功能的行道树,造成城市生态项目的生态效益欠佳。虽然粤港澳大湾区很多城市具有不少高品质的生态景观,但高品质的生态景观缺少连片性与规模性,使得生态景观的串联与网络化发展没有形成,也使得生态的整体集聚效应低。

1.5 生态类土地权属非常复杂

粤港澳大湾区许多城市一些地块虽已划为城市绿地,但大多仍为集体权属,加上土地权属情况复杂、村界及面积确定困难、部分村对商业开发的期待值很高,居民抵触情绪较大,给拆违、迁坟、防火等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这使城市公共绿地的整体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难以有效地实施。同时,很多建成区生态改造拟拆地区的土地利用功能混乱程度高,严重制约了这些地区的生态化改造。

2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的主要思路

2.1 突出区域合作理念,坚持生态型网络化组团发展

要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生态湾区建设的要求,强化三地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集约型绿色城市共同体,助推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充满活力的世界城市群、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2]。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多圈层的城市生态空间,阻止城市的无序蔓延。通过科学布置一个个定位互异、功能差别的城市“组团”,可以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发展提供生态服务,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带动土地的升值,形成良好的未来城市拓展区域。通过不同组团的差别化定位,错位发展,逐步淡化行政区划概念,强化区域内各城市的功能分工,通过分工协作实现资源优化整合并以最优组合来确定区域范围,从而形成分工协作、有序竞合的全新发展态势。

2.2 突出生态优先理念,实现城市与环境共生

粤港澳大湾区自身要保留自然生态空间之外,绿化隔离地区要以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为前提,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控制开发强度,注重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加强空间整合和环境整治,把建设用地外围的绿色空间划定为永久性绿地,有效引导经济发展方向,全面城市绿色化。构建与城市发展水平相匹配的生态保障体系,有助于维持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健康与活力,形成生态安全一体化格局,實现城市与环境共生[3]。有助于抑制城市的蔓延和扩张,优化城市布局结构,集约、高效地利用资源,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压力和破坏。

2.3 突出全民参与理念,构建城市精细化生态系统

在建设集约型绿色城市的过程中,应大力推广生态文明理念,使建设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着力培育市民的生态文明理念。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普及生态文明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对生态文明的认识,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生态文明与行为规范体系、教育与培训体系,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和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鼓励公众参与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大力开展包括天台绿化、阳台绿化、外墙绿化、天桥绿化和立交桥绿化等的微型绿化系统的打造。

2.4 突出绿色产业发展理念,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绿色产业体系

以实施创新驱动为导向,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体系,一方面以现代服务业、低碳产业、绿色产业发展为导向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绿色产业注入与集聚培育,从而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与升级,形成若干高品质的产业功能区。建设粤港澳合作绿色产业示范区,推动粤港澳市场互联、人才信息技术等经济要素互通,以打造绿色产业示范区和面向全球的绿色产业创新中心为目标,积极融入全球生产网络,形成“世界科技(人才、资本)+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产业+全球市场”创新发展模式,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产业的全球竞争力。

3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的重点模式

3.1 生态化高密度中心区城市更新

用绿地浸入城市更新,可以使生态延伸渗透发展,可以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发展提供生态服务,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带动土地的升值,形成良好的未来城市拓展区域。在超高密度中心区的城镇空间优化突出生态延伸渗透理念,利用原有的自然条件,低成本规划建设租地公园,特别是利用现有的生态环境资源,同时将现状山体、湿地和滨水地带、湿地公园、山地公园、滨水休闲绿化带渗透进高密度中心城区。充分利用人工系统与自然系统的合作关系,实施社区微型绿化工程,实现每个社区有一条特色林荫路、一个社区小游园、一个社区绿化园,大小不一、景观特色各异、均匀分布于城区的开发式绿化空间,逐步形成城市精细化生态系统。

3.2 生态牵引型城市中心再造

城市新中心区建设要生态牵引为重点,注重自然环境的原生态性,把自然环境与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融合起来,突出城市与自然融合,公园与城市融合,小尺度绿化与社区融合,形成网络化、开放型的绿地系统,渗透到居住区、办公园区、产业园区内,并与周围自然景观基质相融合。把大型公园看作是推动城市中心再造的手段,规模化建设城市中央公园,提供给居住在城市中所有阶层的每一位市民最佳可行的健康休闲方式,通过新中央公园牵引城市中心逐步外移,促进自然生态与城市和谐发展,实现集约型城市和自然生态完美结合。

3.3 组团式生态新城建设

组团式生态新城建设是在全新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理念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城市边缘区域,容易与邻近城市的边缘形成合力,把自然地生态和城市的生态结合起来。组团式生态新城建设通过采取富有弹性、利于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的组团式城市结构规划,合理安排建筑密度和高度,能够有效保留自然山地地貌和林木,实现生态系统与城市系统的共生。通过组团式规划理念,结合了原有的地形地貌,把原有的山水有效地利用了起来。

3.4 工业密集区生态复兴

粤港澳大湾区许多城市工业密集区的开发强度过高,造成人居环境的恶化,需要通过对这些地区及周边地区进行适度中心区生态复兴,即通过拆除旧破厂房与危旧住房,增加公共绿地,强化生态功能和商务。加强对现有工业密集区的微观生态规划,用分散而有联系的有机体来取代城市集中布局,用绿带网络分隔并连接城镇、疏散工业,以有序的分散取代无序的集中。将隐藏在工业密集区角落的微小空间建设为适合公众日常休闲的载体,提升公共闲置土地的绿化潜力,增加城市绿量,改善生态环境。将有机的生态网络与紧凑的工业密集区相结合,将深厚的历史積淀与多元文化相拼贴,奠定整个粤港澳大湾区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结构。

4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的保障措施

粤港澳大湾区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涉及各个城市各个系统组织、各种社会经济活动、各项设施建设和自然演进过程,在推进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过程中,必须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强化绿色规划工作、创新管理体制等各个环节上,坚持综合协调、全面推进。

4.1 创新多层次投融资方式

要高标准、生态化地建成一座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集约型绿色城市,就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建设大批基础设施项目,高密度地投入大量基本建设资金。一方面,可以通过成立土地整理与生态复兴投资公司,重点做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组合借贷融资,PPP合伙开发建设,或者以非政府投资人与政府合作的开发建设公司,开发建设公司作为的法人独立运作,包括独立融资和建设,并自行开展从设计、建设到运营管理的全部工作,有较高的灵活性和专业性,可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率。

4.2 设立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各类基金

通过设立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的各类基金,加强对集约型绿色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对各地区建设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进行鼓励和引导。同时,设立城市环境保护激励基金和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基金,研究利用碳排放权市场进行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资金筹集。

4.3 设立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考核机构

首先对建设集约型绿色城市的标准制定一个准确的界定和指标体系,并在该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各地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建议完善城市规划体系,把生态规划作为重点纳入到城市规划体系中。

4.4 设立生态土地储备制度

把储备土地的手段作为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方面,来保护城市生态环境。要在城市重要自然生态用地周边、中心区、主要交通枢纽和廊道周边、重要产业区等地区选择适当的用地,定性为保留用地,将遵循集约型绿色城市动态发展变化的需要在一定的时期内允许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完善,体现出规划编制的动态与弹性。

4.5 编制和实施绿色规划法

加强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的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展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与修订,建立健全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体系。提出集约型绿色城市土地使用、公共空间组织、交通组织、城市形态塑造、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所必须遵循的总体原则和规定。同时,开展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国际规划合作,把国外先进的理念、规划原则与集约型绿色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优先开发紧凑的、多种多样的、绿色的、安全的、令人愉快的和有活力的混合利用类型土地。

参考文献

[1] 林仲豪.建立大湾区绿色发展协调机制[N].南方日报,2019.03.11.

[2] 刘长松.欧洲集约型绿色城市主义:理论、实践与启示[J].国外社会科学,2017,(1):88-95.

[3] 王洪波,汤怀志,郧文聚.基于三生融合视角的城市绿色发展路径研究[J].中国发展,2019,(4):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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