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公转铁”货运增量对策探讨

2020-06-05 05:49王建文
铁道货运 2020年5期
关键词:专用线国铁发运

王建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货运部,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0)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辖区内货物运输主要以蒙西和蒙东地区煤炭、焦炭、铁矿石和钢材等大宗货物为主,约占货物总发送量的90%,其中煤炭占比达到75%。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蒙西和蒙东地区煤炭产量7.55 亿t,国铁运量不到1.5亿t;蒙西和蒙东地区焦炭、铁矿石和钢材等大宗物资产量8 175 万t,国铁运量仅2 840 万t。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 “公转铁”货运增量行动方案,围绕“六线六区域”和浩吉铁路(浩勒报吉南—吉安),提出国家铁路3 年累计增运8 亿t 目标[1]。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同步制定增量行动方案,辖区内煤炭、焦炭、铁矿石、钢材等大宗货物“公转铁”增量潜力巨大。同时,以唐呼线(曹妃甸西—台阁牧)集港煤炭重载运输和集装箱多式联运为重点,主动承接公路转移运量任务,实现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货运量大幅度增长。

1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 公转铁”货运 增量分析

1.1 “公转铁”现状

(1)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委、交通厅和各盟市政府等共同成立“公转铁”协调推进工作组,建立月度联系沟通制度,了解地方政府运输结构调整、环保和公路治超等政策,对在市场调查和监测中发现的公路超载、新增货源和专用线修建等问题及时沟通,协调推进运输结构调整。2019 年3 月19 日,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协调下发《自治区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内政办发[2019]11号)》,确定“公转铁”4 项行动(铁路运能提升、城市绿色配送、多式联运提速和信息资源整合)和5 大工程(干线铁路建设、铁路专用线建设、铁路运输组织优化、货运服务提升和铁路口岸作业场地优化)。

(2)实行“公转铁”项目制管理。①成立“公转铁”项目推进工作组。2020 年,为加快“公转铁”建设项目推进进度,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由科信部(总工室)牵头,计统、运输和货运等相关部门成立“公转铁”项目推进工作组,每周召开项目推进工作例会,会上对货源组织、专用线建设及施工进度情况进行总结和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督促项目尽快落地,实现货运增量目标。②制定“公转铁”项目推进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公转铁”货运增量组织工作,分为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和货运中心(车务段)2 个层次,聚焦“公转铁”货运增量的主攻方向,按照发到站、托运人和重点发运品类等制定“公转铁”项目制推进方案。2020 年制定“公转铁”项目方案25 个,实现增量1 500 万t,其中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层面“公转铁”增量项目5 个,实现增量300 万t;货运中心(车务段)“公转铁”增量项目20 个,实现增量1 200 万t。

(3)签订运输合同。2020 年,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与煤炭、钢铁、化肥等68 家企业签订铁路运输合同15 138 万t,约占总发运量的75%,为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锁定核心货源。①中长协合同。与内蒙古蒙泰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9 家煤炭发运企业签订中长协合同。②“公转铁”运量互保协议。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电厂、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15 家电厂签订管内电煤“公转铁”货物运量互保协议,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化肥化工“公转铁”货物运量互保协议。③物流总包合同。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 家企业签订物流总包合同。2020 年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情况如表1 所示。

表1 2020 年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情况Tab.1 Transportation Contracts Signed by Hohhot Group in 2020

(4)建设物流园区。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近期(2018 ~ 2022 年)纳入全路一、二级物流基地建设规划的有7 个,其中一级1 个(沙良物流园区)、二级6 个(包头西、二连、鄂尔多斯、临河、乌海北和集宁物流基地)。目前,沙良、包头西、二连和乌海北物流基地已建成并投入运营,2020 年一季度,铁路运量共计完成207.7 万t。远期(2023 ~ 2030 年)规划建设达拉特和白音花等10 个综合物流园,全部建设完成后,预计可以承接“公转铁”运量2 800 万t。

1.2 存在问题

(1)货运市场划分不细。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按照发运企业运量大小将客户划分为战略客户、合同客户、诚信客户和一般客户,并遵照“二八定律”制定客户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等级的客户在货运营销、运输组织和价格政策等方面提供差异化服务。虽然按发运量大小对客户等级进行划分,但没有按照铁路、公路运输距离优劣进行“公转铁”货运市场划分,货运营销人员在开展“公转铁”货源营销方面具有一定的盲目性。

(2)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主要是专用线建设覆盖面不广。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既有专用线206 条,但覆盖货源不足,如管内主要煤矿157 座,国铁接轨仅12 座;电厂46 家,除8 家坑口电厂外,国铁接轨仅15 家;乌海地区主要焦炭企业18 家,国铁接轨仅7 家。同时专用线建设成本较高,如遇到土地和环评等问题时,建设周期较长,中小型企业负担较重[2]。同时,乌海和集宁等离城市中心较近的货场,受交通管制的影响,大型货运汽车不能全天候正常出入,无法实现公铁联运,严重制约着铁路货运增量[3]。

(3)公铁运输费用倒挂。铁路运输在未建设专用线的情况下,多为站到站运输,两端需要公路短倒,且存在一定的货损货差,导致铁路全程物流费用较公路偏高,公铁运输费用经常出现倒挂现象[4]。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路免收通行费大幅降低公路货运成本,公铁运费差距进一步拉大,如乌海地区发往东北地区的焦炭,公路免收通行费后,公铁价差达到100 元/t。

(4)货运运输集装化水平较低。货物运输集装化的优点:一是减少货物装卸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减少货物周转,提高运输质量;三是标准化作业,有利于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开展联合运输;四是便于提供门到门服务,改善服务质量[2]。目前,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货物运输集装化率仅为9%,低于全路11%的水平,更远远低于乌鲁木齐局50%和昆明局25%的水平,集装化运输的比较优势尚未得到有效发挥。

(5)运输能力制约。①装卸车能力紧张。煤炭运输装车点集中,装车能力紧张,如呼和浩特南和罕台川北等站发运需求较大,但受装车条件限制,装车能力有限;管内15 家电厂供煤企业主要集中在罕台川、罕台川北和高头窑等站发运,同时受煤炭市场行情波动影响较大,个别电厂招标次数增加,中标企业为完成合同运量集中发运,造成装车站能力紧张;部分电厂设备老旧,卸车能力不足。②分界口接车能力限制。2018 年友谊水库分界口图定列车60 对/d,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全年完成日均交车55列。2019 年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围绕唐呼线到港煤炭制定增量方案,经友谊水库分界口C80 交出列数日均增加16 列,友谊口列车交接对数将达71 对/d,远远超过2018 年的图定能力。③季节性运力不足。每年7~8 月份,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受主型敞车不足因素影响,煤炭和焦炭等大宗货物发运需求无法满足,影响增量任务完成。2018 年7~8 月份,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出区小列煤炭装车兑现率为31%,乌海到唐山地区焦炭装车兑现率仅为28%,如果运力不足的情况不能缓解,出区煤炭和焦炭的增量目标兑现困难。

(6)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现代物流发展的关键是信息化,提高信息获取质量和提供信息共享途径是物流企业的发展方向。目前,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铁路货运在信息化人才培养和提供信息共享方面还有所欠缺。一是在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只注重铁路内部各种网络信息化人才的培养,缺乏与社会成熟物流企业的沟通交流,与京东物流、顺丰速运等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在信息共享方面,对于发运企业来说,虽然可以通过铁路货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货车追踪,但能够获取到的信息有限且相对滞后。相比快递公司,客户可以随时查询物流信息,并通过GPS 精准定位及时与司机取得联系,获取准确的货物送达时间,铁路部门在货物运输信息共享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5]。

2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公转铁”货运 增量对策分析

2.1 细分“公转铁”货运市场

铁路运输具有运量大、全天候和绿色环保等优势,适合中长距离大宗货物运输。公路运输具有便捷和时效快等特点,适合短距离零散货物运输[6]。

(1)运输距离在100 km 范围以内。根据测算,运输距离在100 km 范围以内的,铁路运费高于公路,这部分货源不在铁路承运范围内,“公转铁”可能性不大,应该舍弃。如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线材和螺纹钢等建筑钢材,主要供应包头周边100 km 范围内的地区,公路运输在运价和运到时限方面更有优势,应该放弃这部分货源的营销。

(2)运输距离在100 ~ 300 km 范围以内。运输距离在100 ~ 300 km 范围以内的,铁路运费除去两端费用后基本和公路持平,这部分货源是“公转铁”主要市场,应该加大营销力度。对于建设有专用线的企业,作为“公转铁”重点营销货源;没有专用线但具备修建条件的企业,作为“公转铁”目标营销货源;不具备修建专用线条件的,可以考虑使用集装箱运输,实现“公转铁”增量。

(3)运输距离在300 km 以上。运输距离在300 km 以上的,铁路运费一般低于公路,由于铁路时效性差的原因,客户较多选择公路运输。一方面对于时效性要求高而且达到一定运量的客户,可以申请开行固定班列,保证运到时限,满足客户要求;另一方面可以综合考虑企业发运和到达情况,通过实施物流总包策略,统筹运力配置和价格优惠方案,争揽产品外运和原料到达“公转铁”运量。

2.2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针对有煤炭、焦炭和铁矿石等散堆装货物运输需求企业,加快推进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2020 年,开通专用线2 条:内蒙古晋煤物流有限公司点石沟和博泰马场壕铁路煤炭运输专用线;新建专用线7 条:内蒙古铁海多式联运大院东等煤炭铁路专用线4 条、黑猫煤化工呼和温都尔焦炭铁路专用线1 条和化德县长顺工业园等铁矿石铁路专用线2 条;补强8 条专用线能力:补强西桌子山站乌海如意俊安专用线和查汗淖站兖州煤业查汗淖专用线装卸能力,新建二连站浩通物流专用线、公乌素站铁神专用铁路和碱柜站鑫诺蒙西专用铁路等6 条专用线的环保设施。

(2)推进铁路货场设施改造。推进铁路货场建设和环保设施改造,不断完善并拓展货场货源集运能力。2020 年,新建乌海北货场,已于4 月底开通运营;对金泉南和策克站实施站场改造,增加环保设施,达到环保要求;将呼和温都尔货场4 道雨棚拆除,增加硬化货位,满足集装箱作业需要。

(3)给予中小型企业支持。对于有建设专用线意向的中小型企业,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考虑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推进专用线建设落到实处。同时针对城市内乌海、集宁等铁路货场,建设城市物资配送中心[7]。

2.3 建立灵活的价格调整机制

(1)根据市场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整政策,灵活实施价格方案。如对于发运需求较少的货运站给予运价下浮政策,刺激客户进行发运。2020年,批复呼和浩特南、罕台川、罕台川北和高头窑等装车能力紧张的站点竞争性一口价下浮项目34 项;对管内各站发到成都局和昆明局等卸车能力紧张站点的货物实行运价上浮,批复项目3 项。

(2)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和效益分析,重点压缩铁路两端其他费用,降低专用线代运营和代维护收费,降低铁路综合运输费用。2020 年,为降低铁路全程物流费用,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联合5 家地方企业物流园区和3 家专用线产权企业,平均降低物流服务费2 ~ 10 元/t;4 月22 日,经过与神华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达成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免收包神铁路(万水泉南—神木北)线内货车延占费时间由4 h 延长至12 h 意向,同时包神铁路对在线内装车且经万水泉口运输的煤炭实行阶梯运价优惠政策。

(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公路、地方铁路、物流园区应该建立价格联动机制,规范管理收费项目,形成良性的价格竞争环境。铁路、公路和物流园区各项收费做到明码标价,自治区发改委作为监督部门,根据运输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协调各方适当调整收费项目及额度,避免恶性竞争,同时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应协助自治区交通厅加大公路治超力度,创造公平的价格竞争环境。

2.4 加强“散改集”运输

(1)大力开办集装箱办理业务。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管内共有集装箱办理点97 个,其中集装箱办理站31 个、集装箱专用线66 条。2019 年新增集装箱办理点18 个,煤炭、铁矿石和焦炭等散堆装货物入箱运量同比增加96.8 万t。

(2)积极使用敞顶箱进行倒运。对于没有铁路货场到达且未修建专用线的企业,积极引导企业使用35 t 敞顶箱进行倒运。如包头第一发电厂电煤供应一直是汽车运输,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经与电厂洽谈,高头窑站到包头西站使用35 t 敞顶箱发运,运价下浮30%,到达包头西站后汽运短倒至厂内,实现“公转铁”增量约80 万t/a。2020 年,截至4 月底,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已与包括包头第一电厂在内的6 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预计可以实现“公转铁”增量500 万t/a。

2.5 提高铁路运输能力

(1)提高装卸车效率。一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每月下旬组织港口、供煤企业和管内电厂召开煤炭运输需求对接会议,根据港口菜单、煤矿生产情况、电厂用煤需求、各站装车能力及电厂到卸能力铺排下月煤炭装车日历方案,按照方案做到均衡发运,有效缓解装车站能力紧张局面。2020 年,到港C80大列装车兑现率从93%提高到98%,管内电煤装车兑现率从75%提高到90%。二是为保障冬季电厂卸车效率,铁路各部门加强联劳协作,及时取空送重,避免沿途保留造成冻车,影响卸车。同时督促卓资等电厂尽快更新卸车设备,将卸车时间压缩在合理范围内,提高卸车能力和卸车效率。

(2)提高分界口通过能力。2019 年,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协调国铁集团,督促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局集团公司”)按照进度计划实施张家口客车外绕施工。4 月1 日,友谊水库交界口货物列车图定通过能力由2018 年的60 对/d增加到70 对/d,9 月30 日达到87 对/d,提高了分界口接车能力,保障了唐呼线增量的煤炭列车通过能力。

(3)申请国铁集团运力支持。2019 年6 月,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根据客户出局煤炭小列和到唐山地区焦炭国铁普通敞车需求情况,向国铁集团进行专题汇报,申请运力支持。国铁集团协调北京局集团公司在7 ~ 8 月份,经友谊水库向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排空普敞车增加到40 列/d,满足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运力紧张时段发运需求。2019 年7 ~ 8 月份,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出区小列煤炭装车兑现率提高到45%,乌海到唐山地区焦炭装车兑现率提高到43%。

2.6 加强货运信息化建设

(1)注重信息化人才队伍培养。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把握大数据未来应用发展趋势,不断强化信息化领域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一是以信息技术所为主体,加强信息化人才的培养,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明确专业技术研究方向,组织开展大数据应用等专项技术攻关。二是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与社会先进企业、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定期组织信息专业人员赴京东物流、顺丰速运等企业进行交流学习或者聘请前沿研发人员进行内部讲座、授课和专项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术研发人员知识结构及开发应用水平。

(2)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下一步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将借鉴公路物流信息共享模式,加强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局集团公司和天津港口信息合作,加大信息科技研发力度,创新发展“互联网+货运”的业务模式,在公、铁、海联运,跨局运输,路、企、港3 方之间构建互联互通网络,实现钢材在生产、发运、到达以及港口装卸、铁矿石船舶进出口港等方面信息共享,实现生产和运输各环节无缝衔接,为客户提供全程物流服务模式,持续为客户创造新价值和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8]。

2.7 建立“公转铁”激励机制

根据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公转铁”项目正向激励办法,真正将营销业绩与单位及职工收入挂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推动“公转铁”货运增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坚持导向和正向激励相结合原则。以上年同期货发量为目标导向,超额部分给予正向奖励,有超必奖。二是坚持定向和定量激励相结合原则。以全年增量项目25 个、货发量1 500 万t 为目标,实行专项激励,应奖尽奖。三是坚持集体和个人激励相结合原则。单位开发项目按月兑现的同时,每月评选“十佳营销能手”,每季度从中评选“最美营销状元”,分类重奖。

3 结束语

在我国能源和产业结构条件下,“公转铁”政策的提出,短期内促使煤炭、铁矿石和焦炭等大宗物资回归铁路,同时随着集装化及多式联运的发展,零散货物铁路运输需求将进一步加大。为加快“公转铁”运输,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和集装化运输等方面做出努力,2019 年实现“公转铁”增量850 万t。2020 年是全面贯彻中共中央“调整运输结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3 年行动计划及国铁集团3 年增量行动方案的冲刺年,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公转铁”的增量任务目标为1 500 万t。为承接“公转铁”运量,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下一步将加强信息平台搭建、物流园区建设和跨局合作方面工作,努力完成“公转铁”增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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