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静虹
以贫困为轴心的社会学研究一直呈现多维面向,并随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与结构转型而存在不同侧重。自20世纪初以来贫困议题频现社会学视野,随着一大批相关著述的日益丰硕,探索贫困现象的视角多种多样;但同时,基于不同国家或文化之间的差异性,贫困的比较研究也面临困难重重。关于贫困始终较难得到统一的界定与测量,看待贫困的集体态度各不相同。但与此同时,对贫困的认知以及“谁是穷人”的判定也暗含着一个国家对人民福祉及对社会公正的规范化理解的不同,而每个国家对“贫困”的社会阐述都有助于在全球范围内定义所谓“贫困”人口的社会地位,这也凸显出关于贫困社会学的重要地位。
贫困首先是一个概念。社会科学者尤其是社会学家曾多次尝试定义贫困,试图衡量这一现象且为其建立“贫困线”,并根据定量标准指定贫困人口。贫困研究通常基于对穷人与非贫困群体的划分,将穷人的特征与社会其他阶层的群体特征进行对比。但在现代社会中,贫困是一个波动的、相对的且任意的类别,所谓“穷人”并没有形成明确显现的同类固化群体。故而贫困阈值的界定无论如何详尽和精确,总略显武断。比如,稍微调整官方的贫困线,就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受贫困影响的人口的比例。而人口比例的变化说明处于贫困门槛的家庭其实非常集中,并且取决于我们对门槛的范围框定,这实质是在生活情况较为相似的人群中建立一个所谓贫困与非贫困的根本性差异。固然,贫困的量化分析以及统计指标有其存在的意义,因其可强调不同社会群体间以及地区或国家间可能存在的生活水平差异,但值得反思的是,贫困研究并不局限于此。关于贫困的社会学研究不能简化为对穷人的描述和定量方法,还需对贫困的概念建构存有质疑和革新精神。
贫困理论演变的过程实质是一个打破贫困固有界定的过程。在社会学研究中,贫困意味着社会地位的下降,与社会排斥息息相关。关于贫困、社会排斥等议题的探索,主要来自欧洲的理论演变。塞格·鲍甘(Serge Paugam)作为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是当前欧洲研究现代贫困的主要学术代表,致力于研究贫困与不稳定性(precariousness)之间的关系。他提出了贫困的非货币指标“社会纽带”和“社会失格”(social disqualification)的概念,并就现代社会的基本贫困形式进行了若干定量和定性的比较研究。有鉴于此,本文以贫困概念为核心,在阐述与分析鲍甘的社会纽带及贫困类型议题之外,同时借助贫困社会学中的类型学视角,来反思我国的贫困演变新形态,将贫困、社会依附与劳动力市场转变联系起来。一方面,社会纽带视角下的贫困类型学,指出贫困研究的对象不是建立在人被视为独立个体的概念之上,而是以一个社会存在的整体视角为前提。本文分析了社会纽带如何在给定社会结构中交汇,以及如何对社会生活中的个体进行认可与保护;从而聚焦所谓“穷人”与所属群体、组织及国家的社会纽带和依附关系,进一步引申出对全球及区域化市场转变中不稳定工作群体(precarious worker)潜在贫困的关注。另一方面,该视角强调了有关贫困的社会联系是如何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而变化。在不同社会多元化发展的共识基础上,贫困不再被视为一个同质性整体,而是处于贫困状况中的一系列社会类别。鲍甘透过社会纽带视角对贫困概念进行重塑,为贫困现象的国际差异化比较与全球化下反贫困一体建设提供了可能与理论依据,实质也为中国与西方贫困问题奠定了未来贫困研究对话的基础。
贫困社会学将贫困作为研究对象,其关键问题之一:是什么导致社会中的某一成员陷入贫困?即一个人被他人视为穷人的基本标准是什么?格奥尔格.齐美尔(Georg Simmel)在20世纪初就以明确而直接的方式回答了这个问题。一方面,一个人一旦从某个集体中获得公共救助,他/她则被定义为穷人:
“穷人,作为一个社会群体,不是那些遭受具体短缺或匮乏的人,而是那些接受或应该按照社会标准接受救助的人。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贫穷本身不能被定义为一种数量状态,而只能被定义为一种特定情况所产生的社会反应”(Schultheis, F., Paugam, S., & Simmel, G, 1998: 101)。
而另一方面,贫困的构成涉及了身份赋予与社会认可:
“穷人这一社会事实并不意味着他/她属于穷人的特定社会类别。他/她可能是商人、艺术家或贫穷的雇员,但他/她仍然处于由特定活动或职位所定义的类别之中… 只有在他们得到帮助的情况下,他们才成为贫困群体的成员。这个群体不是通过其成员的互动而保持统一,而是通过整个社会对其采取的集体态度来保持群体一致性” (Schultheis, F., Paugam, S., & Simmel, G, 1998: 102)。
齐美尔构想的贫困社会学是对社会认可下受帮助群体的深入分析,他认为,每个社会都通过选择需帮助的穷人来定义和赋予他们独特的社会地位,接受救助成为穷人身份的标志。在不需建立任何类型的互惠或互补关系的情况下,被救助群体即可从他人处获得帮助,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遭遇“贬值”。回溯齐美尔所处的整个20世纪,穷人除了被帮助之外的确很难有其他地位认可。接受救助的对象在当时主要是被排除在工作之外的经济不活跃群体,包括残疾人、老年人、长期失业者等。而劳动者与穷人的不同之处在于,劳动者的社会地位是通过主要从事社会公认“有用”的职业活动而获得。受时代背景影响,早期相关研究的目的不在于贫困或穷人本身,而是关注他们与所属社会之间的救助关系,以及因此而产生的相互依存关系。这一分析视角研究了穷人在不同给定社会中被界定的机制,以及该机制如何使贫困群体定性合法化。
在齐美尔之后的一个世纪里,贫困的群体代表性发生了变化。提供社会救助的机构开始注意到,工作中的部分群体对救助的要求也急剧增加。在《贫困的基本形态》(Les formes élémentaires de la pauvreté)一 书 中,塞格·鲍甘提出贫困的一个概念框架,即贫困不再作为一个传统概念的呈现,而是与个体所处社会中的地位与资格获取相紧密联系。鲍甘对贫困的理解归溯于1908年格奥尔格·齐美尔(Georg Simmel)在“The Poor”(1965)/“Le Pauvres”(1998) 中对贫困的社会学定义而同时结合新时代特征又有所拓展。他认为贫困群体合法化的过程实质体现出了界定贫穷基本形式的两个维度:第一维度基于宏观社会学,指这种现象的集体和社会表征,是对被视为“穷人”群体的社会阐述。宏观社会秩序反映了社会对“贫困”的看法,以及社会对贫困问题的重要性判定以及如何处理这些问题。贫困由救助制度所形塑,指在分析旨在帮助某些群体的社会干预的制度形式时,往往所指的群体及其特征,称之为贫困的集体性及社会性表述。这种社会干预机制主要塑造了社会对贫困的看法、对贫困问题的重视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第二维度来自微观社会学层面,主要考虑穷人自身经历的重要性,考量他们对那些给他们贴上贫困标签的人的态度,以及他们适应不同身份的方式。
身处不同时代,齐美尔和鲍甘对贫困的理解都基于一个共识观点:对贫困的认识,取决于时空。贫困的意义是不同给定社会与环境所赋予它的,这不仅是相对的并且由社会所建构。穷人身处社会之中,而非局外人或异类。换句话说,贫困研究的目的不是量化穷人的社会群体并将其与其他类别的人口区分开。遵循两个世纪学者关于贫困的概念阐释,贫困可以被理解为是劳动力市场边缘化、资金匮乏和日益加剧的社会孤立相互强化的一个弊端累积过程,是各种不利因素所导致的社会关系的累积分解过程。与这个社会过程相关的不是贫困,也不是穷人本身的社会实体,而是在一个给定时空中的个人与社会联系的削弱或断绝,涉及了社会保护和身份承认的双重丧失过程。贫困社会学实际上是一种关于如此社会关系的研究,基于社会纽带视角的贫困研究实质提供了一种非传统的分析框架。
理想类型的使用是马克思·韦伯的基本社会学方法之一。在他看来,理想类型是一种理解个人赋予其生活经验意义的方式,这使个体在社会演变的历史时刻与社会组织相联系。定义一种理想类型并不是从统计学角度来确定它的主要形式,而是从当代社会的历史形式中辨别出主要的特征,加以简化,从而赋予它意义。韦伯提出的方法本身并不是目的,理想类型首先是一种知识手段:即我们不能预先知道这一手段的发展是否卓有成效,只有在近似理想类型的现实情况出现之后,我们才能判断它的实证有效性,这也成为了贫困的理想类型学的研究基础。那么问题是如何构建一个理想的类型?韦伯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一个人通过单方面强调一个或多个观点,并将看似孤立和分散的大量现象联系在一起从而获得理想的类型,这些现象有时以大量出现,有时以少量出现,根据先前的观点结合现象划分来形成一个理想类型”(Max Weber, 1992: 181)
韦伯定义了四种理想的类型,直至今天仍广泛用于社会学研究之中:“目的理性”类型、“价值理性”类型、“情感”类型和“传统”类型。韦伯并不研究这些不同类型的统计分布问题,因为他旨不在描述社会现实,而是用以理解与比较不同社会,并确定现代社会的构成特征。受齐美尔“贫困学”与韦伯“理想类型学”启发,鲍甘提出了贫困的三种基本形式:融入型贫困(integrated poverty)、边缘型贫困(marginal poverty)和失格型贫困(disqualifying poverty)(Paugam, 2005)。类似韦伯的理想类型,这三种贫困理想类型划分也并不侧重不同贫困类型的统计分布,而借此理解被穷人与社会其他阶层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表1),以确定现代社会的贫困演变与构成特征。
融入型贫困是指传统意义上的社会贫困问题。这种贫困类型往往不是某一特定社会群体的问题,而更倾向于被视为一个地区性问题。在融入型贫困的社会关系中,被贴上“穷人”标签的人数量众多,形成了一个广泛的社会阶层,而不是一个严格定义的“底层群体”。他们有着较低的生活水平,但仍处于来自家庭和邻近社区所构成的社会网络之中。在这些地区,贫困是如此普遍,以至于成为相当一部分人口不可避免的命运,他们的贫困遭遇与该地区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紧密联系在一起。故而,关于融入型贫困的研究一般围绕最广义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问题,尤其关注地域层面的社会不平等现象。此外,融入型贫困并不意味着社会排斥①本文中社会排斥指的是地位降级,或所处情境的向下发展趋势。融入型贫困仅反映一个地区的普遍贫困状态,不涉及穷人地位的下降过程。后面提到的失格型贫困则指穷人社会地位下降的过程。,而是一个贫困被“自然化”的过程。换言之,这类贫困往往对应传统的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仍然更为普遍)。在贫困地区,当大部分人口都处于同样不利的社会环境时,家庭团结是穷人获取保护与认可的主要支撑,由集体同贫穷来作斗争。由此产生互惠交换,即每个人都需付出与回报才能应对困难。正基于此,因贫困而被歧视的情况较少发生,穷人的社会地位也没有得到较明显下降。
表1:贫困类型的划分视角及一般性特征
边缘型贫困是涉及社会排斥的贫困问题,是指在集体意识中认为那些不适应现代文明进程、无法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并符合工业发展标准的人。与融入型贫困不同,边缘型贫困中所谓的“穷人”仅占人口的一小部分。“边缘”意味着他们只是社会中的一小部分人群;同时“边缘”也意味着残留,通常被描述为边缘群体或弱势群体,这种身份规范的偏差助长了群体的污名化,即戈夫曼所言的 “可耻的差异”( Goffman, 1975: 163)。尽管他们只是少数,但其证明了所谓“系统退出者”的真实存在,并可能滋生公众“对进步的幻灭”。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中,贫困由多数人的问题转变为少数人的问题。个体差异性因素(如受教育程度、技能水平)以及收入结构的不平等产生了所谓“掉队的少数人”,贫困群体由人口中较大部分的群体转移为较少部分需要社会救助的人群。这类贫困在经济发达的地区中存在,穷人并不会随着整体经济的发展而消失,事实上,总是会有部分人群处于边缘。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在某些领域则会出现被淘汰或替换的人。经济发展的使命无助于消除徘徊在劳动力市场边缘地位的贫困现象。因此,我们必须在其中看到贫困在整个经济和社会系统中的位置,边缘型贫困对应的是最小化的贫困,这种贫困可能伴随着对人口中边际部分群体的强烈污名化。
鲍甘提出的失格型贫困是指,在丧失保护和社会认可的意义上,个人与社会的联系受打破或削弱的一个过程(Paugam, 2005)。这里的失格概念,即社会资格丧失,意味着“不合格”的社会内在认定,更多凸显了社会排斥问题,而非仅仅关注贫困现状本身。从这种分析的角度来看,它标志着社会对贫困的认知发生了深刻性的转变,即这种贫困类型在很大程度上与对部分人群社会保障的削弱有关,它触及了社会融合的核心-就业的稳定。世界范围内,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之前,人们普遍靠进入劳动力市场来规避贫困风险,贫困群体最初聚焦于徘徊于劳动力市场之外的人群(失业者、退休老人等);之后,贫困群体逐渐涉及初入职场的年轻群体。不同于前两种贫困类型,失格型贫困并不指某一特定的贫穷状态或特定人群,而是指一种可能覆盖不同人口层次的过程,而这些人口层次迄今为止已融入了所谓“可自食其力”的劳动群体中。失格性贫困过程主要影响处于不稳定就业的社会群体,其社会失格的过程涉及多个阶段,包括了收入、生活条件、健康或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面临的越来越不稳定处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precariousness)所造成的所谓“穷人”或“被排斥者”的潜在人数正稳步上升①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指个体在劳动力市场中所处的地位不稳定性(precariousness), 具体可表现为缺乏就业的稳定保障、收入的不稳定或低收入、处于短期或长期失业状等。,罗伯特·卡斯特(Robert Castel)称之为“工资社会的危机/la crise de la société salariale”(Castel, 1995)。
工资社会因往往与专业活动紧密相连而具有稳定性特质。个体社会融入的主要方式是专业活动,及个体从专业工作中获得工作身份、相应的物质回馈和社会认可,以及社会保护等多重保证 (Paugam, S., & Schnapper, D, 1991)。物质和社会认同是劳动者工作满意度的重要来源,而社会保护则提供一种工作稳定性的保障,使从业者能够不受职场变化而规划自己的未来。从这个意义而言,失格型贫困对应的是普遍的工作满意度下降和不稳定的就业就业。在工资社会的危机中,变相地将工资不足制度化(如“996”、“自愿”加班等),充分经济活动来取代充分就业的倾向。虽然我们一直说贫困是一个多维度现象,但实际上我们仍倾向采用单一货币标准来衡量贫困的演变。即便如此,当下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面临不稳定性的就业,巨大的房贷压力,不甚满意的医疗保障,日趋薄弱的家庭系统,以及制度化的社会网格中的地位不稳定。对于那些处于这种情况下的人而言,既没有与实际工作付出相应的收入,也没有达到社会救助和补贴的标准。物质的(相对)衰退、个体经济状况的不确定性(即使只是相对的)共同导致了一种不可避免的不安全感、宿命感以及对社会的绝望觉。与边缘型贫困不同,失格型贫困可能会影响整个社会,并演变为所谓的“新社会问题”,威胁社会秩序和社会凝聚力。这一类型贫困最可能基于一系列深刻的结构性变化(劳动力市场不稳定、社会联系薄弱等趋势)所迸发出一种集体焦虑、冷漠甚至无助感。社会不安全感一旦在集体意识中根深蒂固,伴随的相关社会问题则会接踵而至,而社会经济的不平等往往又加剧了个体的空间失格②空间失格指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处于同一时空中但遭遇社会排斥,使得顺利融入社会的资格被剥夺。。具体而言,不同于前两种贫困类型,失格型贫困与市场结构变迁紧密相连,从而刻画了社会排斥的恶性循环,即劳动力市场边缘化及不确定性增加了个体贫困的风险,而贫困经历反过来又使个体更难以实现稳定向上的社会流动。尽管传统家庭保护作用并未完全消弱,但这种家庭纽带对平衡经济及社会不平等可能并无太大作用,反而可能加剧这种劳动力市场中的不平等,常见的代际贫困以及各种二代现象足以证明。他们因无法顺利融入社会而导致地位降级,可能积攒不满乃至愤懑,故而对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具有潜在的威胁。
在鲍甘关于贫困基本形态的类型学划分中,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力市场状况、社会纽带的形态和强度、以及社会保障的性质等三个因素相互嵌套共同决定了贫困类型的演变。在一个社会中,这三种主要类型的贫困可能同时存在,而由其中一种类型占主导地位,这是因为经济发展差异所导致,且也会根据市场结构、社会纽带以及社会保障力度而变化。
经济发展水平对推动贫困演变起了决定性作用,鉴于不同区域之间在生产和发展速度上的持续不平等,在贫困或繁荣的地区,贫困的表现和经历是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影响着家庭结构,在愈发贫困的地区,更有可能找到建立在互惠基础上的家庭团结。这是因为当大部分人口处于同样不利的地位时,家庭团结成为避免贫困所需的合乎逻辑的集体反应。融入型贫困往往凸显传统农业社会的特征,其中,邻里家庭所构成的社区团结可以替代尚未完善的制度化社会保护。随着经济水平发展的提升,代际再分配已不足以有效地避免贫困。正如边缘型贫困与发展中的工业社会相对应,技术的更新换代和社会受益的刺激催生了徘徊于劳动力市场之外的“淘汰者”,那些曾经远离贫困、且有能力帮助失业子女的社会阶层,也可能会突然陷入财务困境,贫困个体化的风险因此提升。失格型贫困则更接近众多现代社会的当前发展阶段,即经济发展工业进步所给予社会带来的新的问题,使得贫困现象不再是在劳动力市场外,也出现在劳动世界之中。实际上,这三种贫困形态并不局限存在于特定经济发展阶段,前两种贫困形态仍然可以在某些国家或某些欠发达区域出现。此外,贫困的类型划分可以就贫困现象进行国别/区域比较。这主要是由于,就社会纽带的角度而言,贫困的体验是一致的。这并不是说,与非贫困人口相比穷人更加孤立,而是指穷人在融入社会的关系纽带强度较为减弱,或甚至断裂。最后,根据社会保障的模式不同,贫困现象也可能会有差异,需要帮助的贫困人口的数量在很大程度上与所在国家提供社会保障的能力程度有关。
如果没有社会纽带的概念框架,就无法研究穷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每一种贫困的基本形态都对应了构成社会系统中不平等的个人(穷人和“非穷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相对固定的平衡状态。赛格.鲍甘从社会纽带(social bond)的角度对贫困进行了进一步理论研究,其中,社会纽带指的是为个体所须遵守的(不同)规范体系(Paugam, 2007)。本质上,鲍甘对社会纽带的定义与涂尔干关于个人对社会的依恋的概念是一致的,即考虑社会关系背后的规范体系,同时也承认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义务遵守规范体系,以实现社会化融入。当一种纽带能使个人在生活的变幻莫测中得到保护,并满足他们获得认可的重要需求时,这种纽带可以说是牢固的。如此,社会中存在多重并各异的纽带(类型),都为个人提供了其社会生存所必需的保护和认可。这种保护是指个体面对生活中的变化无常使可能调动的所有资源(家庭、社区、职业、社会资源等);而纽带中的认可是指通过提供他人存在的价值来证明个体存在和价值评估的社会互动。基于这两个维度,鲍甘将社会纽带延伸为四种类型(Paugam, 2007):直系纽带(the lineal bind)、选择性参与纽带(the elective participation bond)、有机参与纽带(organic participation bond)和公民纽带(citizenship bond)。
如表2,直系纽带一般指血缘关系。直系纽带的成立来源于对家庭存在的一种假设,即每个人都出生在一个家庭中(基于男性与女性的生理结合,而有生理母亲与生理父亲),子女不可避免地属于这个家庭,而这种纽带不是他/她自己可以选择的。此外,收养情况也属于直系纽带,这是基于社会中父子、母子关系的一种形式。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和精神分析学家都从不同专业角度强调了直系纽带对于个体的社会化与身份建构所提供的重要作用,它能够提供从个体出生之日起的基础保护、身体照料、认可乃至情感安全。而亲密关系从出生起就有助于个体的情绪平衡,因为亲密关系的稳定性也是保护来源的稳定性。直系纽带由特定的社会规范构成,它促成了个体最初的社会融入,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团结是这种联系的一种表达形式。然而,这种团结形式是脆弱的,这种纽带的强度在个体之间是不一致的。亲子关系可能由于父母无力抚养、离异、去世等因素而过早破裂,同时也由于照顾疏忽、父亲(或母亲)角色缺位、家庭暴力而出现扭曲, 这意味着缺乏来自父母方面的认可,通常会给个体幼年留下深刻和持久的心理伤害。
表2:社会纽带的四种类型
选择性参与纽带则是基于家庭外社会化的过程,强调个体通过参与各种社会组织团体与他人接触并学习了解他人。各种社会组织团体包括了社区、朋辈群体、兴趣小组、文化组织等。与其他纽带类型不同,选择性参与纽带的突出特征是其选择性,即个体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情感价值建立人际关系,这些关系包括各种各样的自愿依附。但与此同时,在现实中,选择性参与纽带是个体之间不平等差异的主要根源。这是由于根据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拥有平衡的夫妻关系、维持众多各异的友谊、参与社团活动和参加邻里同辈团体的机会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经济和文化不平等似乎被这些选择性的不平等所放大了。由于选择型参与纽带涵盖了许多不同的关系,其解体形式亦多种多样。一般而言,浪漫关系或友谊在现代社会中可以较容易结束(因为没有严格的正式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纽带的破裂不会带来痛苦和伤害。通过背叛或拒绝的形式,这种破裂可以被视为是对应得的认可的否认。
有机参与纽带也是家庭外社会化的一部分,但不同于前两种,它是通过学习与在劳动分工中履行特定职能而形成的一种关系。鲍甘的有机参与纽带是基于涂尔干有机团结的引申与拓展,这类纽带始于学校教育系统而建立,随后延伸到生产活动和个体职业生涯中。根据涂尔干(2007)的观点,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社会地位,来保证其获得的基本保护,并感到自己是有用的,故而功能互补与有机统一是现代社会中促进社会一体化的根本因素,这在一个功能高度相互依存的工业社会中具有充分的意义。个人融入社会系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直接或间接)融入劳动世界的能力,但同时,日趋不稳定的就业趋势加剧了对有机团结的挑战。涂尔干的有机团结概念是建立在以分工为特征的社会体系中功能互补的原则基础上的,那么任何以有机团结为主导的现代社会都有解体和失范的风险,因此他认为,有必要让一个组织意识到集体生活基础的组织,其主要目的是在行驶道德权威和教育职能的社会环境中实现个体整合。基于此,工作-生活参与(worklife participation)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最为接近这种生产活动中专业化整合的本质,维系了有机团结的社会纽带。鲍甘提出的有机参与纽带是对这种专业联系的体现。显然,在工业化进程中,专业团体/职业领域通过向个人灌输集体意识以共同抵御集体所关注的社会风险,在社会纽带调节模式中发挥了相当大的影响力。
公民纽带,或叫公民契约,则是基于人们对国家的归属感。公民纽带根植于民主与平等,同时也建立在对个人权利和义务的严格界定之上。从理论上讲,一个国家的成员有权利与义务使他们成为正式公民,并且在社会中,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这并不意味经济与社会不平等现象消失,而是国家会努力确保所有公民得到平等对待,并组成一个具有共同特征和价值观念的共同体。《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第6条规定,法律是公众意愿的表达。每个人都有权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加自己国家的政府。其中,公民权利保护个人行使基本的自由,政治权利使个人能够参与公共生活,社会权利提供个人免受生活无常冲击的保护。公民身份有时也会被打破,即当个人与允许他们获得证明其身份的文件以便行使其权利的组织或制度过于疏远时,公民纽带也会中也可以存在不平等。尤其,在基于对人群分类对待的福利制度设定中,总有些人由于不符合法律上的分类认定而被自动排除在外。
正如法国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Marcel Mauss) 指出,没有人类社会之间的团结,就不可能有人类社会(Mauss, 1947)。这种团结对应于所有以某种社会纽带方式构成坚不可摧的联系的所有人的道德与社会规范,是构成所有社会生活的基础。鲍甘提出的社会纽带,是思考是什么将个体彼此团结并与社会联系起来。回溯历史,几乎所有社会都存在过这四种社会纽带,即每个人都可能在社会化过程中建立这四种联系。这四种社会纽带在本质上相互交织,共同构成包裹个体的社会结构。他扩展了涂尔干的理论,即团结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中从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已经在本质上发生了变化,但它仍然构成了所有社会生活的组织原则。社会团结的本质变化突出体现为不同时期社会纽带的主导型转变,这绝非意味着团结原则在我们所处社会的消失。社会生活将每个人从出生起就与他人建立了相互依存的关系,从而在社会化的各个阶段,与他人和社会联系,给予保护确保其免受生命危险,且通过社会身份给予其作为个体存在于社会中的认同。故而在一个社会中,这四种社会纽带的存在先于任何特定个体的存在:即个人借由国籍(公民纽带)、职业身份(有机参与纽带)、所处群体成员资格(选择性参与纽带)或家庭(直系纽带)身份嵌入社会之中。如此,社会纽带既具有融入作用也具备调节功能:融入将个体与群体联系在一起,而调节则产生一套任何特定制度中的社会规范。进一步而言,社会融入是由个体通过遵循有效的社会规范所确保的,而在社会化过程中努力建立的社会纽带则使整个社会得以整合。多元性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社会纽带的框架运用有助于我们研究在不同的社会中,不同类型的社会纽带是如何相互交织的,以及这些纽带及其相互联系所受的规范。从广泛的角度来看,今天的贫困现象亦可从这四种社会纽带的脆弱性来看待,贫困是社会不平等的主要表征,而社会纽带的孤立和瓦解则是造成不平等的主要因素。不是所有的个体都能同样受益于直系纽带,且也没有相同的资产来定期发展多样化的选择性参与纽带。同时,也并非所有人都能获得稳定的就业,都能被社会保障机制以完全平等的方式所对待。以社会纽带为出发点,有助于我们揭示出社会融合中的不平等,而这些不平等对导致贫穷和社会排斥进程又产生了影响。
图1:我国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002年-2019年)
在我国,低保家庭较接近第一类贫困。如果我们考虑通常将各地低保标准作为阈值,显然低保家庭首要反映的还是传统的经济贫困问题。据民政部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2000年我国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472.5万人,2010年总人数达到了7245.5万人,直至2017年我国低保数量仍为5306.2万人 (表1)。2019年7月29日,民政部在2019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提到,截至2019年5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400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940.7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459.3万人。整体而言,我国低保总人口呈现下降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据民政低保统计分省数据观察,低保较为聚集的地区同时也是经济上欠发达的地区或省份。按低保分布的区域差异来看,低保人口规模由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依次递减(高向东、王晶等,2019)。西部省份的低保人口总量最大,其中四川省低保人数(2019年8月)达到了418.85万人(城市低保 - 81.82万人,农村低保 - 337.03万人),属全国低保人数最多的一个省份。其次为中部地区,位于中部地区的江西省,2018年低保总人数为210.35万人(城市低保 - 54.36万人, 农村低保 - 155.99万人);此外,湖南省2018年的低保人数也有185.78万人(城市低保 - 54.89万人,农村低保 - 130.89万人)①数据来自2019年8月份民政统计分省数据 http://www.mca.gov.cn/article/sj/tjyb/qgsj/2019/201909 291528.html。。这些省份的共同点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加上山地险峻,山区生活环境较为闭塞,导致很多城市发展速度较缓,当地出现了不少靠低保生活的低收入群体。实际上,一个地区的低保人数相对较多,低保标准又处于较低水平,说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一个地区的低保标准意味着该地区的最低生活成本。从民政部相关数据来看,四川、江西和湖南的低保标准在全国各省中属中等偏下水平,说明这三个地区的生活成本相对不高。相比之下,低保率较低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中国的东南沿海省份。这些地区经济较为发达,且多为劳动力流入地,就业机会相应较多,从而相对较高收入的可能性较中西部内陆地区较大。如此说明,低保情况与一个地区的失业率也息息相关。的确,连续几年登记失业率较高的省份(如四川、湖南均为4.0%,宁夏3.9%,江西3.3%①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8。)大多来自中国中西部地区。与沿海地区相比,在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生存状况、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中西部省份面临较大挑战。显然,各地低保的贫困程度较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同样,传统意义的融入型贫困发展也紧密联系于地区经济的发展程度。四川省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该省属于典型的劳动力流出地,且失业登记率为4.0%(仅次于排名第一的黑龙江省-4.2%)。 在四川省,大多劳动者理想选择是外出寻找工作机会。因此,以低保人口为代表的融入型贫困根源不在于社会排斥,他们仍或多或少活跃在整个社会系统之中;而这类贫困的根源在于当地的整体经济发展程度。
如果作为第一类贫困类型,融入型贫困凸显出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整体贫困特征,那么在经济快速发展地区中生存的群体更有可能面临第二类贫困 - 边缘型贫困。这类贫困的特质是乐观的经济形势,以及大多数群体不断稳定提升的生活水平,只有一小部分群体面临贫困的高风险。基于此,对低收入家庭的贫困界定和认定标准意义重大。不同于低保,低收入家庭主要是针对高收入和中等收入而言的收入较低的家庭;所以无论采用哪种认定标准,它都仍然占整个收入群体的一小部分。同时,低收入家庭在很大程度上面临的是相对的贫困高风险(而非已陷入贫困),其认定标准即高于低保标准。在我国,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各有不同。低收入家庭的认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对于贫困的进一步认识和责任承担,即在收入群体划分基础上对处于相对低收入的家庭承担起社会救助的职责。尽管经济不断发展,在整个收入群体中,这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必定是相对少数的,呈现出其边缘特性。尽管这类低收入群体的规模是有限的,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是降低的;劳动力市场中的个体差异性因素以及收入结构的不平等已成为这类贫困认知的核心。
贫困的演变实质是(社会)集体对社会问题的不同理解与反思方式。我国失格型贫困形成的标志之一首要是对不平等现象的集体认知发生了变化。众多调数据调查(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 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 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发现,自80年代起我国收入不平等程度不断加剧,且当下许多国人认为不平等是经济发展中不可避免的后果 (Xie and Zhou, 2014)。学者刘能将中国的现代性发展称为 “救国主义现代性”,他强调“自1840年以来,中国不仅面临着被外国列强彻底打败或控制的迫在眉睫的风险,而且从那以后,中国人民为实现国家的救亡和复兴而不断投入的巨大的利他主义和牺牲精神”(Neng, 2017)。在这个意义上,他指出,中华民族复兴过程中遗留下来的诸多社会不公,是不可缺少的“结构性牺牲”或“集体社会代价”。如此,对不平等现象的集体认知一定程度放慢了社会不稳定的潜在节奏。其次,对失格型贫困的概念引入也是基于对当下我国贫困救助制度的一种反思。这种反思是:社会先于个人存在,需要通过制定社会规范使得个体福祉和社会团结成为可能 - 从而构成第一类贫困划分的基础;是个人通过接受市场和竞争的逻辑对个体福祉而奋斗,通过一定社会贡献而换取社会保护 - 是第二类贫困类型的基础。国家主体是第三类贫困应对的起源,即国家有义务向在收入、健康或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处于不稳定处境的群体提供适当生活方式的保障。
图2:在职贫困与社会纽带的理想型关系图
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行精准扶贫力度,绝对贫困人数稳定下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2020年是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最后一年,在此之后的对脱贫群体是否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的追问,对未来贫困呈现何种新特点的论证,都可能引起政府、社会公众及各方学界的极大关注。第三类贫困-失格型贫困-则是对于这一系列问题的探索性回应。在经济增长略有放缓、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的前景下,经济下行的压力似乎对劳动力市场的不稳定就业产生了一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贫富差距的不平等现象扩大,处境不利的低收入人群面临的地位降级,一定程度上催生出一批潜藏贫困风险的“穷忙族”。贫困救助的经典假设是将个人视为理性行为者,基于此主张有必要建立一种社会救助制度,以鼓励受到救助的人积极地寻找工作(例如,英国的经济审查制度尽管饱受批判仍兴盛不衰;以及各国积极推动就业以实现穷人回归劳动力市场来实现自我保障)。基于此,激励政策和再就业/技能培训是使所谓穷人摆脱困境的不二法宝。然而,一旦个体参与劳动力市场中的资格丧失,则需要重新返回到社会救助的福利依赖中来。失格型贫困则是对未来贫困演变中社会救助、市场参与、个人权利与义务三者关系的一种重塑性反思。
贫困与社会纽带有着密切的联系,贫困的基本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上述社会纽带所影响的。融入型贫困主要表现在直系纽带中,家庭和地方网络所能提供的物质和资源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贫困的严重程度,这便是涂尔干所说的机械团结①事实上,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这两个概念构成了社会科学研究理解社会世界的基础。涂尔干通过团结概念的变形来正视社会纽带问题,提供一个分析框架,以分析个体分化过程和现代社会的凝聚力。。边缘型贫困可以是公民纽带中的贫困表现,所有公民一律平等的调节原则表明了政府有所谓政党理由进行预防性干预,这对处于危机爆发期的贫穷有直接的影响。失格型贫困是选择性参与纽带和有机参与纽带中的贫困表现。在这两种情况下,面临失业危机和个人能力降级的时候,以公民参与为基础的公民资格并不是预防贫困的充分条件,贫困代表的是个体参与劳动力市场中的(受救助)资格丧失。它反映了有机团结中专业化整合的危机,结合了个体对工作的不满意和就业的不稳定性。一方面,经历过这种情况的个人认为他们属于一个受其身份威胁的群体;而另一方面,福利国家又往往认定没有充分融入工作领域的人口才具有贫困高风险,如此既忽略了市场变化中这类潜在的隐形贫困,又加剧了对这类贫困群体的地位降级。
如果说贫困是社会纽带的累积破裂,那么在职贫困则是有机团结中专业化整合的一种失格表征(图2)。在职贫困是理解劳动力生产关系和贫困救济制度的基本轴心,其概念的提出与研究则是基于失格性贫困及其纽带关系的一种反思,它触及了个人与就业的关系稳定,即福利国家的保护逻辑。这种保护逻辑是,在现代社会中职业融合确保了个体对其工作的承认(即工作贡献、自我实现),同时也承认由此产生的社会权利;它是对工作产生的实质性和象征性认可以及就业所带来的社会保护的双重保障。从这个角度而言,“有工作”不仅意味着个体在生产活动中实现自我的机会,而且还意味着在国家福利制度框架内的基础上,在工作世界之外所建立的基于就业与社会权利的基本保障。这是最初福利国家的制度假设,即“工作能够使人免受贫困”,而对贫困的原始假设——个人的贫困来源于个体的懒惰与失业——也是基于此建立的。随着全球化加剧、区域经济的一体链条化,贫困蕴含了不平等的再生产与更新,形成了种种新的形态。今天,贫困不再限定于特定空间,不指代某一特定群体,更多于空间模糊交叉处呈现。许多人在不稳定就业和待业择业之间交替,间歇性失业现象并不少见。
如此,当今社会的不安全感有两种不同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罗伯特.卡斯特尔(Robert Castel)所指的应对社会风险(如失业和贫困)的保护被削弱(Castel, 1995); 第二层含义则接近于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在分析社会关系所处的条件以及构成社会关系特征的统治形式时所提出的“地位的苦难”(misery of position)(Bourdieu et al.1993)。根据第一个定义,社会不安全感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支持失去的结果。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它是对一个人社会地位低下的一种较为含蓄的确认感,这种确认会导致各种形式的实际痛苦和心理痛苦,一种失去自信和无价值感。这两种情况都是对个体及其家庭造成沉重压力的威胁,而卡斯特尔与布迪厄对不安全感的理解皆属于对就业不确定性(precariousness)的一种反思。这里我们区分了就业不确定性的两个基本方面:涉及工业社会生产逻辑的就业不稳定,以及涉及福利国家保护逻辑的就业不确定,这种双重不确定性导致了部分群体的社会失格。当下大多数的社会是工业社会也是福利社会:其之所以是工业性的,是基于技术分工、资本积累、经济增长以及所有人参与商品与服务生产的集体工作的共识性原则(Aron, 1962)。其之所以是福利性的,是基于国家福利干预的客观组织原则,在不同程度上承认了保护逻辑下所衍生出来的公民权利。然而,在过去的十五到二十年中,工业社会的发展同时伴随着生产能力的提高与许多劳动人口阶层的不稳定,就业和雇佣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失业与解雇的频繁性增长都可能引发员工对未来的集体焦虑,也破坏了就业的稳定性。当劳动者处于不确定就业中时,他们无法预测自己的职业前景,比如签订短期合同的员工,或者面临可能被随时解雇风险的长期员工,皆面临经济高度脆弱,社会权利或多或少收到限制的处境,而这些社会权利则最主要基于稳定的就业来得以保障(如社会保险)。进一步而言,就业不确定性导致了挣工资的人(所谓打工者)在福利国家中的处于失格的社会地位:即当这部分人认为自己的工作无关紧要、工资水平低、同时在工作单位得不到认可时,他们的处境岌岌可危,这是消极身份的显性外化;如若他们对生产活动的贡献没有得到认同与重视,则或多或少会产生无价值感,这是消极身份的隐性内化。这种就业不确定趋势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劳动力市场的深刻变化以及劳工组织的结构变化。 不可置否的是,回顾我国70年由一个农业农民大国向制造业大国的转变。在产业机构调整和快速城市化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存在庞大的流动人口(尤其是从农村流向城市的农民工)正因不稳定的就业而潜藏着上述“雷同”的失格过程。在职贫困现象的出现与强调既体现了贫困劳动者在当前政策保护逻辑中所处的真空带,又体现了其社会纽带的一种退化。有鉴于此,在政策层面,我国反贫困首要需确保有一个长效稳定的专业整合机制,“稳定”侧重就业质量即相应社会保障,然而困难在于如何突破使社会制度适应于灵活经济的局限性,如何避免或减轻某些劳动群体被边缘化的风险?快速时空转变中的社会焦虑与市场不确定性很大程度为社会学传统研究主题“贫困”的概念建构增加了新的时代特点和复杂多维性。而”不确定性”本身就是对社会秩序协调与稳定的惯有时代追求的一种反思。从贫困群体的角度看,贫困发生的边界呈现模糊趋势,政策交集也越来越多,这使得扶贫工作迫切需要建立一体化政策框架。在研究层面,贫困研究不仅需要解释贫困人口的处境和特征,还需致力于更好地理解他们的社会融入模式。鲍甘有关依附制度的理论框架,很好的解释了不同社会乃至不同地区贫困群体的差异性。
贫困不是普遍且固化的,它的形式因社会、历史和发展而异。现代社会的贫困挑战,是从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的关注转移,意味着贫困从一个少数人的问题转变为一个多数人所面临的危机。这意味着,未来紧迫的贫困问题可能不再是关注某一特定贫困群体,而是伴随穷人对扶贫救助的依赖,可能出现的一批复贫现象。失格型贫困关注的是穷人地位失格的过程,强调了贫困并非一个静态的状态。对失格型贫困的概念引入和纽带视角切换,恰是为我国即将进入后扶贫阶段中贫困呈现新特点的一个反思。回看当前经济发展速度的放慢、就业市场的不稳定性以及社会纽带的日趋松散,如家庭结构而言,离婚和分居较之过往更趋常态与显性,劳动群体的区块化流动、城镇化过程中的城市贫困问题等,都成为解释未来贫困新特点的主要解释因素之一。在承认个体所处社会之中的纽带联系前提下,我们更需要加强社会的团结意识,这种团结不止于家庭、邻里,更需维系劳动世界中的团结互助,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中所坚守的契约团结。
本文并非评价贫困类型学的划分或失格型贫困的概念提出,而是基于此就当前我国贫困现象及演变特征进行实际反思。诚然,在学术探讨中使用的贫困类型概念,即使是模棱两可的,也有其研究意义。但其提供了一种视野概念,使研究者或政策决策者通过对不同贫困现象的把握和判定来寻找仍有待发现的现实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