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理论超越

2020-04-19 10:05陈金明吴清华
江汉论坛 2020年1期
关键词:人类中心主义以人民为中心人本主义

陈金明 吴清华

摘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基于唯物史观的理论自洽,置于中外文明的历史积淀,既充分汲取民本主义、人本主义、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合理内核”与思想精华,又对其历史局限性和认识狭隘性进行思想突破与理论超越,并以鲜明的价值取向赋予其全新的时代内涵,实现对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彰显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开放性与包容性特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占据真理与道义的制高点,体现历史的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思想引领。

关键词:以人民为中心;民本主义;人本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

中图分类号:D0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0)01-0010-07

“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享有”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执政党根本立场和价值取向的试金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①。这一论断折射出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人民利益的至上性,始终将人民的呼声视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的需求作为第一要务,切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体现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担当。它立足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以其严谨的内在逻辑和深厚的理论内涵超越民本主义、人本主义的历史局限性,克服人类中心主义及生态中心主义的认识狭隘性,充分彰显其原创性理论贡献和现实性时代意义。

一、对民本主义的超越

民本主义滥觞于中国古代统治者的治国实践和思想精英的历史反思。这种对政治实践的理性思考及对施政理念的哲理化探索,影响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轨迹。早在先秦时期,民本主义便活跃于社会政治生活之中,从“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政治主张,到“君依于国,国依于民”的治国理念,无不折射出“民”在传统社会结构中的价值。随着历史年轮不断向前推进,以“立君为民、民为邦本、政在养民”等为主要内容的民本主义思想体系逐渐完备,成为农耕时代政治文化的思想精华。民本主义思想作为构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不可或缺的重要部件,在中国传统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政治功效。

首先,民本主义思想尊重“民存则社稷存,民亡则社稷亡”(《申鉴·杂言上》)的历史规律,意识到任何政权兴亡都取决于人心向背,肯定民众力量在权力谱系结构中所起到的支撑作用。质言之,如果统治者忽视“民”所属阶层在政治关系网络中的基础性地位,绕开“民”而独立运行一系列政治活动,那么仅靠一家一姓所维系的专制大厦必将坍塌。其次,民本主义思想重视民生,“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为本”(《代吕公著应诏上神宗皇帝书》)。依托改善民众的生活状态来获取民众的支持与拥护,巩固已有的政治体系,稳定现存的社会秩序,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深重压迫,改善了民生状况,促进了社会进步。最后,民本主义思想重人事、轻神道,以民情观天命,“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上》),将民意与天命紧密结合,既肯定“天”,更肯定“民”,这从侧面反映了人类开始觉醒的主体意识,彰显出鲜明的唯物主义倾向。

悠悠万事,唯民为大。重民众、重民生、重人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民本主义思想所蕴含的积极合理因素,但却无法掩盖民本主义思想孕育于“君本主义”胎腹的事实。民本主义思想自诞生之日起,便已烙上等级制度的印记,维系并服务于“君本主义”,故而难以避免地带有历史局限性和阶级狭隘性。其一,民本主义思想是君主帝王玩弄于股掌之中的统治之术和“御民”之道,其根本目的在于凸显君“王天下”的至尊地位,强化民从属于君的政治关系。其二,民本主义思想尽管推行利民、保民、恤民等一系列重民政策,藉此满足百姓基本生计需要,但它仅仅只是君主帝侯安顿人心、维系统治的一种手段,否则“民愁则国危,国危则君丧矣”(《资治通鉴·唐纪八》)。其三,民本主义思想竭力塑造君主恩赐、抚慰子民的“家长”形象,“無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第九节》),这从根本上否认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具有先赋的、浓厚的不平等色彩。此外,在这种“君尊民卑”伦理纲常的教化之下,民众极易被眼前的权威和利益收买分化,进而演变为无知无识、缺乏自主意识和阶级意识的“群氓”,终身禁锢于君主专制的牢笼之中。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基于唯物史观的理论自洽,置于中华文明的历史积淀,深入汲取民本主义的思想精华,同时又突破民本主义的思想狭隘,以鲜明的价值取向赋予其全新的时代内涵,实现了对民本主义的理论超越。

第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高度肯定人民群众创造社会历史的主体性地位,实现由“子民”到“人民”的转换与超越。在民本主义思想里,“子民”始终是与“君主”相对应的概念,是等级授受制度下的产物。“子民”着眼于“子”,引申为“治”,其强调的乃是“民”从属于“君”的社会政治关系。换言之,在传统社会政治生活中,民众只是依附统治阶级而存在的客体,无缘跻身于权力的角逐场。所谓“民贵君轻”、“民水君舟”,也莫不是君主统治的舆论武器与思想工具。在民本主义思想里,“民本”与“君本”绝非是相互矛盾的概念,“民本”是“君本”、“国本”等政治命题表达的先导,它不是对君主专制王权的断然否定,相反却是维护君主专制集权的理论工具。因此,民本主义思想所导出的也仅仅只是君主的“得民”之道、“驭民”之术。而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理论框架中,民众不再处于权力的边缘、居于服从和被支配地位,而是创造社会历史、推动社会发展、治理社会秩序的主体力量。“民”与“官”不是对立的阶级概念,两者都是平等的权利主体,只存在社会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从“子民”到“人民”的历史嬗变,深层表现为民众的社会主体地位发生变化,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君”“民”话语体系和思维方式。

第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继承与发展了民本主义“重民”、“爱民”的执政理念,实现了由“用民”到“为民”的转换与超越。在民本主义思想里,民众存在的价值仅仅只是“驭”和“用”,“驭民”、“用民”成为统治阶级推行“民本”政策的潜在动力,“凡用民,太上为义,其次为赏罚”(《吕氏春秋·用民》)。这里一个“用”字足以表明传统“民本”思想的工具理性。而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里,“为谁发展”是贯穿一切社会政治生活的主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② 坚持一切为了人民,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深层意蕴,凸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积极回应人民的关切,不断实现人民的向往,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价值追求。因此,从古代统治者的“用民”到现在人民公仆的“为民”,体现了广大民众在不同社会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价值,廓清了民本主义思想笼罩在民众心目中的精神迷雾。

第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高度强调社会发展进步的目标追求,实现了由“人治”到“法治”的转换与超越。民本主义思想在治理社会秩序层面上,从维护君主专制统治的权威出发,重“人治”轻“法治”,强调“法自权出”,“朕即国家”,“朕即法令”;崇尚“权大于法”,君主可以“以言代法”或“以权代法”。因此,在“人治”理念的支配下,人们普遍崇拜权力,漠视法律,把个人和国家兴衰成败的命运寄托于“明君”身上,一旦出现弱君或昏君,则难以跳出治乱循环的历史怪圈。

“法治”是“人治”的天敌。现代国家要走出“人治”的窠臼,清除“人治”的痼疾,最有效的方式便是高擎法治的大旗。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倡导建设法治社会,要求把为人民服务的权力纳入法治轨道,让公权力在法律的普遍约束下运行。同时,“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所主张的“为民”,不是某个领导者个人意志或“人治”的体现,而是代表公共意志的“法治”要求。因此,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底线,从根本上超越民本主义思想所蕴含的“人治”理念,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对人本主义的超越

人本主义思想是西方学界关于人的学说,是立足于人自身来思考人的本质、人的价值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理论。人本主义贯穿于西方文明发展的历史长河,在经过思辨理性、科学理性及近代非理性的发展历程后,构成了现代西方文化的重要因子。人本主义思想作为一种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工具,它以“人道”反对“神道”,以“人权”反对“神权”,批驳神学的思想教化,宣扬人的自由意志,提倡人的个性解放,凸显人的主体性地位,“使社会意识发生从‘神本位向‘人本位的转变,对文艺复兴和17世纪科学革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③。

首先,人本主义将人们思考的对象由宗教神学转移到人类自身,开启了对人的内心世界及其价值意义的沉思。人本主义集大成者费尔巴哈曾指出,不是神创造了人,而是人创造了神,神的本质与特性不过是人本质的自我异化。费尔巴哈对人自身的确证,砸碎了中世纪的“上帝之城”,闪耀着人性的熠熠之光;其次,人本主义与“神本主义”相对立,它拒斥对“天理”或“教条”的盲从,倡导以科学理性摆脱宗教神学的绝对权威,有力抨击了基督教神学与封建专制统治制度;最后,人本主义关注人的自我价值的追求与实现,坚持将人的发展视为最终目标,把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程度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尺,这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学理支撑,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然而,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中,人被普遍异化,资本的原始积累带来完全违背于人本主义初衷的“人吃人”现象。在资本逻辑的驱动下,西方近代人本主义思潮的缺陷逐渐暴露无遗。首先,近代人本主义过分推崇人的理性,“神的主体是理性,而理性的主体是人”④,人是理性的尺度,也就是人是一切事物的尺度。人本主义者通过对理性的尊崇企图探求人的本性,却在不经意间使人沦为冰冷的机器。其次,人本主义思想强调人的目的性,否认人的手段性,忽视人存在的社会意义与价值;再次,近代人本主义极力宣扬人的个性与私欲,将人的自身利益置于社会集体利益之前,过分强调个人欲望的满足,极易引发“偏激个人主义”、“极端自由主义”的泛滥,使社会陷入自私自利的混乱状态;最后,近代人本主义没有从具体的社会现实中去考察人的本质,而是对人的本质进行抽象化的理解。对此,费尔巴哈指出,上帝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人可以在上帝中看到自己的本质。他把对人本质的理解寄身于对上帝本质的探寻,这显然是一种抽象且不现实的臆想。

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立足新的时代特点,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剑指西方人本主义的种种局限与弊端,从人与现实社会的关系出发去理解人的本質,倡导人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主张在为集体利益奋斗的过程中实现人生目的与人生价值。

第一,从“抽象的人”到“现实的人”。人本主义所宣扬的“人”,是“类”存在的人,是脱离历史条件和社会生活的生物性个体,它把“人的本质理解为脱离社会实践的抽象的人、空洞的人”⑤。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所关注的“人民”,是指在社会生活中承担权利义务、从事社会劳动的具体的“集合人”,这不仅关涉到人的存在意义和社会价值,同时还厘清了人与动物的界限,明确了人的本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⑥。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只有在历史行动中去考察,才能探求人的存在意义,脱离了人所生存的社会、历史,人的存在便是无法想象的。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从社会现实中去考察人的本质,摆脱了人本主义对“人”的本质的抽象化理解。

第二,从“个人利益”到“集体利益”。人本主义强调个人利益的至上性,极力宣扬人的个性与私利,并把自私自利视为人的原始本性。费尔巴哈认为,自私“乃是人对自己的爱,即对人性本质的爱”⑦。这种自私自利的思想观点为精致“利己主义”提供了理论辩护。人本主义对“人的地位和个性解放的抽象宣扬,为个体冲破现实社会关系和各种必要规矩的约束而将欲望夸大到漫无边际的程度提供了可能”⑧,导致个人主义泛滥、集体主义消解。对此,习近平指出,既不能片面强调个人利益而侵害集体利益,也不能片面强调集体利益而忽视对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宣示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立场,以追求人民利益至上为旨归,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视为推进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反对“极端个人主义”,贬斥将自身利益凌驾于集体利益之上的行径,涤荡了人本主义私利至上的价值理念,主张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统筹,倡导人们在为集体利益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从根本上避免了资本主义社会所出现的人的异化、社会的异化现象,实现了对近代人本主义的超越。

第三,从“人只是目的”到“人既是目的又是手段”。近代人本主义强调人的“目的性”,把人的目的视为绝对价值,继而从根本上否认人的手段性,主张人“是作为目的本身而存在的,并不是仅仅作为手段给某个意志任意使用的”⑨。“人只是目的”的理想仅停留在“应然”的状态,而同“实然”无限疏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破近代人本主义对人的价值片面认识的思想藩篱,将人的目的性和手段性统一起来。“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有把自己当作自我目的才能成为手段。”⑩ 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在为他人服务的同时,最终也是在为自己服务,人与人之间既是手段,也是目的,如果仅把目的视为人的唯一特性,只会陷入以自我为中心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只有坚持人是目的与手段的辩证统一,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才可能从应然走向实然。

三、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

人类中心主义是关于人类与宇宙万物之间相互关系的学说。作为一种价值衡量尺度,人类中心主义认为“只有人类才是目的,……而一切非人类存在物都不过是为人类利益服务的手段”{11}。人类中心主义把人类的利益视为价值原点,强调人的目的性和价值主体性,而所有其它非人类存在物都不过是人类获取利益的一种工具而已。人类中心主义具有“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两类不同表征。“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宇宙观念上的人类中心主义,它强调人的绝对地位,认为人的理性可以战胜一切,激发人类征服自然、战胜自然、改造自然的决心与勇气。这种理论指导下的人类生产实践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人类从属于自然或完全依附自然的局面,充分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巨大创造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则兼收“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合理因素,同时又赋予新的时代意义。“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维度上,在坚持人的整体利益的同时又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消解了宇宙万物仅是人类发展工具与手段的僵化思维,弱化了自然为人的目的而存在的观念,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宇宙万物自身的存在价值与意义。

然而,无论是“现代人类中心主義”还是“传统人类中心主义”,都是从“人类中心”的视角去观照人类社会实践活动,虽说使人类从严酷的自然环境压迫下解放出来并取得一定成功,但这种成功只是暂时的、局部性的。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人类中心主义日趋暴露其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并使人类陷入深深的困境之中。

首先,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类在宇宙中是唯一的,处于中心地位”{12},故此,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维度中,评价尺度永远掌握在人类手中,对人类的意义是一切事物的存在基础和价值依据。同时,人类中心主义还把拥有独立意识的人视为自然存在物的主体,而一切非人类存在物都只是客体,成为仅供人类任意索取的原料仓库;其次,人类中心主义将人类的利益视为元价值,肯定人类利益的至上性,并强调人类利益是借助人类需要或价值进行界定的,其中既包括合理需要也包括不合理需要、既包括感性的意愿也包括理性的意愿;最后,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只对人负有直接的道德义务,人是道德关怀的唯一对象”{13} 。这种观点旨在强调“人是目的”的合理性,一切非人类存在物不具备自主意识和思考能力,故也只能成为实现人的目的的工具。为了达到目的,人类对自然无节制掠夺与侵占,导致人与自然之间发生“物质变换断裂”,进而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断裂”,最终使人类陷入生态危机的泥潭而难以自拔。

发展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着力倡导人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摒弃了人类对自然的骄横态度,突破与超越了人类中心主义的樊篱羁绊。

第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自然观。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自然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栖息场所和生产生活资料,人类通过社会实践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习近平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14}。“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15},人山水林田湖草构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的生命共同体。而人类中心主义则认为,人是自然的绝对主人,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可以支配、统治、处置一切非人类存在物。“文艺复兴之父”彼得拉克即持类似观点,他认为人是世界的中心,自然是无关紧要的。这种偏颇的思想观点很大程度上割裂了人与自然的依存关系,把人与自然二元对立起来,导致人与自然之间沦为控制与被控制、主宰与被主宰的异化关系,引发出危害人类生存空间的生态危机。“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相处理念,反对把人类利益凌驾于生态系统整体利益之上,要求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既注重自然生态的“工具价值”,又重视自然生态的“内在价值”;既不单以人的需求作为评判自然生态“工具价值”的依据,也不仅以自然生态的“内在价值”作为衡量人类社会发展的尺度,着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类获取与自然给予的价值平衡,避免出现生态赤字和人为的生态灾难。

第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人类中心主义崇尚人类利益的至上性,认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自然可以“像耶稣骑的驴一样”,“温顺地接受人的统治”,而人也“从不厌倦对自然的这种调理”{16}。显然,这种观点放大了人类对自然的驾驭效用,遮蔽了自然的“内在价值”,为人类可以不择手段地开发自然提供栖身的理论衣袍,使得人类可以毫无顾忌地以牺牲自然生态为代价来满足自身的发展需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颠覆了这一饮鸩止渴的理论观点,提倡生态保护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习近平指出,人类对自然界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利用不讲建设,“我们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习近平的“两山论”深刻阐明了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为新时代社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局限于解决温饱问题,同时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也日益凸显。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立足这一着力点,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提升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抓手,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为人民提供更多蓝天碧水。

第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倡导尊重自然、珍爱自然的生态道德观。人类中心主义将道德视为人与人之间所特有的伦理关系,否认人对非人类存在物也具有道德关怀。究其实质,还是旨在强调非人类存在物的工具理性。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则克服了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缺陷,从道德关怀和责任意识上确立人类在自然生态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使命。习近平多次引用的“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便是引导人们对自然道德关怀的典型例证。现实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类如何对待自然,就是人类如何对待自己。因此,作为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人们应树立“仁民爱物、民胞物与”的道德意识,涵养“但有方寸地,留于子孙耕”的道德情怀,创设可持续的生态消费方式,不断提升国家“颜值”与“气质”,使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开创一个生态文明的新时代。

四、对生态中心主义的超越

生态中心主义是与人类中心主义相对立的理论学说。基于对人类所面临的生态危机的忧思,生态中心主义对人类中心主义“征服自然”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以期为重构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一套崭新的价值理论。生态中心主义赋予整个自然生态以道德、价值的意义,期冀将道德关怀的对象从人类延伸至生态系统,并把它视为解决目前生态危机的理论“良方”。生态中心主义站在生态整体论的高度,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提出用整体、联系、发展的观点看待生态问题,主张把人类从“世间万物的立法者”的神坛上拉下来,由大自然的主宰者变为大自然的普通公民,解放大自然,废除“对地球的奴役”,从生态系统的视角重新审视人的主体性价值,摒弃狭隘的人类中心论和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陈旧观念。

生态中心主义通过确立非人类存在物的伦理地位,为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和理论范式,是一种新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具有一定的进步性。首先,生态中心主义肯定并确认除人类之外自然生态的价值意义,认为生态系统中的每一个存在物,虽然其自组织方式各不相同,但都具有同等的内在价值,都具有平等的道德权利,都应得到普遍的道德承认、道德关怀和道德保护。同时通过对非人类存在物内在价值的确认,来实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藉此化解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其次,生态中心主义倡导人类对自然生态应怀有敬畏、谦卑、负责和关怀的美德,用道德良心约束对自然生态的权力滥用和破壞欲望,力求减少对自然生态的过度干预,这对于激发人类对非人类存在物的同情之心,提升人类自身环保意识具有深刻影响;最后,生态中心主义所倡导的生态系统整体性,其根本出发点也是为了缓解工业文明背景下人类所面临的环境危机,净化人类生存空间,为人类发展创造一个更加健康的生存环境。

然而,生态中心主义仍旧逃脱不了其所面临的整体性理论困境。它从纯自然主义的视角来考察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漠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人的主体性的存在,势必陷入认识论上的误区;它所提出的人与非人类存在物道德平等的理念,放逐了人的社会性本质,把人局限于自然共同体内去论证人类道德扩展的应然性与合理性。故无论生态主义如何论证生态系统的有机性和内在价值性,都无法突破其自身的局限和理论的缺陷。首先,生态中心主义在消解“人是万物尺度”的同时,却把价值衡量标尺转移到生态系统中,强调生态系统的中心地位。如阿尔多·利奥波德认为,“一件事,只有当它有助于保持生物共同体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完美性时,才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17}。这一理念弱化与抹煞了人类中心主义,但又沦陷于“生态中心主义”的泥沼;其次,生态中心主义认为,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应当放弃一切改造自然的观念和行为,以一颗敬畏之心崇尚自然。持此观点的代表性学者保尔·昂利·霍尔巴赫指出,“人是自然的产物,存在于自然之中,服从自然的法则,不能超越自然”{18}。然而,这样的理论诉求却与现实境况背道而驰,违背了社会发展潮流,难以作为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最后,生态中心主义把道德与权利的主体扩大到所有自然存在物中,认为“所有的存在物不仅拥有平等的权利,而且拥有所有的权利”{19}。它将每一自然存在物都视为道德与权利的代理人,肯定其内在价值,同时又将人置于生物共同体中去论证人的生物属性,忽视了人的社会性和特殊性,抹杀了人与非人类存在物的区别,落入“万物有灵论”的神秘主义怪圈。

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二者之间的关系,这既是一种理论诉求,亦是一种现实需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实践为基础,深入探析社会共同体与自然共同体的内在关联,不仅厘清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同时还抓住了隐藏在人与自然关系背后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实现了对生态中心主义的超越,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方法引导。

第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主张构建和谐平等的人与自然关系,反对“主奴关系论”。生态中心主义将人摆置于自然之下,认为自然孕育人类,人类融于自然,因此人只能匍匐在自然脚下依附自然而生,不能僭越自然为人类所安排的已然秩序。生态中心主义在人与自然之间构建起一种等级尊卑的“主奴式”关系结构,认为自然是自为性存在,拥有价值自主性,而人类为依附性存在,依赖并受制于自然。“人作为自然的臣相和解释者”,对自然只能观察和解释,除此之外,“既无所知,亦不能有所作为”{20}。“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打破了人与自然这种“主奴式”关系结构,倡导构建一种和谐平等的人与自然关系,为人类形成对自然合理的道德态度和采取恰当的实践活动提供了科学指导。“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认为,人既不在自然之上,亦不在自然之下,而在自然之中,人与自然彼此融入对方,构成一个和谐整体。习近平曾引用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21}的经典名言,即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平等关系的生动写照。因此,人类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22}。

第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倡导合理开发自然的新理念,反对“唯生态论”。如果说对自然胡作非为或不敢作为是人类不当的生产生活方式,那么对自然有所作为且不胡作非为则是人类恰当的生产生活方式。在生态中心主义的话语体系中,人类要不惜“一切代价”地去保护生态环境,放弃一切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这样的理论诉求看似是解决人类生态危机的最有效方式,实则是一种违背社会发展潮流的倒退性理论学说。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也是推动人类进步的阶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认为,既不能舍弃经济发展片面强调生态优先,也不能舍弃生态保护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习近平曾深刻指出,“经济发展不应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应是舍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23},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倡导生态优先,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提倡合理开发自然的新理念,坚持在自然环境具备相应承载力和容纳量的前提下合理开发、有序开发,这从根本上推翻了生态中心主义关于“唯生态论”的片面观点,既为解决当前生态危机提供了应对之策,更是回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殷殷期盼。

第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同时,倡导着力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反对孤立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生态中心主义源自人们对生态危机的忧思,其关注的重点是人与自然关系而非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事实上,人与自然、人与人这两组关系是彼此关联的,影响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层次因素便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态中心主义只看到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平等,却未探究隐匿在这一不平等现象背后的仍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这也成为生态中心主义被人诟病的原因之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则突破了这一认识局限,不仅倡导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还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整体思维看待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以期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平等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结语

“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既充分汲取民本主义、人本主义、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合理内核”与思想精华,又对其历史局限性和认识狭隘性进行思想突破与理论超越,并以鲜明的价值取向赋予其全新的时代内涵,实现对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彰显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开放性与包容性特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占据真理与道义的制高点,体现历史的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回应了新时代为谁发展、如何发展等一系列发展问题,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新境界,充分调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与思想引领。

注释:

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 》2019年11月6日。

② 習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6日。

③ 史少博:《论“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之异同》,《理论学刊》2006年第1期。

④《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荣震华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47页。

⑤ 宋德孝:《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的哲学意蕴辨析》,《学习论坛》2008年第6期。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39页。

⑦《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荣震华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551页。

⑧ 李怡、肖昭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理论创新与现实意蕴》,《马克思主义研究》2017年第7期。

⑨ 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17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96页。

{11} 王海明:《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辩难》,《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12} [苏联]什科连科:《哲学·生态学·宇航学》,范习新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9页。

{13} 余谋昌、王耀先:《环境伦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47页。

{14} 习近平:《决胜全面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0页。

{15}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社2019年版,第173页。

{16} [美]爱默生:《自然沉思录》,博凡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32页。

{17} Aldo Leopold, A Sand County Almanac,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9, p.206.

{18} [法]保尔·昂利·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上卷),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0页。

{19} [美]罗德里克·弗雷泽·纳什:《大自然的权利:环境伦理学史》,杨通进译,青岛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4页。

{20} [英]培根:《新工具》,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7页。

{21} 习近平:《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求是》2019年第3期。

{2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8页。

{23}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出版社2018年版,第246页。

作者简介:陈金明,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宜昌,443002;吴清华,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宜昌,443002。

(责任编辑  胡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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