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春 郭影 潘建 于宇
应急捐赠在防疫抗疫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此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官方銷售捐赠的易腐性应急生活物资一度引发众多争议与指责,人们认为这种行为有违人道主义精神,捐赠的物资应当免费发放。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规定,对于不易储存、运输和超过实际需要的受赠财产,受赠人可以变卖,并将销售所得款项用到疫情防治工作之中,这也没有脱离捐赠者的初衷。同时,还可看到,销售捐赠的易腐性应急生活物资可以尽快满足民众需求,避免免费发放时人员聚集带来的防疫困难,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稳定市场价格。
捐赠的易腐性应急生活物资的销售有其合理性,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价格合理性,受捐赠部门一方面要避免价格过高违背捐赠者的初衷,另一方面也要避免价格过低而导致投机行为;二是流程高效性,捐赠的易腐性应急生活物资保质期较短,民众需求迫切,受捐赠部门必须精简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效率;三是信息透明性,使民众能了解物资去向,保障物资使用透明化,避免因处置不当而挫伤战“疫”一线人员和捐赠者的积极性。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捐赠的易腐性应急生活物资销售策略实施建议如下。
一、以市场价为基础,综合多种因素进行定价
其一,根据需求量进行梯度定价。在一定需求数量内,其价格为市场价或稍低于市场价;如果需求数量增加,超出起点部分的价格应适当增加;同时,设定最高限购量,要求每人购买量不得高于一定限值。梯度定价,一方面可以避免民众的投机行为;另一方面,在保证满足民众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实现物资的大范围覆盖。
其二,根据易腐类商品随时间变化而产生价值衰减的特点进行动态定价。根据民众消费习惯、商超降价规章制度、一线销售人员经验,并结合RFID(射频识别)技术在处理实时信息及实施损耗控制上的优势,分析不同易腐类物资价值随时间变化的衰减规律,寻求合适的降价时点进行降价销售。动态定价,一方面可以减少因滞销和库存积压而产生的捐赠物资腐败变质问题,避免浪费;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销售固定捐赠物资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将之用于疫情防治工作。
二、引入市场主体力量,构建高效的应急捐赠物资供应链
应急捐赠物资的运输过程、接受过程、销售过程分散,不能有效衔接各环节,这是捐赠物资销售效率较低的原因之一。有效整合协调外部分散资源是供应链系统的特点与优势。构建由捐赠者、物流企业、商超、受捐赠部门等主体构成的应急捐赠物资供应链,发挥供应链集成优势。捐赠者发起捐赠行动;物流企业运输至疫区,并清点、查验所有接收到的物资,然后上报受捐赠部门;受捐赠部门收到物资清单后,根据应急需求、商超分布等因素,制定分配清单并下发给物流企业,物流企业在最短时间内运送到商超,由商超确认所有接收到的物资;商超对捐赠物资进行归类、分检、储藏、销售,接受受捐赠部门人员的监督,并将销售情况及时反馈给受捐赠部门。通过捐赠部门、物流企业、商超等节点主体业务流程组合,精简物资中转环节,加快对因疫情变化引致捐赠物资供给与民众需求变化的反应速度,保障捐赠物资的销售效率。
三、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构建信息透明共治模式
销售除了讲求方式方法,也应保证销售信息的透明化。信息透明化是指民众可以查询获取真实信息的程度。首先,实现信息透明化需要可靠的信息系统技术支撑。成熟的条形码、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系统技术可以有效实现信息共享与物资跟踪,确保每一笔捐赠物资流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同时可以提供大量的捐赠与需求信息,通过统筹优选,有利于实现物资供给与民众需求精准匹配,也有利于实现捐赠物资销售过程的公平协调。其次,信息透明化不仅依靠信息系统技术支撑,还要构建透明治理体系。政府部门可设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及监督制度,并建立明确的奖惩机制,包括税收、补贴、荣誉表彰、罚款、限期整改等措施。共治模式是多元主体参与动态协调的过程,是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有效模式,多元主体的参与可以有效实施慈善透明治理。所以,应鼓励非政府组织形成慈善行业透明实施标准,构建透明评估体系,开展慈善透明认证活动;企业或金融机构引入慈善透明度指标,对慈善组织进行捐赠或金融支持;鼓励媒体和公众参与慈善活动的监督,避免隐私不安全事件或网络暴力事件。
[责任编辑:祝莉莉]
[作者简介] 孟庆春,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物流与供应链管理、运筹与经济分析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郭影,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潘建,山东科技大学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于宇,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