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侠,沈月琴
(浙江农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浙江杭州 311300)
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提高农业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和多类型适度规模供给的重要手段,其能够有效衔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和农村中的普通农户。我国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在近几年来完成了较快的发展,但对比国内该领域的现实需求以及发达国家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状况,不难得知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整体水平依旧相当滞后,仍无法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1]。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和供给的情况是研究农业生产性服务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本文就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和供给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搜集归纳国内外学者已取得的学术成果,找出现有研究不足,并提出亟待强化研究的领域,这对了解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现状以及实现其均衡发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1.生产性服务
有关生产性服务业这一概念的界定,早在1962 年美国学者Machlup 就认为其为致力于生产知识的行业[2]。1966 年,美国学者 Greenfield 将其定义为满足非盈利组织、企业等生产需求的一种服务[3]。从内容方面来说,生产性服务业是一种为生产过程提供研发、销售等配套信息的服务性行业[4]。从服务对象来说,生产性服务业是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企业或生产行为中间服务的服务性产业[5]。服务业范畴上,生产性服务业涉及金融、保险、法律、技术和工程咨询等范畴[6]。综合来看,生产性服务业就是为生产主体的生产过程提供研发、销售、金融、法律等保障服务的行业。
2.农业生产性服务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便是农业生产性服务。现有文献从四个方面阐释农业生产性服务:一是基于产业链视角,即为农业产业链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提供生产性服务的产业[7];二是基于服务体系视角,包括先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农产品供给需求信息提供服务体系、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服务体系、农业风险防护与支持体系、农产品质量评估服务体系等[8];三是基于服务主体视角,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涉农市场、龙头企业、涉农政府部门等主体给农业生产者提供生产性服务和劳动的一种行业[9];四是基于服务内容视角,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信息服务、农资配送服务、农产品质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管护服务等[10]。由此可见,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内涵趋于明晰,由最开始的产业链视角上升到具体的服务内容,这对科学了解该行业的特点及规律大有裨益,也为如何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提供了具体的路径。
1.发展历程
不少学者总结了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发展历程、实施措施及实施特征[11-13]。整理分析各时期的相关政策,总结不同阶段农业生产性服务的特点及成效,有利于把握新时期下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建设路径及发展方向。我国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①农业公共服务发展阶段(20 世纪70 年代末至20 世纪 80 年代末),这一时期,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正在恢复建设阶段,服务职能逐渐推向市场;②建设农业社会化体系阶段(20 世纪90年代初至21 世纪初),这一阶段提出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概念,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开始区分开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③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阶段(21 世纪10 年代以来),这一阶段农业生产性服务迅速发展和创新。如表1 所示。
2.发展模式
从不同角度划分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模式,有助于全面了解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发展业态和经营形式。农业生产性服务经历了农业生产单一环节服务、农业产业服务链、农业产业集成服务商、区域生产供给服务体系等4 种模式[14]。从主体上可以把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模式划分为政府引领公司型运作、农产品市场带动与新型农业服务组织、传统服务组织的创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领的内在扩张、政府主导的公共农业生产性服务、龙头企业外部拉动等发展模式[15]。从经营方式上可以分为政府引领+企业化运作、政府兴办服务实体、产业区等模式[16]。现有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模式虽从不同类别上划分得很具体,但随着农业生产、市场需求等的不断变化,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模式也应作出适应性调整。
表1 农业生产性服务的政策梳理
农业生产性服务的需求意愿一方面可以反映出农业生产性服务市场发达程度,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农业生产性服务供需是否均衡。在研究农户对农业生产性服务的消费意向中,较为一致的结论是农户对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较为强烈[17]。但不同类型经营主体的需求强度有差异,农场类规模大户对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较强,以农为辅的普通农户需求较弱,农户对不同类型服务需求意愿也有差异,传统服务如农资购买、农业技术、产品销售等需求较强,新兴服务如电子商务和信息咨询等需求较弱[18]。不同作业环节的需求强度也有不同,病虫害防治、化肥农药使用、机械收割等产前、产中服务需求较强,产后服务需求较弱[19-20]。这种不同类别的差异除了受农户个体及家庭特征影响外,可能与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也有一定关系,供给缺乏一定程度上也会造成农户需求意向薄弱。
农户购买农业生产性服务主要受到农户个人特征因素、家庭特征因素、土地经营特征因素、服务供给特征因素的影响。学者们通过对特定地区农民的参与性评估,主要用Logistic 回归方法进行研究。
1.个人特征因素
个人特征因素主要包括年龄、教育背景、健康状况、参加培训情况等。①年龄。年龄越大,从事非农就业的可能性低,对农业生产性服务的需求比较大[21]。②教育背景。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接受事物能力越强,越容易购买农业生产性服务[22]。③健康状况。身体健康不好的农民劳动能力较弱,他们更倾向于选择农业生产性服务[23]。④参加培训情况。接受农业技术培训的农户,选择服务的可能性更大[24]。
2.家庭特征因素
家庭特征因素主要包括外出务工人数、农业收入、务农人数、区域位置、土地流转、资金借贷情况等。①外出务工人数。外出务工人数增加导致家庭劳动力减少,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会增加[25]。②农业收入。农业收入水平影响农户购买农业生产性服务的支付费用,农业收入对农户购买农业生产性服务呈正向作用[26]。③务农人数。家庭从事农业劳动力人数越多,选择农业生产性服务的概率就越小[27]。④区域位置。不同区域的地形地貌,其种植作物不同,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也有差异[28]。⑤土地流转。土地转出时,经营规模变小,不需购买服务,当土地转进时,经营规模变大,农户倾向于自己购置机械,因此土地流转对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有负向影响[29]。⑥资金借贷。农户若有借贷行为,意味着农户资金周转能力可能比较强,有自行购置机械的能力,购买农业生产性服务概率较低[30]。
3.经营特征因素
经营特征因素包括经营规模、土地细碎化程度等。①经营规模。经营规模越大,无法全靠家庭劳动力完成作业,农户倾向于购买服务[31],当达到一定的种植规模后,农户为节约成本,可能会自己购买机械而不购买服务,此时经营规模与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存在倒“U”形关系[32]。②土地细碎化程度。土地细碎化使农业生产效率低下,不利于农户购买农业生产性服务[33]。
4.外部特征因素
外部特征因素包括服务价格、服务评价、服务信息来源、政策保障等。①服务价格。服务价格越高,服务成本上升会抑制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34]。②服务评价。农户对服务供给的满意度也影响着农户对农业生产性服务的需求[35]。③服务信息来源。农户参加农业合作组织对农户购买农业生产性服务有正向影响[36]。④政策保障。补贴政策对服务需求有正向影响[37]。
农业生产性服务对农业生产具有重要影响。有关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效应的研究集中在以下几方面:①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农业生产性服务能显著提高粮食生产率[38-39],不同环节作用并不完全相同,整地、播种、灌溉等环节服务能显著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效率,病虫害防治环节服务则对农业生产性服务具有显著负向影响[40]。②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农业生产性服务总体上能提高农户收入[41]。不同农业生产性服务内容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不一样,农机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等,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技术服务、农资配送服务、农技推广服务、农业信息服务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小[42-43]。③对土地经营规模的影响。农业生产性服务有利于提高农户土地经营规模[44-45]。也有学者认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与农户的农地经营规模存在“倒U 形”关系[46]。④对农业技术进步的影响。农业生产性服务可有效提高农业技术[47-48]。
农户对农业生产性服务满意程度直接反映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的完善程度。农业生产性服务在我国依旧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农户对农业生产性服务的满意程度普遍不高,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供给途径不满。农业生产性服务现有的供给途径不符合农户和农业生产的真实需要,增收效果不好,农户对此表现不满[49]。②供给数量不满。现有农业生产性服务的种类如农技服务、产后销售服务等不能满足农户的需求[50]。③供给质量不满。农户普遍对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质量表达不满,引导农业生产性服务质量优化较为迫切[51]。由此可见,提高农户对农业生产性服务满意度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学者们针对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的政策、制度、技术、资金、人才、结构等方面提出了很多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对策建议[52-56]。体现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上,宏观层面包括政策、制度,微观层面包括技术、资金、人才、结构。如表2 所示。
农业生产性服务是发展农业的重要支撑。现有文献在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和供给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
从研究内容看,第一,现有研究从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方视角出发,研究农业生产性服务给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来的福利效应,很好地阐释了农业生产主体对农业生产性服务的需求愿望,但从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角度出发的相关研究较为缺乏。第二,研究多以农机服务为例,农机服务对于现代农业化有着重要作用,研究农机服务有助于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但农业生产性服务不仅包括农机服务,还包括农业金融、农业保险等服务,这些服务也对农业起着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第三,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研究还停留在满意度、存在问题等现状研究上,没有深入研究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政策导向,把握农业生产性服务政策导向有利于解决农业生产性服务现存供给问题。
从研究方法看,第一,研究所用的计量经济学模型相对单一,多用的是logistic 计量模型,很少文献论述变量之间的内生性及模型的稳健性,这无疑使文章缺乏一定的说服力。第二,现有研究中所使用的数据多是某一地区的截面数据,能很好反映我国局部地区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发展情况,但不能动态地反映全国农业生产性服务的情况。第三,现有研究中运用了交易费用、农业分工等理论研究农业生产性服务,具有很好的研究范式,但缺少了理论逻辑框架,不能很好验证实证结果,缺乏一定的严谨性。
现有研究多侧重农业生产性服务的需求方,研究文献较为丰富,而供给研究仍显不足。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还存在诸多问题,供给和需求存在结构性矛盾,应针对有关问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供求平衡。本文针对现有文献提出一些可以再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表2 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研究内容上,第一,加强对农业生产性服务主体的研究。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作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者,很少有学者研究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的供给行为、经济效益等。加强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者层面研究,关注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者的行为和服务效益,对于健全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具有重要意义。第二,关注新兴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务的研究,而不仅是农机作业服务。农机服务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中重要的类型,但不能成为农业生产性服务的代表,农业生产性服务还包括农业信息、农业金融等新兴服务,应加强对农业信息、农业金融等新兴服务的研究。第三,加强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侧改革相关研究。需求决定供给,供给也影响着需求,目前农业生产性服务供给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何进行供给侧改革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问题。
研究方法上,第一,完善研究所用计量经济模型,尝试用不同的方法研究,探索各变量之间的内生性关系,加强对模型稳健性的检验,以使研究结果更加准确。第二,使用具有代表性的宏观面板数据。宏观数据更能代表全国的发展状况,面板数据能监测多年的动态变化过程,能从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准确反映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现状。第三,针对文章理论视角和研究方式,构建理论逻辑框架。完整的逻辑框架能够加强文章的说服力,使研究结果更加准确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