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多多 刘赫
摘 要:计算机课程是培养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学生计算机操作能力的重要科目,是一门随着时代发展所形成的新兴科目。为了优化学生的自主学习行为,教师应该及时组赏识教育活动,不断优化学生的学习情感与学习态度,让学生真正实现长远进步。本文将从赏识学生的有效实践行为、赏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赏识学生的信息社会品质三个角度来分析中职计算机教师应该如何组织赏识教育活动。
关键词:中职计算机;赏识教育;实施策略
传统的中职计算机教学一直都是围绕学科理论与操作技能为中心的,教师会争分夺秒地组织知识教学,所以出现了“灌输式”教学行為,且一直都没有使用赏识性语言来肯定学生的学习努力,经常会根据考试成绩来评价小学生的学习结果,使得部分学生丧失了学习自信。然而,中职生本身的学习态度就比较消极,如果无法及时受到肯定与赏识,那么也必然会让学生深感挫败,经常出现无效学习行为。因此,中职计算机教师要积极组织赏识教育活动,关注学生的闪光点,肯定学生的智能优势与有效进步,切实保护中职生的积极学习态度,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一、赏识学生的有效实践行为
计算机课程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课程,中职生需要参与丰富的实践活动,稳步提升自己的动手操作能力。在此过程中,每个中职生或多或少都会取得学习进步,掌握相应的信息技术操作技能。因此,中职计算机教师要认真赏识学生的有效实践行为,让学生在计算机课程中积极展开实践探究,针对学生的突出实践表现与创新性信息技术操作行为切入赏识评价,让学生能够真正取得学习进步。
就如在“Word 2003文字处理”一课教学中,笔者就引导本班学生分析了在Word 2003软件中编辑文字的相关功能。由于本班学生在日常生活、学习中经常利用电脑编辑文字,所以他们十分熟悉键盘、鼠标的具体结构与性能,还能在计算机课程学习中积极展现自己的文字编辑能力,有一部分学生的打字速度很快,能够自主在Word 2003软件中灵活插入横排、竖排文字。对此,笔者会客观赏识本班学生的文字编辑能力,肯定学生的动手实践水平,让学生深受鼓舞,在计算机实训课程中产生了更加能动自主的实践行为。
二、赏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自主学习行为是以学生为中心的能动学习行为,应该让学生围绕具体的计算机学习任务整理计算机学习材料,发现问题,然后全面展开问题解决活动,使其自主建构学科知识。在此过程中,中职生会表现出不同的学习优势,比如有的学生擅长创新思维,经常从不同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法;有的学生则稳扎稳打,能够积极迁移已有认知经验,以常规方法有效解决学科问题,等等。对此,中职计算机教师要积极赏识学生的自主学习行为,稳步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让学生建立学习自信,使其真正实现学习进步。
就如在“表格、图文编排”一课教学中,为了充分突出中职生的主体学习能力,笔者在课堂教学中组建了4人异质小组,让学生在小组内部合作探究本节课的重要操作技术,希望学生能够在合作交流与自主探究活动中取得学习进步。在此过程中,本班学生都谦虚学习,认真合作,与同组成员积极探讨,整理出编排表格、图文的有效方法,充分展现了本小组的构图审美能力。于是,笔者就及时表扬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与合作交流能力,让学生能够真正实现自主思考,让学生受到了肯定与激励,使其自主归纳了有效学习经验。
三、赏识学生的信息社会品质
在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过程中,学生所表现出来的道德感、责任感也十分重要,是保护学生心理健康,优化学生道德感的重要内容。虽然中职生在过去的学习过程中经常受挫,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的道德素养水平低于正常的中学生,反而更加敏感、感性,也能够自觉遵守信息社会的道德规范。因此,中职计算机教师要认真观察学生所表现出来的优良道德意识,由此推进赏识教育,帮助学生明辨是非对错,切实优化学生的品德发展与心理健康。
为了培养学生的信息化道德意识,笔者针对目前社会上的网络语言暴力问题组织了主题讨论,让学生思考人们是否应该为网络发言负责。其中,有一部分学生指出,网络通信让各类信息的传播变得更快、更有效,让一些被有心人士隐藏的事情变得透明,所以应该捍卫每一个人的信息传播权益。但是,一些理性的学生认为,在网络上发言更加应该小心、谨慎与理智,不可人云亦云,亦不可捏造语言,要遵守信息社会的语言规范,否则必然会伤害、误导他人。面对本班学生的成熟言论,笔者也及时肯定了学生的责任感与道德感,让学生始终保持谨慎用网、健康用网的理念,不要成为网络暴力的施加者与助长者。
总而言之,在中职计算机教学过程中组织赏识教育活动可以全方位地优化学生的学科素养,让学生能够始终坚持能动学习,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所以中职计算机教师要准确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组织赏识教育,为学生的未来成长做好充足准备。
参考文献
[1]邴霞.如何提高中职生计算机能力的教育教学对策[J].学周刊,2018(28):34-35.
[2]苗金成,原菲.赏识教育在中职计算机教学中的应用探析[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8,2(07):11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