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兴
中国人宗教观念相对淡薄,“天”“天命”“天道”等观念在中国文化语境中有着复杂的内涵,具有宗教的某些特征,承担着宗教的某些功能,在中国人的生产生活、价值观念和生命情操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史记》记载了中国自黄帝至汉武帝三千余年的历史,展现中国从蒙昧时代走向文明开化的历史进程,有着丰富的“天”“天命”“天道”观念。一方面,它们体现了司马迁本人对天命与天道观念的体认,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中国人“天命”与“天道”观念的变迁,对认识中国文化的特点,对研究司马迁及《史记》都有重要的作用。
我们在讨论《史记》天命观时,首先需要清楚何谓天、何谓天命?在笔者看来,任何个人、任何族群乃至任何一个有生命力的文化体,都会追寻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的意义是社会群体或者个人自己赋予的,群体生成的价值观念在历史进程中沉淀为文化的基因,成为社会全体成员的集体无意识;个人生成的价值观念则成为自己为之奋斗的“理想”,并受到集体无意识的制约——如何赋予人生的意义呢?不外乎宗教的、智识的、道德的几种方法。其中,宗教的方法是最原始的也是最便捷的方法,自然宗教更是世界上任何民族在远古时期都普遍采用的。由于生产力水平底下,为解决基本的衣食住用等问题,尤其是面对自然灾害、灾难的时候,一方面,人们乞灵于外部力量,相信万物有灵,图腾崇拜、神灵崇拜盛行,希望得到福佑;另一方面,人们想当然地以为通过某种献祭或某种仪式,从而获得神灵的或神秘的超自然的力量,各种巫术大行其道,于是就有了人造的神灵。掌握巫术者往往也把自己神化。
中国先民是如何赋予人生以意义呢?殷商以前或者说殷商时期,中国文化是典型的巫鬼文化。在商人的心目中,至上神是“帝”或“上帝”,它拥有无可比拟的权力与地位,是天上人间的总主宰。为了能够与“上帝”沟通交流,商人把占卜作为媒介,以获得“上帝”的旨意;而掌握着最高政治权力的商王,则成为商人最大的巫,“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礼记·表记》),商人“尊神”“事神”的目的,是赋予商王最高的宗教权力,同是也体现着商人的人生意义与生命情怀。殷商末年,纣王荒淫无道。周武王伐纣、建立西周后,摆在周人面前一个紧迫而重大的任务,即如何解决周人政权的正当性与合法性问题,以巩固周人的统治。毕竟,周人作为殷商统治下的边陲小邦,是信奉殷人所谓“上帝”的;而在殷人“上帝”的意识中,“有命在天”的观念根深蒂固,据《尚书·西伯戡黎》记载,当周文王战胜黎国危及殷商统治时,贤臣祖伊劝谏纣王不要“淫戏用自绝”,纣王竟回答说:“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①其“天命”观念可见一斑。这就意味着,周人也是承认纣王“有命在天”的,如何才能承天改命(即改天在殷商之命而周由此而受命)呢?公元前1048年,武王在盟津大会诸侯,誓师伐纣,作《泰誓》②。在这篇檄文中,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值得重视:一是指出纣王“自绝于天,结怨于民”,“商罪贯盈,天命诛之”,以“天”的名义声讨纣王,并表示自己要“恭行天罚”;二是表达君臣同心同德的意愿,“同力度德,同德度义。受有臣亿万,惟亿万心;予有臣三千,惟一心”,强调君臣同心协力推翻纣王的的统治;三是表示要顺应民心,“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以老百姓所见所听为判断的依据,以此说明商纣王对老百姓的残暴统治必然会引起“天”谴——这两句话体现了鲜明的民本思想。
真正标志着西周完成“承天改命”任务的是周公旦汲取殷商灭亡教训并在“集千古之大成”③基础上的改革。周公摄政后,以“尊尊”“亲亲”为基本原则,制礼作乐,奠定了中华文明的根基。我们以《尚书》《诗经》为例,谈一下周初天命观念的变化:(一)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康诰》)(二)惟命不于常。(《康诰》)(三)王其疾敬德。(《召诰》)(四)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召诰》)(五)惟不敬厥德,而早坠厥命。(《召诰》)(六)尔殷遗多士,弗吊,旻天大降丧于殷。我有周佑命,将天明威,致王罚,敕殷命终于帝。肆尔多士,非我小国敢弋殷命。唯天不畀允罔固乱,弼我,我其敢求位?(《多士》)(七)天不可信,我道惟宁王德延,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君奭》)(八)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蔡仲之命》)(九)罔不明德慎罚(《多方》)。(十)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大雅·文王》)(十一)侯服于周,天命靡常。(《大雅·文王》)(十二)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周颂·昊天有成命》)
在上述文献中,反复强调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批判商纣王的暴政,指出纣王骄奢淫逸是殷商灭亡的根由,要求吸取殷商灭亡的教训。二是强调周人皇权神授,周文王、周武王取得政权是天命所归;第(十)句话中已把文王神化,表示其“在帝左右”——既表明周人观念中尚有殷商“帝”观念的遗存,同时也表明文王已经具备了祖先神的特征。三是反复强调“德”的重要性,以“敬”为核心,要求“敬德”与“明德”。何谓德?《说文解字》云:“德,升也。从彳,惪声。”“惪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从直,从心。”在天与德的关系中,“天”广阔无垠,至高无上,是主宰者;而德则是“得”也,是世间万物(包括周人)从天得来的内在的品性,天的意志要通过德来体现,所以,周人才反复强调德,要求敬德、明德,强调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另外,我们还要明确,周人虽反思“天命”,强调德的重要性,认识到“天命靡常”“惟命不于常”“天不可信”,但根据当时人们的认知水平,周人是不会也不可能摆脱神性的因素,其骨子里还是以“天”“天命”观念为主体的——德只不过是天的外在表现特征,敬“德”其实即是敬“天”,否则周人就不会极力张扬五礼中的祭祀之礼(吉礼)和丧葬之礼(凶礼),就不会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的观念——只不过是形式有了变化而已。
周人从殷商时期的“帝”“上帝”观念,转变为“天”“天命”观念,实现了从“有命在天”向“以德配天”转变。这样,由于商纣王不“德”,从而导致了“天命”的转移,天命跟人事(德)结合了起来,周人皇权天授就顺理成章了——周人取代殷商、姬姓取代子性就有了合理性的解释,周代政权就有了正当性与合法性。正如张光直先生在《中国青铜时代》中说:“天与上帝在两周仍是尊敬畏惧的对象,两周人的祖先仍与天、与神的世界保持密切的关系。……人王治理人之世界,是因人王为天之子,受有‘天命’。但在另一方面,‘天命’并非为周人所有不可——我们要记得,周是从同一个而且是惟一的上帝的手中把商人的天下夺过来的;假如天命不可变,则周人取代商人就少了些依据。何以天命现在授与周人?因为,第一,‘天命靡常’;第二,上帝仅授其天命予有德者。‘德’,也是西周时代在王权观念上新兴的一样东西。”④作为主宰宇宙的至上神、掌握宗族命运的祖先神,周人“天”及“天命”的观念对中国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或者可以说,实现了中国文化从神性文化到德性文化的转型,先秦诸子的天命观也由此展开。这样,中国人就在“天”“天命”的框架内,通过“德”来实现自己的价值;皇权、国家亦然。进而,由“天命—德”模式发展到“天道—德”的模式,并在先秦诸子尤其是道家儒家的努力下,最终定型为“道—德”的模式,从而确立了中国人的价值体系与生命情怀。
司马迁天命观即在先秦天命观基础上展开。他写作《史记》的目的很明确,即“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报任安书》)——显然是受“三不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思想的影响,从其史官职业的特点出发,欲成就自己“立言”之不朽功业。司马迁所谓的“天人之际”,从中国思想史的角度看,主要有天人相合、天人相感和天人相分等三种关系;而《史记》在“究天人之际”的过程中,则全面展现了司马迁的天命观,我们也借用天人相合、天人相感、天人相分的说法,分三个层面简而论之。
(一)天人相合。即作为至上神天的意志与人事(德)相合,天的意志体现在某人身上,某人受命于天。这首先且主要体现在代表王朝命运前途的国君、帝王身上,体现着命定论的特征。
我们知道,司马谈、司马迁父子俱为太史公,食君之禄,当忠君之事,史官的职责要求他们站在皇权、国家的立场上来考虑问题。虽然,《史记》不是官修的史书,是司马迁在司马谈所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完成的私人著述,但他史官的操守,不会允许他背离西汉主流意识,尤其是在维护汉帝国统一方面。其实,中国人很早就有“大一统”的意识,而且这种意识有一个不断强化的过程,如《诗经·北山》中就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孔子作《春秋》也有着明确的“大一统”观念。到了司马迁,他以君权神授、天命所归为依据,对历史上帝王谱系进行了梳理,更进一步奠定了中国历史“大一统”的格局。
《史记》十二本纪充分体现了司马迁的天人相合的观念。在《五帝本纪》中,司马迁一方面神乎其人,如说黄帝“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说高辛“生而神灵,自言其名。普施利物,不于其身。聪以知远,明以察微。顺天之意,知民之急”⑤,这些远古帝王自出生之日即与众不同,具有神奇的能力。在《高祖本纪》中,司马迁更是极力渲染汉代开国皇帝刘邦的神异之事,开篇叙刘邦出生:“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刘邦似已是神龙之子;之后又有一系列情节,如刘邦醉卧时“武负、王媪见其上常有龙”、吕公相刘邦而嫁女、赤帝子斩白帝子之说、秦始皇帝所谓“东南有天子气”等,则刘邦贵不可言,自出生起便受有“天命”;刘邦去世前,因病需就医,但在医生表示“病可治”后,刘邦竟“嫚骂之曰”:“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虽扁鹊何益!”竟放弃治疗而死。此时的刘邦,已由最初听到自己“神迹”之后“心独喜”,俨然成为“天命”的化身了。司马迁在《高祖本纪》最后评论说:“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岂不缪乎?故汉兴,承敝易变,使人不倦,得天统矣。”⑥司马迁以夏商周“三统”循环论解释历史的变迁、王朝的兴替,认为汉之兴皆因“得天统”。另外,《史记·留侯世家》中,写张良在投奔楚假王景驹路上遇沛公,其以《太公兵法》说刘邦,“沛公善之,常用其策。良为他人言,皆不省”,由是张良感慨说“沛公殆天授”,遂改投沛公⑦;《外戚世家》记载吕后篡权、诸吕被灭后,汉大臣“迎立代王,是为孝文帝”,司马迁感慨到:“此岂非天邪?非天命孰能当之?”⑧在司马迁看来,汉帝国的兴起与延续,非人力所能为之。
(二)天人相感。即作为至上神天的意志与人事尤其是帝王代表王朝的国是相感应、符应。这种感应、符应,既包括受命改制中的改正朔、易服色、定官名、封禅等,也包括祭祀、占卜和因果报应等,我们这里只说一下后者。
在宗法制社会中,祭祀既是向神灵、向祖先祈福保祐,更是彰显君权、父权等权力的途径。“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在国家层面,要根据季节时令、祭祀对象的不同,举行各种各样的祭祀活动,以此来体现帝王的意志,这在《史记·孝武本纪》中体现得最为典型。《孝武本纪》写汉武帝即位后,即“尤敬鬼神之祀”,到处祭祀天地、山川鬼神,被李少君、栾大、齐少翁等方士术士骗来骗去,为了得见仙人、能够长生不老,汉武帝对祭祀、鬼神之事达到病态的痴迷的程度。汉武帝对神仙“羁縻弗绝,冀遇其真”⑨,劳民伤财——从一般人的角度而言,在冠冕堂皇的理由后面,我们看到的是刘彻卑微的“小我”。
在远古“绝地天通”(《尚书·吕刑》)之后,占卜在政治层面就成了帝王、权贵乃至少数从事特殊职业的官员的“专利”,成为一种权力的象征。他们以占卜(占星)的方式来沟通“天命”,以此指导、决定国家大事。司马迁为太史公,自然会关注历史文献中的占卜事件,他在《日者列传》中说:“自古受命而王,王者之兴何尝不以卜筮决于天命哉!其于周尤甚,及秦可见。代王之入,任于卜者。太卜之起,由汉兴而有。”⑩占卜自古都有,而汉代尤为兴盛,以至于汉文帝继位也是“任于卜者”;在《龟策列传》中,司马迁开篇同样强调:“自古圣王将建国受命,兴动事业,何尝不宝卜筮以助善!唐虞以上,不可记已。自三代之兴,各据祯祥。涂山之兆从而夏启世,飞燕之卜顺故殷兴,百谷之筮吉故周王。王者决定诸疑,参以卜筮,断以蓍龟,不易之道也。”⑪唐虞之上,三代之兴,都从占卜中得到了吉兆,而卜筮是帝王接受“天命”的重要且必要途径。据统计,“《史记》共记载了77件卜事(不包括《龟策列传》及其他篇中的卜术介绍)⑫。司马迁对以卜筮沟通鬼神之事,基本上持肯定的态度,但他也强调,王者决疑,要多方参考,所以他说“君子谓夫轻卜筮,无神明者,悖;背人道,信祯祥者,鬼神不得其正。故《书》建稽疑,五谋而卜筮居其二,五占从其多,明有而不专之道也”⑬,即要参照《尚书》所说的五种决疑的方法,不能专信卜筮之吉凶。这一点,在《齐太公世家》中有明显的案例:“西伯将出猎,卜之,曰:“所获非龙非彲,非虎非罴;所获霸王之辅。”于是周西伯猎,果遇太公于渭之阳,与语大说……武王将伐纣,卜龟兆,不吉,风雨暴至。群公尽惧,唯太公强之劝武王,武王于是遂行。”⑭上述两案例中,前者卜得吉兆,于是周文王得姜尚,成就不世之功;后者卜得凶兆,却因姜尚力挽狂澜,遂灭纣建周。所以,对占卜吉凶的取舍,最终还在于占卜者的取舍——这恰恰成就了帝王、当政者的权力。
司马迁似乎对占星术情有独钟。他曾师从董仲舒,深受董氏天人感应理论的影响,《史记·天官书》则是这方面的代表。在司马迁看来,天上二十八宿、五行星、日与月、异星、云气等与国事息息相关,以汉代为例:“汉之兴,五星聚于东井。平城之围,月晕参、毕七重。诸吕作乱,日蚀,昼晦。吴楚七国叛逆,彗星数丈,天狗过梁野;及兵起,遂伏尸流血其下。元光、元狩,蚩尤之旗再见,长则半天。其后京师师四出,诛夷狄者数十年,而伐胡尤甚。越之亡,荧惑守斗;朝鲜之拔,星茀于河戍;兵征大宛,星茀招摇:此其荦荦大者。至若委屈小变,不可胜道。由是观之,未有不先形见而应随之者也。”⑮汉代国事、政事出现变故,发生异常,爆发灾难,相应的“天变”就会出现,上段话中说得再清楚不过。如何应对“天变”呢?司马迁认为:“日变修德,月变省刑,星变结和。凡天变,过度乃占。国君强大,有德者昌;弱小、饰诈者亡。太上修德,其次修政,其次修救,其次修禳,正下无之。”⑯要通过“德”尤其是国君的德,来应对“天变”,消灾解难。
中国人早就有因果报应的观念,如《尚书·汤浩》中说:“天道福善祸淫,降灾于夏,以彰厥罪。”其实质也是天人相感的一种表现。《史记》中,常有出现因果报应的记载。如《陈丞相世家》中,陈平评价自己说;“我多阴谋,是道家之所禁。吾世即废,亦已矣,终不能复起,以吾多阴祸也。”⑰陈平死后,其后人犯罪被处死,陈氏封国被废除,此乃陈平“阴祸”所致。
中国文化作为世界上没有中断的文明体,远古的文化遗存、万物有灵的观念都沉淀在文化血脉中,这就使中国文化常常处于虚实之间;而司马迁的天命观,正典型的体现了中国文化虚实相生的特点。
(三)天人相分。即作为至上神天的意志与人事(德)相分离,或者说,“天命”与人事(尤其是对普通人而言)并不相配。在此方面,司马迁重人事,且常以仁民德政评价王朝兴衰,以仁义道德评价人物成败得失,闪耀着德性的光辉。
《秦始皇本纪》中,司马迁在探讨秦灭亡的原因时,对贾谊《过秦论》极为重视,直呼:“善哉乎贾生推言之也!”⑱并将该文附于《秦始皇本纪》末尾,对贾谊总结的暴秦灭亡的原因——“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深以为然。在《项羽本纪》中,项羽垓下兵败突围时说:“吾起兵至今八岁矣,身七十余战,所当者破,所击者服,未尝败北,遂霸有天下。然今卒困于此,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今日固决死,愿为诸君快战,必三胜之,为诸君溃围,斩将,刈旗,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项羽把自己失败简单地归因于“天”“天命”;而司马迁立足人事,指出项羽战略的失误及其为人、做事的局限。
《史记》传记中更是体现了司马迁天人相分的观念。《蒙恬列传》中,对于蒙恬被逼自杀前感慨的“绝地脉”的说法,司马迁评论说:“吾适北边,自直道归,行观蒙恬所为秦筑长城亭障,堑山堙谷,通直道,固轻百姓力矣。夫秦之初灭诸侯,天下之心未定,痍伤者未瘳,而恬为名将,不以此时强谏,振百姓之急,养老存孤,务修众庶之和,而阿意兴功,此其兄弟遇诛,不亦宜乎!何乃罪地脉哉?”⑲指出蒙恬在秦帝国建立之初,并没有想百姓之所急,没有劝谏秦始皇休养生息,反而助纣为虐,阿意兴功,以致于民怨沸腾,帝国灭亡,所以,蒙恬所谓因“绝地脉”而获罪于天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司马迁更认为蒙恬“兄弟遇诛,不亦宜乎”,批判可谓严厉。《李将军列传》中,李广作为西汉帝国名将,骁勇善战,爱护士卒,深得士兵与百姓爱戴,司马迁高度评价了李广的事功与人格:“传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李将军之谓也?余睹李将军悛悛如鄙人,口不能道辞。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彼其忠实心诚信於士大夫也?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也。”⑳对李广的遭遇给予极大的同情。
司马迁对人的德性的张扬,表现了他对人的主体性的自觉、对人的主体性的追求,而人际的关系、人之为人的品性乃至于个人时运的不同,正是“天命”“天道”运行中人的个性与特征——这正是人的“德性”,是中国文化的本质特征。
(一)对司马迁“天”“天命”的基本认识。中国人的“天命”观念有一个不断发展、深化的过程,由“天命”而“天道”而道德。这些观念并不是呈线型的相互替代,而是呈现出多元并存的格局。司马迁的天命观即典型地体现了该特征。
首先,作为一名史官,司马迁的职责即是“究天人之际”,以期达到“通古今之变”的目的,对此他是矢志不移的;而作为统一帝国的史官,司马迁更有维护国家统一与稳定的职责,所以他维护“大一统”的观念、主张天子授命于天即顺理成章。司马迁有着明确的“天命”观念,是与他的职业、身份相符合的。而《史记》中对刘邦小人行径、无赖嘴脸的描写,不是为了质疑、否定“天命”,而恰恰是证明了“天命”的存在,证明了君权天授、君权神授的必然性。所以,司马迁在《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中分析刘邦称帝的原因时感慨说:“秦既称帝,患兵革不休,以有诸侯也,于是无尺土之封,堕坏名城,销锋镝,鉏豪桀,维万世之安。然王迹之兴,起于闾巷,合从讨伐,轶于三代,向秦之禁,适足以资贤者为驱除难耳。故愤发其所为天下雄,安在无土不王。此乃传之所谓大圣乎?岂非天哉,岂非天哉!非大圣孰能当此受命而帝者乎?”——刘邦这样一个无赖小人,在神性的光辉下,也能成为皇帝!
其次,既然有“天命”的存在,人们可以通过祭祀、占卜等方式与之沟通,以期获得启示,得到福祐。司马迁对此也基本上持肯定的态度,这一方面与他史官的职责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司马迁所在的时代使然。《太史公自序》中说:“星气之书,多杂禨祥,不经;推其文,考其应,不殊。比集论其行事,验于轨度以次,作天官书第五。”司马迁虽指出占星术有荒诞不经的内容,但比较其文辞与应验的情况,并没有什么两样。另外,司马迁在说到自己作《龟策列传》的目的时也说:“三王不同龟,四夷各异卜,然各以决吉凶。略窥其要,作龟策列传第六十八。”司马迁对于龟策占卜之事,对于其“决吉凶”的功能,也只是普通叙述,并没有质疑的味道。
再次,也是最主要的,既然司马迁有“天”“天命”的观念,为什么还有天人相分的思想呢?又该如何理解《史记》中司马迁对“天命”观念的感慨呢?其深层的内蕴又是什么?我们且看《史记》列传之首篇《伯夷列传》。该文对伯夷叔齐事迹叙述极为简略,大部分篇幅都在议论、咏叹,其中说:
或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若伯夷、叔齐,可谓善人者非邪?积仁洁行如此而饿死!且七十子之徒,仲尼独荐颜渊为好学,然回也屡空,糟糠不厌,而卒早夭。天之报施该人,其何如哉?盗跖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竟以寿终。是遵何德哉?此其尤大彰明较著者也。至若近世,操行不轨,专犯忌讳,而终身逸乐,富厚累世不绝。或择地而蹈之,时然后出言,行不由径,非公正不发愤,而遭灾祸者,不可胜数也。余甚惑焉,倘所谓天道,是邪非邪?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这段话中,司马迁尖锐地指出了困惑很多人的不公平的社会现象,他是在质疑或否定“天道”吗?其实,在司马迁的感慨中体现了他天人相分的观念。有三点需要说明:
其一,司马迁深受道家思想的影响。这在《史记》中时有表现,所谓“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即出自《老子》七十九章。老子不言作为至上神的“天命”而言大化流行之“天道”,使之具有了更为抽象的本体的意义。在老子看来,“不窥牖,见天道”(《老子》四十七章),人是能够体悟“天道”的;但“天道”呈现怎样的特征呢?《老子》第五章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里的“天地”,其实指的是“天道”,它无偏无私,听任万物之自然;所谓“天道无亲”,即是“天道”“不仁”,即是“天道”无私;所谓“常与善人”,则是“善人”的德行符合“天道”,而非“天道”因为人的善行而赐福某人,故而陈鼓应先生把这句话理解为“并不是说有一个人格化的天道去帮助善人,而是指善人之所以得助,乃是他自为的结果”。这也就意味着,所谓天人相分,只是在“天道”框架内,芸芸众生各有不同的“命”、不同的“道”;芸芸众生也各有自己的德性,并通过心性的修养来感应并获得自己的“命”与“道”。
其二,这是司马迁情感的自然流露。《史记》虽是史学名著,但其中却有着司马迁强烈的主观好恶与情感色彩。在《伯夷列传》中,有司马迁怨愤的情绪,有其身世之感,这是非常明确的。司马迁把“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中的“善人”道德化(伦理学上的道德),以是非与善恶为标准,所以他感到“甚惑焉”,由此质疑“倘所谓天道,是邪非邪”,这应是其身世之感(尤其是遭李陵之祸)的自然流露。“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人情即是如此。这也是天人相分框架内,人本能的反映——与其说是对“天道”的质疑,不如说是对天道无私无情运行的无奈的悲鸣。
其三,司马迁大概也知道对“天道”的质询意义不大。他在表达自己“余甚惑焉”之后,接下来引述孔子等人的话:“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亦各从其志也。故曰:‘富贵如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举世混浊,清士乃见。岂以其重若彼,其轻若此哉?”则完全从人之德性的角度,砥行砺志。这是司马迁以人事“通古今之变”的努力。岁寒知松柏之后凋,世混浊而清士见,有善有恶,有清有浊,有好有坏,二者本就并行不悖,或许这才是真正的“天道”,是“天道”客观真实的态势。
司马迁《史记》中的天人关系是多层面、立体的。人们早就注意到这种现象,并试图予以解释。如钱锺书先生在《管锥编》论《陈丞相世家》中指出:“勿信‘天道’,却又主张‘阴德’,说理固难自圆;而触事感怀,乍彼乍此,亦彼亦此,浑置矛盾于不顾,又人之常情恒态耳。”钱先生虽认为司马迁不信“天道”,但明确指出了《史记》中理与情的矛盾。潘啸龙先生在引述钱锺书先生上述观点后接着说:“这又从心理、人情上,揭示了人们认识中某些矛盾现象的原因。严肃的哲学、理论家们,往往不注意研究这种常人的心理状态,遇到这类认识上的矛盾现象,就采用‘非此即彼’的机械方式评判,显得多么不合倩理啊!”其实,对司马迁天命观的刻板的、机械的、标准化的、教条的评价,往往忽视了司马迁生平的、身份的、际遇的和时代的特征,忽视了司马迁对个体生命的体认,忽视了人性的复杂性与多面性,是不客观的。
(二)“天”“天命”观念在中国文化中的功能特征。司马迁天命观中的天人相合、天人相感和天人相分三个层次,揭示了中国文化的三个特点:即大一统的观念,大一统的传统;虚实相间,虚实相生;重视德性,强调道德修养。关于这三点,我们前面已有论及,这里再说一下第二点。
人有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这就意味着,人必有物理空间、物质空间以安放身体,必有精神空间、心灵空间以安顿灵魂,由此生成人的心灵栖息地。任何一种有生命力的文化,必然在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对个体生命予以支撑。一般而言,人们在解决衣、食、住、行等等物质层面的需求后,就会进一步寻求精神领域的生活,丰富精神领域的生活,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管子·牧民》)、饱暖思淫欲即是如此;而当人们生活中遇到困境、窘境、险境甚至绝境的时候,更是会寻求精神的慰籍、情感的解脱甚至渲泻。但世间事,有些时候依靠单个人的力量,很难想得开、放得下。所以,任何一种有生命力的文化,必然会关注人情、人性与人心,都会有人情方面的疏导功能。在此方面,从世界范围内看,宗教是较为通行的方法;尤其是在发展为一神教后,通过彼岸世界的营构,一方面由至上神赋予个体生命的意义,另一方面在个体失意时也由至上神给予精神上的慰籍。中国文化由“天命”而“天道”,由“天道”而道德,没有形成一神教的“土壤”,中国人主要通过道德的觉解来感悟人生、体验生命;但需要强调的是,中国人“天”“天命”观念一直存在,并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人对三统循环、五德终始观念的坚持,对祭祀、占卜的期许,对因果报应的附会,在《史记》中都有典型的体现。由此,所形成的中国文化虚实相间、虚实相生的特点,极大地丰富了中国人的心灵生态。司马迁有关“天命观”的历史叙述中,较为全面地展现了上古时期至西汉武帝时中国人的精神状态,这是中国人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
人类个体的力量很难独自面对生活中的重大挫折,尤其是很难独自面对死亡问题,例如当齐景公率群臣登上牛山时,望着繁华的临淄城,感慨生命逝去,哀叹“若何滂滂去此而死乎”,泪下沾襟,有了著名的“牛山之叹”;再如汉武帝,作为一代帝王,生杀予夺,八面威风,但他在《秋风辞》也有“欢乐极兮哀情多,少壮几时兮奈老何”感慨。所以,人的精神世界中需要有支撑点,来疏解、化解、消解人生中的不良情绪,解脱死亡带来的恐惧与不甘;而这种支撑点,只能在中国人的文化血脉中寻找。这大概就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张扬“天命”的原因所在吧——他即是为自己、也是为中国人寻找安身立命的根本,至于先进与否、迷信有无则需要现代中国人自己甄别。其实,我们当下对人的精神领域的关注还远远不够,对复杂的人性的认识还过于片面化和教条化;而中国文化虚实相间、虚实相生的特点,更是被人们忽视——司马迁的“天命观”可引起我们更多的思考。
①②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尚书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07~309、324~332页。
③章学诚:《史通义全译·原道上》,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36页。
④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3年,第306~307页。
⑤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13页。
⑥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41~348、391、393~394页
⑦司马迁:《史记·留侯世家》,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036页。
⑧司马迁:《史记·外戚世家》,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970页。
⑨司马迁:《史记·孝武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485页。
⑩司马迁:《史记·日者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215页。
⑪⑬司马迁:《史记·龟策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223页。
⑫ 吴象枢:《〈史记〉“卜筮决于天命”思想浅析》,长春:《长春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第96页。
⑭ 司马迁:《史记·齐太公世家》,北京:中华书局,中华书局,1959年,第1477~1478、1479~1480页。
⑮⑯司马迁:《史记·天官书》,北京:中华书局,中华书局,1959年,第1348~1349、1351页。
⑰ 司马迁:《史记·陈丞相世家》,北京:中华书局,中华书局,1959年,第2062页。
⑱ 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中华书局,1959年,第276页。
⑲司马迁:《史记·蒙恬列传》,北京:中华书局,中华书局,1959年,第2570页。
⑳ 司马迁:《史记·李将军列传》,北京:中华书局,中华书局,1959年,第28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