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轩
摘要:经营性企业中的纪检监察机构长期以来都是扮演着“保姆”的角色,特别是在绝大多数企业引入招投标机制后,纪检监察机构几乎都是通过全程参与的方式来进行监督。这也造成了纪检监察工作出现了大包大揽、覆盖面不断扩大、战线越拉越长、工作任务越来越多,甚至超出了纪检监察的职能范围,本位的工作主体执纪监督反而出现了弱化、淡化的问题。
关键词: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廉政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变成了企业经营人员,参与到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当中。2014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的王岐山同志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直接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纪检监察机构的“三转”,这也是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所在,形式所需,全面准确把握“三转”的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加快推进“三转”,对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结合城投科技公司实际,深入分析城投科技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在公司招投标工作中如何发挥监督作用。首先,我们需要具体了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具体意义。“三转”的目的就是要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纪检监察队伍,这不仅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部署,更是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
一、转变工作职能,为城投科技生产经营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首要是转职能,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目的是严格按照党章、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城投科技公司成立初期,纪检监察工作采用了“旁站式”,虽然起到了现场监管的作用,但久而久之,反而容易成了推诿责任的借口,“三转”后,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找准定位、厘清职责、攥紧拳头,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一种高层次的监督的再监督,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切实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为促进城投科技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定期组织涉及招投标工作的各部门开展招投标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以案代训”,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发挥廉政教育的治本功能。
二、转变工作方式,清除阻碍企业健康发展的路障
重点是转方式,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转方式的目的是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发现的各种突出问题,督促部门进行制度纠偏,堵塞漏洞。要改进查办案件方式,立足抓早抓小,注重快查快結,建立健全党员干部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要改进执纪监督方式,强化“再监督、再检查”职能,建立健全执纪监督的立项审批、协调联动、调度督查制度,积极推行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制度,注重举一反三,提高监督实效。要改进防治腐败模式,坚持教育为先、制度为本、监督为重、科技为辅,不断拓展预防领域。要改进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创新信访举报、个别谈话、社会调查和抽查个人报告事项等方式方法,着力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首先就是要完善公司的主体责任监督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招投标环节的职责与责任,完善招投标流程,搞好任务分解,做到每个环节有规可依。其次,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公司招投标工作进行定期随机抽样监督检查。最后就是信访渠道拓宽,现阶段只在招标文件中所发布的举报监督邮箱及电话。
三、转变工作作风、坚持自身过硬,打造一支求实务真的纪检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处在正风肃纪的最前沿,不但要做“手电筒”,照亮别人,而且还要做“整容镜”,常照自己,转作风,就是要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争做表率。一方面是要加强素质的提升,尽管不再参与招投标工作的现场监督,纪检监察人员也应该加强自身对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做到“三带头”,带头执行规定、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带头接受监督,切实转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
四、总结
随着党和政府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防止腐败、预防犯罪等工作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三转”中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只有把“三转”抓实、转到位,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真正地为城投科技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