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柯鳗
摘要:斯多葛主义产生公元前4世纪末——3世纪初,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哲学的主要目标不再是追求智慧,而是呈现伦理化特征,即追求幸福。斯多葛主义对幸福、处世方式以及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而今人们生活水平已远超从前,但幸福感却并未因此增强,大多数人对于人的本性以及如何处世依然深感困惑,而分析与探讨斯多葛主义的伦理观,也许能给我们不同的启示。
关键词:斯多葛主义;幸福;伦理观
一、斯多葛主义伦理观产生的时代背景
斯多葛学派,创立于公元前3世纪左右,是希腊化时代一个影响极大的思想派别。上至帝王(马可·奥勒留)下至奴隶(爱比克泰德)都是它的忠实粉丝。亚历山大建立了统一的大帝国,结束了分离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希腊城邦时代,开创了希腊化时代。一方面,随着亚历山大的英年早逝,城邦制开始瓦解,马其顿人和罗马人的政权交替,造成了剧烈的社会动荡与融合,改变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这一时期的哲学与当时的政治和社会历史现实就有了紧密的联系,它们的出现是为了对当时社会普遍所面临的问题找寻解答。当时的希腊城邦内部贫富分化严重,阶级之中争权夺利。中小奴隶主屡次结盟反抗马其顿的统治,频繁的战争导致社会动荡,工商业凋敝;另一方面,罗马帝国在经过初年短暂的和平繁荣后,也随即陷入了社会危机。不间断的奴隶起义与上层阶级激烈的争权夺利,使得整个社会道德沦丧、风气败坏。希腊化时代是动荡岁月,罗马帝国时代也是纷乱时代。人们普遍对社会现状感到恐惧、疑虑与不安,对现实世界极其厌恶可又无可奈何,他们想要渴望安宁与和谐的生活。伦理风俗的堕落驱使人们寻求内心世界的理性。
在这种时代背景的影响以及它背后所凸显的社会需求的指引下,当时的哲学家们开始并致力于探讨如何才能解决人生里的困惑,摆脱现实世界的纷扰与不幸,实现精神上真正的安宁。许多不同的学派对这类问题都给出自己的答案,斯多葛学派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产生,为如何使人们达到宁静、安宁的境界提供了自己的方案。斯多葛派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不是幸福,而是品格、德性、律己、职责等等,而这些本身即是幸福,是至善,主张为德性而德性。斯多葛学派以理性为基础的不断完善德性的幸福观与古希腊哲学家对正义、美德与幸福的观点一脉相承。
二、斯多葛主义伦理观的理论来源
随着人们视野的开阔,这一时期的学术研究逐渐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几何学、天文学、生物学、地理学、文学等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并逐步脱离哲学而分化出去,而另一些涉及伦理学的问题却突显出来了。因此哲学更加专注学术研究中所不涉及的领域,关注人生问题,朝着伦理化发展,也因此诞生了许多派别。其中,斯多葛学派的伦理学思想核心总体上可以简单概括为自然和理性,这正是糅合了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以及犬儒学派伦理学思想的产物。本文着重讲苏格拉底以及犬儒学派对斯多葛学派的影响。
(一)苏格拉底的影响
正如朗格指出“苏格拉底对于斯多葛哲学的重要性一般被人们所公认”。斯多葛主义者学习了很多苏格拉底的思想,具体包含如下内容:伦理学说、道德心理学、神学(神意、灵魂的善优于一切等)。在斯多葛的哲学体系里,宇宙间有公理存在,亦即所谓“神明的律法”,神安排了宇宙的秩序使一切事物和谐相处,这是一种宇宙理性,人存于宇宙中,因而也具有理性,“本性即理性”,在这方面,斯多葛学派的主张与苏格拉底相同。而美德在斯多葛主义者眼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他们主张“美德即幸福”,更是在向苏格拉底看齐,在柏拉图的《申辩篇》里有苏格拉底的话“伤害不会降临到有美德的人身上,无论他是生是死,况且众神对这个人的境遇也不会置之不理”。斯多葛派承袭了苏格拉底关于知识与德性之间的看法,认为只有一个真正有德性的人才能做出正确的行为。
(二)犬儒学派的影响
在希腊哲学史上,除了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这条经典传统之外,还存在着一条经苏格拉底、安提斯泰尼,再到克利西波斯的“犬儒—斯多葛派”传统。苏格拉底曾主张“德性即知识”,并且提到“知善”与“行善”,但并未对“知识”与“善”的具体内涵做出解释。这就导致其后世弟子对这些问题产生了不同的看法,犬儒学派便是其中一派别。犬儒学派创始人为安提斯泰尼,在当时他已形成了自己的伦理学说,而犬儒学派真正的兴起则应该归功于第欧根尼,他以亲身实践的方式去表现这种学说。上文提到,犬儒学派的人为苏格拉底的弟子,因此这个学派的人在哲学上和苏格拉底一样,是理性主义者。他们不相信感觉,不相信客观世界的真实性,认为这些都是瞬息万变的,不可靠的。他们只信仰美德,认为美德是至高无上的,是永恒的。
同时他们将将苏格拉底的“至善”解释为顺应自然。事实上,斯多葛学派创始人芝诺本人也曾加入犬儒学派,因此他们的思想有相通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犬儒学派认为美德是幸福的唯一的必要的条件,而斯多葛主义也主张“德性即幸福”。二是灭欲,犬儒学派将苏格拉底的“人生的最高目的善”解释为顺应自然,主张清心寡欲,鄙弃俗世一切的享乐与荣华富贵,倡导回归自然。由此,芝诺构建起自己的思想体系,认为人获得德性或者说幸福的关键就在于按照自然而生活。
三、斯多葛学派伦理学的基本思想
伦理学,简单地说就是关于道德上正确和错误事情的学问。而斯多葛主义的伦理学,它并不与道德上的正确和错误相关联,它更多的是指引人们如何能拥有一种良好、幸福的生活。正如哲学家劳伦斯·C.贝克尔所指出的那样,“斯多葛主义的伦理学,是伊达蒙主义的一个子系。它中心的、统领的关注是关于我们应该做什么或者是什么以便能够生活得更好——能够生命繁盛——的问题。”而历史学家保罗·维恩也说,“斯多葛主义不像是一种伦理,却更像是一种看上去有些矛盾的幸福秘诀。”
(一)本性即理性,顺应自然而活
斯多葛主义认为,宇宙是一个有机整体,人是宇宙的一部分,因此人的本性也就是自然本性的一部分。斯多葛主义代表人物,塞内卡曾说“最高的善在于理性,而不在于感觉。什么是人身上最好的东西?理性。人由于理性而超脱其他动物。”我们拥有动物所有的本能,我们会体验饥饿;这是自然让我们滋养自己的方式。我们也会体验性欲;这是自然让我们繁衍的方式。同时我们也有与其他动物不同的重要方面:我们有推理的能力。芝诺曾说,从推理的能力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们生来是富有理智。如果使用我们的理性,就可以进一步得出结论,我们生来是要做一定的事情的,也就是我们有一定的责任。既然自然的目的是要把我们变成社会动物,那么具有最重要意义的事情,就是我们对于同胞是有责任的。比如,我们应该尊重父母,对朋友友善,而且关心同胞的利益等等。而如此依照“理性”,顺应自然地生活,便能达到“至善”。
奥勒留的《沉思录》其实就是一本“自我审视”的著作,在其中他反思出相较于政治而言,哲学更为重要,每个人都应该认识自己,使自己过上理性的生活。他写道“以幽默之心和人文之情记住自己的弱点以及他人的不足,善于承担人生重任的人,深知人生是严肃的,自己不能永生,因而能举重若轻,出色的安排自己的一生。”这对于现代社会的我们而言,何尝不是一种指示。每个人都有贡献他的生命与别人幸福的责任,尽到自己最大的道德义务,获得人生最大的价值和幸福。
(二)“幸福”即德性的生活
斯多葛主义观念中的“幸福生活”与大部分人有所不同。塞涅卡曾提出:幸福的生活是符合自己本性的生活,它必须遵循自然的指导,按照自然的规律和方式塑造自身,它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且看奥勒留所说,“人要达到幸福,一方面要不断完善自己的德性,保持心灵的宁静与自足,另一方面又要不断地履行一个人的责任,对待神要敬重,服从,保持虔诚,对他人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仁爱,公正,对自己要遵循自然,看管好自己的心灵实行节制。”
塞涅卡认为“真正的幸福并不是指欲望的满足,因为它是短暂的、恶的。能够做出判断的人才是幸福的,而只有理性才能使人做出正确的判断。”这样,斯多葛主义认为:道德完善的生活才是真正幸福的生活。现在许多人会把“幸福”与“财富”等同起来,拥有越多的财富即是幸福。然而塞涅卡反复强调快乐不应是追求德性的目的,德性本身即是幸福。如何才是“德行”呢?对于斯多葛主义者来说,一个人的德行并不取决于他的道德水平。而是取决于他作为人的优秀程度——也就是他如何尽可能地发挥作为人的作用。举个例子:一把扇子被人用来扇风纳凉,那么它就是一把“有德行的”扇子。同样,一个有德行的人就是很好地发挥了生而为人所应该有的作用。因此要有德行,就是要像人生而为人所应该生活的那个样子去生活。斯多葛主义者认为,如果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会有幸福的生活。
(三)不动心
斯多葛派把事物分为两大类,一是人无法改变的事物,只能忍受。例如生老病死。二是人力所能及的事物,如思想,精神。外在的事物能够束缚或伤害人的肉体,但绝不能控制人的精神的自由。因此,当人被世俗所困时,应服从命运,克制自身的欲望,顺应自然,以一种理性的态度处事。斯多葛学派认为理性的态度的特点正是“不动心”。不管面对什么,即使是死亡,也要做到不动心。在面对命运的复杂多变时,人们需要培养不动心的品质,不顺应命运的态度是非理性的情感。奥勒留说:“不要说‘我遇到这样的事有多么不幸,而要说‘即使遇到这样的事,我却没有创伤,不被现在所压倒,不对未来抱有恐惧,这是多么的幸运。”
不动心也是斯多葛派所追求的幸福目标。他们认为:幸福的实质是一种心理感受,外在许多的事情不能被人为控制,而我们因外在事物产生的情绪可以依靠心灵来消除,顺应自然、服从命运,但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寻求宁静,即寻求心灵上的井然有序。斯多葛式的人生态度可表达为如下:他们从来不是以“明天会更好”来安慰自己,而是以“明天会更差,所以今天不算差”来使自己接受不可改变的现实,做到一种淡然的超脱。
四、斯多葛主义伦理观的现实意义
斯多葛主义的哲学更多的像是一门生活的艺术,而不仅仅是科学。他们对于人类生存生活的许多困境试着做出了自己的解答,试图帮助人们获得更好的甚至可以说幸福的生活,斯多葛主义的哲学不仅仅是知识,而且是生命的体验。生命的需要无法被外在的世界完全地满足,人内心深处的痛苦、宁静与快乐更不会因为语言文字的解构而变得不复存在。我们其实比以往的任何一个时代更加需要一种人生哲学,否则在这个以欲望扩张与满足为目的现代社会,我们将会永远沉溺在欲望的苦海当中。幸福是人类生活永恒的追求与话题,而在“价值多元化”的今天,斯多葛主义的伦理观对我们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真正的幸福在于自我实现
正如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面谈道:“斯多葛派虽然把财富,人间的显赫、痛苦、忧伤、快乐都看作是一种空虚的东西,但他们却埋头苦干,为人类谋幸福,履行社会的义务。他们相信有一种精神居住在他们心中。他们似乎把这种精神看作一个仁慈的神明,看护着人类。他们为社会而生;他们全都相信,他们命里注定要为社会劳动;他们的酬报就在他们的心里,所以更不至感到这种劳动是一种负担。他们单凭自己的哲学而感到快乐,好像只有别人的幸福能够增加自己的幸福。前文提到,斯多葛主义所倡导的德性,也并非严格遵守社会的道德规则,而是努力把自身该做的事情做好。我们生来便有一定要做事情,因此我们便天生承担一些责任,这种责任让我们去爱他人,甚至去爱整个人类。斯多葛主义与许多宗教,发现人的痛苦源自人的欲望,因此它亦强调掌控欲望的重要性,但它并不拒绝物质的享受,更不倡导那种苦行僧样的苦修。它对我们最重要的提醒是:不要把快乐等同于外在的物质,正如塞涅卡说的:“从生命内在挖掘出来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是其他快乐所无法超越的。”
(二)学会珍惜是获得幸福最容易的方式
斯多葛学派的消极想象正如:假设此时此刻就是我们活着的最后时刻,我们将做些什么呢?而作这样的假设,会时刻提醒我们不要总是将欲望投放在自身以外的诱惑上,而是要落脚在我们正在拥有的事物上。这不是悲观,而是希望我们能从活出每一天应有的价值。斯多葛主义者有点类似于宗教修行者,但他们并不是完全拒绝物质,只是阶段性地从生活的享受中抽身出来,去沉思人生的稍纵即逝,然后他更加用心地面对此刻与创造未来。斯多葛人所追求是一种包含了激情、冷静和达观的生活,他们把发生的一切普遍意义上不好的事物都不看成是恶,认为痛苦和不安仅仅是因为怀着错误的态度,而心态可以调节。
斯多葛派认为人生自我的实现,即为理性的完善,而这种完善侧重的應该是一种过程,而不仅仅是为了某种结果。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拥有面对命运的不动心与坚忍的能力,更需要我们按照理性的指引,去履行自己本有的责任。我们不应消极地听任命运的安排,因为真正的按照理性去生活,会积极地影响自己未来的命运,这应该是斯多葛主义伦理学思想给当今人们带来的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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