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红色文化的融合

2020-03-03 03:45张梦园柳世玉
林区教学 2020年12期
关键词:文化遗产红色物质

张梦园,柳世玉

(通化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吉林 通化 134002)

一、适合红色文化传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

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多被称为民族民俗文化。考虑到我国自身的社会特点,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划分为六大类:(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2)传统表演艺术;(3)民俗活动、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与实践;(5)传统手工艺技能;(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1]。

红色文化在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具备一定的载体,可以分为物质形态和精神形态两种资源:物质形态的资源更多是指在革命时期留下的一些革命遗址、人物事迹以及各类博物馆、红色纪念馆等;而精神形态的资源则是在革命过程中由于革命事件而保留下来的红色精神,例如东北抗联精神、长征精神、红旗渠精神等。分析适合红色文化传播的非物质遗产形态,既要体现红色文化自身的价值,又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发现适合作为红色文化传播的载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六大范围中选择适合与红色文化相融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

第一,通过传统表演艺术,以独特的传统表演以及民俗方式去展现当前我国新时代的红色文化,借助当地特有的方式传承和推广红色文化,主要以在民间流传的音乐、舞蹈、戏曲等为主;第二,选择具有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传统手工技艺。在信息交流日益发达的今天,传统手工技艺很容易被遗忘,非物质文化遗产频频失传。为了更好地促进红色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融合,要求我们对传统手工技艺改革创新,赋予其新的红色文化内核,同时通过更为直观的传统手工艺术作品体现红色文化精神。

无论选择哪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其核心都是体现红色文化精神。它有助于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有助于我们了解那些先辈们艰苦奋斗的革命岁月。同时,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来体现红色文化精神的形式也为我们如何正确的保护和利用非遗提供了新的思路。

二、红色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合的价值

红色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的优秀文化,需要不断丰富和发展,使彼此互相融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1. 提高文化认同感,增强文化自信

目前,正处于经济全球化的大格局下,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各国间的文化交往更加密切,共同交流进步的背后对于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暗藏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的“文化霸权”,以影视剧为代表的“韩流热”等,都对我国的文化安全特别是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更严重的是对国人的文化价值认同产生了消极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发展本国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的文化认同感。

纳入标准:90例患者年龄均超过18岁,对此次调查内容知晓和掌握以后,表示自愿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上报我院伦理委员会之后获得许可。

文化认同是个人在语言、风俗习惯、宗教、法律、伦理道德等共同的因素中形成的一种对集体共性的认同[2]。一个国家的自信很大一部分是来源于对本民族文化上的自信,文化的自信则来源于对本民族文化的高度认同。提高文化认同感首先要热爱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在热爱的基础上继承和发扬。红色文化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文化,立足于中国的革命、建设以及不断的改革实践,结合不同时代的特点,广泛吸取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世界先进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其中所蕴含的丰富价值影响着我国文化的发展。二者的融合既赋予了红色文化新的时代特点,又创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注入新的时代元素,真正做到了在继承中发展,帮助民众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提升对本国文化的接受度和自信心。

2. 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化新形态

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博大精深,五千年历史的积淀更让它的底蕴厚重且深奥。传统文化随着时代的改变而不断发展变化,只有经历长期历史积淀下来的,才能称得上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红色文化的重要来源之一,红色文化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爱国主义思想。我们的党和国家深深地扎根于民族文化的肥沃土壤中,中华儿女时刻牢记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经过艰苦卓绝的奋勇斗争,才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重要的精神财富,涉及到的种类与范围丰富多样,与我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优秀的传统文化能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增强民族凝聚力,对社会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离不开继承与发展,将红色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合,是在继承传统文化的前提下,吸收先进文化的内容,为传统文化的发展增添新的生机活力。

3. 推动乡村文化复苏,促进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振兴、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3]作为乡村建设的总要求。乡村文化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一环,党和政府对我国的乡村文化建设高度重视,近年来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然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文化的滞后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一些优秀的传统文化以及民间艺术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通过红色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融合,可以从两个不同方面推动乡村文化的复苏。第一,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政府开展传统工艺培训、设立制作工坊、增大宣传力度以及扩大产品的销售渠道等方式,发展红色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合的手工技艺类的特色产品,形成乡村特色产业链,为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提供新的途径,使乡村文化与当前经济发展趋势相契合。第二,创新乡村文艺作品。文艺作品的创作产生于生产生活实践,例如抗战时期,东北人民群众及抗联官兵创作了大量以抗战为背景的歌曲、民谣等,这些作品也成为重要的红色文化资源。红色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融合为乡村文艺工作者创作优秀的文艺作品提供了新的创作方向。无论是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或者创新乡村文艺作品,都使乡村文化的价值得到充分展现,同时发展乡村文化产业也为农民增加就业机会,推动乡村精准扶贫。

三、红色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的原则

1. 体现时代特征

红色文化与非遗相结合要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展现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多样化特色,在尊重传统的前提下,为其注入新的时代元素,体现时代发展的特征。以红歌为例,它的产生与发展是为了传播爱国主义思想,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红歌也体现着不同的时代特征:新民主主义时期是红歌初步产生的时期,在这段历史时期中红歌更多的是体现革命性,鼓舞人民积极斗争,同仇敌忾;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则更多表示对党和军队以及伟人的赞颂,展现了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强烈渴望等。红色文化与非遗结合也应该与时代特征相契合,从而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2. 符合大众需求

红色文化中如革命精神,长征精神,雷锋精神等作为中国优秀红色文化精神,不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取得胜利的制胜法宝,也是现在大众所需求的、促进社会发展的正能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要符合社会价值的认同,同时需要有人来参与、来使用、来认可,才能实现保护和动态传承。不管是红色文化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需要符合社会发展、蕴含社会价值,这些都需要大众的参与、社会的认同才能实现。大众对传统文化的印象不仅仅停留在书本和想象之中,要更多地融入大众的日常生活中,满足了大众的物质需求同时更要满足其精神需求。

3. 坚持可持续发展

红色文化与非遗相结合的原则中,可持续发展是最重要的一点。这其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二是保持红色文化的红色意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红色文化相融合的过程中,要充分挖掘其具有竞争力的独特的文化价值,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更好地融入现代人的生活当中。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不能过分注重经济价值,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以及红色文化的红色意蕴。“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地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超负荷利用和破坏性开发,存在商业化、人工化和城镇化倾向,甚至借继承创新之名随意篡改民俗艺术,极大地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4]红色文化在非遗与红色文化的融合中具有重要意义,是其主要的精神内核,在保留红色文化意蕴的同时,充分发挥其文化教育功能、研究功能、经济效益等。总而言之,红色文化与非遗的结合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利用和保护并举。

四、推进二者融合的策略途径

1. 加强宣传,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红色文化的公众认同

首先可依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红色文化内涵,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依托,开展大型文化活动,创造出更多独特且符合时代特征的作品。其次与新媒体相结合,通过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红色文化融合的科普视频,将音像、文字融为一体,增加吸引力,让其逐渐走进年轻人的视野中。同时可在中小学积极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以五四青年节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展等相关活动,让红色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建设良好的校园红色文化环境,鼓励更多的青少年加入传承和保护的工作当中。

2. 政府主导,鼓励非遗技艺的传承

我国自2015年开始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110余所高校积极参加研培计划,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5]。同时,政府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既激发民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又防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破坏和流失”[6]。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中,政府可以适当地从财政、投资环境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和保护政策,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当中。

3. 加强开发,拓展二者融合的形态和存在形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红色文化的融合既可以选择以传统手工技艺为主的文艺产品,如剪纸、草编、山核桃拼贴等,也可以选择与传统表演艺术相结合,通过改编传统歌曲、戏曲等方式,创新二者融合的形态。在此基础上,通过搭建相应的平台,创新二者融合的存在形式。例如创建以红色文化为背景故事,非遗为表现形式的虚拟游戏,以多样化、综合化的发展方式适应时代的变化。也可以搜集整理红色文化与非遗的历史资料,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出版刊物,在保证资料准确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艺术加工,为其留下更多的史实资料。新的存在形式打破了传统的传播方式,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红色文化融合的新形态与民众之间建立新的连接点。

4. 开设课程,在高校开展专题课程传承

2019年,联合国发起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与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融合培训班”,进一步探讨了高等教育与非遗融合的可行性。课程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教学载体。课程的开发并不是一个随意的过程,要有一定的依据和课程基础知识。高校开设非遗与红色文化的相关课程,首先要明确三个问题:教学目标是什么?依据怎样的过程实现设立的教学目标?如何判断教学目标是否实现?同时高校开设课程最重要的一环就是教师,要培养具有红色文化底蕴以及非遗情怀的教师团队。非遗与红色文化的融合融入高校教育中,既有利于帮助学生认识和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另外也符合当前国家对提升当代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红色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融合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工作,必须对红色文化的内涵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形态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在后续融合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未知的问题有待我们解决,需要全民族齐心协力,共同助力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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