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邦良
刘半农原名刘寿彭,与钱穆是常州府中学堂的同学。府中学堂首次招生,刘寿彭是江阴县第一名;二年级考试,刘寿彭乃全校第一;年终考试,仍高居榜首。连中三元,刘寿彭成了学校名人,同学们都以结识刘寿彭为荣。
刘寿彭成绩好,思想也进步。当时,府中学堂舍监陈士辛思想守旧,对学生管理甚严。一次,陈士辛在办公室里将身为学生代表的刘寿彭训斥了一顿。出了办公室,刘寿彭昂着头,大呼:“不杀陈士辛,不为我刘寿彭。”小小年纪就显露出桀骜不驯的脾性。四年级学年考试后,刘寿彭即退学去了上海,致力于小说创作,改名半侬。后应蔡元培、陈独秀之邀,赴北大任教,易名半农。
做了北大教授,刘半农仍然锋芒毕露,冲劲十足。1919年6月5日,北大教授在一间简陋的教室开会,商谈挽留蔡元培校长事。当时有位姓丁的理科教授上台发言,此人方言重,说话啰嗦,在台上唠叨了半天,底下人只听到几个单调的词:今天,北大,北大,今天……语不成句,不知所云。正值盛夏,闷热难当,挤在教室里听如此单调的长篇大论,谁受得了?这时,有人推门把刘半农叫出去。不一会,屋外传来刘半农骂声:“混账!”里边的人吃了一惊,那位丁教授听到骂声,不敢再啰嗦,赶紧下台。等刘半农回来说明情况,大家才知道,刘半农骂的是北大法科学长,因为他不支持学生运动。没想到歪打正着,屋外发炮,击中了屋内的丁教授。后来,刘文典对人说,他特别感谢刘半农那句“混账”。因为当时他实在无法忍受丁教授的啰嗦,正准备上台给他一个嘴巴,再低头道歉。刘半农一句“混账”救了他。
刘半农有“金刚怒目”的一面,也有“菩萨低眉”的时候。遇到坏人坏事,刘半农是怒发冲冠的斗士,而在亲友眼中,他又是一个温情四溢的君子。
劉半农性格刚强,但心地非常善良。和朱惠订婚后,刘半农在岳家看到未婚妻穿的是缠足的绣花鞋。刘半农就说:“她已经和我订婚了,也不必担心嫁不出去了,何必吃这个苦。”岳母听到未来女婿说这样的话,当然高兴,因为她也不想让女儿遭这份罪。能对女性缠足之苦感同身受,足以说明刘半农之善。
结婚后,朱惠两次流产。刘半农父亲以为儿媳没有生育能力,为延续刘家香火,命令儿子纳妾。刘半农当然拒绝了父亲的“美意”,为让妻子不受大家庭的气,他把妻子接到上海,脱离封建家庭,独立生活。
为进一步深造,刘半农去英国留学,因为不想和妻女分开,于是举家赴英。不久妻子在伦敦生下一对双胞胎,刘半农的生活随即变得异常忙乱。学习任务重,家庭杂事多,生活苦不堪言。全家五口人,全依靠刘半农那一点微薄的留学金。为了贴补家用,刘半农不得不在繁重的学习之余,不停笔耕。尽管身陷困境,但刘半农毫不沮丧,他以一个男人的坚强,扛起家庭的重负,也以一个父亲的慈爱,让孩子们在寒冷的伦敦,享受到爱的阳光。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女性饱受压迫,饱尝凌辱。刘半农在和妻子的一次谈心中,道出了中国女性之苦:“世界最苦的人类,就是你们这班中国的女子。”他写道:
然而你们是人类,以人类应有的身份评判你们,你们却苦极了。
第一,你们未嫁时,父母不教你们读书;到了十岁以后,却急急要替你们攀亲了,人类是应当有知识的;你们父母却不许你们有知识。人类对于本身,应有自由处分之权;你们父母却要代为处分。这是养小猪的办法:起初是随便养它;养大了便糊糊涂涂的把它捉出圈去。
第二,到你们出嫁以后,因为自己没有知识,所以不得不以‘无才为‘德;因为不能自立,所以不得不讲‘三从;因为一失欢于男子,就要饿死,所以不得不讲‘四德,不得不‘贤惠,不得不做‘良妻贤母。
其实,所谓‘无才是德,就是‘人彘的招牌;所谓‘三从,就是前后换了三个豢主……
刘半农对中国女性之苦有如此深刻的认识,不仅在于他目光深邃,更是因为他有一颗善感的心,一副“怜香惜玉”的柔肠。
刘半农虽身居象牙塔,但总能把怜悯的目光投向那些在死亡线上挣扎的穷人。刘半农写过这样一首诗《相隔一层纸》:“屋子里拢着炉火,老爷吩咐开窗买水果,说‘天气不冷火太热,别任它烤坏了我。屋子外躺着一个叫花子,咬紧了牙齿对着北风喊‘要死!可怜屋外与屋里,相隔只有一层薄纸。”这首诗与杜甫那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有异曲同工之妙。刘半农的诗艺当然不及杜甫,但他的慈悲心肠却和杜甫一样。
刘半农去世后,他的墓志铭是周作人撰写的。周作人和刘半农是至交密友,周氏笔下的刘半农生动、逼真、传神,如这段:“君状貌英特,头大,眼有芒角,生气勃勃,至中年不少衰。性果毅,耐劳苦。专治语音学,多所发明;又爱好文学美术,以馀力照相,写字,作诗文,皆精妙。与人交游,和易可亲,喜诙谐,老友或戏谑为笑;及今思之,如君之人已不可再得。”
周作人说刘半农“喜诙谐”,的确,一个“谐”字可贯穿刘半农一生。在北大任教后,胡适、钱玄同、周作人都是刘半农的好友。在和他们的交往中,刘半农诙谐的一面展露无遗。
刘半农和钱玄同的交情很深,且两人都很诙谐,所以一见面就闹。刘半农记录下钱玄同怕狗的趣事:“玄同昔常至余家,近乃不常至。所以然者,其初由于余家畜一狗,玄同怕狗,故望而却走耳。今狗已不畜,而玄同仍不来,狗之余威,固足吓玄同于五里之外也。”
刘半农曾应邀主编《世界日报》的副刊,钱玄同对《世界日报》早就看不顺眼,得知老友竟被收买,而且看见报上声称“刘先生的许多朋友,老的如《新青年》同人,新的如《语丝》同人,也都已答应源源寄稿”,气不打一处来。随即给刘半农写了封充满火气的信,表明严正立场:“我当然是您‘刘先生的许多朋友之一,我当然是‘《新青年》同人之一,我当然是‘《语丝》同人之一;可是我没有说过‘答应源源寄稿给《世界日报》的副刊这句话。”
刘半农以一首打油诗为这次争执画了一个诙谐的句号:“闻说杠堪抬,无人不抬杠。有杠必须抬,不抬何用杠。抬自犹他抬,杠还是我杠。请看抬杠人,人亦抬其杠。”钱玄同读到这首打油诗,再火冒三丈,也只能一笑置之了。
周作人是刘半农的另一位密友。刘半农称周作人为“方六爷”,这个典故出自《儒林外史》。书中有位成老爹,人很势利,和别人聊天时,常吹嘘自己见着方老五方老六了。方姓在当时的安徽往往是做盐商的富翁。五四之前,刘半农和别人谈话时常说自己见着鲁迅、周作人了。于是,朋友们笑称刘半农是成老爹,鲁迅是方五爷,周作人是方六爷。
刘半农喜欢打趣别人,也习惯调侃自己。他曾请画家王悦之给自己画像,还作了一首《曲庵自题画像》的诗,拿相貌狠狠自嘲:“眼角注成劳苦命(注:眼角下垂相者,言应劳碌一世),头颅未许窦窬钻。(注:方头,故不宜钻狗洞)”周作人读了这首诗,不禁手痒,当即和了一首,不拘小节,也把好友的相貌借题发挥:“眼斜好显峨眉细,头大难将狗洞钻。”胡适也作了一首诗,和了刘半农的自题诗,给了他一个传世的外号:“方头真博士,小胖似儒医。”刘半农的风趣感染了朋友,真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趣者谐也。
刘半农病逝后,周氏兄弟都写了纪念文章。在周氏的共同朋友中,享有此殊荣的不多。
鲁迅的《忆刘半农君》虽褒贬分明,但流露的尽是真情;周作人的《半农纪念》,貌似平淡,实则难掩沉痛。两人不约而同在文章中提到刘半农的“真”。
鲁迅通过比较陈独秀、胡适,来突出半农之“真”:“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罢,独秀先生的是外面竖一面大旗,大书道:‘内皆武器,来者小心!但那门却开着的,里面有几枝枪,几把刀,一目了然,用不着提防。适之先生的是紧紧的关着门,门上粘一条小纸条道:‘内无武器,请勿疑虑。这自然可以是真的,但有些人——至少是我这样的人——有时总不免要侧着头想一想。半农却是令人不觉其有‘武库的一个人,所以我佩服陈胡,却亲近半农。”
正因为刘半农坦诚实在,鲁迅才不觉其“有武库”,才亲近他。在鲁迅看来,刘半农因为真诚而“如一条清溪,澄澈见底”。
作为刘半农的至交,周作人认为,刘半农有两大优点,其一就是“真”:“他不装假,肯说话,不投机,不怕骂,一方面却是天真烂漫,对什么人都无恶意。”
刘半农在北大时已经是颇有名气的教授,为何还要吃辛吃苦去外国留学?对此有各种说法。而刘半农自己却老实地告诉大家,是因为自己的知识不系统。在《留别北大学生的演说》里,刘半农说:“我到本校担任教科,已有三年了。因为我自己,限于境遇,没有能受到正确的、完备的教育,稍微有一点知识,也是不成篇段,没有系统的。”
刘半农这样的真人,从来不会往脸上贴金,相反,他总是有一说一,竹筒倒豆子。他還坦承,自己喜欢研究工作,不想做教书匠。甚至说教书“简直是吃泻药”,虽然不妥,但和那些口是心非,两面三刀,台上一套台下一套的伪君子相比,刘半农的实话实说要中听得多。刘半农是真诚的,真诚到他的缺点也一目了然。
1934年,周作人50岁,作了两首诗,被林语堂以“自寿诗”名义刊登在自己主编的《人间世》。其一为:“前世出家今在家,不将袍子换袈裟。街头终日听谈鬼,窗下通年学画蛇。老去无端玩骨董,闲来随分种胡麻。旁人若问其中意,且到寒斋吃苦茶。”刘半农读后,直指作者在诗中撒了一些谎:“诗虽好,却撒了一大堆谎,他不会作画,也不写草字,‘画蛇之谓何?‘玩古董有些瞎吹,‘种胡麻更非事实,‘寒斋不寒,‘苦茶不苦……特发书复,以明知堂是浪漫派,而区区则写实派也。”可见,即便对自己的好友,刘半农也不无原则吹捧,而是有好说好有坏说坏。
在现代作家中,刘半农的勤奋人所共知。
刘半农中学毕业后,即去上海谋生。短短三年就发表了上百篇小说,在上海滩名噪一时。在海外留学那几年,他的勤奋更是无人能比。为获得博士学位,他要修多门艰深的课程,课余还得爬格子贴补家用,其间,家中的病妻弱女还须他照顾。除此之外,他还给自己一个额外的任务,抄写巴黎图书馆的敦煌资料。回国前,刘半农去图书馆辞行,工作人员依依不舍:“博士回国后,这些书再也不会有人读,只好喂虫子了。”
胡适鲁迅周作人在纪念文章中都提到刘半农的勤奋,各人的侧重点却完全不同。
胡适说:“一个‘勤字足盖百种短处。”胡适肯定了刘半农的勤奋,“努力不断”,但也没有讳言其“缺少早期训练”,“有低级风趣”。由此可知,胡适作为“血统纯正”的博士,对刘半农这种“半途出家”的教授,难免有成见。
鲁迅在《忆刘半农君》的最后,饱蘸感情地写道:“现在他死去了,我对于他的感情,和他生时也并无变化。我爱十年前的半农,而憎恶他的近几年。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因为我希望他常是十年前的半农,他的为战士,即使‘浅罢,却于中国更为有益。我愿以愤火照出他的战绩,免使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前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
鲁迅对作为战士的刘半农赞赏有加,对他后来的保守和颓唐则极为不满。在鲁迅眼中,十年前的刘半农和十年后的刘半农判若两人。十年前,刘半农的“勤”于中国有益;十年后,刘半农的“勤”,比如写打油诗,为赛金花写传,给梅兰芳做广告等,在鲁迅眼中,全是无聊而油滑的行为,于国无补,于人无益。
因为“勤”,刘半农在各方面都有所涉猎、有所建树。周作人很称道他广博的杂学:“他的专门是语音学。但他的兴趣很广博,文学美术他都喜欢,作诗,写字,照相,蒐书,讲文法,谈音乐。有人或者嫌他杂,我觉得这正是好处,方面广,理解多,于处世和治学都有用,不过在思想统一的时代自然有点不合适。”
周作人表面褒奖了刘半农学问之杂,暗地里却朝左翼文人放了一枝冷箭。因为,正是思想激进的左翼文人把刘半农辛勤做事看成是无聊乃至“帮闲”的。
在同样的时代背景下,三位高手借纪念友人半农,“烧”出了风味不同的“菜”。
(作者系文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