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步锋
(广西能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我国于2019年1月1日在全国正式实施了“社保入税”,2020年10月30日,多地税务部门下发公告,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对于我国各类企业都有着较大的影响,其中劳务公司比较具有代表性,尽管目前部分劳务公司已经意识到了强化开展社保筹划的重要性,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有必要展开深层次的探究。
1.1.1 社保处理风险
现如今,我国部分劳务公司中存在着不缴、少缴或者是漏缴社保问题,尤其是对于民营私企来说,甚至已经形成了普遍风气。针对上述企业,“社保入税”有着较大的影响,公司出于节省成本支出的目的,将会采取各种措施进行社保筹划,但若是未能对筹划方式进行科学选择,势必会增加诸多社保处理风险,进而导致企业正常发展受到阻碍。
1.1.2 会计处理风险
当其在对社会保险费进行全额承担的时候有极大的可能性会出现会计处理错误的问题,在这种条件下,企业同员工之间协商的工资本质上是实发净工资,并非是企业所申报社保的缴费基数。这主要是因为公司劳资部门和财务部门本身没有对社保基数产生正确的认识,严重增加了企业会计处理的风险,进而导致各种缴纳社保费未能同相关要求和规定相符的现象出现。
劳务公司在用人成本方面基本上同众多企业类似,主要是由实发工资以及代扣代缴部分所组成的,然而部分企业为了能够减少薪酬总额的支出,不进行社保的缴纳。当税务部门对社保费征收进行全面接管之后,在原有的基础上极大程度增加了对于社会保险费的征管强度,人社部门会将社保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企业个税、社保申报数据将实现比对,不缴社保,或者少缴社保的企业一目了然,若是企业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社保缴纳,便会导致企业的信用评级降低,一旦成了失信企业,将成为重点监督对象,并在财政补贴和资金支持,优惠政策支持,政府采购,政府项目合作,融资授信,保险购买,企业认证,评选表彰,土地供应,招标投标,乃至重组上市等方方面面受到限制或禁止。毫不夸张的说,进入了社保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企业将在经营发展中寸步难行,另外,还会使得企业责任人受到处罚或者出行受限等等。而若是对社保费进行规范化调整,势必会导致企业在人工成本方面得到增加[1]。
从目前来看,劳务公司若想有效应对“社保入税”所带来的各方面影响,应当积极开展社保筹划工作,这样一来便能缓解由于政策变动所导致的企业用人成本增加的问题。对于劳务公司来说,社保费增加额同职工薪酬之间呈现出同比变动的关系,与此同时,当出现薪酬总额变化的情况时,企业所得税的整体数额也会出现相应的变化。基于此,劳务公司在实际开展社保筹划工作的时候要结合企业所得税的变动情况,将二者联动筹划,进而最大限度增加企业的经济利润。
2.1.1 二者的联动关系
在二者的联动关系方面,社保费主要是在工资总额的基础上制定的,而企业所得税则是在利润的基础上所确定的,若是增加了企业所缴纳的社保费,则会引起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而若是减少企业所缴纳的社保费,所得税税负增加,尽管看上去企业的利润被压缩,但事实上企业的税负负担也有所减少。基于此,企业在进行社会保险费筹划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适度原则,并在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基础上对企业薪酬支出总额展开优化调整。这样一来便可以在社会保险费进行合规缴纳的同时,有效缓解企业在社保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成本增加问题。企业如果要对工资总额进行调整,便会产生员工薪酬构成的变化,所以企业应当积极站在员工的角度考虑员工的利益,并优化采取能够综合提升企业与员工经济收益的管理措施。
2.1.2 社保费与工资总额的控制
基于上文所述“社保入税”为劳务公司所带来的用人成本增加问题,企业应当从用人成本控制的措施着手,优化采取控制企业工资总额以及社保费的手段,二者的变动主要会体现在员工薪酬的数额上。劳务公司本身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其在实际进行社保费控制方式选取的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局限性,基于此,劳务公司务必要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而科学确定控制方式,基本上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其一,企业需要对原有的补贴支出方式进行改变,通常情况下企业会采用货币的形式进行补贴的发放,纳入到员工薪酬支出之中,若是存在能够证明的合理真实补贴,可以在职工福利中纳入这一部分,并在进行应纳税所得额时将该部分扣除,同时也不需要加入到社保的基数计算当中。
其二,企业应当对现有的福利待遇展开重新设计,并尽可能增加其中福利的部分,与此同时,在日常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企业需要为员工全面配备工作装备以及劳动保护等内容,并不计入到社保的基数当中。
其三,企业应当为员工建立年金,便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尽管此举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企业的总体支出得到了增加,但该行为本质上其实是增加员工福利,此外,应注意当补充购买的医疗保险不足与工资总额5%的情况下,可以在纳税所得额计算的过程中扣除。
对于企业来说,工资总额的实际情况对于所缴纳社保费的数额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若想有效实现企业社保成本的降低,企业可以适当采用对工资总额进行控制的手段。以劳务公司为例,该公司结合自身工资总额的实际构成情况,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工资总额的控制。
首先,企业可以适当采取加设差旅费补贴的措施,在原有的基础上科学制定相应的差旅费执行标准,比如不同级别员工以及差旅费津贴按照所在机构所在地财政局及税局规定的消费标准,若是超过标准,便要对超出的部分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其次,企业可以对员工的通讯费进行报销,并实现明确好相应的报销标准,在实际进行执行的过程中落实好实报实销的原则。员工应当持有效的原始凭证才能进行报销,与此同时为员工所负担的办公通讯费应控制在机构所在地税局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最后,企业可以适当为员工提供夏季防暑降温的饮料费用。一般来说酷暑高温工作强度较大,适当的高温补贴能够有效提升员工的满意度与忠诚度,其发放的形式多有不同,包括货币形式以及发放实物等。如果采用报销的形式进行发放,允许不计入到薪酬总额当中,不会增加工资总额。
2.2.1 降低税费负担
受到“社保入税”的影响,企业将会面临着较重的税费负担,所以在社保合规化进程中,企业需要科学运用当下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合理控制企业的成本支出,并确保人力资源以及财务等部门之间能够高效配合与协作,事先完成应对方案的制定工作。后续我国将会持续推出更多的有关于社保的优化政策,基于此,相关工作人员务必要能够对政策进行精准解读,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对企业的社保缴费数额展开优化调整,最大限度实现企业社保和规划成本的有效降低。劳资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到各税务局所开展的政策解读会议当中去,对各地方政策进行深层次的认识与了解,并保障在实践过程中的科学、合理应用。以我国某市在疫情期间所发布的社保费减免政策为例,该劳务公司所被免征的5个月社会保险费的实际数额高达130万元,切实缓解了企业在疫情期间所面临的税费压力[2]。
2.2.2 制定用人成本规划方案
除了降低税收负担以外,企业还应当运用当下各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用人成本规划方案的制定。
一方面,企业应优化开展对于薪酬构架的设计工作,从岗位职责以及工作量的不同进行与之相匹配的岗位工资设置。一般月薪薪酬在构成上包括岗位工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采用公开制进行薪酬制度以及薪酬架构的制定,使用密薪制进行岗位薪酬的制定。由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薪酬核算、绩效考核以及考勤等的具体实施,当总经理完成审批工作之后,再交由财务部分进行具体发放。针对那些诸如清雪工以及季节工等临时性劳务岗位来说,企业可以从具体的薪酬体系出发,采用日薪制。企业应当对员工的收入配比进行重新的优化设计,尽量增加员工的福利待遇部分,例如采用定期体检、红白礼金、工作餐以及过节费等多种形式。
另一方面,企业需要从目前各方面实际的用工情况出发,对企业的用工成本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与此同时,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健全完善绩效考核、薪酬体系以及规章制度等,搭建起人力资源部门以及财务人员之间良好的沟通桥梁,保障人力资源能够最大限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除此以外,企业应当创新采用更为科学的用工方式,以便于有效实现对于用工成本的控制,综合实际用工成本针对性地降低社保费的缴费数额,切实提升企业所获得的经济效益。
2.2.3 社保筹划风险防控
企业在实际开展社保筹划工作的时候,经常会面临着各方面的风险问题,尤其在社保入税的大环境下以及目前税收严管的时代,企业更应该把控社保筹划的风险所以为了促进企业的持续平稳发展,企业应当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实现对于“社保入税”的高效应对,在保障企业经济利润的同时,推动企业社保合规化进程。企业主要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内容着手进行社保筹划风险防控。
一方面,应当对现有的社会保险管理流程展开重新的梳理工作,明确中所存在的各方面问题以及漏洞,并第一时间采取妥善的措施进行处理,提升执行程序的规范化以及合理化,形成更加高效可行的社保征缴管理体系。
另一方面,企业应当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针对社保筹划的实施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的监管,并根据潜在的各类风险和问题事先制定出科学的应对措施。此外,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深层次探索企业当下所存在的各个业务盲点,并进行校正,在实践中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完善社保筹划具体方案。在进行方案界定的时候应当从劳务公司本身的各方面实际情况出发,优化采用适宜的筹划方法,进而实现工作有效性的提升。
综上所述,积极推动企业社保合规化进程能够有效实现企业成本的降低,并规避潜在的各方面风险。基于此,劳务公司应当大力开展社保统筹管理,形成切实可行的系统模式,通过科学采取税收筹划的措施,促进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