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科学界定劳动范畴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2020-02-24 23:17
韶关学院学报 2020年7期
关键词:智力因素主导作用资本论

钱 津

(中国社会科学院 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836)

马克思认为:“在社会主义的人看来,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1]由此阐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研究是需要将劳动范畴作为认识人类社会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基本范畴。因此,高度重视对于科学的劳动范畴的研究,应是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而且,这一方面的研究对于指导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就此展开对于《资本论》界定的科学的劳动范畴的讨论,以更好地认识中国当前全面实现新型工业化和建设现代农业的经济实践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资本论》科学界定劳动具有整体性

《资本论》是马克思最重要的著作。《资本论》第一卷是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第二卷、第三卷是恩格斯根据马克思留下的手稿整理后于1883年出版的。因此,相比之下,对于研究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来说,《资本论》的第一卷具有更重要的学术意义。在《资本论》第一卷的第三篇第五章,即在研究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的有关论述之前,马克思在论述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之中,对于似乎人人都熟悉的劳动概念给予了理论经济学的科学定义:“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2]201这一科学定义表示,人类劳动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过程,只要是人类劳动都需要有过程,也就是说,讲人类劳动就等同于讲人类劳动过程;这样的劳动过程不是单纯的人的活动过程,而是作为劳动主体的人与作为劳动客体的自然两者之间存在的交流的过程。这就是说对于劳动,永远都需要有作为劳动主体的人,同时永远也都需要有作为劳动客体的自然。任何真实的劳动都必然是由人与自然的结合起到的整体作用。这就表明,相对于人们普遍以为劳动就是单纯的劳动主体活动的认识,马克思关于劳动范畴的科学定义是一个界定了劳动具有整体性的定义。按照马克思的这一科学定义,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劳动才是具有科学研究意义的劳动,所有的科学研究的劳动都必定是劳动主体与劳动客体相统一的范畴,即不论是具体劳动还是抽象劳动范畴都是具有客观存在的整体性的,因此,所有取得的劳动成果都是依靠人与自然的劳动发挥整体作用的结果。这就是说:“劳动的过程是以作为劳动主体的人实施的有目的的过程,这种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一种劳动主体与劳动客体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所以,这一过程既离不开劳动主体的主导,也离不开劳动客体的作用,这种物质变换的过程就是创造劳动成果的过程。”[3]因而,关于劳动具有的整体性,马克思认为:“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2]202可以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于人类劳动具有整体性的界定是具有科学研究力度的,是科学性的概括认识。马克思明确界定了劳动范畴是具有进入劳动过程的人与自然对立统一关系的整体性的,这一界定是对劳动范畴科学的认识,这对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现时代创新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劳动主体是人,即劳动者。劳动客体是自然(人化自然和人的自然化),即包括除了劳动主体以外的所有在劳动过程中需要的客观条件,如土地、劳动工具、厂房、设备、燃料、原料、材料,甚至包括阳光、水源与空气。如果不能依据马克思的科学定义认识到科学的劳动范畴必然具有整体性,那就会因此忽视劳动客体的存在和劳动客体存在的意义。忽视劳动客体的存在,必然会夸大劳动主体的作用,甚至认为劳动主体可以创造一切,得出十分荒谬的认识。而忽视劳动客体存在的意义,其实是对客观的社会生活和经济运行的认识肤浅的表现。人类的劳动离不开劳动客体,也就是说,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劳动客体。事实上,劳动客体的存在状况是与劳动发展的整体水平息息相关的。进入劳动过程的劳动客体越多,说明人类的劳动整体能力越强。从某种意义上讲,劳动客体的存在多少,表示人的生存保障有多少。没有劳动客体,人们不可能生存在世。只有很少的劳动客体,人们的生存就是很艰苦的。所以,保护劳动客体,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条件。开发更多的劳动客体,就是开发人类更好的生存条件。人类需要依靠劳动生存。马克思科学界定的劳动范畴表明劳动具有整体性,因此,准确地讲,人类依靠具有整体性的劳动生存,其中就包括劳动客体在内。劳动客体对于人类生存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更要明确保护劳动客体的重要性。由于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现阶段私有制的存在是一种常态下的对于劳动客体的使用和保护,因此通过改革开放,引进国外资本,在国内恢复民营经济,明确要毫不动摇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即民营经济的发展,都是为了更好地扩大劳动客体和更好地保护劳动客体。

按照马克思的关于劳动具有整体性的界定,可以认识到仅仅概括人的主体活动并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劳动,实际的劳动肯定都是人的作用与自然的作用的统一即劳动主体作用与劳动客体作用的统一,所有的劳动作用都必然是劳动的整体即人与自然的统一发挥的作用。确认这一点,不仅可以更好地利用、开发、保护劳动客体,而且可以更好地发挥劳动主体在劳动整体中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劳动整体作用。在现实经济中,人的作用就是劳动主体的作用。劳动主体在劳动整体中是起施动性作用的,劳动客体在劳动整体中是起受动性作用的。所以,明确了劳动具有整体性,就能够更好地发挥劳动主体的施动性作用。这并不是说,人有多大胆,地就有多大产。而只是说,劳动主体在劳动过程中具有一种能动的力量,可以促使劳动整体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获取更多更好的劳动成果。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劳动主体在劳动整体中的施动性作用都是最重要的。在过去,体力劳动为主时,劳动者即劳动主体的体力决定劳动的成果多少,在同等的劳动客体条件下,劳动主体的体力越强,劳动的收获越大。在现在,已经是脑力劳动为主了,同样,劳动者即劳动主体的脑力决定劳动创造的财富多少,在同等的劳动客体条件下,劳动主体的脑力越强,劳动的收获就越大。更重要的是,在劳动主体的施动性作用下,可以保持劳动整体更好更快地发展。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都是由劳动的发展决定的,而这在任何地方都必然是由具有整体性的劳动决定的。所以,能够促进劳动客体方面的发展可以是推动劳动的发展,能够推动劳动主体方面的发展更是可以推动劳动的发展。当前,中国经济的发展,需要各地既推动劳动客体发展又推动劳动主体发展。只是,其中最重要的是推动劳动主体发展,即需要推动劳动主体的高质量发展。

二、智力因素作用是劳动整体中的主导作用

为什么在劳动整体的发展中,要特别重视劳动主体的高质量发展呢?这不仅是因为劳动主体在劳动整体中起施动性作用,更是由于智力因素作用作为劳动主体的作用具有整体性的劳动中的永恒不变的主导作用。社会的发展就是由劳动主体的智力因素作用决定的,经济的发展也是由劳动主体的智力因素作用决定的。这是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关于劳动的研究得出的不同于19世纪思想的新的认识。劳动是劳动主体与劳动客体的统一整体,任何劳动成果的取得都是劳动主体作用与劳动客体作用合为劳动整体作用取得的。而更具体地说,“劳动主体作用分为智力因素作用和体力因素作用,劳动客体作用分为自然条件作用和资产条件作用。任何劳动都必然包含这四种作用,缺一不可。在这四种作用中,劳动主体的智力因素作用是主导作用,即是起推动劳动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劳动的发展要依靠劳动智力因素作用的提升。进一步说,劳动智力因素作用的提升将引起劳动整体包含的四种作用中的主要作用的变化,由此决定社会的发展变迁。主要作用与主导作用不同,主导作用是指对于劳动整体发展具有的决定性作用,而主要作用只是一种支配性作用,即是指在劳动整体作用中占有较大比例的作用。”[4]从社会的发展来说,劳动内部的主要作用与主导作用最初的合一,即劳动主体的智力因素作用既起主导作用又起主要作用,决定人类社会自起源后一直停留在原始社会。后来,随着劳动主体的智力因素主导作用的提升,劳动内部的主要作用转移为劳动主体的体力因素作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入奴隶社会。在经历了大约3000年之后,随着劳动主体的智力因素主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劳动内部的主要作用又由劳动主体的体力因素作用转移为劳动客体的自然条件作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入封建社会。又经历了大约2000年之后,随着劳动主体的智力因素主导作用的再进一步提升,于是,劳动内部的主要作用又转为了劳动客体作用中的资产条件作用,于是,人类历史的发展开始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再随着劳动主体的智力因素主导作用的更进一步提升,劳动内部的主要作用将由劳动客体的资产条件作用再转移到劳动主体的智力因素作用,再次实现劳动内部的主要作用与主导作用的合一,人类社会的发展将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就是开启了真正的人正态生存延续的时代。由资本主义社会转化为共产主义社会的质变过程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的阶段。这表明,社会的发展是由劳动的发展决定的,劳动的发展是由劳动内部矛盾的发展推动的,劳动内部矛盾就是劳动主体与劳动客体对立统一中的矛盾,劳动内部矛盾的发展是由劳动内部的智力因素作用起主导作用的不断提升实现的。客观地讲,社会的发展必将证明,实现劳动内部的劳动主体的智力因素主导作用高度提升并同时起到劳动内部的主要作用相对应的知识经济形态高度发达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物质技术基础即经济基础,而在此之前的工业经济形态无论怎样高度发达也无法具备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之前需要的客观条件。所以,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需要实现社会劳动的高度智能化发展及其由此产生的知识经济和其中的最强大的劳动主体力量支撑,而不是在劳动客体的资产条件作用起劳动内部主要作用高度发达时期即资本主义工业经济高度发达时期就能够完成的历史使命。这就是说,由劳动内部矛盾的发展决定,实现社会主义社会需要劳动整体中的劳动主体的智力因素主导作用的高度提升同时能够起到劳动整体内部的主要作用。

从经济的发展讲,劳动整体中的劳动主体的智力因素主导作用也是决定性的。历史与现实的实践证明,世界上所有地方的社会变化和经济生活水平的提升都取决于本地社会劳动中的主体发展的智力因素作用水平。例如,各个国家或地区都能够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状态设立模型分析实现工业化之前必然出现的经济高速度增长阶段。这也就是说,假定某个地方需要实现工业化,那么在其进程中社会劳动中的智力作用水平的提升一定会使工业经济中的高技术发展形成一个平台,此后,这一平台将必然会吸引国民经济各个方面的市场经济活动迅速向这一平台汇集,由此带动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迅速上升,形成实现工业化之前的国民经济高增长阶段。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之中,工业技术的高速成长具有必然性,而国民经济的各方面运动汇集于高技术发展形成的平台也是具有必然性的,于是,在各个国家或地区实现工业化的经济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如此的客观情况,是在许多国家或地区都出现过的。对于这种可以形成导引国民经济各个方面运动提升水平的平台出现,关键一定要理解这是由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劳动整体中的劳动主体的智力因素作用提升决定的,没有智力因素作用的提升是不会使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运动都跃上平台的。这也就是说,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劳动整体中的劳动主体的智力因素作用提升对于各个国家或地区实现工业化前的经济高速增长起到关键的作用,而实现工业化之前的经济高速增长必然会延续很长时期直至工业化的基本完成。

三、对中国全面实现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义

《资本论》科学界定劳动范畴具有整体性,是马克思给后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工作者留下的最珍贵的学术遗产,不仅有助于推进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新研究,而且对于当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实践意义。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大会报告指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工业化仍然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艰巨的历史性任务。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5]由此表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要实现的工业化必须是新型工业化。

2017年,党的十九大召开,其明确提出的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是:“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6]这也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要在2035年全面实现新型工业化,因为只有保证全面实现新型工业化,中国才能保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所以,在目前阶段即在2035年之前,中国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实践目标就是全面实现新型工业化。

与传统的工业化截然不同,按照现代劳动发展的客观要求,新型工业化具有的主要特征是:第一,必须以信息新技术导引。必须要做到用高度发达的信息新技术推动发展工业化,即新型工业化的基础是信息化。在信息新技术的推动下,新型工业化的发展进程要以信息产业建设为龙头,建设全国的工业化体系。第二,注重生态环保。对于高污染的夕阳产业要一律关停。决不能再搞破坏生态环境、效率低下的传统产业。要竭尽全力减少各种工业生产造成的污染,不能沿着传统的工业建设的路子往下走。在工业化的同时要建设美好的生态环境。第三,要求增加技术附加值。与传统工业化不同,新型工业化需要做到生产技术始终保持先进,做到依靠先进的生产技术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所以,这就要求生产技术的使用必须对产值要有更大的贡献,即要通过先进的生产技术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第四,要求工业比重相对下降。以往,其他国家实现工业化都是工业比重上升;而今,中国要实现的新型工业化则是工业比重下降,服务业比重上升。因此,在新型工业化建设中,发展工业的同时要推动服务业的发展提升,努力为服务业的产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第五,做到人本与资本的均衡对峙。人本就是指员工,包括企业的生产作业人员,也包括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人本是新型工业化中的企业财富,特别是最出色的员工,是最有价值的人本。人本不是资本。对人本不应视之为人力资本,人本就是企业劳动的主体,不属于劳动客体,不能称之为是一种资本。以往的工业化都是资本起支配作用;而新型工业化是增强人本作用,使之能够与资本力量抗衡,以此做到企业的人本与资本均衡对峙。第六,不要求城市化而要求城镇化。实现城镇化不同于实现城市化。实现城镇化是指要建设小城镇,要将工业企业搬到小城镇。新型工业化不要求发展大中小城市,工业企业一般要设在城镇。这种设立工业企业的城镇要求是具有基本健全设施的小城镇。这种新型工业化要求的小城镇与小城市是不同的。可以说,其他国家实现的传统工业化是依托城市化而实现工业化,而中国则是要求依靠城镇化实现新型工业化。因为利用小城镇发展各类工业企业,是与在城市建设工业区有所不同的,所以,城镇化的工业发展道路是一条新的道路。中国的新型工业化必将表明,未来中国的城市不是发展工业的地方,未来的中国工业企业主要是建在小城镇。城市的性质和功能要发生变化,城市将永远脱离工业建设。这表现出的是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之间存在的协同发展要求。

与传统工业化相对应的是新技术革命之前的传统劳动,与新型工业化相对应的是新技术革命之后的现代劳动。全面实现新型工业化,体现了由劳动主体智力因素主导作用提升决定的劳动整体发展水平提高的要求。正是由于这种劳动整体能力的提高是由智力因素作用决定的,所以,全面实现新型工业化的核心要求就是需要足够的高智能劳动者。在高智能劳动者身上,是承载着劳动整体中的智力因素的具体作用的。因此,用《资本论》科学界定劳动范畴具有整体性的理论指导实践,就是要求为全面实现新型工业化,全国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培养或引进高智能劳动者。从国家层面就必须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不使人才的培养走偏。从各地的实践讲,必须要自觉依靠智能型人才发展经济,而不是将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心放在其他方面。高智能劳动者或者说智能型人才相比高技能劳动者或技能型人才,只有一字之差,却有重大区别。高智能劳动者或者说智能型人才是全面实现新型工业化的劳动主体保障,是中国劳动整体水平提高的决定性因素,是智力因素作用的具体落实者,是完全不同于高技能劳动者或技能型人才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的。高技能劳动者或技能型人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只是对于目前追求新型工业化的实现不能起到关键性的主要作用。无疑保证实现新型工业化最重要的是依靠智力,是依靠高度发展的知识劳动支撑。在全面实现新型工业化的进程中,会出现不断地以机器代替人工的情况,这就是以机器代替技能型人才,而更进一步讲,还将出现大量的以机器人代替人工的情况,也就是以机器人代替高技能的劳动者。就此而言,未来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是走向智能化,全面实现新型工业化的核心要求必然是对于高智能劳动者或者说智能型人才的依赖。各个地方都需要高度重视智能型人才的培养或引进,以此保证本地经济的发展不落后于全国全面实现新型工业化。这就是要求各地在制定发展战略中有计划地注重提高本地劳动整体发展水平,自觉地依靠高智能劳动者发挥带动作用。

四、对中国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6]这是从战略高度指出了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性。由于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农业经济,所以,农业经济搞不好,达不到现代化的水平,国民经济的其他各个行业的发展都会受到影响。因此,在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实践中,必须高度重视现代农业建设。也就是说,现代农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保证,是中国全面实现新型工业化的基础保证,未来中国农业经济的发展绝对不可能还是传统农业即小农生产结构的落后状态。

然而,从劳动整体的发展来讲,“建设现代农业不同于扶贫攻坚。如果说,扶贫攻坚需要做到精准化,那么,建设现代农业就更需要做到精准化。因而,对于全国各地来说,都需要认真地考虑如何才能做到精准化地建设现代农业的问题。可以说,在当前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中,最最重要的就是这个必须要做到的精准化地建设现代农业。这是比之乡村振兴的其他方面的事情都更加紧迫更加重要的头等大事。扶贫攻坚仅仅是解决少数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而建设现代农业不仅是要解决所有的农村人口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更是要保证整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牢实。”[7]

根据劳动主体在劳动整体中具有施动性作用,劳动主体的智力因素起决定性的主导作用的基本认识,用《资本论》科学界定劳动范畴具有整体性的理论指导现代农业建设实践,就是要看到除了国家投资以外,中国建设现代农业,必须实现全部农业劳动主体的更新,即必须将农民全部转换成新型农民。因此,从劳动发展的整体性要求讲,各个地方培养新型农民是各个地方建设现代农业必须高度重视的首要任务。在实践的意义上可以说,缺少对新型农民的培养,现代农业建设就无法进行;不能够培养出足够的高质量的新型农民,就无法高质量地完成现代农业建设任务。高质量的新型农民是高质量地建设现代农业的劳动主体力量。就目前来说,高质量的新型农民就是指上过大学接受过专业化的培养、能够系统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且具有一定的市场化经营能力的农业劳动者。“新型农民的来源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目前在农村始终安心农业劳动从未出去打工的青壮年农民,经过短期培训,成功转型。二是出去打过工又回来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村知识青年,在社会的资助下,可以接受较为系统的农业高等教育,成为新型农民。三是目前的农民子女,高中毕业后,直接考入农业高等院校,完成学业之后,回乡务农。四是目前农民工子女,在城市读完大学,到农村劳动就业。五是目前城市家庭的子女,在农业高等院校毕业后,立志当农民。六是城市的青年干部、职工在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之后,接受专门的农业教育,转型为农民。七是一部分农业科研人员,独立自主创业,也成为新型农民的组成部分。八是在第二、第三产业创业的成功人士,将自己的大量资金投向农业,开发现代化的农庄经济,也成为名副其实的新型农民。”[8]对于新型农民,不能降低标准要求,一定要高质量地培养,一定要使他们接受最好的高等教育,只接受中等教育是不行的。因而,高质量地培养新型农民是中国农业实现现代化进程中对于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为此,国家必须要对农业高等教育投入足够的资金,创办足够的高质量的农业大学和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以此提供更换新的农业劳动者的基本渠道。根据现在的需求,每个地级市都应创办一所农业专科高等学校,各个省也都需要至少拥有一所公办的本科类的农业大学。接受现代农业高等教育是幸福的,这不是说仅仅没有就业的困扰,大学毕业之后都可以顺利地走上农业劳动岗位,而更是说在今后的农业劳动中可以尽情地享受纯美的蓝天白云和阳光空气。现代经济发达国家已经证明了这一点,那里的农民全部是机械化作业,经济收入有很好的保证,家庭生活一般比城里人还要好。最起码不用每天奔波上下班,可以实现自己的劳动自己做主。只是,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新型农民的质量必须要有保证,农民劳动者的自身质量有保证,现代农业的建设才能有保证。这就是说,未来中国农业发展的水平取决于农民,即农业劳动者,他们的劳动智力因素水平决定他们的整体劳动能力,他们的整体劳动能力决定中国农业的发展状况。每个农业劳动者都是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从而获取劳动成果。对于更新换代后的新型农民来说,不是拼体力劳动,而是要有跟上时代发展的智力,由此保证自己作为新型农民的质量,保证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高质量的实现。劳动具有整体性,在农业劳动中是不言而喻的,而劳动主体的质量决定劳动整体的质量,更是在农业劳动中可以得到充分体现的。所以,以劳动主体的高质量保证农业劳动整体的高质量,以农业劳动整体的高质量保证实现中国现代农业建设的高质量,这是符合实践要求的。因而,以《资本论》科学界定劳动范畴具有整体性的理论为指导,保证新型农民的高质量培育和投入,在劳动客体同时有保障的前提下,中国现代农业建设的实践必将达到既定的目标,为全面实现新型工业化即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结语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于劳动范畴的科学界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指导实践的意义。这一科学界定表明,科学的劳动范畴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即劳动主体发挥作用与劳动客体发挥作用的统一,所有的劳动成果的取得都是劳动发挥整体作用的结果。在劳动整体中,劳动主体作用分为智力因素作用和体力因素作用,而自然条件作用和资产条件作用构成劳动客体作用。人类的任何劳动,都必然包括主客体两个方面的这四种不同的作用。在这四种作用中,智力因素作用永远是劳动整体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智力因素主导作用的提升将引起劳动整体中主要作用的变化,由此决定社会进步。对于经济发展来说,也需要智力因素主导作用的提升决定劳动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相应推动经济发展。中国当前最重要的社会主义经济实践是全面实现新型工业化和建设现代农业。依据《资本论》科学界定劳动范畴具有整体性的理论指导实践,就是要在全面实现新型工业化的进程中,高度重视培养或引进高智能劳动者或者说智能型人才;在建设现代农业的进程中,高度重视培育高质量的新型农民。因而,在理论上认识到劳动主体在劳动整体中起施动性作用,劳动主体的智力因素主导作用在劳动整体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对于各地的经济实践可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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