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静 重庆鸿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针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资本发展。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社会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随着新时代的到来,国有企业也在经历一系列的改革和发展,在这过程中有着许多问题有待加强。
到目前为止,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或独资企业仍占很大比例。这种产权结构的存在将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国有独资公司多股东产权结构的缺失。这种正式的公司组织形式不利于原有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并可能进一步对公司科学管理和权力构架造成影响。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国有企业近年来的改革过程上市的企业普遍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内陆地区国有企业数量偏少,并且,已上市的国有企业的数量占国有企业的总量比重较低,这会导致国有企业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尤其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东部沿海地区一直是中西部经济发展指向标,但实际上,东部国企改革经验并不完全适用于中西部,中西部国有企业改革道路依然需要探索。
当前,我国部分国有企业股权朝着多元化发展,通过混改来促进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经济发展,从而使国有企业更加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场的要求。尽管政企分离严格实施,但在地方上,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还是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关系,一些政府社会职能和国有企业经营范围往往模糊不清,甚至国有企业履行着部分政府职能。从而不利于市场良性发展和有序竞争,也不符合国有企业改革要求。此外,在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国有企业管理机制与体制中的漏洞,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这样被不法分子占有的资产也被成为显性流失,国有企业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等原因也会导致国有企业的显性流失。而因对于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忽视,从而导致了在国有资产清查过程中,恶意少报、漏报最终导致国有资产隐性流失。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手段之一,怎样落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将成为改革发展的必须问题。有部分的企业会将混合所有制改革简单的认为是股权多元化,但实际上国有企业混合所以制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共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以制经济。有部分的人将国有企业混合所以制改革是将国有企业私有化,这是不准确的。国有企业混合所以制旨在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活力,其必须保持底线的前提下被使用,否则无底线的进行混合所以制将真的有可能使国有企业私有化。并且,国有企业混合所以制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国有企业,因此不应该因为采取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没有达到预期就否定混合所有制改革。应该视企业情况而决定是否使用该混合所以制,而不是盲目的将其运用。
首先,想要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政府应优化国有企业上市环境。即改变过去管理模式,可以允许或试点,通过使用私募股权、资产转换等方法来对企业资源进行整合,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的资产证券化率。其次,进行股权制度优化,使企业能够得到科学合理的治理,企业的资源能够被有效的调配。最后,国有企业的资产证券化率的调整必须基于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并且运用分散化经营的方法,来进行资产证券化。
当前,我国经济以市场为主导,为了保证国有企业的良好发展,去行政化成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必要举措。而去行政化的具体举措为:首先,领导任命与选拔制度的更新。国有企业在进行人事任命时,必须建立明确的等级、机制的晋升与选用通道。并且,可以适当的使用利益驱动的方法来进行人员选拔。其次,针对国有资产保护建立专门的机制。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可能会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国有资产流失又被分为显性流失和隐形流失,针对不同的国有资产流失采用不同的方法。对于显性流失,应该做到及时发现、严肃处理,对于相关人员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并追缴流失在外的国有资产。对于隐形流失,则可通过国有资产评估、统计、清查,来避免出现国有资产被恶意“低卖”与“贱卖”的可能,从源头上保护国有资产。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对于我国经济有着巨大的贡献,推动国有企业的全面深化改革是我国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的布局和要求。因此,国有企业必须解决好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从而能够顺利取得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