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赛西亚
(伦敦国王学院 英国 伦敦)
在中国,青春期恋情被称为“早恋”,其形容词“早”体现了情感导向。顾名思义,青春期时建立恋爱关系被认为是为时过早的,心智早熟的。人们多对“早恋”嗤之以鼻,视其为“洪水猛兽”。中国学者大多强调“早恋”的消极影响,认为家长及教育工作者应及时制止“早恋”;有些学者虽承认青春期恋情的正面意义,却依然认为应对其进行遏制;部分学者渐渐开始意识到青春期恋爱的必要性。对青春期恋情持有负面看法是中国特色,不少国外学者也结合中国文化环境辩证分析了这一特色,这使中国“早恋文化”成为了国际学术界的研究对象。
中国有关“早恋”的研究大多建立在一线教学人员或家长的经历和实践的基础上,缺乏对青少年的心理剖析和理论支撑。“早恋”现象屡见不鲜,但是关于正确引导“早恋”的高质量文章屈指可数。中国针对女生的“早恋”教育相较于男生也略有不同:人们对女生“早恋”的容忍度更低,限制更严格。本文将首先从青春期引出“早恋”的意义,分析“早恋”的影响,接着概述中国的“早恋”教育,然后将“早恋”与性别相结合引出 “性别操演理论”,联系中国现状,辩证分析中国针对女生的“早恋”教育,最后对中国“早恋”教育提出优化对策。
青春期是人生的关键过渡期,在这个时期,人们从孩童成长为成人。从年龄上看,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定义,青春期为10岁至19岁[1]。青春期是一个多维度发展期,在这个时期,人们的生理和心理会发生变化,迈出走向社会的第一步。生理上的变化主要为肉体的成长和性器官的成熟;心理上,人们须完成三个任务:1.建立自主意识;2.构建身份认知;3.确定未来发展方向[2]。自主意识是在与父母、朋友及家庭外人员的互动中构建的。拥有自主意识后,青少年可以独立思考问题,独自经历和感受事物,自主决定[3]。著名心理学家埃里克森(Erikson)指出青春期是构建身份认知的重要时期[4]。人们会在这个时期探索个人身份,思考成人后的社会角色。未来发展方向包括事业、学业、家庭以及婚姻生活、情侣关系还有性生活[5]。青少年的行为和他们的发展方向相互影响,青春期做出的抉择、付诸的行动会对成人生活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据著名青春期恋情研究专家Furman所言,青少年恋爱对以上三项任务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对青春期成长意义重大,甚至可以称得上是青春期发展的核心[6]。青春期活跃的性荷尔蒙使得青少年产生了对异性的好奇与兴趣,青少年恋情也顺势产生。青少年在恋情中建立亲密关系,通过与异性的沟通发现自我,探索个人身份,构建对性的认知。人们总认为“早恋”稍纵即逝,不会持久,但“早恋”对日后择偶、恋情和婚姻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不容小视。
在世界范围内,青春期恋情是普遍的。如今,青少年获取营养更便利,也更丰富,青少年的性发育随之提前,青少年恋爱也提早产生。在西方国家,有超过70%的人于18岁之前建立过恋爱关系。虽然中国抑制“早恋”,但是很多青少年从小学开始就产生了恋情,只是他们不敢向老师和家长承认。青少年在恋爱上花费了很大的时间和精力,他们会在课余时间和“伴侣”相互陪伴,或者幻想自己与爱慕对象的接触。即使“伴侣”不在身旁,他们也会惦记彼此。
青春期恋情虽对人的成长有重大意义,其也存在一定风险。“早恋”与性教育息息相关,如果缺乏性知识和防护意识,“早恋”会对青少年的性成熟产生负面影响,如:性虐待、性病传播、早孕、流产等。恋情发展中的问题或失恋还有可能导致青少年的情绪波动甚至抑郁倾向。
青少年的恋爱关系对青春期有重大影响。青少年对异性产生好感是一种正常现象,甚至可以说这是绝大多数人青春期时的“必经之路”。青少年恋爱并不是错误,也不是发展异常。家长及教育工作者面对“早恋”时,一定要理性引导,避免风险,为青少年的成长做好铺垫。
青春期恋情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1.情感沟通;2.性爱抚或性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情感沟通是青少年恋爱的主体,不是所有青春期时确立的恋爱关系都包括性行为。相应的,对青少年的恋爱教育应涵盖:1.情感教育;2.性教育。而中国的“早恋”教育无疑是缺乏情感及性知识引导的。大多数家长及教师秉持着从源头上抑制“早恋”的教育理念,将青春期恋情视为“毒瘤”和异常举动。他们大多认为,只要遏制住“早恋”,青少年就不会建立恋爱关系,不会发生性行为,不会因为“早恋”产生情绪影响,也不会因为“早恋”影响学习。
情感教育可通过对“早恋”的相关规定体现:青少年恋情甚至异性交往被压制,缺乏理性引导。青少年恋爱被纳入了部分学校的校规。预防“早恋”的校规多限制异性交往,认为只要异性间有接触就会有“早恋”的苗头,导致恶劣后果。塘厦水霖学校推出校规:“男女生只要走在一起,不管什么理由都被视为恋爱,学校要公开批评或劝退。”[7]济南某中学制定了《关于严禁男女生非正常交往的处罚规定》,规定指出非姐弟兄妹不得同乘一辆自行车[8]。因为严格的校规,不仅恋爱关系受到了压制,连异性间正常的交流也受到了打压。很多学校的校规并没有公之于众,还有一些学校视不得“早恋”为“潜规则”,学生间的异性交流和恋爱关系的建立受到严格管控。
虽然教师及家长针对青少年异性交往的态度渐渐开放,但是压制“早恋”且对异性交流持怀疑态度依然是教育主流。家长和老师很少对青少年进行正确的异性交流引导,青少年对于恋爱情感认知不足,多通过影视剧产生理想化的憧憬。
中国的青春期性教育虽逐步发展、开放,但依旧不充分,不成体系。学校与性相关的课程多为生物课涉及到的性器官章节和心理健康课程涉及的青春期心理变化章节,对性知识的普及不够深入,对性病防护的教育极为匮乏。受传统道德观束缚,教师和家长对性讳莫如深,欲盖弥彰,极少和青少年正面谈及相关话题。据赵芮等人于2017年6到8月对中国11省市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态度和行为的调查,青少年的性及生殖健康知识及格率仅占约54%,尚有近一半的青少年对性知识没有充分的认识[9]。据聂慧敏等人2019年的问卷调查结果,样本初中生的性知识优良率仅为22%,且对生殖生理知识掌握较差[10]。据郭凌风等人于2020年进行的问卷调研,样本学生中性知识测验的优良率仅为18.53%,且67.9%的个体认为自己没有在学校获得性知识或者没有获得足够的性知识[11]。青少年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取足够的性知识,他们大多通过书籍、视频、影视剧、同学间交流等对性产生初步认识。
综上,中国对于青春期恋爱的教育多以打压和惩罚为主,缺乏情感和性知识的引导。青少年异性间的接触受限,他们也难以从正规途径对情感和性产生理性认识。
歌德曾在《少年维特的烦恼》中写道“哪个少年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少女对爱情的向往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但是基于中国传统道德,家长和教师对少女的恋爱教育更为严苛。
在中国,性别平等正逐步普及,但在情感方面,女性依旧处于被动地位。女性的生理结构意味着她们有早孕及流产的风险,为避免风险,少女与异性的交流被束缚。少女被要求与男生保持适当距离,与男生交流时应矜持、被动。如果女生与男生交流频繁或确立了青春期恋爱关系,常常被认为是不自爱且缺乏自尊的。据先前采访,为“保护”女生名誉,一些教师只训斥“早恋”的男生,他们认为女生是承受不起这种“颜面扫地”的打击的[12]。由于女生一般发育较早,再加上她们的激素水平,她们常被认为是情绪易波动,更加敏感且早熟的[13]。基于此,部分少女不愿谈及自己第二性征的发育与成熟,甚至对性成熟持负面态度。为了竭力让少女们规避风险,家长和老师们试图从源头阻止她们建立恋爱关系,将“早恋”的女生视为是不健康,不良的,不符合性别规范的。
对于青少年恋情而言,“少女”这一性别是一种束缚。根据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提出的“性别操演理论”(gender performativity),“性别”(gender)和“性”(sex)都是社会和文化的产物[14]。巴特勒认为,性别是一种标签,而且性别意味着我们在做什么,而非我们是什么。人们会根据社会和文化构建的性别规范,不断重复和扮演符合自己生理结构的性别行为。人们会因为违背性别规范受到惩罚,甚至是被排除于群体之外。 人们在“操演性别”的同时还会反复强调并固化对自身性别身份的认识。禁止、限制女生“早恋”就是性别规范的一种体现。部分遵循“早恋”教育和限制的女生没有选择在青春期建立恋爱关系,甚至刻意保持了与男生交往的距离与尺度,造成了她们青春期时恋爱关系的缺失,形成并加强了女性在情感关系中应该被动的性别意识。巴特勒认为,性别规范和角色是流动的,是可以扭转并接受质疑的。有些女生未遵循“早恋”教育和性别规范的限制,建立了青春期恋情,但这其中一些女生由于未接受系统且全面的性教育和情感引导酿成了抑郁、早孕、流产、等惨剧。
从短期效益看,为符合性别规范,没有“早恋”及与异性刻意保持距离的女生是当前“早恋”教育的受益者,因为她们的成绩、情绪和身体都没有受到负面影响。然而,青春期与异性交往的缺乏和恋爱经历的空白都会对她们日后的情感发展产生负面影响。青春期的异性交往和恋爱对成人后的性别角色认知、择偶及婚恋观有极大影响。在“早恋”教育和性别规范的影响下,很多成年女性不知道如何与异性交往和接触,也不知道恋爱为何物;她们对自身的性别身份构建也导致她们不敢主动追求自己的幸福,这为她们日后的情感及婚姻发展带来了风险。
很多青少年确立的恋爱关系是不涉及性行为的,大多以情感沟通和陪伴为主,处于这种恋爱关系中的少女并不是不自爱的。对于这一类青少年,家长和教师们对他们的“早恋”教育可谓是“一棒子打死”,可见成年人对青少年缺乏信任,大多施行有罪推论。由于性教育不到位,很多女生甚至不知道恋爱与性之间的关系,不理解为何“早恋”就会被视为是不健康、不良的,她们对成年人的管制也甚是不解,反而会因严苛的教育和惩罚产生情绪和心理的问题,进而影响学习成绩和个人发展;再者,严格的抑制不能有效阻止“早恋”,反而还会引起青少年的逆反心理。出于逆反心理建立恋爱关系的青少年由于没有接受过情感和性知识引导,很容易出现情绪和身体上的问题,酿成惨剧。
在中国,基于女性的生理结构,对少女建立恋爱关系的抑制是更为严格的。遵循“早恋”教育的少女短期内看似是受益者,但是长期来看,她们成人后会缺乏异性沟通及恋爱经验,不敢主动确立恋爱关系。再有,严格的控制不能有效的预防,“早恋”并不会因为遏制而消失。相反的,一些出于叛逆心理建立恋爱关系的青少年会因为缺少性和情感引导面临更大风险。
于青少年而言,对异性产生好感是不可避免的,这不是早熟,也不是异常。青少年恋爱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情感和性的教育和引导。
家长和教师们常对青少年尤其是少女进行有罪推论,认为他们身体上早熟,心理上又不够成熟,性道德意识薄弱,所以干脆从源头上禁止“早恋”,认为没有“早恋”就没有风险。然而,性道德意识的薄弱和性知识的匮乏并不是青少年自身的错,而是成人引导和教育的问题,毕竟没有人从小就了解性。为保护青少年,帮助他们健康成长,系统且全面的性教育是必不可少的。酿成“早恋”惨剧的青少年,往往不是因为了解相关知识,而是因为无知。性及生殖教育并不会直接影响“早恋”现象,但是性知识的匮乏会造成不良后果[15]。性器官的发育及成熟、性病防护、防止性骚扰和性虐待、性行为等相关知识都应尽早教授于青少年,以避免他们因无知受到伤害。
异性交往也是青春期的重要课题,抑制青少年间异性往来会对他们日后的人际交往产生消极影响。很多成年人认为抑制异性交往等于扼杀了“早恋”的苗头,实则不然。异性相处不等于恋爱,但如果从中小学就设立禁止异性交流的规矩,会让青少年从潜意识里形成异性交往等同于恋爱,或者没有纯洁的异性交往等想法。青少年会对异性相处产生误解,这不利于他们日后人际往来的发展。再者,这些规定和教育也会令青少年之间相互误解、起哄,互扣“早恋”的帽子,这不利于他们的生活与发展。
家长及教师须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异性交往,还要引导他们在恋爱关系中理性进行情感交流。“早恋”是难以抑制的,过度遏制也不利于青少年成年后的情感发展,所以不如加强对青少年的情感教育,让他们面对恋爱时更加理性,不会束手无策,受到伤害。成年人须引导青少年正确且平等地看待恋爱关系中男女的性别角色和地位,防止暴力和虐待。还可引导青少年在恋爱关系中相互帮助,互相学习,寻找共同的奋斗目标,从而促进二人学习成绩的提升。
青春期恋情是自然的、正常的。家长及老师不可“有罪推论”,肆意为恋爱中的少女贴上“不自重”的标签,或竭力制止异性交往以从根源上阻止“早恋”。这些行为不仅不会有效阻止“早恋”,还有可能起反作用。当务之急是优化和完善青少年恋爱教育,为青少年提供系统的性及情感引导,帮助他们健康成长,为他们长大成人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