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洁
玛丽·奥斯汀(Mary Hunter Austin,1868~1934),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最具影响力的自然散文作家之一,美国土著文化专家。“奥斯汀是第一位试图持续地把西部沙漠描绘成生态文化区域的文学家,其具体成果是以《少雨的土地》为开端的一系列散文和短篇小说”。[1]78继《少雨的土地》(TheLandofLittleRain,1903)之后,《伊西德罗》(Isidro,1905)、《羊群》(TheFlock,1906)、《无界之地》(LostBorder,1909)等相继出版。奥斯汀对美国西南部干旱的沙漠与荒原情有独钟,她的一系列作品以这一地域的自然和文化为基础,描写沙漠环境、沙漠动植物以及沙漠居住者,呈现出女性视角下不一样的沙漠——生态女性主义意识的沙漠。在奥斯汀眼中,沙漠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残酷无情,与之相反,她通过沙漠小镇的田园风情向世人展示了沙漠的另一面:沙漠也可以是美丽幸福的;沙漠的野性能够造就坚强独立的沙漠女性;尊重沙漠的人会得到它的庇护,而那些试图剥削它、利用它的人则会被无情地毁灭。同时,她还描述了沙漠中重要的生存哲学——相互顺应模式(modal of mutual adaptation)。对于沙漠的无限尊崇使得奥斯汀成为自然写作的先锋,她的第一位传记作者皮尔斯称她为“第一位美国西部卓越的女作家”“美国环境保护主义之母”。[2]39
儿时的玛丽·奥斯汀比较孤独。喜爱文学的父亲对她影响很大,不幸的是,在她10岁那年父亲去世;不久,妹妹詹妮也因病离世。连失至亲成为她一辈子的心灵之伤,“失去她的痛楚从未消失,只要提到她的名字,我就会泪如泉涌”[3]87。加之她与母亲、哥哥和弟弟的关系不好,奥斯汀备感寂寞悲伤。但是她那脆弱敏感的心灵在超自然中寻求到了安慰,她曾在自家果园的“栗子树下遭遇过上帝”,那一刻她幼小的身体似乎与蓝天、大地、树木、小草融为一体,“我在它们之中,它们亦在我之中,我们大家全都在一个生动温暖、闪着光的幻影之中”[4]2。她感受到了上帝的存在,万物之主给予了她力量,因为“土地的粗糙、原始有助于人们培养起与超自然的个人关系”[5]107。这一经历使后来的奥斯汀深信,沙漠万物皆有灵魂,沙漠中的群山是她忠实的伴侣,沙漠中的动植物是她交流的对象,与自然交流的能力使她久居荒漠而不感到孤独。
青少年时期的奥斯汀个性叛逆,认为女性不应该被禁锢于家庭之中。21岁时奥斯汀随家人前往加州南部荒凉大漠垦荒,这段经历为她后来的《马背上的一百英里》(OneHundredMilesonHorseBack,1889)积累了素材,是她的“身心解放之旅”[6]31,她开始逐渐从青涩走向成熟。初来乍到,奥斯汀对这片荒凉之地无比恐惧,她觉得沙漠就像是凶神恶煞一般想要降服她。水土不服加上营养不良,她很快就病倒了。然而,连续一周吃了山谷里的野葡萄之后她竟然慢慢康复了。奥斯汀从这一体验中悟出,“对于不尽如人意的条件,除了成为英雄或者牺牲品,还有一些事情是你可以做到的——那就是走出去寻找疗法”[3]87。叛逆的个性使奥斯汀很快就爱上了这片不毛之地,敢于打破常规的思想引领她走向沙漠深处,她用她那敏锐的感官和心灵去感悟沙漠不为常人所知的独特气质。她开始欣赏沙漠的魅力:干燥的空气,炽热的阳光,恶劣的土质,呼啸的大风,这是“一片没有河流的土地,根本没有什么值得去爱”,但也是你“一旦拜访过,就一定会回来的土地”[5]9。她开始从荒凉严酷的沙漠里寻找生活的灵感,并决心在干旱少雨的沙漠上创造“根植于土地”的生活。1891年,结婚后的奥斯汀迁居欧文斯河谷,和当地的派尤特人和肖肖尼人生活在一起,获得了一种温暖弥漫的甜蜜感。奥斯汀就像这里的仙人果,“深入古老世界的花园,疯狂地奔跑,只要有能使它独特的优点发生作用的阳光和沙子,它就能茁壮成长”[7]79。她在这里找到了自然文学创作所需要的沙子和阳光,能够把自然赋予她的健康灵魂融入艺术创作之中。
西南部干旱的荒漠成了奥斯汀的灵魂伙伴。摆脱了世俗的羁绊,奥斯汀走上了探寻自我、解放自我的沙漠之旅,把自己在沙漠中的所见、所闻、所感付诸文字,形成了《少雨的土地》。“它位于约塞米蒂山以南的内华达山东坡,延伸到大盆地,穿过死谷东南的大片山地,一直到莫哈维沙漠区域。”[5]5“并远至人类敢于深入的沙漠腹地。”[5]7正是沙漠将奥斯汀从一个有些叛逆的女孩塑造成了一位独立自主、追求自由平等的新女性,是沙漠帮助她找到了自己的文学声音,形成了自己的文学风格。
沙漠地域的文学创作帮助奥斯汀摆脱了个人生活的失意,练就了她坚韧不拔的性格。1906年奥斯汀被诊断出患有乳腺癌,1914年因性格不合与丈夫离婚,独自抚养他们唯一的智障女儿,后来女儿又因病去世。种种的家庭不幸没有把她击垮,相反,她把目光转向自然,从中获取精神慰藉。沙漠、群山、星空给了她定力。“当群星在广阔清澈的天宇移动,清楚地升起和落下。它们显得很大,清晰而颤抖;仿佛带着庄严的、无需宣布的使命在移动。向它们天空中的车站行驶着,它们使可怜的苦恼的世界变得一点都不重要了。躺在外面观察动静的你不重要了,在灌木丛中不停号叫的瘦棱棱的郊狼也不重要了。”[5]23面对西部广袤的自然,奥斯汀就像树形仙人掌一样傲立于沙漠,“甚至当它在季节性暴风雨中被连根拔起,卧倒的柱状躯干也有着一种不可测的力量,能靠储存的水分继续生存下去,不断生长的顶端会不断向上翻转”[7]82,然后重新发芽,绽放出艳丽的花朵。生活中的忧愁和痛苦被沙漠抚平,心境变得宏大宽广,心灵得以升华,奥斯汀给读者呈现了一个不一样的沙漠。
奥斯汀笔下的沙漠不再是荒凉贫瘠的代名词,而是充满活力的女性,它像一位母亲一样关照着女性、自然和其他弱势群体,调停着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个沙漠形象颠覆了女性和自然只是男性陪衬的文学传统。沙漠中的女性不再是男人的附属品,而是坚强独立的生活强者,她们像行走在沙漠中的艺术家,在旷野中编织着自己的生活和梦想,解构着传统观念对女性的偏见和歧视。沙漠因女性而添加光彩,女性因沙漠而无比坚强,两者融为一体,互为支撑,共同形成西部沙漠的主旋律。
奥斯汀赋予沙漠以女性身份:“如果把这沙漠比作女人,我很清楚她的样子:胸部纵深,臀部宽厚,黄褐色,头发也是褐色,蓬松浓密,沿着完美的曲线飘荡,嘴唇丰满像司芬克司,但是眼皮没有那么沉重,眼睛清明、安静,像天空发亮的珠宝。”[8]110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伟大的土地造就伟大的女性,来自不同部落的印第安女性在沙漠大环境里用土地来阐释着她们的个性,她们身上都带有沙漠的印记。《无界之地》中的“徒步旅行的女人”以及“十八里屋的女人”,“体格瘦小,胸脯塌陷,眼睛之间有锋利的垂直犁沟,皮肤晒成黄褐色。下垂的眼帘上有苍白的条纹……”[8]49“然而,这女人的灵魂是颤抖的、燃烧的。”[8]50正是长期的沙漠生活造就了她们桀骜不驯、无拘无束的性格。传奇小说《伊西德罗》中的女主人公埃尔·莎尔索,自小喜欢户外活动,喜欢像男孩子一样策马驰骋在沙漠上,性格豪放、能力超强,能够坦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可以说,正是她长期生活的原始的加州沙漠环境造就了她果敢、外向、独立的性格和行为方式。
奥斯汀笔下的沙漠是任性的,并且有能力实施惩罚,她对于那些试图统治她的白人男性是最危险的,就像希腊神话里半人半妖的斯芬克司,以自己的魅力诱惑着人们前去淘金。“广阔的荒野躺在那里,沉静地思考着;她向那些富于冒险的灵魂摆出一点闪光的运气或罗曼史的碎片,像人们用来捕捉羚羊的诱饵。扑地一夹,她就抓住了他们。”[8]14《无界之地》一书中,《米涅塔的不祥之物》一章中的麦肯纳就是很好的例子,他贪婪地占有矿产,踏上了一条险路,之后不祥之物就开始作祟:矿山经营惨败,孩子生下来就死了。麦肯纳似乎受到了不祥之物的重惩,也可以说是沙漠对他的惩罚。再如,《开垦地》一章中的白人男性加文似乎被沙漠诅咒,怎么也找不到道路;《威尔斯先生的回归》一章中的威尔斯先生不惜一切代价去寻找那些道听途说的或者是根本不存在的矿山,同样也是踏入了沙漠陷阱,最后一败涂地,穷困潦倒,精神错乱。那些前来开采和统治这片土地的白人男性本应该显示出他们的男子气概,结果不仅没能实现对土地的控制,反而被沙漠牵制住,沙漠抓住了他们,“像猫一样把他们按在爪子下面”[8]6,把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这是沙漠之神对他们的惩罚。
与“被沙漠吸干”的男人不一样,沙漠女性拥有“非常伟大和单纯的灵魂”[8]7,拥有能够“让灵魂在荒野中发光”的沙漠精神。她们克服环境、性别、种族、阶级等带来的障碍,顽强地在沙漠地域生存下来。“徒步旅行的女人”原本简单纯洁,但肉体和精神几乎被所谓正常社会中生活的艰辛压垮,最后背着毯子和黑色的包裹独自到西南沙漠地域流浪,无助地游走在社会的边缘。她经常在牧人的帐篷里吃睡,有时会在某个牧场停留数日,“除了自己的双脚没有可以帮她走出困境的东西了……她从来没有弄清楚疾病的本质,所以很可能是心理的失常驱使她走向开放、素净的自然,最后被自然的清明治愈”[8]126。流浪女最终认识到生活中最珍贵的三样东西:工作、爱和生孩子,为了这三样东西,其他一切都可以舍弃。流浪女“已经脱离了所有社会既定的价值观念……抓住的是事物的本质,没有包装和骗局”[8]132。沙漠这位医生治好了她的“病”,让她摆脱了社会所界定的价值观,掌握了生活、工作、爱的真谛和最纯真原始的特质,她的心灵得到了治愈和滋养。《编篮子的女人》中的赛雅韦是一位非常独立的女性。她在部落争斗中失去了丈夫,但她并未因丧夫之痛失去生活的勇气,而是尽情释放着母性的力量,从大自然那里获得生活的原材料,采集植物的根茎、坚果,挖泥塘里的蛤、河里的蚌,养育着年幼的儿子。“没有男人,一个女人的生活要比最初预想的容易得多。”“男人必须有女人,可一个女人有孩子就好了。”[5]141赛雅韦凭借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带着儿子坚强生活着,就像仙人掌在严酷的沙漠环境中依然能够绽放出绚丽花朵,赛雅韦把劳作谋生变成艺术享受过程。她很享受做活的整个过程,做活之前兴奋得手舞足蹈,干活过程中也是一直哼着小曲。心灵手巧的她能够用小溪边的柳条编织出很多东西,诸如摇篮、厨房用具、运输工具等,并且还会制作色彩艳丽、里外没有任何瑕疵的平底碗,碗上还有艺术感染力很强的华丽图案。“每一个印第安女性都是艺术家——观看、感觉、创造。”[5]145“编织者和藤条都是靠近土地生活的,都浸透了同样的元素。”[5]147她们利用藤条编织篮子谋生,同时也编织着她们的生活故事,编织着葡萄藤小镇的友善、凡俗、安逸,她们是沙漠里的艺术家。
奥斯汀笔下的印第安女人依靠沙漠母亲的关照,凭借超强的野外生存能力,在环境恶劣的峡谷中过着简朴而快乐的生活。或骑马或步行,行走在这片土地上,印第安妇女化解了男性社会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和偏见,树立起顽强独立的沙漠女性形象。
奥斯汀笔下的沙漠尽管干燥少雨、空旷贫瘠,却不乏具有生命活力的野性美,其美感和魅力不亚于梭罗笔下的瓦尔登湖和缪尔笔下的优美胜地。居住在莫哈韦沙漠的印第安人享受着沙漠小镇的自由和安逸。
莫哈韦沙漠里的吉姆维尔小镇充满田园风情,有着静谧的山峦,温柔的雾霭,明媚的春光,圣洁的云彩和新鲜的空气,她滋润养育着生活在这里的印第安人和各种野生沙漠动植物。在仙人掌的国度里,“我们达到了植物自适应韵律的完美和谐”[7]90,这些植物灵魂也是能量复合体,“它们不停地和沙漠环境交互作用,在我们发现它们的地方已经进化了”[7]91。多刺仙人掌的“灰色脊梁形成网络,给这片土地涂上了一层不引人注目的色彩,绽放的花朵颜色鲜艳,吸引了人们的注意”[7]86。在“我邻居的田地”里,枝头成熟的野果闪耀着柔和的光芒,柳条纤细而清新,溪水碧绿如翡翠,野杏树的玫瑰红染遍田野,醉蝶花形成柔软的花海;红色和金色的甲虫在田野里爬着,令人眼花缭乱;白蝴蝶在花间翩翩起舞,红顶雀拍击翅膀在天空飞翔;长耳大野兔像小鹿一样跳跃着……生活在诗情画意般的美景中,奥斯汀发出由衷的慨叹:还有比这更幸福的吗?沙漠小镇居民已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在这个自然王国里见证着动物的繁衍、气候的变幻、植物的荣枯,尽情地享受大自然的馈赠。
沙漠风暴频繁,水源奇缺,但荒凉中依然存在着生命激情。那些漫延到死谷的灌木三齿拉瑞阿,那些生长在沙漠上的有短硬刺毛的丝兰,那些生长在沙漠死谷中心的近两百种植物,还有林木线以上生长着的紫丁香、鼠尾草、矮松、杜松、白松,它们能够在如此残酷的环境下生存,一定拥有不一般的智慧。在这迷人又严峻的沙漠环境中居住着派尤特、肖肖尼等印第安部落,对于热爱这片土地的印第安人来说,“枝条搭起的小屋不是他的家。他的家是土地,风,山峦,溪流”[5]151。这片“无界之地”尽管没有现代化设备和交通工具提供的便利,但是这片褐色土地让人如此痴迷,火山口长着的灌木和杂草展现出生命的激情,大部分的浆果都可以食用,并且许多植物的种子亦是食材,豆子与蜂蜜、水混在一起发酵可以酿成口感柔和且令人陶醉的饮料……这里没有污染,没有尔虞我诈,没有驱赶和灭绝,印第安人在这里享受着原生态的生活。例如,葡萄藤小镇居民过着自给自足的简朴生活,邻里之间友善、宽容、平等,“他们唱一切美国歌曲,唱《马赛曲》——因为这一带有法国牧羊人,唱古巴国歌,还唱智利国歌,以安慰小镇上的两家智利人”[5]239。“旅行尽头的土地”如同花园般赏心悦目,“如果你有心欣赏春天在你花园里的表演,如同在夏日的高潮中那样,那么去圣菲附近看看吧,或是去亚利桑那的菲尼克斯,那里的嫩叶已经发芽”[7]298。“去普雷斯科特,去看看斯莫基人的舞蹈。在唐·迪亚戈·德·瓦尔加斯入口的周年纪念日,去圣菲,或再晚一点,去盖洛普,在那沙漠魅力的聚焦点,看印第安人自己的舞蹈,这种舞蹈以其所有最微妙的内涵,成为种族和环境关系的亲密戏剧。”[7]299在这里你可以欣赏到生命原始的激情跃动。
奥斯汀以自然原色的风格真实描绘了美国西部沙漠的田园风情以及生活在边缘地带的印第安人祥和的生活,野性的自然与淳朴的生活浑然一体,沙漠小镇不一样的田园风情展现的是不一样的沙漠美学,带来不一样的心灵涤荡。
自然万物都最大限度地适应着其生存的土地,当环境发生改变或被迁入新的环境时,动植物就会逐渐进行生理适应。这种顺应是生命存在的本能,在动植物界非常普遍。奥斯汀笔下的沙漠动植物以及沙漠居民同样也顺应着这片“少雨的土地”和“旅行尽头的土地”。
沙漠是地球生态的有机组成部分,有其自成一体的生态系统。沙漠动植物在恶劣的环境中遵循着“适者生存”的规则,但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它们之间也相互依存。“沙漠植物全部的责任就是开花结果,它们或者很难开花,或者像热带雨林一样丰饶,这要视雨水的允许。”[5]11由于极度缺水,野生沙漠植物自然就保持很远的距离。植物为昆虫提供了寄生地,昆虫满足了鸟类和小型哺乳动物的需求,鸟类和小型哺乳动物又是鹰、狐狸、郊狼以及食腐动物美洲鹫等的猎物。食腐鸟对整个沙漠生物区域的价值显而易见,“无疑,是自然的经济学让食腐动物来清理腐臭的”[5]45。严酷的生存环境使这些生灵有着敏锐的视觉、听觉和嗅觉,以适应营养物质极少的沙漠环境。水是生命之源,《塞里索的水径》里的生态群体有着自己的生存哲学,它们知道应该沿着沙漠“水径”行走,悄悄寻找水源。郊狼堪称沙漠上的“卜水巫师”,它们会在有潮气的地方又闻又刨,直到挖出水来。不喜欢水的猫头鹰如果出现在水边,那么这里一定有它赖以生存的动物出现。沙漠动植物顺应着沙漠环境,彰显出它们顽强的生存能力。
沙漠居民与其他动植物一样,受制于干旱环境,唯有顺应土地,才能得以生存。“这片土地的风格形成了那里的生活习惯,除非顺应它的风格,这片土地是无法居住的。”[5]79在莫哈韦沙漠边缘生活的肖肖尼印第安人从大自然中获取原材料,在稀少的泉水边搭起枝条编筑的茅屋,充分利用当地的食物和资源生存: “沙漠印第安人都食用大蜥蜴……肖肖尼人和郊狼都喜欢沙漠地鼠龟的肉……在不毛之地,似乎大部分种子都可当食物,大部分浆果也可食用,许多有汁液的灌木适合做烧柴。”[5]85丝兰的花朵可以烘烤成美食,从植物茎秆上剥下的纤维可以做成捕获小猎物的罗网。艰苦的生存条件也使印第安人懂得如何治疗一些疾病,例如他们发现姜味草和多汁的美洲三白草可以制成退热药,动物脂肪可以解毒,摩门茶的精华可以缓解胃肠紊乱。“和一个印第安人生活足够长的时间,他或者野生动物就会向你展示这些在边疆生长的种种植物的用途”[5]79,让你享受大自然的馈赠。例如,在每一个大峡谷里,印第安人会搭建砖坯房或香蒲茅屋,然后种下葡萄藤,竖起蜂巢。他们简朴悠闲地生活,不去破坏该区域的生态平衡。又如,“寻矿人”在“少雨的土地”的群山里过着低调、简单的生活。凭借自己的智慧和经验,他会在水洞边设网捕鹌鹑和鸽子,携带钓鱼线在有鳟鱼的地方钓鱼;他在山间寻觅、挖掘,但他的到来对于自然环境没有任何危害。沙漠居民以极其简单的生活方式顺应着这片土地,愉悦地承受着物质繁荣的缺席。
“少雨的土地”浸透了土地的元素,这里所有的动植物和人都贴近土地而生存。在“旅行尽头的土地”上,沙漠居民以及这个生物区域里的其他野生动植物,以极其简单的生活方式顺应着当地干旱的自然环境,按照沙漠的规则,建立起人与沙漠的相互顺应模式,如果背道而驰,他们就会背负沙漠的魔咒,被迫吞下贪婪带来的苦果。
奥斯汀一生根植于美国西部沙漠,她渴望在新墨西哥州祖尼印第安人的圣山托约蓝尼附近的摩崖石刻区定居:“不相信这一点,我就不会如此希望能在这里,能在石刻地区的某个古老广场安家……可是即使不适合在这里居住,死后葬在这里也合乎我的意愿;我的骨灰会生出有着绉纱花瓣的罂粟。”[3]871934年8月13日,奥斯汀去世,她的骨灰如愿被葬在该区域的皮卡霍峰顶,真正实现了她的“去西部”愿望。闻着鼠尾草的气息,看着尘土在群山笼罩下的漫长风景线上舞蹈,她永远停留在西部沙漠,与生生不息的永恒力量合为一体。奥斯汀的创作像仙人掌一样,扎根在西南沙漠地域严峻的环境里,“因为那里是所有仙人掌部落都能发挥自己能力并取得胜利的环境”[7]79。仙人掌属植物成功地改变了沙漠景观,而奥斯汀的沙漠书写在她的“仙人掌国度”中,散发着生命的芬芳,成功地改变了东部读者对西部沙漠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