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伟
(三亚学院 人文与传播学院,海南 三亚 572022)
自清朝以来,中国政府共对南海诸岛命名过四次:第一次是1905年5月,时任广东水师提督的李淮率领海军官兵170多人巡海,为西沙群岛15个岛命名[1]37;第二次是1935年,当时中国政府成立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在《中国南海各岛屿华英名对照表》中公布南海诸岛地名136个[1]39;第三次是在1947年,中国政府内政部在《南海诸岛新旧名称对照表》中公布地名172个[1]44;第四次是1983年,中国地名委员会对南海诸岛的地名进行了普查,共公布规范地名284个[1]18,这一次的命名一直沿用至今。因第一次命名所绘地图《李淮航海图》已散佚,且命名数量未成规模,通常将第二次命名称为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的第一次“标准化”命名[2]738。本文将对后三次命名,即三次“标准化”命名进行对比分析。
三次标准化命名的岛屿地名总数呈递增趋势;四大群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地名总数也呈递增趋势,但在递增中也出现了某些具体岛屿名称取消以及岛屿类型名称减少的情况。
具体来说,东沙群岛和中沙群岛岛屿数目相对较少,在三次标准化命名中,这两个群岛的岛屿名称总数均增加;西沙群岛的岛屿名称总数也逐次递增,但是1947年的第二次标准化命名(以下简称第二次命名)相比1935年第一次标准化命名(以下简称第一次命名)减少了1个“核子牌岛”;1983年第三次标准化命名(以下简称第三次命名)相比第二次命名减少了1个道“乾群岛”,变更了1个岛屿名称,即“和五岛”变回“东岛”;和西沙群岛一样,南沙群岛的总数逐次递增,但一些类别的岛屿名称出现了先减后增的情况:如第二次命名中,礁、滩的数量都在减少,而在第三次命名中二者的数量又较第二次有所增加。
“海岛名称包括专名和通名两部分,海岛通名根据地理实体属性,使用群岛、列岛、岛、礁、沙、暗礁及暗沙等;海岛专名通过关联法、形象法和其他方法确定,一岛一专名。”[3]
南海海洋资源丰富,地理实体属性多样,随着对南海的认识不断加深,在三次标准化命名中,通名类型不断丰富、通名名称不断规范。
第二次命名相比第一次命名增加了几类通用型通名类型,如群岛、洲、屿、暗沙、沙洲、堡等,弃用非规范名称怕余(由英语Patch音译而来);第三次命名较第二次命名增加了极具海南方言色彩的通名类型,如线、门、仔和筐等,“线”“门”和“仔”都是指暗礁,“线”和“门”是根据这种暗礁的形状像一条线或是像门而得名,“仔”(1)海南话中“仔”为“囝”的训读字。在海南话中为表小称的词缀,因此将小的暗礁成为“仔”;“筐”是指环礁或礁湖,因外形像“筐”而得名。
从具体岛屿名称来看,通名名称在科学性的原则上不断规范:第一次命名中由外文Shoal翻译的“滩”在第二次命名中均改为“暗沙”,如第一次命名中的“独立登滩(Trident Shoal)”[1]41在第二次命名中改为“永登暗沙”[1]48;第一次命名中由外文Cay翻译的“岛”在第二次命名中均改为“沙洲”,如第一次命名中的“沙岛(Sand Cay)”[1]42在第二次命名中改为“敦谦沙洲”[1]48;以上变更是由于翻译引起的系统性通名变更。第三次较第二次通名名称变更多是基于对岛屿地理实体属性的进一步科学性认识,因此多为个体性变更:如第二次命名中的“双子礁”[1]48在第三次命名中改为“双子群礁”[1]55;第二次命名中的一些“暗沙”在第三次命名中改为“礁”,如第二次命名中的“信义暗沙”[1]51、“海口暗沙”[1]51、“半月暗沙”[1]49等在第三次命名中改为“信义礁”[1]58、“海口礁”[1]58、“半月礁”[1]58。
在第一次标准化命名中,受客观条件限制,南海诸岛专名的命名基本全部采用翻译法,其中音译占59%,意译占30%,音译+意译占11%,采用音译+意译的均由于对应的外语中出现了表示方位和数字的词语,如“West London Reef”翻译为“西零丁礁”[1]42,再如“2nd Thomas Shoal”翻译为“汤姆斯第二滩”[1]42。
而在第二次规范化命名中,采用翻译法的专名命名大幅取消,其中纯音译的方式完全取消,取消之后有一部分在纯音译的基础上选择相关及富有象征意义的字,比如将纯音译的“沙比礁”改为“渚碧礁”更能体现岛屿特点,还有一部分完全弃用音译名改用其他方法进行命名。在第一次命名中采用意译的,如意译本身反应岛屿方位或特点则保留,如“石岛”“羚羊岛”等,否则用其他方法对其进行命名。
那些完全弃用音译名和那些意译本身未能反映岛屿方位或特点的以及新增加的岛屿名称主要根据以下几种方式命名。一是以重大历史事件发生的人名和舰名进行命名,如将“树岛”[1]41改为“赵述岛”[1]47,赵述为人名,明太祖时到过南海;再如“茂林岛”改为“永兴岛”,“永兴”为参加接收本群岛的军舰名称,这种命名方式在第二次规范化命名中占很大比例。二是根据方位进行命名,如中岛[1]47、北岛[1]47、南岛[1]47等。三是根据岛屿特点进行命名,而岛屿的特点又分为:(1)岛屿自然特点,如盘石屿[1]47、甘泉岛[1]44,根据岛屿上“有什么”进行命名;(2)岛屿气候特点,如永暑礁[1]49;(3)岛屿水文特点,如涛静暗沙[1]48、破浪礁[1]51等;(4)岛屿形象特点,如弹丸礁[1]50等。四是以著名的历史人物进行命名,如东坡礁[1]50、阳明礁[1]50等。五是以专名寄托希望的方式进行命名,如信义暗沙[1]51、仁爱暗沙[1]51、礼乐滩[1]50等。还有比较特别的三类:借用政治相关的词汇作为专名,如宪法暗沙[1]48、一统暗沙[1]48;借用官职名称作为专名,如都护暗沙[1]51、司令礁[1]51等;借用神灵名称作为专名,如八仙暗沙[1]50、神仙暗沙[1]50等。
第三次规范化命名大量保留第二次规范化命名的岛屿名称,新增加的岛屿名称也基本沿用了上一次命名的方式,但由于此次命名参考了对《更路簿》的研究,尤其是其中渔民对南海诸岛的命名方式,因此相比第二次规范化命名增加了一些特色:其中完全采用海南渔民命名方式的有38个,受其影响,首次出现了以海南地名命名的方式,如琼台礁、潭门礁等,同时按岛屿物产特点进行命名的名称更加丰富,比如龙虾礁、扁参礁等,另外在对新增加的具有海南方言色彩的通名进行专名匹配时更加遵循系统性原则,如南华水道因近南华礁而得名、赵述门与赵述岛共用专名、全富门与全富岛共用专名等。
“一个地区自然地名的多少,一方面反映了自然实体区域分析的复杂程度,另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对这种区域分异认知的程度”[4],三次规范化命名数量的增加直观地体现了我国对南海诸岛了解的广度的递增。
从历史上看,中国是最先对南海诸岛进行开发并为其命名的国家。中国对南海诸岛的命名最晚从一世纪的东汉时期开始,随着古代航海活动的开展、造船技术的提高和渔业范围的扩大,人们对南海的认识不断加深。东汉杨孚的《异物志》中将南海岛屿在内的整个或部分海域称为“涨海”[5],到宋代,中国人民在长期航海实践的基础上,对南海诸岛的认识逐渐清晰和具体,对南海诸岛的命名也较前有所发展。从宋代到清代,基本上都用“石塘”和“长沙”来指称南海各群岛了[1]403。明代记载南海诸岛的图籍增多,而名称变化比较大,对南沙的方位、范围有了较为明确的标绘。总的来看,由于受疆域观念、航海技术等的影响,清代以前对南海诸岛的命名较为笼统,缺乏系统性。
随着国际局势的改变,西方殖民主义的入侵,清朝政府逐渐感受到了危机,因此清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捍卫南海主权。例如上文提到的李准巡海,为西沙群岛命名就是其中之一。到民国时期,中国政府逐渐加强对南海诸岛的行政管理、军事管理以及经济管理,由此逐渐加深对南海诸岛的认识。比如1921年3月,广东军政府为加强控制,将西沙群岛划归广东省崖县管辖;1935年春,广东省建设厅农林局提出加强东沙岛管理,经省政府批准,决定设立“东沙岛海产管理处”,同年3月,东沙岛海产管理处主任和第一集团军总司令部参谋及海军司令部参谋等人前往东沙岛实地考察;就在同年,国民党政府“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根据当时的外国海图,审定公布了南海诸岛地名136个,这是第一次比较全面地审定公布南海诸岛地名[2]738;1947年国民政府内政部重新公布了172个地名,当时由于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中国政府收复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海军总部派军舰进驻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在此基础上,国民政府内政部对南海诸岛进行了命名和绘图,此次命名是在第二次大战后中国政府公布的地名,是得到国际认可的一次命名[2]739;但上述两次命名均未组织专门力量对岛屿海洋实体进行专业勘测,因此存在一定局限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南海诸岛的地名工作尤为重视,多次核定各岛礁的名称,针对前两次命名中遗漏较多、地名混乱、外来译名多、对不同地貌名称的采用名不副实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审定原则和审定标准,最终于1983年形成了沿用至今的第三次规范化命名。此次命名由广东省地名领导小组组织审定。此次命名审定共召开了3次会议,参加审定的人员均为海洋研究与测绘机构、南海军事管理机构、地理研究机构、外事单位、广东及海南行政单位以及高校、图书馆的专家学者,因此此次地名审定相比前两次命名一方面是基于更加严格的实地勘察、测绘结果而定,另一方面也更加充分地考虑并尊重了我国人民对南海开发的历史[6]。
三次标准化命名从命名方式看,经历了一个“中国化”“本土化”的过程。
一是大幅取消翻译命名方式。这主要体现在第一次命名和第二次命名的对比中。如上所述,受当时的客观条件限制,第一次命名是完全参照国外地图进行的,不论是通名还是专名命名全部采用翻译的形式,不可否认采用翻译的方式用汉字进行命名、每个岛屿拥有汉语名称这样的形式让这次命名有了“里程碑”式的进步,但是这样的命名方式对中国政府行使对南海的主权是极其不利的。从地名命名的角度来看,一个地名包括“音、形、义、位”等要素,第一次命名中的这些地名仅仅满足了“形”的“中国化”。第二次命名全部取消纯音译的形式,调整采取意译方式进行命名的地名,除了采用新的方式进行命名以外,对一部分音译的名称进行“改良”,对极少部分意译的名称进行“保留”,不论采取哪种形式此次命名都遵循了中国传统地名的命名方式和原则,追求的是地名在“音、形、义”方面的“本土化”和“中国化”。对音译名称的“改良”选择了与原来语音相近但富有象征意义的汉字,如将“傍俾礁(Bombay Reef)”[1]43改为“蓬勃礁”[1]47,显然“蓬勃”更具象征意义,用“形象化特征”进行命名也正是中国传统地名命名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对意译名称的“保留”也遵循的是中国传统地名命名中按方位和地方特点进行命名的方式。
二是严格遵循中国传统地名命名方式进行更名及命名。这主要体现在第二次命名和第三次命名中,除了上述第二次命名中对音译及意译进行“调整”和“改良”的方式以外,两次命名在对新增加的地名进行命名时完全采取的是中国传统地名的命名方式。首先在中国传统地名命名汇总,根据方位进行命名的方式十分常见,如湖北因地处洞庭湖以北得名,而洞庭湖以南为湖南;其次根据所在地的特点进行命名也不胜枚举,而这些特点中也包括了自然、气候、物产等特点,比如辽宁的葫芦岛就因地域形状似葫芦而得名,广东的云雾山因主峰四时云雾不散而得名,山东枣庄因该地盛产红枣而得名等等;以历史事件的人物或相关事物进行命名在中国的历史地名中也屡见不鲜,最有名的当属因纪念革命领袖孙中山的广东省中山市,还有在中国的街道名中很多都以历史人物命名,如北京、天津、上海、武汉等地都有的张自忠路,不过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中规定“不以人名作地名”[7],从此之后用人名作地名的命名方式就取消了。此外,以地名寄托希望的更是常见,如河北省的保定、山西省的长治、福建省的福安等等。由此可见,在摆脱了第一次命名的翻译方式之后,第二次命名和第三次命名的命名方式完全走上了“中国化”“本土化”的方式。
三是参考海南渔民命名、用地名反映史实。这主要体现在第三次命名中,在此次命名中,不论是通名还是专名都大量参考海南渔民对南海诸岛的命名,以此来反映海南渔民对南海诸岛的开发历史,巩固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海南渔民对南海诸岛的开发历史是随着对更路簿的研究深入逐渐明晰的,“更路簿是帆船时代海南渔民在南海航行的航海指南”[4]101,是历史上海南渔民记录南海航行里程、时间、航向、流水等的小册子,而为了准确地记录以上要素、顺利地在南海诸岛中穿行,海南渔民用海南话给南海岛礁命名。由于更路簿一般为船长或火表秘藏,多以家族、亲戚或密友之间试图传承的方式传播,因此版本众多,现在我们能见到的有20多种更路簿和更路图[8]19。据夏代云[9]统计,卢业发祖传更路簿共记载111个地名;吴淑茂祖传更路》共记载134个地名;黄家礼祖传驶船更流簿共记载91个地名。这些地名命名方法多样,有的按照渔获物的多少、种类来命名,如“无乜线”。“在海南方言中,‘乜’是‘什么’的意思,‘无乜’就是没有什么。由于‘无乜线’礁盘较小,渔民在那里什么也捕捞不到,故以此命名。”[10]383有的用岛屿形状命名,如将“簸箕礁”,因这个岛礁形似簸箕得名;还有根据更路簿定位时的方位命名,如将“渚碧礁”称为“丑未”是因为“‘渚碧礁’在上一个渔业作业点中业岛的西南方,按照更路簿的记载,行船通过中业岛至此,需要在罗更上使用‘丑未’的方位”[10]384。由此可见,海南渔民对南海诸岛的命名生动地反映了他们在南海开发的所见所闻,这些地名是一笔宝贵的历史财富。首次公开更路簿及其研究是在1973年,在1983年的第三次规范化命名中,充分利用了对更路簿的一系列研究成果,在124个标准地名后标注渔民习用地名187个,完全采用其命名的有38个。这一举措足以体现命名的“中国化”“本土化”。
综上,对南海诸岛命名是关系到我国政府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的重要问题,“是中国南海维权的铁证”[11]。我国政府对南海诸岛的三次标准化命名,不论是命名数量的递增还是命名方式的变化,均为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主权意识增强的有力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