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佶真
(南宁市第二中学 广西南宁 530012)
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理论知识相对枯燥,给学生的理解增加了难度,而且其内容多以文字描述为主,缺乏形象的解释,极大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然而,教师通过借助互联网技术,将枯燥、静止的课本知识变成有趣、动态的图片或者视频,在吸引学生课堂注意力的同时,有效激发了他们的学习潜能,调动了学生对该门学科的学习兴趣。
一些地区没有把道德与法治课程设置为中考必考科目。一些地区虽设置为必考科目,但在升学考试中分值占比较低,如广西各地市的道德与法治学科在中考中只占60分。也正是这个原因,很多教师忽略了该门课程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作用。即使课程在开展时,教师的教学也只是停留在知识说教的层面,导致教学与学生的理解没有真正统一。然而,在互联网技术的灵活运用下,课程的开展为学生的互动交流提供了便利,学生可以就社会热点和校园中的实际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畅所欲言,真正实现了讲、听的有机融合。
学生由于个体差异的不同,导致其对学科知识的理解水平也是参差不齐。因此,教师在应用信息技术的过程中,要根据学生个体差异的不同,灵活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例如,教师的课件制作必须符合大部分学生的认知能力,使道德知识和相关法律条文能被大多数学生所接受。同时,学生学习方式的不同对教师的教学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有些学生能够静下心来对一些需要记忆的内容认真背诵,而有的学生则喜欢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来掌握相关知识,并应用在一些社会问题上,深化自己对知识的理解,为后续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教师可以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以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知识水平、家长的道德与法治意识、家庭道德教育程度、学生喜欢的学习途径以及学生感兴趣的互联网技术手段等多个角度为切入点,更全面地了解学生对该门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更高效、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课程讲解。[1]
在现代社会中,互联网技术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因此,教师也要灵活应用互联网技术,弥补传统教学方式的不足,更好地推动学科知识的渗透与传播。例如,在开展教学活动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通过关注相关公众号,浏览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文章,还有一些社会头条和微博资讯等,借助对这些实际案例的分析,帮助学生加深对相关知识的理解。
然而,道德与法治的教学也不是一次性完成的。教师可以分阶段逐步实现教学目标。例如,在“培养学生自信”的章节中,教师可以实施阶段性教学来完成教学目标。前期,教师可为学生树立自信心打基础。通过应用微课,教师为学生播放视频,培养学生形成尊重他人、倾听他人的良好习惯。中期,教师可培养学生提升自身的抗压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的放映功能,为学生讲解该能力的培养对其以后的学习和生活的积极影响,引导学生直面自己的错误,敢于接受他人的批评。后期,教师可建立起学生敢于发言、敢于表达自己意见的目标。在信息技术的灵活应用中,教师可以顺利完成各个阶段的目标,逐步达到教学的真正目的。[2]
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很多教师存在过度依赖的现象。这样只会导致教学的片面化和形式化。因此,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做到合理使用,将学科知识、社会实践和互联网技术有机融合在一起。如果过度使用,时间一长,学生会失去学习的新鲜感。教师要合理把握教学进度,当学生注意力不集中的时候,适当借助视频或者图片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这样也能发挥互联网技术的作用,助力教学的顺利开展。例如,教师可借助动漫的展现形式,提醒学生违法犯罪的影响和后果,这样更有利于学生的理解。因此,在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教学中,教师要合理使用互联网技术,以发挥其助力教学的最大价值。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技术在现阶段的教育教学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最大程度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教师的教学得以顺利开展。因此,教师必须转变教学观念,提升自身对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平,真正发挥其助力教学的最大价值,提升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