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与维特根斯坦论心理学话语的不对称性

2020-01-06 07:10张学广
关键词:心理现象维特根斯坦笛卡尔

张学广

(西北大学 哲学学院, 西安 710127)

笛卡尔以“我思”(cogito)开创了迄今主导数百年的心灵哲学话语体系(即笛卡尔主义),但他遭遇了维特根斯坦对心理概念进行语法分析的颠覆性挑战。在心灵哲学渐成当今显学而维特根斯坦心理学哲学频遭遗忘的时代语境中,辨析他们对心理学话语的不同解答,有利于进一步清理心灵问题上的种种纷争,乃至最终理解心理现象的本性。他们有关心理学话语的论争中最为核心之点是对现在时第一人称话语和第三人称话语不对称性根源的不同解答。笛卡尔使用知识断言对两种话语进行不恰当的解释,引发数百年来纷争不息的哲学困惑;维特根斯坦的解答以对“看作”概念的分析和对“心理模式”的揭示而提供了显然更为合理的方案,对于我们息纷解困多所助益。

一、 第一人称话语与第三人称话语

笛卡尔将“我思”看作他“所寻求的那种哲学的第一条原理”[1]27,从语言哲学的角度看,这条原理蕴含着一个核心结论:心理动词现在时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存在不对称性,第一人称具有确实性而第三人称并不具有。维特根斯坦认可笛卡尔的这一重要发现,但并不认可后者对这一发现之根源所作的解释。笛卡尔认为:第一人称话语是基于内在观察的知识断言或对内在感知的一种报道,因而具有无可辩驳的确实性;与此相比,第三人称话语是基于他人外部线索的一种猜测,因而永远无法摆脱不确实性。维特根斯坦则完全不同于此,而是环环相扣地揭示了这一不对称性的真正根源。概括地说,他认为:“心理学的动词的特征在于:现在时第三人称是通过观察加以确定的,第一人称则不是。现在时第三人称的句子:报道(Mitteilung);现在时第一人称的句子:表达(Auβerung)。”[2]291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第一人称现在时的心理句子不是基于观察的描述,因为对一个人内在的观察不是第一人称现在时陈述的前提条件。我们不应将孩子的哭声看作对他感情的报道,第一人称现在时话语是信号而不是描述,是在显示而不是在报告个人的心理状态。根据维特根斯坦的观点,“我疼”或“我高兴”这类话语是一个人疼或高兴的直接表达,而不是基于观察的描述。一个人不可能一边观察自己的心理一边说出自己的心理,正如他不可能一边走路一边观察自己的走路一样。跟一个人可选择的、事后对自己心理事件的报道相反,第一人称现在时的话语行为已经是被我们称为“疼”或“高兴”这些心理现象的必要部分。维特根斯坦认为,与对第一人称现在时话语的理解存在着错误相对应,笛卡尔主义者将一个人对他心的理解建立在对自己身心的推知以及对他人行为的观察和猜测的基础上也是错误的。深受笛卡尔影响的经验论者密尔曾明确指出,其他人跟我一样有情感,那是因为他人跟我一样有身体和行为,我从自己的一系列言行事实而推知他人也有相应的言行。[3]17维特根斯坦则认为,将我对他人心理的认知归因于推知的解释是完全错误的。我们并非先停下来观察他人的言行,然后再猜测和推知他人的内心状况;相反,他人的思想感情就写在他们的脸上,“它在那里也像在你自己胸中那样清楚”[2]226,而“一般说来,我不是去猜他心中所产生的恐惧。——我看见这种恐惧。我并不觉得我仿佛是从外在东西推出内在东西中的可能存在;毋宁说,人的面孔仿佛在一定程度上是透明的,我不是在反射的光亮中,而是在它自己的光亮中看见它的”[2]319。

对心理现象进行观察不能用于第一人称现在时话语,但的确可以用于第三人称现在时话语,尽管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这种观察不是在笛卡尔内省、猜测和推知的意义上的。可以正确地说,使用“我高兴”已经是一个人心理条件的必要部分,而不是我内在观察的结果;同样地,说“他不高兴”跟对他人言行的观察有密切联系,但是不能把这种观察视为一种猜测。正如班克斯所指出的,与那种将身、心看作平行、对立或偶尔连接的看法相反,维特根斯坦将身、心看作是内在关联的。他认为,我们常常能够直接感知到他人的心理状况,因为身体和行为不是心理的辅助因素或第二位因素,相反它们构成心理活灵活现地存在的特别领域,从而破除了将内在看作封闭的独立领域的神话。[4]43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语言行为、非语言行为都与人的心理现象内在地密切关联着,人们无须通过观察间接地判定他心的心理状态,因为“看到了一个生物的行为举止就看到了它的灵魂”[5]122,“无论如何胆怯不只是以联想方式外在地和这种脸联系在一起;恐惧活生生地呈现在面目表情里”[5]157。

笛卡尔主义者陷入误判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将知识断言错误地用于界说两种话语,认为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区别在于前者有不会出错的知识而后者只有可错的猜测。维特根斯坦指出,就现在时心理动词而言,人们不仅的确可能有关于他人思想感情的知识,而且事实上不可能有关于自己思想感情的知识。“我可以知道别人在想什么,但不可能知道我在想什么。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是正当的,说‘我知道我在想什么’是错误的。”[5]241当维特根斯坦说第一人称现在时心理动词不包含知识时,他并不是在排除自我在这种情况中的特权和确实性;与之相反的是,笛卡尔主义者使用知识断言却恰恰有着去掉第一人称确实性的危险。这是因为,“知识”属于跟“怀疑”和“论证”同一层面且密切关联的认识论范畴。说第一人称话语是一种知识断言,不管看上去抓住了多么明显的确实性,它都仍然重新引入了有关自己心理状态的错误和怀疑的可能性。如果笛卡尔主义者将第一人称现在时话语看作一个人基于内省和观察而得出的知识断言,不管他们如何宣称内省是非常特殊、不会出错的观察,都难免使内省和观察已经与这类话语产生了可疑的解释距离,因为无论看上去多么确实可靠的知识断言都无法将怀疑完全排除出去。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为了确保怀疑和出错的可能性不发生在第一人称现在时心理学话语中,就必须排除笛卡尔机制,消除我的言行和我的心理之间的任何反省距离,将第一人称现在时心理学话语看作完全非观察性的、非描述性的话语。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对于第三人称现在时心理动词,我确实可以一定程度上使用知识断言,但这类话语却不应是笛卡尔主义者眼中的猜测。对于第三人称话语,观察过程和心理判定必不可免,因而可以有意义地使用与知识断言相关联的“观察”“知道”“怀疑”“证据”等概念,但是如何理解观察、判定和断言的性质,笛卡尔主义者与维特根斯坦却大相径庭。笛卡尔主义者认为,“他高兴”“他愤怒”“他在思考”之类的断言既然与对他人言行的观察密切相关,既然判定他人是否高兴或愤怒或在思考的心理状态依赖于某些可观察的证据,那么对他人心理状态的知识断言就只能是一种猜测、一种推断。作为猜测和推断,对他人心理状态的知识断言和可观察的他人言行之间就没有必然的、内在的关联,这种知识断言的确实性就可以受到彻底的怀疑。维特根斯坦则反对将第三人称话语看作一种猜测,认为这种解释使我对他人心理状态的判定陷入彻底的怀疑论,这并不符合人类交往和心理生活的事实。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对于第三人称心理学话语使用知识断言是有条件的而不是无条件的,笛卡尔主义者在如下两点上犯了严重错误:第一,可观察的他人言行与他人的心理状态之间具有内在的直接关联。我不是通过他人可观察的言行间接地猜测、推断他人的心理状态,我直接就能断定他人的心理状态,可观察的言行就是他人心理状态的内在部分和核心证据。维特根斯坦认为,笑容和一瞥并不比形状和运动更少可见,“我看见目光‘恰恰’如同我看见眼睛的形状和颜色那样”[2]272,因为我能够准确地看到和描述他人的脸,而无须特别地识别笑容在唇上或眼中的那些线索、那些证据。第二,第三人称话语虽与他人的外在行为有关,但同时包含某些正在发生的不可还原为外在行为的原始东西。他人的可观察的言行的确可以成为我判定其心理状态的证据,但我的判定未必依赖他某一心理状态所显示的全部言行,同时他的某一心理状态也未必都显示在他的可观察的外在言行中。我对他人心理状态的断定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越过他人可观察的外在言行,而与人类的典型生活情境建立有机联系。

需要进一步澄清的是,当维特根斯坦将他人的外在行为看作判定他人心理状态的可观察证据,甚至是其核心部分时,人们很容易将他错误地归入某种物理主义者或行为主义者。不管是类型物理主义者还是特征物理主义者,他们都承认心脑同一论。维特根斯坦虽不否定大脑与心理之间的因果关系,但他反对将后者还原为前者。他认为,心理层面所发生的事情并非大脑层面所发生的事情的直接结果和直接反映,因而并不能通过直接观察一个人的神经活动或大脑过程来判定他的心理状态。不管哪种类型的(方法论的、逻辑的和本体论的)行为主义,都将人们对心理状态的判定过多地依赖于可观察的外在行为。例如,卡尔纳普作为逻辑行为主义的典型代表就曾认为,所有心理学句子都是描述物理事件即人和其他动物的物理行为的。[3]80就维特根斯坦认为外在行为是一个人心理状态的核心部分而言,他也强调心理对行为的这种依赖性,但他同时极大地降低了判定心理状态时对个人外在行为的可观察性的依赖,认为某种复杂思想感情既不能彻底还原为那些可计算的、可观察的个人外在行为,也不能径直通过可计算的、可观察的个人外在行为去断定某种复杂的思想感情。是不是行为主义者或物理主义者,不在于其是否承认人的外在言行对内在心理的依赖性,而在于其是将它们看作外在(偶然)关系还是内在(必然)关系。在这里,行为主义者跟笛卡尔主义者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那就是将俗语所说的“外在”“内在”概念在心理现象的哲学解释中作了过分机械的、二元论的处理。

二、 “看”概念的两种用法

为什么在第三人称话语中我对他人心理状态的判定往往既包含着确实性又包含着不确实性,在什么意义上包含确实性而又在什么意义上包含不确实性?回答这一问题触及维特根斯坦心理学哲学中至关重要且用力最多之点,即:他超越英国经验主义的意义理论和柯勒的格式塔心理学,而对“看”概念的两种用法及其相关心理现象从概念上所进行的深入辨析,以及通过这些辨析而对心理概念的秘密所作的揭示。[6]166-167

人类关于外部世界的信息大部分通过“看”获得,但我们通过眼睛获得的他人的心理信息是否可靠?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多大程度上具有不确实性?其根源又在哪里?笛卡尔认为,我们只能以他人的行为作为证据间接地推知他人的心理,这是一个充满着彻底怀疑和不确实性的猜测过程。继承笛卡尔传统的英国经验主义者由此建立了二元论的意义理论。洛克和贝克莱这些哲学家认为,我们的感官只能接受形状、颜色等简单中性的感性材料,所有其他视觉方面的进一步通道只能依赖于我们的理智。他们在笛卡尔基础上将人的感性和理性、看和思考看成外和内两种独立的能力,并建立一个由外及内的推论过程。德国心理学家科勒对于这种意义理论作出了深刻批判,并提出了自己的格式塔理论。按照后一种理论,一瞥之下对他人心理的察知并不亚于对外在的形状和颜色的感觉,因为我们的视觉经验是依赖于态度而组织成为视觉领域的整体(格式塔)的,并不只是简单的视觉神经过程。有关科勒对经验主义意义理论的批判,维特根斯坦充分肯定它是一种进步,但他认为科勒也并未全面揭示人类视觉现象的本性。揭开经验主义意义理论和格式塔心理学争论中的概念扭结,澄清人类视觉经验甚而一般心理概念的本性,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就隐藏在“看”概念那令人迷惑的语法中。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和《心理学哲学评论》等著作中高度重视对“看”概念的语法分析,其原因正在于此。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看”概念存在两种必须加以区分的用法:一种用法是“你在那儿看到什么”“我看见的是这个”(接着是描述、描绘、复制);第二种用法是“我在这两张脸上看到了某种相似之处”(尽管别人看到的可能仍只是两张脸)。[5]209维特根斯坦认为,这两种用法表明两种看的对象存在着范畴上的区别,而我们通过分析将发现,辨析这种区别也使我们找到了走出传统哲学中的“对象和名称”模型而揭示心理概念秘密的路径。在第一种用法中,我只是看见了某个对象,进而可以精确地描述或准确地摹画对象;但在第二种用法中,我却已经在不一样地看对象,发生了被称为“注意到某个面相”的经验。不管是对于实物对象还是对于图画对象,对第一种用法使用“我现在把这看作……”或“这现在对于我是……”,抑或是“这现在是……”,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在第一种用法中我所报道的只是我的感知。然而,如果我惊讶地说出“这现在是……”或“我现在看到了这个”,那我就不再只是像第一种用法中那样径直报道我的知觉,而是表明我发生了面相转变,我不是在简单地复制对象,而是在特定地组织对象,在把对象看作某种东西。

“看作”概念表明它“既像一种看,又不像一种看”,“一半像视觉经验,一半像思想”,这正如一个人在惊呼中所表现的那样,“你具有惊呼所表达的视觉经验,你就也在思想着你所看见的东西”。[5]214维特根斯坦举出“看作”概念存在的许多例子:我忽然认出一种对象,我在人群中认出多年未见的熟人,我看到并理解一幅图画的是一张笑脸,我把平面上画的图看作立体图,我将“鸭兔图”上的图形一会儿看作鸭子而一会儿看作兔子,我把墙上一幅画中的人物看作她在对我微笑,我可以像孩子那样把一个箱子看作一所房子并给它编故事,如此等等。所有这些“看作”例子既表明我所看出的面相或发生面相转变的对象跟我的经验有着密切联系,它们都以我所熟悉的对象为基础,也表明我心中发生了面相转变,在我所看的对象中产生了组织关联。在一种单纯的看见中,所发生的只是我的眼睛和外物之间的视觉经验;但在一种“看作”现象中,我看到了事物之间也就是我的视觉经验内容之间的内在关联,在知觉经验中已经包含了认知、识别、惊奇、对比等各种超感知因素。

因此,面相转变的界面处于知觉和思想之间,它既不是纯粹的知觉,也不是纯粹的思想。当维特根斯坦说面相转变表明一个人在“思想着”他所看见的东西时,我们一定要避免将他与笛卡尔主义者混淆起来,不能认为此人是在解释这个知觉对象而将面相转变视为个人内在私有的东西。面相转变虽然有一半不是看,有一半包含着思想,但它既依赖于个人以往的知觉经验,也没有脱离当下的知觉经验,因而仍然与所看的外在对象保持着紧密联系。这意味着,当我面对的是他人的心理现象,将他的言行看作高兴或愤怒时,我并不是内在私有地解释他的心理,或者依照“对象和名称”模型而圈定某种内在心理过程,而是直接从他的表情、语言、行为中看出他的心理。他的心理对我来说就是一种面相,我一瞥之下不仅看到他的脸而且看到他的心,但这当然不是从他的脸部形状和运动的外在条件中推知(猜测、解释)他的心理。

维特根斯坦对“看作”概念的分析其实并不限于视觉现象,而是适用于所有的人类感知行为。我们不只听到声音,而且将声音听作某种东西;不只尝到某种味道,嗅到某种气味,摸到某种硬物,而且将它们识别为某种东西(状况)。这种“……作……”结构(或“作为结构”)在我们的语言中构成一类普遍使用的概念,起着连接知觉和思想的中介作用。在第三人称心理学话语中,我对他人心理的感知和识别恰恰就是一种“看作”(听作、尝作、嗅作、摸作……)现象。他人心理对我来说既是我看(听)到的言行,也是我看(听)作的某类言行。这种言行的类别被维特根斯坦称为“心理模式”(psychological pattern)。就是说,当我说“他在撒谎”时,我不只看到了他的某些眼神变化、面部线条移动、局促的手势、体态的不自然,听到了他以某种不自然的声调说出的话,而且将他的言行看(听)作“撒谎”这种一般心理模式的一个例子(一种应用)。也就是说,我不只看(听)到了他的外部表现(某种证据),还直接看(听)到(而不是猜测到)了他的心理本性(心理模式)。

三、 心理模式的至关重要性

笛卡尔主义和行为主义看上去完全相反,但其实两极相通。人们若是把一个人的心理看作完全内在的私有过程,那么他的外在行为很大程度上与其内在心理便只具有偶然的联系了。强调一者还是强调另一者就只是偏好问题,而且很容易从一者导向另一者。维特根斯坦通过对“看作”概念的深入阐述而发现了人类的心理模式,由此提出了一套令人信服的不同于笛卡尔主义者和行为主义者的对于心理现象本性的解答:

第一,各种心理现象构成一定的模式,我们看出他人的高兴或愤怒,意味着将他人的心理看作高兴或愤怒心理模式的例子,意味着将他人真正看作主体。每一种具体的心理现象都似乎是典型的心理模式的某种应用,而他人在某一情境下的心理就被看作典型心理模式的具体表现。心理模式实际上是人的语言和非语言所构成的整体结构,是被我们把握了的人的内外紧密关联着的概念。当人们看出某种心理的时候,“好像人们把一个概念带给所见之物,把这个概念与这个所见之物摆在一起加以观看。尽管概念本身几乎是看不见的,可是它毕竟在那些对象之上铺上了一层井然有序的薄纱”[2]233。心理模式是人的主体性的真正表现,是人(或接近人的动物)所具有的面相。维特根斯坦所理解的主体性当然不同于笛卡尔主义者和行为主义者的理解。笛卡尔主义者把人的主体性看作封闭在个人内部的心理特质,行为主义者则把人的主体性看作可以测量的外在行为甚或某些身体(大脑)过程。而维特根斯坦认为,主体性是人内外关联的整体概念,绝不能还原为单纯的内在或外在因素。“一个人手疼,说疼的不是手(除非是写‘疼’字),人们并不对手说安慰的话,而是安慰手疼的人;人们这时看着这个人的眼睛。”[5]150“疼痛的行为举止可以指向一个疼痛的部位,——但遭受着疼痛的人才是那个表现着疼痛的人。”[5]156心理现象是人作为主体的整个生活的一部分,是人的所有行为体系和反应方式的一部分,我们据此表明对待人与动物、对待活物与死物等等的不同方式。

第二,心理模式不是发生在孤立的个人身上,而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因而心理现象的真正界面是在主体之间,心理模式的本性实质上是社会性的。不管是笛卡尔主义还是行为主义,它们都将心理现象限于作为个人的主体甚至主体的一部分。而维特根斯坦认为,心理现象发生于主体之间,发生于一定的人群共同体,体现人们可以识别的同一性。这意味着:一方面,人的心理或行为是公共地建立起来的,纯粹私人的东西在我们有关心理现象的语言中没有作用(当然这并不是说它们不存在或没有一点重要性)。任何行为作为心理的内在部分都有超越单纯生理或单纯行为的关联,这种关联既指向原始行为,也指向主体之间,由此形成复杂的行为模式。另一方面,人的心理是在共同体中成长起来的,孩子有关“疼”的心理概念(新的疼痛举止)是在被养育的环境中代替原始的、自然的哭喊的[5] 135-136。在人的成长过程中,从原始表达被初级的心理概念所替代到更高的复杂心理概念被建构起来,各种心理模式、行为方式、复杂表情在主体之间建立起来,形成了从童真到说谎、从无知到感激、从笔算到心算、从感觉到回忆、从谈论人的思考到谈论动物乃至机器思考的心理概念谱系。所有这些都是人之为人的生活之流、生活形式在复杂交错的关联中共同发生作用的结果,交织成一部人类及其特定群体的自然史和社会史。

第三,心理模式的建构是人的生物基础和社会养成相互助益的过程。维特根斯坦从不反对生物基础在心理现象中的重要性,他并不否认物理事件与心理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他所反对的是将人的复杂心理现象还原为生物基础、大脑活动、物理事件而企图从人的神经过程直接读出心理概念的极端看法。在他看来,“从大脑过程读出思想过程,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思想情感的演进就像种子长出植物一样,应该从更广视角和整个历史去加以说明。“在种子里没有任何东西与从这粒种子中长出来的植物相对应;因此,不可能从种子的特性或结构中推出从这粒种子中长出来的植物的特性或结构,——人们只能从种子的历史中做到这一点。”[2]221他的“种子比喻”不仅十分生动而且相当贴切,是一种比简单的还原论更具解释力的看法。形成我们思想感情、心理模式的更广视角和整个历史正是我们的生物基础和社会养成相互助益的过程。孩子的神经生理过程只要在适当的条件下就可以自发成长,它是心理成长必要的物质基础,但它之所以能够成为人的心理的基础,还有待与社会化过程的充分衔接,而这意味着从婴儿的有限感觉到日益复杂的心理模式的次第建构,依赖于一个人与其养育者、与其所属共同体的不断互动。[4]58一个人日渐复杂的内心生活与他进入和参与日渐复杂的社会环境是同步的,这种日渐复杂的心理模式的确需要生物基础的支持,但不能简单还原为大脑神经过程。几十年来世界各地发现的“狼孩”“猪孩”在不断印证着维特根斯坦的这一看法。

第四,我们在依照习得的心理模式判定他人心理时之所以既有确实性也有不确实性,是因为其间有着多种复杂因素在起作用。通常情况下,我们很大程度上有充分的证据来确定地识别他人心理,并不存在一个从纯粹的、可测量的、唯一的外部表现来猜测他人心理的过程。但是,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要判定复杂的心理模式又的确未必有确实的证据,倒不是因为他人心理是封闭的、私有的,而是因为有不同种类的因素使我们陷于无知,而且即便排除这些因素也还需要使用不同的方式[7]195:第一类是他人行为的动机和前后行为的关联。他人复杂的心理活动并不能一下为我们所把握,比如爱情和沮丧之类的复杂心理活动便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展开,我们无法一下看出他人的意图,不知道他人处于怎样的心情,因为我们并不能一下就清楚他人的复杂阅历。第二类是心理发生的不确定情境。究竟多大程度上需要将环境(背景)纳入心理行为并没有严格的界限,我们在判定撒谎和假装这样的复杂心理时有可能缺失一些环节,从他人的外貌中未必能看出他的真正心理,而紧急情况或一瞥之下未必能将断定其心理的所有环境因素都纳入其中。第三类是共同体之间以及个体之间的差异。人类的确有共同的行为参照系,但共同体之间会发生变异,即便处于同一共同体的不同个人,在心理表达上也会存在有时十分精细的个性差异,而“变异性(Variabilität)本身是行为的一种特征,行为不可能没有这种特性;如果没有这种特征,我们就会把它看成完全不同的东西”[2]423。差异性、流动性、个体化正是生命物尤其人类这样复杂的生命物的显著特征。

由此,当我们回到笛卡尔命题时就会发现:第一人称现在时“我思”(以及其他心理动词)的确实性和优先性在于它是非反省的、非知识断言的表达;第三人称现在时“他思”(以及其他心理动词)相对而言是内外紧密关联的知识断言和心理报道,其确实性来自我们对主体之间心理模式的识别,而其不确实性在于心理概念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不管是我的心理表达还是他人的心理报道,心理概念所指向的都不是物理世界中那种具有清晰边界的对象抑或我自己内心那种模糊不定的意象,因而心理概念不适用于我们在物理世界通常使用的“名称和对象”模型。心理现象的边界模糊、复杂多样、变异精细并不是它们的缺陷,相反却正是人类作为主体其生活形式高度复杂的体现。任何时候对心理概念进行(不管是心理主义的还是物理主义的)还原论处理都将误解心理概念的本性,从而引发种种哲学困惑。维特根斯坦正是通过对心理概念所作的精细的语法分析才发现了现在时第一人称话语和第三人称话语不对称性的根源所在,从而解开了自笛卡尔以来有关人类心理本性的种种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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