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市与后市:明清朝贡体制下的丹东对朝民间贸易

2020-01-02 13:49马爱琳
文化学刊 2020年12期
关键词:互市朝贡丹东

马爱琳

“东南濒江,西南临海,西依柳边,北枕叆河,东至鸭绿江五里与朝鲜界……南至鸭绿江三里与朝鲜界……东南至鸭绿江三里与朝鲜界限。”[1]丹东地缘优势为其对朝贸易带来便利。本文拟以明清时期丹东对朝民间贸易为论述主体,梳理其在不同背景下的互动内容,以求呈现贸易双方在不同背景下的民间贸易情况,进而为理解当下丹东对朝贸易实践特质提供历史维度的认知与反思。

一、明代宗藩关系下的丹东对朝民间贸易

中朝宗藩关系由来已久。《史记》中曾记载:“会孝惠、高后时天下初定,辽东太守即约满为外臣,保塞外蛮夷,无使盗边;诸蛮夷君长欲入见天子,勿得禁止。”[2]可见早在西汉时期,朝鲜便以外臣身份参与国家边疆治理。及至明朝,中朝间的朝贡贸易体系延续了以中国为核心的等级秩序传统,并以儒家仪礼和君臣之道分别作为其思想与政治基础。通过建立宗藩关系,东亚藩属国的自治权与文化发展得到了中央扶持,朝贡制度亦使宗藩之间得以有序互动,形成了以政治关系为前提的经贸交流。

受海禁政策影响,明初朝贡贸易发挥了政治经济双重功能。为保证对外经济交往持续,中央常默许朝贡使团携带私货来此互市。朝贡贸易得以兴起,民间贸易顺势发展。

民间贸易主要包括边民贸易、海上贸易以及后金对朝贸易。贸易初期,中央曾在贸易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朱元璋特令“为因本国缺的客商,不问成千成万,水路旱路,有明白文印,都家放他通来,有他往江西、湖广、浙江、西番作买卖去”[3]以及“远夷跋涉万里而来,暂尔鬻货求利,难与商贾同论,听其交易,勿征其税”[4],但朝鲜出于安全考量并未对辽东施行解禁,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两国民间贸易发展,使得互市区域集中于中朝边境地带,鸭绿江流域成为两国贸易交互的主要枢纽,但贸易兴盛的同时亦存有隐患。

贸易之初,“商贾之徒,将牛马、金银、苎麻布潜往辽沈买卖者甚众,国家虽禁之,未有著令,边吏又不严禁,往来兴贩,络绎于道”[5],辽东官员负责察报朝贡表文及贡品、监管当地跨境互市、监督贡使贸易活动等[6],但由于官民勾结,私贸泛滥严重。“辽东之马,躯干壮大,闻义州边民,私相贸易者颇多。”[7]469可见牛马贸易在民间私贸中占据重要分量,这亦导致朝鲜申请“定辽卫奉帝命,欲渡鸭绿江互市,许留下义州互市,禁用金银牛马”[8]。义州与丹东相隔于鸭绿江,互市开启使丹东作为中朝联结点的地缘优势进一步凸显。但由于贸易监管困难以及中央默许,义州互市并未遏止私贸,反而使其借助地缘便利更为猖獗。

此外,尽管明朝部署了海防系统,但军商勾结营私,大兴军火私贸等行为仍旧存在。辽东经略熊廷弼曾言:“顾边防之难,难在虏,而海防之难,难在中国。往时中国之难,难在海上之亡命,而近日之难,难在防海之官军。”[9]其中较为人知的便是镇江(今属丹东市)游击吴宗道及其亲属利用公务之便,私通朝鲜官员贸易军火一案。万历三十九年(1611),吴宗道与其表弟吴有孚利用官职权力,控制中朝交互海道,从事对朝军火、奢侈品、日杂走私。“船所装载,则皆铳、炮、刀、鸟枪火药诸器,与青蓝布匹、杂色货物。漏报关税,逼勒各行,强载货物,一不应承,辄以兵器恐其后,以致商民不得买卖,税银无从办纳。”[10]二人以浙江人冒充水兵,在镇江、旅顺等地开展走私,雇佣朝鲜人乘辽船到铁山、别东等地交换购买貂皮、人参,控制外贸专卖权。朝廷最终以“革任听勘”处置二人。这起案件背后反映了中朝民间贸易在管理组织等方面存有诸多弊病。反观朝鲜官商,亦有夹带私货之行。

万历二十一年(1593),朝鲜以抗倭受创,众多灾民奏请开设中江互市。按照规定,双方“日中而会,日昃而罢”且“一旬之内,以三、六、九日为之”[7]2412。互市品类主要有牛马、貂皮、人参、药材、金银、丝绸等。中江互市渐兴,“小邦之民得蒙其利者多矣”[7]2118,可私贸互动仍旧存在。朝鲜使团借入明之机夹带朝鲜人参之风盛行,一度影响中江互市运作与对外税收。中央自知“进贡陪臣并随从员役,夹带过江,以致参斤稀少”[7]2699,也未加以管制,朝鲜以“本国奸民,专事逐末,奏集江上,利归商民,害及公家”[11]为由意欲关停互市,其主因自是以政治安全为要。然停罢后,民间私贸仍旧以各种形式存续发展。

二、清代朝贡体系下的丹东对朝民间贸易

清入关后,中朝确立“君臣之盟”。相比明朝与朝鲜朝贡关系,清朝与朝鲜关系略有嬗变。除贯彻明朝怀柔与厚往薄来的政策外,清朝精简了使节出使与朝贡回赐。基于宗藩关系,双方需严守礼法制度,宗主国对藩属国有政治和军事上的帮扶责任,亦有经济上的帮持互助[12]。

清朝与朝鲜官方贸易以朝贡使行制度和八包定额制度为主,使行制度承袭明代旧制,要求藩属国一年四贡,将朝贡与三大节日(圣节、元旦、冬至)并四贡为一贡,由辽东凤凰城(即栅门)入盛京,而后过山海关入抵北京朝圣。八包定额制度是中央给予朝贡使节的经济特权:“八包者,旧时官给正官人,人参几斤,谓之八包。”[13]25使节通常携带部分朝鲜货品与本金在京开展贸易互动,所涉货品主要包括人参、烟草、皮具、纸张、布匹等。朝鲜担忧此举动或致其金银大量外流,故对贸易规格严加管理,规定每位正官可携一个八包,两千两为一包,或每次最多携八包人参,每包不过十斤。但使节违规超带、参银混杂的现象广泛存在,并在持续互动中逐渐形成了半公开、半合法化的贸易活动。

顺治年间,中央欲重开中江互市,认为“今两国既成一国,中江开市,窃思东边之民,原在会宁做市矣,今见此处开市,皆欲往会宁贸易”[7]5。按照规定,每年开市两次,二月与八月为互市期,互市规格为“牛200只,海带15 795斤,海参2 200斤,绵布373匹,布175匹,白纸8 400卷,状纸600卷,盐310石,犁口194个,沙器330竹”[14]。由于上述贸易规定难以满足边民需求,“私商滥随,恣意交易”[15]192的现象仍旧常见。

至康熙年间,辽东经济复苏,工商兴盛,官商私贸行为十分普遍。朝商主购金银、烟草、白纸、棉花、裘皮等货品,中方主要输入马匹、绸缎、药材、人参等货品。出于国家安全与双边私贸难治的考量,朝鲜多次奏请关闭中江互市,但未获准。虽两国公市仅每年两次,可以民间私贸为主的中江后市却一直存续,并在发展中逐渐被栅门贸易所替代。

栅门设立之初主要用于迎接朝方使团以及商民互市。按照规定,互市每年进行3至4次,每次8天[16]。有别于明朝“勿征其税”之策,栅门设有正规税收机构,即“货值1两,征税3分”[17]。作为朝鲜使团朝贡之路的必经之地,栅门逐渐成为边境贸易的核心之地。朴趾源曾提道:“缓步出门,繁华富丽,虽到皇京想不更加,不意中国之若是其盛也。左右市廛连互辉耀,皆雕窗绮户,画栋朱栏,碧榜金扁(匾),所居物皆内地奇货。边门僻奥之地,乃有精鉴雅识也。”[13]15由此足见兴盛之态。然私贸互动亦频繁:“行使出入栅门时,湾上(义州)及松都商人等,潜持银参,混在夫马之中,贩物牟利,始微而渐繁,终至于燕还车脚故令迟运,而先送使臣出栅,无所惮压,然后任情买卖而归,是则名之曰栅门后市。”[15]192可见,后市私贸发展与使团参与、官民串通紧密相关。随着后市兴起,双方交易品类逐步增加,清商主要向朝鲜输出绸缎、青布、医书、土产、宝石、饰品等货品,朝商则多携人参、金银、马匹、高丽纸、麻布、皮具等物品互市。

三、明清丹东对朝民间贸易特质

明清中朝贸易互动以宗藩关系为基础,官方贸易和民间贸易皆在贸易模式、贸易品类等方面受中央管理。值得注意的是,中朝对待边民互市的态度一直存有差异。作为宗主国,中央主张推进官方与民商贸易互动,并多次给予政策帮扶。反观朝鲜,对此多忌惮谨慎,不仅屡次奏请关停民间贸易,对于使团私贸更是监管严苛,还曾勒令“如有犯令及奉行不至者,司宪府申请论罪”[18],这一态度与朝鲜关注自身政治安全以及国家形象直接相关。两国在民间互市态度上的差异为贸易管理埋下隐患,并直接导致民间贸易长期处于不规范的状态,私贸成为民间贸易的主要互动方式,并随着朝代更迭而一直存续。

丹东作为中朝间重要联结点,在不同时期的对朝贸易网络中发挥着不同作用,既影响着丹东对朝民间贸易的走势发展,又是不同时期东北亚各国互动中的某个微观面向。

从空间与政治维度来看,丹东地处辽宁省东南部,位于亚欧大陆东部,毗邻朝鲜新义州市,是联结朝鲜半岛与中国以及亚欧大陆的主要陆路通道,丹东对朝贸易以此地缘优势得以开展。中朝间虽有清晰国界,但若从两国沿鸭绿江流域所形成的长时段民间互动来看,双方边界常处模糊变动之中,边民并未因划定国界而中断贸易,亦未因边境管控而停止私贸。若将其放置于具体历史脉络中思考,可以清晰地看到明清时期国家边境贸易管理措施对民间贸易从后市、私贸到走私这一变迁过程产生了深刻影响。同时,借助于吴宗道案件,亦可窥见地方社会网络的复杂性。

从经济与社会秩序维度来看,丹东对朝民间贸易互动与地方社会网络处于互相形塑的状态之中。基于对明清时期双方民间贸易实践的梳理可知,民间私贸常以地方行政官员的参与和庇护为依托,这既与丹东地处边境之地、国家权力难以直接下放有关,也与本土社会文化紧密相连。地方官民在互动中已然形成了一套区别于法律的规则,进而形塑了以“地方性知识”[19]为基础的经济与社会秩序。由于中央权力在自上而下的渗入过程中无法完全与具体贸易互动衔接得当,对朝民间贸易互动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自恰于地方贸易环境的秩序观念。这一观念中包含对国家法规制度的理解与转译,以及对本土知识体系的认知与运用,以此表达地方权力格局作用下的规则与公平。由此,对朝经贸互动与地方具体秩序观念、社会关系紧密嵌合,并在地方秩序的维系下得以平稳发展,最终促使民间私贸互动得以在不同时期以不同面貌长久存续。

四、结语

回溯明清时期丹东对朝贸易互动可知,宗藩关系下的贸易互动具有经济与政治的双重意义,朝贡格局虽促进了中朝民间贸易发展,但私贸泛滥一直未能解决,中朝双方在对外交互上的态度差异导致两国民商贸易长期处于不稳定、不规范的状态,而私贸泛滥的背后与地方社会权力运作紧密相关。此外,梳理明清中朝民间贸易互动,对于从历史维度理解当下丹东对朝贸易具有启发意义。回到历史脉络中重新思考丹-朝民间互动,也能为理解当下对朝贸易实践内容带来更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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