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芬
(邵阳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南 邵阳422000)
《女勇士》是美国华裔作家汤亭亭的代表作,作品中充满了大量的中国文化元素,体现了作者对中国文化和美国文化的反思和融合。该书于1976年一出版便在美国引起强烈反响,深受读者欢迎,并为汤亭亭斩获诸多文学大奖。在国内,《女勇士》和汤亭亭的其他作品是学界研究美国华裔文学的重点研究对象。相对于其他外国文学,美国华裔文学因对中国文化的再创作而具有特殊性。当融合了美国文化背景和中国文化元素的美国华裔文学被翻译到中国时,汉译者面临着如何保持原著差异性的伦理选择。本文从翻译伦理角度对汤亭亭小说《女勇士》汉译本进行分析,旨在深化对《女勇士》汉译的研究,探讨伦理因素对美国华裔文学汉译的影响。
自汤亭亭的《女勇士》于1976年出版以来,国内对其作品和译著的关注虽有三十多年之久,但真正的重视则始于二十一世纪初。从研究内容来说,多集中于文学研究,对作品中译本的翻译研究很少。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国内开始介绍汤亭亭及《女勇士》一书。最早评介汤亭亭的文章是江晓明于1981年发表的《新起的华裔美国作家马克辛·洪·金斯顿》,该文仅对汤亭亭的生平、《女勇士》和《金山勇士》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和分析。此后,国内对《女勇士》和汤亭亭作品的介绍逐渐增多。特别是1998年《女勇士》一书汉译本的出版为后期的译著研究提供了必需的条件和土壤。自二十一世纪起,国内对《女勇士》的研究迅速增长。从目前的研究结果来看,硕士研究生是研究《女勇士》汉译的主力军。对该书汉译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文化翻译与回译(程建梅,2011;华满元,2011),后殖民翻译角度(杜涛,2012;唐卫华,2019),以及翻译伦理与翻译策略(周文革,范雨竹,2017;周文革、杨琦,2013)
由《女勇士》汉译本国内研究现状可看出,目前的研究多集中在文化翻译和具体翻译策略或技巧上,少有从翻译伦理的角度对其进行整体研究的。
无论是作为微观上的语言转换行为,还是宏观上的文化活动,翻译活动都受到道德伦理标准的制约。翻译伦理不仅关注译者伦理,还关注翻译活动本身的伦理学问题。彭萍[1](90)在综合前人对翻译伦理的定义研究基础上,将其定义为关于翻译活动、翻译理论研究、翻译批评、翻译教学等的道德或伦理规范研究。
法国翻译家安托瓦纳·贝尔曼(Antoine Berman)最早提出“翻译伦理”的概念。安德鲁·切斯特曼(Andrew Chesterman)将翻译规范与翻译伦理联系起来,认为翻译伦理要求忠实于原文,强调译者与委托人之间的信任,要求尽量减少翻译行为参与方之间的误解(1997)。他进一步系统地提出了五大伦理模式(2011),即再现的伦理、规范的伦理、交际的伦理、服务的伦理和承诺的伦理。韦努蒂(Venuti)在后现代主义的基础上,提出翻译的“差异性伦理”(1992,1995,1998)。国内对翻译伦理的关注兴起于二十一世纪初(吕俊,2001;王大智,2005、2009;杨自俭,2002;张南峰,2004,等等)。部分学者将中国的伦理学融入已有翻译伦理学研究当中,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翻译伦理学理论。刘云虹与许钧[2](70-77)指出,尊重他者和差异性是翻译伦理的基础与核心,为中国文学的译介和外国文学的译入提供了指导原则。
美国华裔文学有着独特的双重民族属性(中国、美国)和跨文化性。正如刘丽艳[3](155-157)指出的那样,美国华裔文学的翻译是跨文化的阐释,创作过程也是翻译的过程。可以说在汉译美国华裔文学时,译者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处理作品中文化和语言的“差异性”,并做出伦理选择。
目前为止,《女勇士》共有两个译本,李剑波、陆承毅的译本出版于1998年,发行最早、接受度广,目前国内对《女勇士》汉译本的研究都是基于此译本。第二个译本由王爱燕翻译,出版于2018年。本文采用第一个译本为分析对象,探讨翻译伦理对该译本的影响。
1.原文本选择之伦理
原文本的选择不单是译者的个人选择,更多的是中间人,如翻译发起人、出版商或者赞助商的选择,或者更高政治层面的原因。因此,“翻译什么”是一个多方面共同做出的伦理选择。
毫无疑问,汤亭亭的文学成就和地位,《女勇士》的文学名声和影响无疑是《女勇士》成为最早被翻译到中国的美国华裔文学作品之一的重要原因。张子清在《女勇士》汉译本[4]总序中指出,华裔文学在美国的迅速发展与汤亭亭的文学成就密不可分。因此,在把华裔文学作品介绍给中国读者时,选择《女勇士》也是理所应当的事。《女勇士》从梦幻到神话,再到现实主义的写作特色,对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与美国现实的冲突与妥协的细致描写,都深深地吸引美国读者,也满足了当时改革开放后渴望了解国外情况的中国读者的需求。正如责编在《女勇士》汉译本后编辑后记中指出的那样,汤亭亭的作品能够引起大陆出版界和学术界的关注和评议。
可以说,《女勇士》一书被选入“美国华裔文学精品”系列并翻译为中文,更多是翻译发起人和出版商在该书文学地位和彼时国内需求的基础上做出的选择,体现了翻译伦理在翻译作品选择方面的作用。
2.《女勇士》汉译法与伦理选择
《女勇士》运用了大量的中国神话故事、历史典故等中国文化因素,体现了美国华裔文学在语言和文化两个方面的杂合性。纵观《女勇士》1998年汉译本,两位译者能遵从原文的结构,句式和篇章能再现原著风格。但是在文化层面的翻译时,各种伦理道德因素导致了有意识的“不忠实”[5](72-78)。其中意译法和省译法使用较多。
(1)意译法
意译法是指翻译时不受原文词语表面语义和句子结构的限制,用不同于原文的表达方式,把原文意思表达出来,实现译文和原文主要语言功能相似的翻译方法。《女勇士》一书有许多对中国文化和社会批判性、虚构性的描写,在汉译时,译者需要根据出版的要求对原文进行一定的调整和修改。
例1:There is a Chinese word for the female I—which is“slave”.Break the woman with their own tongues![6](47)
汉语中女子自称“奴家”,就是自己诋毁自己[4](43)。
原文中用“slave”指中国女性的自称,在英文中指“失去人身自由并被任意驱使的人”,但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女性的谦称之意有偏差。因此,译文直接按照中国文化的指称翻译为“奴家”。
例2:Her American children could not sit for very long.They did not understand sitting;they had wandering feet[6](113).
她的孩子是在美国长大的,坐不住。他们脚底抹油,不知道什么叫坐着[4](101-102)。
此处的“wandering feet”被译为“脚底抹油”,而不是“游荡的脚”或者“到处闲逛”。符合原文中勇兰对自己孩子不愿陪她等待的抱怨情绪,更加形象生动。
(2)省译法
省译法是指在翻译时删去不符合目标语思维习惯和表达方式的词,以避免译文累赘。
例3:With an American pencil,she wrote a word,a felicitous word such as“longevity”or“double joy”,which is symmetrical[6](80).
她用一支美国铅笔写了一个字,祝贺常用的字,“寿”或者是“喜”[4](73)。
此例中的省略部分是关于汉字“喜”字繁体的介绍。原文是给美国读者,或者不懂汉语的读者看的,使他们能理解文中汉字的结构。但是对中国读者来说,这是很容易理解的,所以译者直接删掉了“which is symmetrical”这一解释部分。因此,受众差异也是译者在选择翻译方法时的考虑因素之一。
意译法和省译法是《女勇士》1998译本处理文化差异和事实差异时多用的翻译方法,体现了译者在处理文化和语言差异时的选择。这些选择或出于对错误的修正,或对读者的接受度考虑,或出版的要求,都显示了不同翻译伦理因素的影响。
3.《女勇士》汉译本传播的伦理
翻译是对原文利用目标语文化再创作的一种改写。目标语受众通过阅读译本了解作者、文本和外国文化。因此,原文在受众国的文学名声一定程度上是基于译本的。如诸多媒体与研究者将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一定程度上归功于翻译。但是,许钧[4]指出,文学对外译介和传播中的翻译方法问题即跨文化交流对“差异”处理的伦理问题。对异质性的保留是翻译伦理的内在要求,也是文化得以传播和接受的必然要求。
《女勇士》汉译本在尽可能保留原文异质性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写,是多方面因素考量的结果。该译本在中国读者中的接受度较高,正如一位读者评论该书既遥远又贴近中国文化。这种自相矛盾的审美效应正是源自汉译本对原文本差异性的保留和译本改写之间的平衡结果。此后国内对《女勇士》一书的诸多研究也是基于该译本,由此可见《女勇士》汉译本符合翻译伦理对差异性的要求。
《女勇士》汉译本体现了伦理因素在原文本选择、翻译技巧和方法及译本传播等不同阶段的影响。美国华裔文学的汉译涉及语言、文化、政治等多方面因素,在汉译过程中需要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与优秀思想文化和西方翻译研究方法相结合,既保留原著的差异性,又符合中国的价值观,做到兼容并包、去芜存菁。